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百守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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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天賜一語醍醐,讓百守等人立刻回過神來。
對於一個修道人來說,百守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自己如果不用靈力了要怎麽戰鬥。在血衛隊中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部分。信息收集來自於王二蛋,因為他有強大的駭客技術。
百守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可以通過這樣方式來收取信報。但是他畢竟一個人,如果77處都沒有辦法獲得的情況,他一個人怎麽可能獲得。
三個面面相覷,喜憂參半。
一是百守終於可以有不離開血衛隊的理由,二是如果沒有77處和血衛隊的支持百守是不是真的可以收集到連77處都無法收集到的情報。
最後又是楊天賜一句給了他們所有人信心,“想想剛到77處的自己,當時是什麽樣,想想進入死亡之谷的自己是什麽樣,現在的你,難道比當初還不如嗎?”
百守立刻頓悟,是啊難道擁有那樣多實戰經驗的自己還不如十二歲的自己,不如十八歲時懵懵懂懂的自己嗎?
而且,現在他也不是不能用靈力,只要使用靈力不超過負荷就可以了。
獒犬手機響了,打開,是雲暮梵的信息,“收回百守的通訊裝備,留下手表。”
獒犬信息給百守看,若馬湊過頭去,看著有些委屈,“就算哥不在了,頭這也太不近人情了。”
與若馬不同的是,百守卻看到了那句“留下手表”。
手表是血衛隊最私密的通訊工具,上面有雲暮梵的印跡,只要誰出了事,雲暮梵會第一時間知道。
只這一點,百守就知道,他的頭,沒有放棄他。
他非常配合地交回手機,交回腰帶以及隨身包。血衛隊的成員,細節全是機關。
他給得非常幹凈,非常利落,也真的只留下手表。
楊天賜拍拍他的肩膀走了。
跟他們不同,楊天賜雖然也是跟他們一起在77處受訓,但是他跟任何人都沒有什麽特殊的感情。他的世界比雲暮梵的更加狹窄。他只有仇恨,只有雲暮梵,徐天。
楊天賜站在門口,緩緩回頭,看著他們三人,淡道,“哥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重感情,但是如果因為你們所謂的重感情而至他的性命而不顧,我看也不見得多真誠。”
若馬呆呆地擡頭看他。
今天的楊天賜話特別多,但是每一句都命中紅心,每一句都說到他們心裏。這一句也是,他們不舍得百守,可是他們的頭卻不舍得百守死去。
跟他相比,自己所謂的不舍真的就顯得那樣單薄。
百守緊緊地拍了拍他們二人的肩膀,微笑道,“走吧,總有一天我會重新回到血衛隊。”
任誰都沒有想到,百守會以那樣的方式重新回到血衛隊。
若馬一生都在後悔當初為什麽不跟雲暮梵一樣決絕一些,為什麽要像個姑娘一樣優柔寡斷。別離算什麽,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就是真正的死別。
楊天賜走出來的時候,雲暮梵正坐在吧臺上自己倒酒,正對面就是夜店的名字“塵世”。
一杯祝百守重回塵世,不用再跟著他賣命;
二杯祝百守從此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結婚生子,一生無憂;
