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朱砂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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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還有事,第二天沈璁很早就起來了。
裴筱顯然很疲憊,沈沈地睡著,直到老管家來敲門請沈璁下樓用早餐,也沒把他吵醒。
臨走前,沈璁還體貼地替他拉了拉從肩頭滑落的被角。
情//潮褪去,沈璁自然還是那個紳士體面的沈家七少爺,冷靜,克制,喜怒不形於色;看著床上裴筱在睡夢中也近乎完美的側顏,他有的,頂多就是心底那點根本不會被人察覺的意猶未盡。
但不管再怎麽意猶未盡,他與裴筱之間,也都到此為止了。
簡單用過早餐後,他換好衣服,留下一疊法幣,然後出門,準時赴約,一整天下來,跟對方的溝通也算順利。
但跟一群四五十歲的政府官員虛與委蛇了一整天,多少還是有些傷神,結束後他推掉了那群狐朋狗友的飯局,準備早點回家休息。
馬斯南路的小洋樓裏,老管家早就準備好了一切;沈璁獨自坐在客廳的皮質沙發上,等著飯菜上桌時,隨手拿起茶幾上的報紙。
偌大的空間只有一個人,顯得有些空蕩,好像整棟房子都只剩下壁爐裏木材燃燒的“畢剝”聲響。
這讓沈璁覺得有些無趣。
他放下無聊的報紙,點上一根香煙,深深吸了一口,微微瞇起眼睛。
繚繞的煙霧中,他好像還是能看到汽車後視鏡裏的那個身影,蜷在他身/下,予取予求,像個妖精。
裴筱很美,但他不太喜歡這樣的感覺。
不管昨夜的一場雲雨有多美好,他和裴筱之間都已經結束了,因為只有徹底結束的關系,才會一直美好下去。
感情中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會帶來許多棘手的麻煩,這不符合商業上的投資與風險回報率,只有明確的等價交換才能給人確定可控的安全感,他不想招惹些不必要的麻煩。
好在這時候,老管家走了過來,告訴他飯菜都準備好了。
他起身走向飯廳,直到在飯桌邊坐下,眉頭還是微微蹙著。
“少爺,今兒在外面不順利嗎?”老管家關心道。
“沒有,很順利。”沈璁不想繼續這個話題,便隨口找了個由頭,打算敷衍過去,“喜伯,孔家今兒有派人送什麽東西來嗎?”
“送了,一個信封,我就放在茶幾上來著,少爺方才拿報紙時沒瞧見嗎?”喜伯說著走向茶幾,拿來信封遞到了沈璁手邊,“還是孔立文少爺親自送來的,很緊要嗎?”
沈璁接過信封,冷笑著搖了搖頭。
這信封裏的東西,是昨晚那個不知死活的小子的信息,緊要倒也算不上,他不過是昨天臨走前隨口跟孔立文提了一嘴,沒想到對方這麽快就屁顛屁顛地送來了。
信上說那小子姓陳,家裏是做電線生意的,在閘北一帶有兩個銅芯廠,規模還可以,大小算個富商,不過也就僅此而已。
後面還有一堆詳細的介紹,沈璁都懶得看了,隨手把信紙扔在桌上。
“吩咐下去,從明天開始,不管是港口的貨船,還是陸上的車皮,沈家的,或是日後還想同沈家合作的——”他手指點了點桌上的信紙,然後道:“都不準再接這家的生意。”
做實業的,斷了運輸,就是斷了命脈,比起明面上在諸如市場等方面打壓,這一招執行起來的難度更低,見效也更快。
沈璁這一手不可謂不狠毒,但一旁的喜伯神情淡定,顯然已經見怪不怪了。
他掃了眼信紙上的內容後問道:“陳家的人很快就能打聽到,這是少爺的授意。”
“他們如果找來,隨便弄個人應付過去就行。”沈璁彈了彈煙灰,輕描淡寫道:“先晾兩天,等這小子親自上門,再告訴他,我願意出兩千銀元,接手他家的廠子。”
兩千銀元,聽著不是比小數目,畢竟租界裏正經留洋回來的坐診醫生,一個月也就能掙幾十個銀元的工資。
但陳家那可是兩間成規模的銅芯廠房,墻根下的邊角料掃一掃打包起來賣廢品都不止這個價。
兩千銀元,在當時差不多剛好能買一頭牛,沈璁開這個價,明著就是為了羞辱姓陳的小子,告訴對方,陳家安身立命的工廠,在他沈璁眼裏,跟畜生一個價。
但喜伯聽完這個離譜的價格後仍然沒什麽太大的反應,只問了句:“少爺,做到底嗎?”
