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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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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五年,十月初七,宜婚嫁。

沐恩教堂,花園草坪上擺滿了各色的甜品。

上海市有頭有臉的人物,都受邀參加了這場婚禮。

上百個穿著西裝的保鏢,還有巡捕房的巡捕,將教堂內外嚴密的保護起來。

周星祖穿著禮服,牽著馮程程的手,跟著捧花的女童,邁入教堂的大門。悠揚的鋼琴聲響起,全場的嘉賓,都將目光聚焦在兩個人的身上。

這是一場盛大的婚禮……

也是上海灘數十年內,最受矚目的一場婚禮。

但凡是能夠坐在觀禮席上的嘉賓,每一個都是手握實權的大人物。換作其他人的婚禮,能夠邀請到其中一位,都是倍有面子,值得吹噓的事情。可整個教堂三百多個的位置,卻坐的滿滿當當。

周星祖更加鐘意中式婚禮,但上海灘西式婚禮已經成為主流。而且馮程程接受的是西式教育,心中對西式婚禮充滿向往。

雖然對馮程程談不上什麽愛情,可好歹她是新娘,這點面子還是要給的。

當踏著紅地毯,走到神父面前時,周星祖心緒也有些激動。

畢竟無論放在現實世界,還是電影世界,他都是第一次結婚。每一個人的第一次,總會種特別的激動。

神父站在主的塑像下,向著兩位新人道:“周星祖先生,你願意娶馮程程小姐為妻。”

“無論富貴貧窮,無論健康疾病,無論人生的順境逆境,在對方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都能不離不棄終身不離開直到永遠嗎?”

周星祖笑了一下點點頭:“我願意。”

“馮程程小姐,你願意嫁給周星祖先生。”

“無論富貴貧窮,無論健康疾病,無論人生的順境逆境,在對方最需要你的時候,你都能不離不棄終身不離開直到永遠嗎?”

馮程程穿著白色的婚紗,握緊周星祖的手,眼神中滿是愛慕:“我願意。”

感受著她手中傳來的力量,周星祖能夠體會到,馮程程對他是真心的喜歡。

至於為什麽,馮程程會愛上他,有時候周星祖也想不明白。

因為自從暗殺杜月生那次事件後,周星祖就發現,馮程程看向他的眼神有點不對勁。

可能馮程程本身,內心就有一種喜歡冒險的精神,也喜歡這種冒險的刺激感,說白了就是悶騷。

大概那時候,馮程程就對周星祖產生了好感。

隨著兩年來的接觸,讓她的感情越陷越深,真正的愛上了周星祖。

接下來就是交換戒指的流程,周星祖將戒指戴在馮程程手上時,心中莫名有些觸動。他在電影世界停留的時間有限,能做到的不多,只能暗暗保證,盡量不讓這個女人傷心。

交換完婚戒後,兩個人熱情的擁吻在一起。

觀禮席上,頓時響起了一片掌聲。

“岳父,岳母。”

在儀式完成後,周星祖就已經改口了。

婚禮的所有來賓,也從教堂內走到了外面的花園。

馮敬堯滿臉笑容的看著他:“一定要好好待程程。”

“我會的。”

“爸爸媽媽,你們放心。”馮程程臉上洋溢著幸福,馮敬堯搖搖頭,暗道果然是女大中不留,卻忘記這場婚姻,可是他主動撮合的。

“你們去好好接待客人吧,到場的人都和我們馮家在生意上有來往。”直到這時候,馮敬堯才打算將他的人脈,真正介紹給周星祖。

周星祖點點頭,牽著馮程程轉身和到場的賓客們敬酒。

“周先生,新婚快樂。”

“百年好合,百年好合。”

“祝兩位白頭偕頭……”

手上拿著一杯紅酒,周星祖帶著馮程程,游走在花園當中。每走兩步,就會有人上來敬酒,好在許文強和丁力兩個人,都以伴郎的身份,跟隨在身後。到了關鍵時刻,他們就會挺身而上,幫大哥擋酒。

好在來賓們都心中有數,每次都是淺嘗即止,示意周星祖隨意。

畢竟大家都是過來人,明白今天晚上的重要性。

但馮家作為上海家大業大的本地望族,各路親戚朋友可不少。而且能夠參加婚禮的人,全都是來往比較密切,地位較高的家族成員。這些人的面子,周星祖不能不給。

偏偏這群人仗著親戚的身份,肆無忌憚的想要灌醉他。

好像不管在哪一場婚禮上,都有一群想要搞事情的熊親戚。

其中還有幾個年齡差不多的年輕人,叫的最歡。他們都是馮程程的堂兄堂弟,和周星祖年齡差不多,但身份地位可就天差地別。作為年輕人心裏總有些不服氣,不過在其他場合,他們根本沒有和周星祖比較的資格。

現在趁著結婚當天,反倒還可以比比酒量。

於是這些被周星祖光芒所掩蓋的同輩人,都紛紛想要在酒桌上找回場子。

對於這種人,周星祖作為一名內勁高手,只能夠暗暗說聲對不起,默默運起內勁,將酒精蒸發出體外,幾乎等於開著掛在喝酒。

這讓婚禮上出現了一個奇特的場面,身為新郎的周星祖,連連舉杯痛飲,單槍匹馬和一群親戚拼酒,就像是一個初出茅廬的楞頭青,一點沒有上海灘大佬的感覺。

可偏偏一幫親戚裏,一個接一個的都被放倒了……

大概一個小時後,周星祖還是步履穩健的站在原地,但親戚裏已經有七八個被扶下去。

現場看到這幅場面,許多人都開懷大笑。

“哈哈哈,居然敢和周先生拼酒。”

“整個上海灘裏,敢和周先生拼酒的,也就眼前幾個小夥子了。”

“年輕人始終是年輕人,不知道內勁高手的可怕啊,哈哈。”

但凡有點眼力介的人,都知道不能和一位內勁高手拼酒。

敢這樣做的人,才是真正的楞頭青。可能連內勁高手,究竟是什麽層次的存在,都沒有搞清楚。

以前在上海灘有一個被稱為酒王的混混,號稱千杯不醉。但是不小心惹上一位內勁高手,那位內勁高手就用喝酒的方式,和酒王鬥酒。

兩人連喝了一天一夜,最後內勁高手硬生生將酒王給喝死了。

當消息傳開後,江湖上就再沒有人敢和內勁高手拼酒。

139 老家人來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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