三杯……
雲暮梵一杯接著一杯,他不願意百守離開血衛隊,不想他此生庸庸碌碌,可是他更不願意像海一樣在他面前隕命。
任何一個世家大族的子弟都不可能原諒自己一生平凡,百守選擇來到血衛隊,要的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留在這個國家的歷史上。
血衛隊烈士沒有墓碑,但是每年有國家最高長官的敬禮。
那是世世代代的尊嚴的顏色,不以為生命中止而中止。
“哥。”楊天賜在他身邊坐下,也倒了一杯,一飲而盡。
“哥的心,還是那樣溫柔。”楊天賜輕笑,“像小時候一樣,咬牙切齒的樣子,可是心比誰都軟。”
雲暮梵叭地把杯子桌子上,起身離開,“要聊天找徐天,老子沒空。”
楊天賜沒有立刻起身追上,而是緩緩地把杯子裏的酒都倒滿了,方才拿起一旁的衣服跟了上去,在他身後道,“塵世什麽時候營業,我帶人過來捧場。”
雲暮梵終於回過頭,冷冷地掃了他一眼,“不要給他惹事。離了我們,他就是他自己。站在人群這巔對他來說並不是好事。”
站得高,只會成為靶子。
楊天賜難得笑,“想在帝都做生意,不告訴別人他有我們撐腰,沒幾天就混不下去了。”
雲暮梵冷笑,“你想讓他死就盡管去。他出了事,我立刻把你送上軍事法庭。”
楊天賜不以為然,“有老爺子在,那種地方,就算是哥親自送我出去,老爺子一把鼻涕一把淚也能把我救出來。”
雲暮梵冷笑,“出來倒是未必,下半生可以在那裏過。”
楊天賜搖搖頭,“哥現在站在風口浪尖,我卻不是,如果我說百守是我的保鏢,救過我的命,我才送他這間夜店,以後他的日子會好過不少。”
這確實是個好理由,但是這個理由必須要百守同意。
血衛隊的人人人都那樣驕傲,會不會要來自別人的援手,這就不行而知。
雲暮梵道,“這要問百守意見。”
“我願意接受楊少幫助。”百守的聲音自身後傳來,看向雲暮梵眼光堅定。
只有把夜店開得很大,而且很有後臺的樣子,才會有各種各樣的人過來,才能拉到各種各樣的情報,而且,他必須要對外表現說這裏可以容許任何人幹壞事。
楊天賜看向百守,默默地點點頭,這小子倒是有點可教。不枉他一番開導。
雲暮梵看向百守,見他很是堅決,便點點頭,“好。”
說完看向跟百守一起出來的獒犬,“回去。”
獒犬立刻明白跑出去把車開到了門口,雲暮梵看向百守,心裏百轉千回,眼眸仍然冷漠,“好自為之。”
百守指了指腕上的手表,點點頭。
什麽話也沒有,卻已明白他的意思。
一夜之間他們身份已變。
楊天賜喝了酒,雲暮梵讓若馬把他送回了家,自己則讓獒犬開車去司淩的學校。
想見她,特別特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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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守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可以通過這樣方式來收取信報。但是他畢竟一個人,如果77處都沒有辦法獲得的情況,他一個人怎麽可能獲得。
三個面面相覷,喜憂參半。
一是百守終於可以有不離開血衛隊的理由,二是如果沒有77處和血衛隊的支持百守是不是真的可以收集到連77處都無法收集到的情報。
最後又是楊天賜一句給了他們所有人信心,“想想剛到77處的自己,當時是什麽樣,想想進入死亡之谷的自己是什麽樣,現在的你,難道比當初還不如嗎?”
百守立刻頓悟,是啊難道擁有那樣多實戰經驗的自己還不如十二歲的自己,不如十八歲時懵懵懂懂的自己嗎?