“那倒不用。”沈璁擺擺手,一臉輕松地靠在椅背上,“陳老爺既然不會管教兒子,那便讓他把人送出國去念兩年書去吧,別再跟上海灘的地界上出現了。”
“礙眼。”
說完,他呼出最後一口煙,將煙蒂掐滅在煙缸裏,“你吩咐下去,按說的處理就行,不用再報給我聽了。”
他是個怕麻煩的人,所以不會跟任何人產生情感上的牽扯,即便對方是裴筱那樣令他頗為滿意的絕色美人;所以昨晚即便非常不快,他也不會當場跟那個略顯冒失的司機發作。
但這不代表他可以忍受別人在自己面前撒野。
就像外面傳的那樣,他的確是個心狠手辣,睚眥必報的人。
見喜伯收起那張信紙,準備去客廳掛電話安排,他又補了句:“喜伯,順便再幫我重新找個司機。”
對於昨晚司機的幾次失誤,他倒還不至於懷恨在心,但一個不能勝任自己崗位的人,也不應該繼續留在他的身邊。
更何況,對方還是沈克山的人。
吩咐完所有事情,沈璁重新坐直身體,推開面前的煙灰缸,像是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端起碗筷。
畢竟,一個沒有心的人,自然不會心軟,也不會猶豫,不會愧疚;甚至,從頭到尾,他的情緒都沒有產生過任何波瀾。
這一切在他看來,就像下雨要打傘,天寒要加衣一樣,理所當然。
夾菜時袖口碰掉了桌上的信封,他這才看到,信紙拿出之後的空信封並沒有癟下去,裏面似乎還有東西。
他疑惑地撿起信封,很快摸出了第二張信紙,這次是關於裴筱的信息,住址,年齡等,還有裴筱每晚在上海幾個不同夜總會登臺的具體時間。
能巴結自己巴結到這個份上,看來孔立文在孔家的日子的確不好過。
沈璁想著,嘴角露出點意味難明的笑意。
既然敢在眾人面前毫不遮掩自己對裴筱的興趣,他就不介意那點癖好被人看穿;但昨晚他是自己一個人離開百樂門的,孔立文當然不知道之後發生了什麽,所以這次的馬屁著實拍到了大腿上——
因為他和裴筱之間已經結束了。
他突然面色一凜,將信紙揉成一團,正要轉身扔掉時,瞧見喜伯不知什麽時候打完電話回來了,正默不作聲地站在他身後。
外人都說他城府極深,但在家裏,他對喜伯基本沒有什麽需要特別隱瞞的;而喜伯也很了解他,如果他不開口,對方也從不試探。
他總覺得喜伯這個表現有些反常。
“喜伯,你認識裴筱?”他試探道。
“不、不認識。”喜伯忙否認道,轉身收拾起東西來,動作略顯刻意。
如果真的不認識一個人,聽到陌生名字的第一反應該是問一句“誰”,而不是像現在這樣。
“那你昨晚為什麽盯著他看?”沈璁沒有當面拆穿,但也不打算藏著掖著,只是用一種極其平靜的語氣道:“我身邊的人,你從沒正眼瞧過。”
“少爺身邊的人,從來也不會出現第二次,我瞧他們做什麽。”喜伯背對著沈璁,說著停下手邊的動作,“我也只是聽說,外灘有個能把旗袍穿得特別好看的男人。”
“百聞不如一見,既然少爺把人領回來了,我就好奇多瞧了兩眼……”
說完他又忙活了起來,半晌後嘆了口氣,自顧自地小聲嘀咕了一句:“長得跟個妖精似的,確實好看。”
喜伯說到最後時,語氣多少有些不屑,但沈璁卻被逗笑了。
有情緒,才說明是實話。
但老頭這輩子不煙不酒,以前陪沈璁母親去聽戲時都只守在戲院門口,壓根不進去,一個大半輩子都沒什麽不良嗜好的人,怎麽會認識裴筱?
“喜伯。”沈璁無聊了一整天,總算遇到點感興趣的話題,便饒有興致地問道:“他一個百樂門裏賣唱的,你是上哪兒聽說的?”
