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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金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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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阿諾萊德殿下:

好的作品會喚起讀者的,不是正在下雨的事實,而是被雨淋的感覺*。

您真誠的金菲士。

***

這是阿諾拿起《欺詐的藝術》這本書的扉頁,看了又看的第七遍。他們已經離開了貝勒伊帝國,進入了聖司米亞旁一個盛產杜松子酒的小公國。在這裏教皇只有一場演講,因為這裏的人大多都是酒神和商業之神的信眾。

阿諾喜歡的書有很多,得到簽也很多,畢竟他在雪羅斯塔養了不少作者,可他還是覺得如今的這本尤其特別。

因為這可是欺詐大師親筆簽的真名啊。

之前在收到路德維希送給他的《欺詐的藝術》後,阿諾就很認真的拜讀了一遍。雖然讀書進度緩慢,可他其實是很喜歡的。還特意去了解了一下這位幽默的原作者,知道了對方叫金菲士,是魔域有名的欺詐師,還出版過類似於《骨骼保養一千問》、《你真的應該知道的治療術小常識》等科普類書籍。

涉及領域多樣,涵蓋業務廣泛,唯一的共同點是,金菲士從不會簽自己的真名,只會寫“G·Z”兩個字母的縮寫。據說他不簽全名,是怕被法師用全稱遠程詛咒。

在這點上,同為不能對外透露全名的精靈,阿諾表示非常理解。

可路德維希卻說:“事實上,他這個理由,就是從你們精靈族得來的靈感。他之所以只簽縮寫,只是因為這樣他的全名簽名才能顯得很值錢,他好賣書。”

路德維希是一點面子都沒給老骨頭留,當下就對阿諾戳破了對方死認錢的嘴臉。

阿諾:“!!!”

“設置一個高到離譜又很難獲取的參照物——全名簽名,再設置中高低三擋,非常低廉的沒有簽名的低檔;再設置一個相對低廉,但有縮寫簽名的中檔;最後是看起來多買多送很劃算的特簽。”

“當這三擋和參照物擺在一起的時候,低檔和中檔、高檔的價錢其實相差不多,可中檔和高檔有簽名。既然參照物的簽名那麽值錢,中檔、高檔的簽名多少也會有些分量吧?”

路德維希給阿諾剖析著大部分消費者的心理,因為這就是治療師當年在設置這一套的時候,想的內容。對方一邊喝酒一邊簽名的時候,他就站在他的旁邊,親耳聽到他念叨著價格標簽陷阱,然後眼睜睜的看著他搞出了如今這一天套。

說白了,治療師其實就是在誘導大家買中檔和高檔,這才是他賺錢的主力軍。

想一想吧,同樣的一本書,他做了什麽呢?不過就是多加了兩個字母,或者多加了幾個單詞,就能比無簽名的低檔多賣出三到五個金幣。

“沒錢的人就不說了,他們根本不會買書。”在法爾瑞斯大陸,書籍一直都屬於奢侈品來著,在魔域更甚,好比《欺詐的藝術》的特簽版,能賣到一百九十七金幣,而這些金幣夠一個普通家庭一到兩周的夥食,“可對於有不少閑錢的人,你覺得他們會怎麽選呢?”

阿諾反應了半天,也還是覺得買特簽版更劃算啊。

無簽名版一百九十二金幣,縮寫簽名版一百九十五金幣,特簽版才一百九十七金幣欸。

反正都要買,與其買無簽名,不如買特簽啊。

路德維希聳肩:“你看,他的目的達成了。”這就是消費陷阱,誘導你買你其實並不需要的東西,或者誘導你花過超出預算的錢買所謂的“更劃算”。這老骨頭無時無刻不在騙錢,卻偏偏還能套上一層商業行為的外衣,讓別人連罵他都沒有餘地。

這種事,這老骨頭做的很多,好比這一次給貝勒伊國王治病,事實上,那個男爵找的研究出加強版貝勒伊病的亡靈法師就是金菲士,然後他再以治療師的身份吹破真相,被國王奉為上賓。

哪怕事後亡靈法師也是他的真相敗露,他依舊可以說,我只是不忍看國王就這樣死去。

“甚至他都不叫金菲士。”路德維希又爆了一個猛料。

阿諾:“!!!”