而且,現在他也不是不能用靈力,只要使用靈力不超過負荷就可以了。
獒犬手機響了,打開,是雲暮梵的信息,“收回百守的通訊裝備,留下手表。”
獒犬信息給百守看,若馬湊過頭去,看著有些委屈,“就算哥不在了,頭這也太不近人情了。”
與若馬不同的是,百守卻看到了那句“留下手表”。
手表是血衛隊最私密的通訊工具,上面有雲暮梵的印跡,只要誰出了事,雲暮梵會第一時間知道。
只這一點,百守就知道,他的頭,沒有放棄他。
他非常配合地交回手機,交回腰帶以及隨身包。血衛隊的成員,細節全是機關。
他給得非常幹凈,非常利落,也真的只留下手表。
楊天賜拍拍他的肩膀走了。
跟他們不同,楊天賜雖然也是跟他們一起在77處受訓,但是他跟任何人都沒有什麽特殊的感情。他的世界比雲暮梵的更加狹窄。他只有仇恨,只有雲暮梵,徐天。
楊天賜站在門口,緩緩回頭,看著他們三人,淡道,“哥比你們任何一個人都重感情,但是如果因為你們所謂的重感情而至他的性命而不顧,我看也不見得多真誠。”
若馬呆呆地擡頭看他。
今天的楊天賜話特別多,但是每一句都命中紅心,每一句都說到他們心裏。這一句也是,他們不舍得百守,可是他們的頭卻不舍得百守死去。
跟他相比,自己所謂的不舍真的就顯得那樣單薄。
百守緊緊地拍了拍他們二人的肩膀,微笑道,“走吧,總有一天我會重新回到血衛隊。”
任誰都沒有想到,百守會以那樣的方式重新回到血衛隊。
若馬一生都在後悔當初為什麽不跟雲暮梵一樣決絕一些,為什麽要像個姑娘一樣優柔寡斷。別離算什麽,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就是真正的死別。
楊天賜走出來的時候,雲暮梵正坐在吧臺上自己倒酒,正對面就是夜店的名字“塵世”。
一杯祝百守重回塵世,不用再跟著他賣命;
二杯祝百守從此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結婚生子,一生無憂;
三杯……
雲暮梵一杯接著一杯,他不願意百守離開血衛隊,不想他此生庸庸碌碌,可是他更不願意像海一樣在他面前隕命。
任何一個世家大族的子弟都不可能原諒自己一生平凡,百守選擇來到血衛隊,要的就是把自己的名字留在這個國家的歷史上。
血衛隊烈士沒有墓碑,但是每年有國家最高長官的敬禮。
那是世世代代的尊嚴的顏色,不以為生命中止而中止。
“哥。”楊天賜在他身邊坐下,也倒了一杯,一飲而盡。
“哥的心,還是那樣溫柔。”楊天賜輕笑,“像小時候一樣,咬牙切齒的樣子,可是心比誰都軟。”
雲暮梵叭地把杯子桌子上,起身離開,“要聊天找徐天,老子沒空。”
楊天賜沒有立刻起身追上,而是緩緩地把杯子裏的酒都倒滿了,方才拿起一旁的衣服跟了上去,在他身後道,“塵世什麽時候營業,我帶人過來捧場。”
雲暮梵終於回過頭,冷冷地掃了他一眼,“不要給他惹事。離了我們,他就是他自己。站在人群這巔對他來說並不是好事。”
站得高,只會成為靶子。
楊天賜難得笑,“想在帝都做生意,不告訴別人他有我們撐腰,沒幾天就混不下去了。”
雲暮梵冷笑,“你想讓他死就盡管去。他出了事,我立刻把你送上軍事法庭。”
楊天賜不以為然,“有老爺子在,那種地方,就算是哥親自送我出去,老爺子一把鼻涕一把淚也能把我救出來。”
雲暮梵冷笑,“出來倒是未必,下半生可以在那裏過。”
楊天賜搖搖頭,“哥現在站在風口浪尖,我卻不是,如果我說百守是我的保鏢,救過我的命,我才送他這間夜店,以後他的日子會好過不少。”
這確實是個好理由,但是這個理由必須要百守同意。
血衛隊的人人人都那樣驕傲,會不會要來自別人的援手,這就不行而知。
雲暮梵道,“這要問百守意見。”
“我願意接受楊少幫助。”百守的聲音自身後傳來,看向雲暮梵眼光堅定。
只有把夜店開得很大,而且很有後臺的樣子,才會有各種各樣的人過來,才能拉到各種各樣的情報,而且,他必須要對外表現說這裏可以容許任何人幹壞事。
楊天賜看向百守,默默地點點頭,這小子倒是有點可教。不枉他一番開導。
雲暮梵看向百守,見他很是堅決,便點點頭,“好。”
說完看向跟百守一起出來的獒犬,“回去。”
獒犬立刻明白跑出去把車開到了門口,雲暮梵看向百守,心裏百轉千回,眼眸仍然冷漠,“好自為之。”
百守指了指腕上的手表,點點頭。
什麽話也沒有,卻已明白他的意思。
一夜之間他們身份已變。
楊天賜喝了酒,雲暮梵讓若馬把他送回了家,自己則讓獒犬開車去司淩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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