“他進百樂門才幾天吶?”喜伯嫌棄地撇了撇嘴,“他以前啊,是個戲子。”
“你怎麽知道?”沈璁很快追問道。
“少爺,你忘了?夫人在的時候,最愛聽戲了。”喜伯放下手邊的活計,走到沈璁身旁,“也是,你那會還小呢……”
“後來夫人跟老爺搬來上海,總說這邊的京戲差點子味道,去得便少了。”
上海一帶原本的地方傳統戲劇有許多,諸如昆曲、黃梅戲一類比較流行,聽京劇的人少,唱戲的自然也少,普遍水準便不及北平。
後面因為北邊不太平,許多人被迫南遷,聽京戲的人多了,圈子才跟著慢慢火熱起來。
而這當中最當紅的,就是花旦名角裴筱。
以他當時紅火的程度,想要聽一折他的戲,通過正常渠道花錢,根本買不到戲票。
“那會少爺已經出國了,夫人一個人呆著也無趣,我家老婆子就想著去托老爺的關系,求兩張好位置票的票來。”喜伯說著搖了搖頭,“可夫人卻說自己不愛聽花旦的戲碼,嫌鬧,就攔了下來。”
沈璁現在還記得,小時候和母親去戲園子,母親百聽不厭的一直是一出《霸王別姬》,的確是傳統的大青衣;但關於母親,他似乎並不想過多提及,不動聲色地轉移了話題。
“好好的一個角兒,怎麽現在不唱了呢?”
“哼——”喜伯冷哼一聲,難得激動地罵道:“好個屁!”
雖說有大量北方人南遷,但比起北平,上海能供給京劇的土壤還是貧瘠得多;隨著外灘上歌舞廳一家家地開,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都去趕時髦了,連戲園子都不愛進。
當時還能做到場場爆滿的名伶,整個上海灘也就剩一個裴筱,圈子裏的人都指著他能覆興傳統戲劇,哪知道人家一扭臉就宣布封箱,脫下戲服,換上旗袍,去百樂門登了臺,一夜之間便換了身份,再次紅遍上海灘。
說完,喜伯還不忘憤憤地補了句:“還不都是錢鬧的!”
上臺唱戲,就跟打開門做買賣一樣,若是行情上名角也沒有歌女的收入多,裴筱為了多掙些錢而轉行,在沈璁看來也無可厚非,他有些疑惑,喜伯為何會突然如此激動。
“消消氣兒——”他拍了拍喜伯的胳膊安慰道:“不沾親不帶故的,你這是跟誰置氣呢?氣壞了身子多不值當。”
“不生氣,我生什麽氣啊……”喜伯佝僂著肩背,擺了擺手,嘴上說著不生氣,但還是重重地嘆了口氣,“我就是遺憾,一直到太太走,都沒能好好聽上一折戲……”
方才面對沈璁諸冷漠,甚至冷血的安排,老頭都一臉淡定,現在卻突然忍不住眼眶一熱。
“不說了。”他連忙背過身去,“少爺你趕緊吃飯吧,別再涼了。”
“我上樓收拾收拾去……”
喜伯話裏話外對裴筱的埋怨,沈璁都能聽出來,但這不太合常理;他母親這一輩子短短幾十年,有過太多的遺憾,沒道理怪罪到一個不相幹的戲子身上。
他知道喜伯不是個蠻橫無理的人,說話時也明顯有所保留,但他也不想再追問下去了。
畢竟若論遺憾,母親離世時他還被困在法國,甚至沒能見到最後一面,才是最大的遺憾。
就算要埋怨,比起裴筱,最該被埋怨的,也是他自己。
左右沒什麽胃口,他隨便夾了兩口菜,便撂下筷子準備早些上樓休息。
木質的樓梯上,他正好跟抱著一堆雜物下樓的喜伯錯身而過。
“少爺。”喜伯側身將人叫住,從身上抱著的一堆雜物裏騰出手來,遞過去一疊法幣,“這麽的大人了,怎麽還丟三落四的。”
沈璁是他看著長大的,他已經去世的老婆還是沈璁的奶娘,雖然身份有別,但他自己的孩子夭折後,其實心底一直是把沈璁當半個兒子在照顧,說起生活上的瑣事,聲音裏會不自覺流露出些許長輩的嘮叨。
對於這種按說有些逾矩的做法,沈璁向來欣然接受;跟那個他不願姑息的冒失司機不一樣,在他心裏,也是把喜伯當做親人看的。
但當他看清喜伯遞上的那疊法幣後,嘴角的笑意卻一點點僵住了。
“你在哪撿到的?”他沈聲問道。
“就好好兒地放在你的書桌上呢。”面對沈璁突然嚴肅的表情,喜伯有些摸不著頭腦,“我還以為是你出門前換衣服,掏出來忘了揣上。”
沈璁接過那疊法幣數了數,確認是他早上離開前留給裴筱的,為怕對方看不見,他還貼心地直接塞進了裴筱那件細毛呢風衣的衣袋裏。
就算是裴筱換衣服時不小心掉了出來,也不該那麽剛好,一張不落,都規規整整地“掉”在書桌上。
沈璁回憶起昨晚的細節,如果沒記錯的話,他不止撕碎了裴筱的絲襪,還扯破了那身旗袍。
那可不是什麽尋常成衣店就能買到的普通貨色,杭羅蘇繡的料子,細致的針腳,合體的剪裁,一看就是老裁縫店的貴價貨。
裴筱分文不取,豈不是成了賠本買賣?