“他就沒有名字,是個失去記憶的巫妖。”亡靈法師走巫妖這條路是有很大風險的,除了很難成功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失憶概率很大。好比空堡《古典樂賞析》這門課的克拉拉教授,他是被至尊巫妖召喚出來的不死生物,他就沒有生前的記憶。巫妖也差不多。

治療師更是和大多數巫妖沒什麽區別,除了他格外喜歡骨頭這點比較審美異常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關心自己是誰,他只想賺錢。

如果一定要說,“治療師”才是他使用最長時間的名字。

可這種一聽就是代號的名字,並不適合治療師搞他那一套買書計劃,他就現場給自己起了一個,他說這是他的筆名。路德維希提醒阿諾:“金菲士,覺得耳熟嗎?一種雞尾酒的名字。他當時一邊簽字一邊喝酒,手邊喝的就是這個。”還是路德維希給兌的呢。

阿諾看上去在點頭,實則根本沒搞懂,一直到晚上才反應過來問路德:“那—你—為—什—麽—還—給—我—要—t—簽?”

“因為它現在是真的值錢。”這就是那老骨頭厲害的地方了,哪怕這一套只是他搞出來的概念股,當年哄擡出來的值錢,時過境遷的現在,也是真的值錢了。

“所—以,你—問—出—你—想—問—的—了—嗎?”

路德維希點點頭,又搖搖頭。

治療師跑了。

如果是路德維希的真身在這裏,對方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反抗的機會,可惜,如今的路德維希只是一個人族外表的傀儡人偶。而路德維希的傀儡術,是和治療師學的。雖然他能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可治療師也有自己的後手。

不過……路德維希本還想說,這沒什麽大不了,他去找他的時候,就已經做好了這老東西會跑的準備。

他能跑過人族、海族、巫妖族等族那麽多年的追殺,自然也不是個沒本事的。

路德維希去見對方,就是為了打草驚蛇,這樣才好知道他跑路的底牌,等下次再相見對方就徹底沒招了。而路德維希很肯定,他們一定會再見面,且時間不會太遠。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推理,以治療師無利不起早的性格,他大費周章,又是演亡靈法師,又是演治療師,兩頭忙活只為在貝勒伊國王面前混一個紅人,實在是有些沒有必要。以他的能耐,只要他想,他可以找到更好的發展。畢竟千年過去了,人族早已沒了他的傳說,而他和巫妖族的恩怨也已經一筆勾銷。

換言之,治療師別有目的。

而他非要在這個節骨眼上攪風攪雨,能是為了什麽?

這個時間點有什麽大事發生嗎?

一個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教皇盧卡斯十四世退休。人族的各個國王都會受邀前往光輝帝國的首都盧格敦觀禮,國王出行排場極大,總要帶上各式各樣的得用之人。

雖然路德維希還暫時不知道治療師的目的,但至少確定了他肯定要去盧格敦。而盧格敦可以稱得上是光明教會的出場,有阿諾這個神眷者在,治療師插翅也別想飛走。所以,路德維希一點也不著急,還挺享受嚇唬他前老板的感覺。

也該輪到他享受一回心驚肉跳的刺激了。

但是,不等路德維希把話說出來,阿諾已經上前擁抱住了對方,這是他能夠想到的最有用的安慰方式。

倒不是阿諾是一個多麽喜歡隨便抱人的人,作為一個含蓄的東方人,阿諾其實是很不習慣和別人進行這種有些沒有邊界感的肢體接觸行為的。只是阿諾發現,路德好像很喜歡他的擁抱,在他不怎麽會安慰人,又說話慢吞吞的當下,他思來想去,還是抱上去更有用。

他是這麽想的,也是這麽做的。

當軟乎乎的銀發精靈,帶著舒心的氣息,主動抱住自己之後,路德維希的腦子已經不會轉了。滿心只剩下了,他好香,他好軟,我……

不想放手。

路德維希緊緊摟住了阿諾的腰,將他整個人都嵌在了自己的懷裏,他們是那樣的契合,不多不少,好像天生就適合擁抱彼此。路德維希微微低頭,在阿諾頸肩深吸了一口氣,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只做到這一步,不要嚇到阿諾。

反倒是阿諾覺得這個擁抱,和他想的一點也不一樣,非要掙紮著反抱回去,一擡頭……

唇瓣正擦過路德的下顎。

路德維希:“!”他覺得自己快要爆炸了,那感覺很難形容,是如此炙熱,就好像阿諾用唇在他的身上點燃了一把火。

而阿諾卻慢吞吞的想著,好涼哦,路德不會生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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