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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真偽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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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真偽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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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慎聽著下面的爭吵,總算是弄明白了事情原委。

卻是因為兩人結伴而行,其中一人見了山上一修行有成的妖王,認為它不過為了一己私欲妄動生殺,強占百裏之地。

另一人卻認為那大妖賞罰分明,吃人者殺,犯律者斬,立足百裏之地,當得上一方真修。

為此二人路上一路爭辯過來,從開始的引經據典據理力爭,到大聲吵鬧,再到互相問候祖宗,最終變得如今模樣,差點就大打出手了。

林慎居於樓上,自然是清楚地看著兩人的,連帶著兩人的心思都看得明明白白。

不過讓他有些困惑的是,那兩人都覺得自己的看法沒有錯,而且異常堅定。

這就說明他們不是為了面子而爭論,是單純的理念之爭。

支持那妖王的,林慎倒是認可他的想法,賞罰分明,吃人者殺,犯律者斬,這乃是替天行道之舉,天道至公,所那妖王真如這人所言,身上必定布滿功德靈光,有天為證,自然是對的。

這支持者,身上的功德不多,業力卻是沒有,想來是好事做得不多,壞事不做,算是那種能力低微,有著少做少錯,不做不錯想法的普通人。

反對那妖王的,理由甚是牽強,而且林慎觀之,那人身上也沒有幾點功德靈光,業力倒是不少,可是那人卻心裏篤定自己若有那妖王實力,必然福澤天下,而且堅信不疑。

林慎在樓上,有些無聊,一念便生,直直將那人拉近夢境當中。

既然認為自己有了實力便能福澤天下,那便在我這失落夢境裏面游歷一番,也讓我看看你能不能福澤一方,好教我開開眼界。

那人初入夢境,尚不知天南地北,林慎便操縱夢境給他安排了一個身份,卻是一方大域域主之子,修行到關鍵時刻,意識投影至了他界歷練,此刻正是歷練完成,回歸本體之時,亦是修行有成之時。

那人在夢境裏面先是迷茫了一陣子,很快便在林慎的幹擾下安然接受了這個新的身份,開始巡視自己治下。

這人初時尚好,路見不平便助之,雖然也不弄明白事情原委就隨意評判,有了不少冤假錯案,功德不多,業力一堆,但是初心倒是不算錯的。

隨著時間推移,這人本性便也漸漸暴露,先是想方設法娶妻納妾,通過各種手段坑蒙拐騙騙得了不少良家少女的身,這下也只能嫁給他了。

這還不算完,之前雖是坑蒙拐騙,但也沒有觸犯律法,後來隨著時間推移,有的人騙不來,便通過各種手段誣陷打擊,弄死良家的夫婿,隨後又趁機趁虛而入,或者直接借助幫忙的機會強上了人家。

這就是極限麽?

隨著這人實力漸強,居然把主意打到他爹的身上。

林慎沒有繼續看下去,將這人夢境打散,記憶恢覆,扔回了下面的身體裏。

又將另一人扔進夢裏,看看變化。

這人和那人卻有不同。

雖有強絕實力,卻少幹擾世事,非大劫臨世,蒼生有難便不出,最終壽盡之時卻是已經積累功德巨萬,寶光萬般遮掩下仍舊穿透萬丈之地。

想了想,林慎並未將他記憶打散,而是修改一番後任由他回到身軀內。

他在夢境裏的一身實力都是假的,但是學的功法卻是真的,功法的感悟也是林慎觀看後的感悟,雖未真的修行過,可是若真個按照林慎的感悟來走,路未必就短了。

還有與人交道的方法經歷,那都是林慎從眾多夢境世界裏截取的人物投放進去,所以也能算是真的。

而數萬萬年的歷練,那堅定道心也並非虛假。

回到身體的這人先是一楞,隨後便意識到如今狀況。

這是他當年爭吵之地啊。

“卻是不知是我在爭吵時累了南柯一夢,夢千年,還是我死前執念不息,又回憶了這段故事呢?”

“又或者……功德加身,天也不讓我去?”

沒有看仍然沈浸在爭吵裏的那人,這人回頭便走了。

“爭吵哪裏又有意義呢?天道至公,不貪私,不枉法,不受騙。”

“對錯自有功德定。”

“自認為的對錯,自認為的不受誘惑,實際都是一場空。”

“除了騙到了自己,騙到了傻子,還能騙到誰?仙?聖?天?妖?魔?”

這人擡頭見到林慎,沒來由得熟悉,也許是曾經見過的故人吧,太久時間,他都記不清了。

以後有緣再見吧。

待這人走過,徒留一個在原地洋洋自得的那人,林慎看著,神識牽引他走到遠方,身受火焚,心受千刀萬剮之苦。

雖然夢境虛假,但所作所為卻做不得假,算上他身上的業力,殺了也無妨,天地不但沒有懲罰,反而獎勵了林慎一片功德。

“聊勝於無。”

林慎本是不想管世間事的,對也好,錯也好,時間事太多了,他管不來,除非實在太惡讓他老遠就聽到了那名,不然他也不會輕易動手。

畢竟,未知事物全貌,一個滿身業力的人雖然該殺,可是一身功德的人也未必不該殺。

畢竟天道至公論跡不論心,但是有的時候,心也該論論。

一個統率一縣的縣官,朝廷通緝的殺人無算的盜匪到他統領的縣殺人,他不管,他兒子意外被盜匪殺了,他才親自殺掉盜匪。

這一來,既有朝廷賞賜,又有天道功德在身。

可這就對麽?

常人見人殺人,自可不管,畢竟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保全自己最為重要。

但縣官統率一縣,又怎麽能因為盜匪勢大就視而不見任其屠戮縣民,直到子嗣被殺才憤而擊殺呢?

世間總有負心者,天道至公,賞罰分明,做好事有功德,做惡事有業力,可這裏面有的東西說道不清。

所以才有地府陰司裁判一方,精勤的,便仔細推究,定個合適的善惡與去處。

怠惰的,看看跡便行了,論跡依法查處,也無過錯。

林慎不是陰司,可是這行為他也做得,行跡他論,心也論,對錯他自有定奪。

請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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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沒多少人看我的書,甚至可能壓根沒人看,直接切了估計也不會被罵。

但是,這本書還是會寫完的,便當了卻一個失落了的夢境吧。

不過今天有事,沒有存稿,只能明天補上了。

祝各位看官心情愉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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