沈璁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這麽蠢的人,尤其是裴筱這種本就是為了錢才混跡在風月場中的交際花。
一個人不要錢,就一定是有別的價碼。
“喜伯。”沈璁舔了舔抿緊的唇縫,“他早上走前,沒說什麽嗎?”
“大概早上十點過的時候吧……”喜伯拍著腦袋回憶著,“我經過少爺門前時,裴老板開門找我要針線包,說是不小心刮破了衣裳,不好穿出門。”
“可咱家哪有那東西啊,我沒法子,就只好找了件少爺的衣服給他,又幫忙叫了輛黃包車來,這才把人送走。”
“走前裴老板還客氣說,會把衣服洗幹凈後再送回來。”
喜伯說話時,沈璁抿緊的唇縫一點點舒展開來,微微上揚,直到最後,終於露出了個明顯的笑容。
又一手欲擒故縱?
裴筱果然是個中行家裏手。
不知為何,一整天無聊應酬的疲憊,和方才說起母親離世時心底的隱痛,在這個瞬間基本被一掃而空。
他雙眸微闔,似乎又聞到了裴筱身上那股混進了郁金香花朵的特殊香味。
不過這一次,不再是他的幻覺。
他睜眼便瞧見,喜伯手上抱著的,正好是他跟裴筱昨夜揮灑雲雨時鋪在床上的被單。
之前他從不在外留宿,是因為有輕微的潔癖,所以在帶人回家後,第二天所有床上用品都會被扔掉換新的。
喜伯抱著的就是白天換下來還沒來得及收拾的被單,沈璁隨手抓起一角聞了聞,果然,滿滿都是裴筱的味道,沁人肺腑。
“少爺……這……”
喜伯一臉疑惑,還沒來來得及多問,卻見沈璁剛展開的眉頭又突然蹙緊。
他看見了被單上一團朱砂色的暗紅血跡。
既然他自己沒有受傷,那這便只能是……
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什麽好人,但一直以來,他自認算是個不錯的床伴,出手闊綽,也願意照顧對方的感受。
昨晚裴筱意亂情迷間一聲“七爺你再兇一點”,實在太過銷魂,他承認自己算不上太溫柔,但也沒有做什麽太過火的事情,總不至於將人弄傷的。
除非……
想起昨夜床笫間裴筱努力迎合,卻略顯生澀的模樣……
或許,裴筱的媚態真的就是渾然天成,而他本人,根本就未經人事。
百樂門裏風情萬種的交際花居然還是個雛兒,這是沈璁萬萬沒有想到的。
如果知道,他想自己應該會克制一些。
不過再想想裴筱拿走的那件衣服,他緊蹙的眉頭又漸漸舒展開來,甚至勾唇露了點笑。
對於這樣欲擒故縱的小把戲,從前他很不喜歡,不喜歡有人在他面前自作聰明的愚蠢模樣,但若是對象換成裴筱……
讓沈家的元老去要飯,或是設計讓陳家不知死活的小子滾出上海灘,他都不會有絲毫愧疚感,但倘若裴筱送衣服回來,下一次,他想對美人溫柔一點——
哪怕這算是破例了。
他放下手裏的被單,轉身上樓前吩咐道:“別扔了,明兒洗幹凈了給我換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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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筱顯然很疲憊,沈沈地睡著,直到老管家來敲門請沈璁下樓用早餐,也沒把他吵醒。
臨走前,沈璁還體貼地替他拉了拉從肩頭滑落的被角。
情//潮褪去,沈璁自然還是那個紳士體面的沈家七少爺,冷靜,克制,喜怒不形於色;看著床上裴筱在睡夢中也近乎完美的側顏,他有的,頂多就是心底那點根本不會被人察覺的意猶未盡。
但不管再怎麽意猶未盡,他與裴筱之間,也都到此為止了。
簡單用過早餐後,他換好衣服,留下一疊法幣,然後出門,準時赴約,一整天下來,跟對方的溝通也算順利。
但跟一群四五十歲的政府官員虛與委蛇了一整天,多少還是有些傷神,結束後他推掉了那群狐朋狗友的飯局,準備早點回家休息。
馬斯南路的小洋樓裏,老管家早就準備好了一切;沈璁獨自坐在客廳的皮質沙發上,等著飯菜上桌時,隨手拿起茶幾上的報紙。
偌大的空間只有一個人,顯得有些空蕩,好像整棟房子都只剩下壁爐裏木材燃燒的“畢剝”聲響。
這讓沈璁覺得有些無趣。
他放下無聊的報紙,點上一根香煙,深深吸了一口,微微瞇起眼睛。
繚繞的煙霧中,他好像還是能看到汽車後視鏡裏的那個身影,蜷在他身/下,予取予求,像個妖精。
裴筱很美,但他不太喜歡這樣的感覺。
不管昨夜的一場雲雨有多美好,他和裴筱之間都已經結束了,因為只有徹底結束的關系,才會一直美好下去。
感情中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會帶來許多棘手的麻煩,這不符合商業上的投資與風險回報率,只有明確的等價交換才能給人確定可控的安全感,他不想招惹些不必要的麻煩。
好在這時候,老管家走了過來,告訴他飯菜都準備好了。
他起身走向飯廳,直到在飯桌邊坐下,眉頭還是微微蹙著。
“少爺,今兒在外面不順利嗎?”老管家關心道。
“沒有,很順利。”沈璁不想繼續這個話題,便隨口找了個由頭,打算敷衍過去,“喜伯,孔家今兒有派人送什麽東西來嗎?”
“送了,一個信封,我就放在茶幾上來著,少爺方才拿報紙時沒瞧見嗎?”喜伯說著走向茶幾,拿來信封遞到了沈璁手邊,“還是孔立文少爺親自送來的,很緊要嗎?”
沈璁接過信封,冷笑著搖了搖頭。
這信封裏的東西,是昨晚那個不知死活的小子的信息,緊要倒也算不上,他不過是昨天臨走前隨口跟孔立文提了一嘴,沒想到對方這麽快就屁顛屁顛地送來了。
信上說那小子姓陳,家裏是做電線生意的,在閘北一帶有兩個銅芯廠,規模還可以,大小算個富商,不過也就僅此而已。
後面還有一堆詳細的介紹,沈璁都懶得看了,隨手把信紙扔在桌上。
“吩咐下去,從明天開始,不管是港口的貨船,還是陸上的車皮,沈家的,或是日後還想同沈家合作的——”他手指點了點桌上的信紙,然後道:“都不準再接這家的生意。”
做實業的,斷了運輸,就是斷了命脈,比起明面上在諸如市場等方面打壓,這一招執行起來的難度更低,見效也更快。
沈璁這一手不可謂不狠毒,但一旁的喜伯神情淡定,顯然已經見怪不怪了。
他掃了眼信紙上的內容後問道:“陳家的人很快就能打聽到,這是少爺的授意。”
“他們如果找來,隨便弄個人應付過去就行。”沈璁彈了彈煙灰,輕描淡寫道:“先晾兩天,等這小子親自上門,再告訴他,我願意出兩千銀元,接手他家的廠子。”
兩千銀元,聽著不是比小數目,畢竟租界裏正經留洋回來的坐診醫生,一個月也就能掙幾十個銀元的工資。
但陳家那可是兩間成規模的銅芯廠房,墻根下的邊角料掃一掃打包起來賣廢品都不止這個價。
兩千銀元,在當時差不多剛好能買一頭牛,沈璁開這個價,明著就是為了羞辱姓陳的小子,告訴對方,陳家安身立命的工廠,在他沈璁眼裏,跟畜生一個價。
但喜伯聽完這個離譜的價格後仍然沒什麽太大的反應,只問了句:“少爺,做到底嗎?”
“那倒不用。”沈璁擺擺手,一臉輕松地靠在椅背上,“陳老爺既然不會管教兒子,那便讓他把人送出國去念兩年書去吧,別再跟上海灘的地界上出現了。”
“礙眼。”
說完,他呼出最後一口煙,將煙蒂掐滅在煙缸裏,“你吩咐下去,按說的處理就行,不用再報給我聽了。”
他是個怕麻煩的人,所以不會跟任何人產生情感上的牽扯,即便對方是裴筱那樣令他頗為滿意的絕色美人;所以昨晚即便非常不快,他也不會當場跟那個略顯冒失的司機發作。
但這不代表他可以忍受別人在自己面前撒野。
就像外面傳的那樣,他的確是個心狠手辣,睚眥必報的人。
見喜伯收起那張信紙,準備去客廳掛電話安排,他又補了句:“喜伯,順便再幫我重新找個司機。”
對於昨晚司機的幾次失誤,他倒還不至於懷恨在心,但一個不能勝任自己崗位的人,也不應該繼續留在他的身邊。
更何況,對方還是沈克山的人。
吩咐完所有事情,沈璁重新坐直身體,推開面前的煙灰缸,像是什麽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端起碗筷。
畢竟,一個沒有心的人,自然不會心軟,也不會猶豫,不會愧疚;甚至,從頭到尾,他的情緒都沒有產生過任何波瀾。
這一切在他看來,就像下雨要打傘,天寒要加衣一樣,理所當然。
夾菜時袖口碰掉了桌上的信封,他這才看到,信紙拿出之後的空信封並沒有癟下去,裏面似乎還有東西。
他疑惑地撿起信封,很快摸出了第二張信紙,這次是關於裴筱的信息,住址,年齡等,還有裴筱每晚在上海幾個不同夜總會登臺的具體時間。
能巴結自己巴結到這個份上,看來孔立文在孔家的日子的確不好過。
沈璁想著,嘴角露出點意味難明的笑意。
既然敢在眾人面前毫不遮掩自己對裴筱的興趣,他就不介意那點癖好被人看穿;但昨晚他是自己一個人離開百樂門的,孔立文當然不知道之後發生了什麽,所以這次的馬屁著實拍到了大腿上——
因為他和裴筱之間已經結束了。
他突然面色一凜,將信紙揉成一團,正要轉身扔掉時,瞧見喜伯不知什麽時候打完電話回來了,正默不作聲地站在他身後。
外人都說他城府極深,但在家裏,他對喜伯基本沒有什麽需要特別隱瞞的;而喜伯也很了解他,如果他不開口,對方也從不試探。
他總覺得喜伯這個表現有些反常。
“喜伯,你認識裴筱?”他試探道。
“不、不認識。”喜伯忙否認道,轉身收拾起東西來,動作略顯刻意。
如果真的不認識一個人,聽到陌生名字的第一反應該是問一句“誰”,而不是像現在這樣。
“那你昨晚為什麽盯著他看?”沈璁沒有當面拆穿,但也不打算藏著掖著,只是用一種極其平靜的語氣道:“我身邊的人,你從沒正眼瞧過。”
“少爺身邊的人,從來也不會出現第二次,我瞧他們做什麽。”喜伯背對著沈璁,說著停下手邊的動作,“我也只是聽說,外灘有個能把旗袍穿得特別好看的男人。”
“百聞不如一見,既然少爺把人領回來了,我就好奇多瞧了兩眼……”
說完他又忙活了起來,半晌後嘆了口氣,自顧自地小聲嘀咕了一句:“長得跟個妖精似的,確實好看。”
喜伯說到最後時,語氣多少有些不屑,但沈璁卻被逗笑了。
有情緒,才說明是實話。
但老頭這輩子不煙不酒,以前陪沈璁母親去聽戲時都只守在戲院門口,壓根不進去,一個大半輩子都沒什麽不良嗜好的人,怎麽會認識裴筱?
“喜伯。”沈璁無聊了一整天,總算遇到點感興趣的話題,便饒有興致地問道:“他一個百樂門裏賣唱的,你是上哪兒聽說的?”
“他進百樂門才幾天吶?”喜伯嫌棄地撇了撇嘴,“他以前啊,是個戲子。”
“你怎麽知道?”沈璁很快追問道。
“少爺,你忘了?夫人在的時候,最愛聽戲了。”喜伯放下手邊的活計,走到沈璁身旁,“也是,你那會還小呢……”
“後來夫人跟老爺搬來上海,總說這邊的京戲差點子味道,去得便少了。”
上海一帶原本的地方傳統戲劇有許多,諸如昆曲、黃梅戲一類比較流行,聽京劇的人少,唱戲的自然也少,普遍水準便不及北平。
後面因為北邊不太平,許多人被迫南遷,聽京戲的人多了,圈子才跟著慢慢火熱起來。
而這當中最當紅的,就是花旦名角裴筱。
以他當時紅火的程度,想要聽一折他的戲,通過正常渠道花錢,根本買不到戲票。
“那會少爺已經出國了,夫人一個人呆著也無趣,我家老婆子就想著去托老爺的關系,求兩張好位置票的票來。”喜伯說著搖了搖頭,“可夫人卻說自己不愛聽花旦的戲碼,嫌鬧,就攔了下來。”
沈璁現在還記得,小時候和母親去戲園子,母親百聽不厭的一直是一出《霸王別姬》,的確是傳統的大青衣;但關於母親,他似乎並不想過多提及,不動聲色地轉移了話題。
“好好的一個角兒,怎麽現在不唱了呢?”
“哼——”喜伯冷哼一聲,難得激動地罵道:“好個屁!”
雖說有大量北方人南遷,但比起北平,上海能供給京劇的土壤還是貧瘠得多;隨著外灘上歌舞廳一家家地開,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都去趕時髦了,連戲園子都不愛進。
當時還能做到場場爆滿的名伶,整個上海灘也就剩一個裴筱,圈子裏的人都指著他能覆興傳統戲劇,哪知道人家一扭臉就宣布封箱,脫下戲服,換上旗袍,去百樂門登了臺,一夜之間便換了身份,再次紅遍上海灘。
說完,喜伯還不忘憤憤地補了句:“還不都是錢鬧的!”
上臺唱戲,就跟打開門做買賣一樣,若是行情上名角也沒有歌女的收入多,裴筱為了多掙些錢而轉行,在沈璁看來也無可厚非,他有些疑惑,喜伯為何會突然如此激動。
“消消氣兒——”他拍了拍喜伯的胳膊安慰道:“不沾親不帶故的,你這是跟誰置氣呢?氣壞了身子多不值當。”
“不生氣,我生什麽氣啊……”喜伯佝僂著肩背,擺了擺手,嘴上說著不生氣,但還是重重地嘆了口氣,“我就是遺憾,一直到太太走,都沒能好好聽上一折戲……”
方才面對沈璁諸冷漠,甚至冷血的安排,老頭都一臉淡定,現在卻突然忍不住眼眶一熱。
“不說了。”他連忙背過身去,“少爺你趕緊吃飯吧,別再涼了。”
“我上樓收拾收拾去……”
喜伯話裏話外對裴筱的埋怨,沈璁都能聽出來,但這不太合常理;他母親這一輩子短短幾十年,有過太多的遺憾,沒道理怪罪到一個不相幹的戲子身上。
他知道喜伯不是個蠻橫無理的人,說話時也明顯有所保留,但他也不想再追問下去了。
畢竟若論遺憾,母親離世時他還被困在法國,甚至沒能見到最後一面,才是最大的遺憾。
就算要埋怨,比起裴筱,最該被埋怨的,也是他自己。
左右沒什麽胃口,他隨便夾了兩口菜,便撂下筷子準備早些上樓休息。
木質的樓梯上,他正好跟抱著一堆雜物下樓的喜伯錯身而過。
“少爺。”喜伯側身將人叫住,從身上抱著的一堆雜物裏騰出手來,遞過去一疊法幣,“這麽的大人了,怎麽還丟三落四的。”
沈璁是他看著長大的,他已經去世的老婆還是沈璁的奶娘,雖然身份有別,但他自己的孩子夭折後,其實心底一直是把沈璁當半個兒子在照顧,說起生活上的瑣事,聲音裏會不自覺流露出些許長輩的嘮叨。
對於這種按說有些逾矩的做法,沈璁向來欣然接受;跟那個他不願姑息的冒失司機不一樣,在他心裏,也是把喜伯當做親人看的。
但當他看清喜伯遞上的那疊法幣後,嘴角的笑意卻一點點僵住了。
“你在哪撿到的?”他沈聲問道。
“就好好兒地放在你的書桌上呢。”面對沈璁突然嚴肅的表情,喜伯有些摸不著頭腦,“我還以為是你出門前換衣服,掏出來忘了揣上。”
沈璁接過那疊法幣數了數,確認是他早上離開前留給裴筱的,為怕對方看不見,他還貼心地直接塞進了裴筱那件細毛呢風衣的衣袋裏。
就算是裴筱換衣服時不小心掉了出來,也不該那麽剛好,一張不落,都規規整整地“掉”在書桌上。
沈璁回憶起昨晚的細節,如果沒記錯的話,他不止撕碎了裴筱的絲襪,還扯破了那身旗袍。
那可不是什麽尋常成衣店就能買到的普通貨色,杭羅蘇繡的料子,細致的針腳,合體的剪裁,一看就是老裁縫店的貴價貨。
裴筱分文不取,豈不是成了賠本買賣?
沈璁不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這麽蠢的人,尤其是裴筱這種本就是為了錢才混跡在風月場中的交際花。
一個人不要錢,就一定是有別的價碼。
“喜伯。”沈璁舔了舔抿緊的唇縫,“他早上走前,沒說什麽嗎?”
“大概早上十點過的時候吧……”喜伯拍著腦袋回憶著,“我經過少爺門前時,裴老板開門找我要針線包,說是不小心刮破了衣裳,不好穿出門。”
“可咱家哪有那東西啊,我沒法子,就只好找了件少爺的衣服給他,又幫忙叫了輛黃包車來,這才把人送走。”
“走前裴老板還客氣說,會把衣服洗幹凈後再送回來。”
喜伯說話時,沈璁抿緊的唇縫一點點舒展開來,微微上揚,直到最後,終於露出了個明顯的笑容。
又一手欲擒故縱?
裴筱果然是個中行家裏手。
不知為何,一整天無聊應酬的疲憊,和方才說起母親離世時心底的隱痛,在這個瞬間基本被一掃而空。
他雙眸微闔,似乎又聞到了裴筱身上那股混進了郁金香花朵的特殊香味。
不過這一次,不再是他的幻覺。
他睜眼便瞧見,喜伯手上抱著的,正好是他跟裴筱昨夜揮灑雲雨時鋪在床上的被單。
之前他從不在外留宿,是因為有輕微的潔癖,所以在帶人回家後,第二天所有床上用品都會被扔掉換新的。
喜伯抱著的就是白天換下來還沒來得及收拾的被單,沈璁隨手抓起一角聞了聞,果然,滿滿都是裴筱的味道,沁人肺腑。
“少爺……這……”
喜伯一臉疑惑,還沒來來得及多問,卻見沈璁剛展開的眉頭又突然蹙緊。
他看見了被單上一團朱砂色的暗紅血跡。
既然他自己沒有受傷,那這便只能是……
他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什麽好人,但一直以來,他自認算是個不錯的床伴,出手闊綽,也願意照顧對方的感受。
昨晚裴筱意亂情迷間一聲“七爺你再兇一點”,實在太過銷魂,他承認自己算不上太溫柔,但也沒有做什麽太過火的事情,總不至於將人弄傷的。
除非……
想起昨夜床笫間裴筱努力迎合,卻略顯生澀的模樣……
或許,裴筱的媚態真的就是渾然天成,而他本人,根本就未經人事。
百樂門裏風情萬種的交際花居然還是個雛兒,這是沈璁萬萬沒有想到的。
如果知道,他想自己應該會克制一些。
不過再想想裴筱拿走的那件衣服,他緊蹙的眉頭又漸漸舒展開來,甚至勾唇露了點笑。
對於這樣欲擒故縱的小把戲,從前他很不喜歡,不喜歡有人在他面前自作聰明的愚蠢模樣,但若是對象換成裴筱……
讓沈家的元老去要飯,或是設計讓陳家不知死活的小子滾出上海灘,他都不會有絲毫愧疚感,但倘若裴筱送衣服回來,下一次,他想對美人溫柔一點——
哪怕這算是破例了。
他放下手裏的被單,轉身上樓前吩咐道:“別扔了,明兒洗幹凈了給我換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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