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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章訟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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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章 訟師1

光明歷1076年3月15日

天氣:晴朗。

我——大概也是整個西方第一個正式外交使節,第一次進入光明與黑暗之中最強大的帝國,華夏帝國的都城。

不,其實不是真正的都城,因為華夏帝國一共有四個首都,我所在的西京,只是四個都城中的一個,帝國真正的統治中心,其實是皇帝和內閣所在地的京師。

當然,即使只是都城之一,我的所見所聞也已經足夠讓人感到震撼了。

西京這座城市,曾經是華夏帝國六個王朝的都城,道路四通八達,人民富裕安康。

根據接待我的禮部官員所說,這座城市的總人口超過一百五十萬,其中三十萬人是常年駐足在這裏的外國人(實際上就是外蕃商人)。

~~~

寬闊的朱雀大街足夠容納二十輛馬車同時並行,大街上滿是鮮衣怒馬,高聲談笑的少年,只是他們仍然得嚴格遵守太上皇時期就定下的交通規則,否則,只需要兩次違反規則,始終在大街上巡邏的警察們就能罰走他們一匹馬。

街道兩旁是一家挨著一家的酒肆、店鋪,蘇美一路行來,看到了至少二十家規模龐大的豪華飯店,不低於三十家出售絲綢、棉布、毛毯的紡織品店,以及數不勝數的成衣或食品店鋪。

主打西域商品的店鋪門前有婀娜的胡姬身披輕紗跳著勾人的舞蹈;而有資格的漢家商店門前則利用飛在半空中的熱氣球,掛著從各位文化達人那裏請來的,充滿溢美辭藻的詩句。

與建築物清一色筒子樓的軍威等西域城市不同,西京作為六朝古都,保留著無數前朝留下的宮閣樓宇,這些建築無不雕梁畫棟,俊美非凡。

即使對華夏文化沒有特別了解的蘇美,也對這些既氣勢恢宏,又極度奢華的建築感到難以置信的震撼。

這裏的每一棟建築,都需要幾十萬能工巧匠長年累月的努力,才可能出現在人間,蘇美走在前朝皇宮的外墻前,邊走,邊輕輕撫摸那明黃色的墻體,感受著漢人先祖那厚重的歷史。

這一刻,她仿佛明白了,華夏帝國那令人不敢直視的自信源泉——不僅僅現在他們是最強大的,在歷史上,他們還是最強大的!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他們還是最強大的!

既然如此,那麽,有什麽理由不自信呢?

我們永遠是最強大的!

當隨行的禮部官員告訴她,這座皇宮的大部分閣殿,已經被改為學校(少部分隔離起來作為皇室的行宮)的時候,蘇美的感覺更加強烈了。

學校占用皇宮的建築!!!

蘇美覺得,西方可能永遠無法迎頭趕上了。

~~~

下午,蘇美結束在西京禮部理蕃司的文書交接工作,她得到一塊小小的銅牌,這種東西的性質與每個華夏人都有的籍薄相同,只是更輕巧,更便捷,主要配發給需要常年外出的商人,或者蘇美這樣需要長時間在華夏居住、旅行的外國人。

理蕃司對蘇美並不怎麽重視——西京作為內地連接西域的核心城市,每天都有不知道那個旮旯角裏來的外蕃國家或部族代表跑出來,如果每一個都給予一定的重視,那理蕃司就算再擴大十倍時間都不夠用的。

因此,西京理蕃司對外蕃部落、國家代表的處理方式逐漸向盡量放養的方向演進,如果沒有特別重要的事情,一律都是給個身份牌,然後大體訓示一下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最後就是趕緊出去該幹嘛幹嘛吧。

蘇美有陳厚照和歐揚的介紹信,面子比較大,因此獲得了一本厚厚的《大華律》,可她的漢語水平進步再快,想要啃下這麽一本大部頭仍然太過難為人了。

於是,理蕃司的官員建議蘇美聘請一位“訟師”,請他幫助盡快熟悉華夏的各種法律法規——還有道德,免得產生什麽誤會。

要知道,華夏地方官員對各種涉外案件一向采取對漢人少抓少殺,從寬處理的兩少一寬原則,作為外族人,在西京這麽大的城市裏,如果蘇美不小心跟哪位漢人起了沖突,吃虧的一定是這位黑暗帝國上弦月,這與她自身的實力並無多大關系,完全是華夏官員惰政的結果——甭管事實如何,先把與漢人起沖突的外人懲罰一頓再說別的。

涉及自身利益,蘇美不得不先去官員推薦的訟師協會,以每天10元,如果有事按小時另外收費的代價聘請了一位中級訟師。

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蘇美聘請的是一個年輕女孩——在她看來,年輕女孩能達到中級(不管是什麽職業),一定有其過人之處,而且未必有時間學會行業內的各種弊端,正適合她這種對訟師行業毫無了解的外人。

實際上,所謂訟師,其形式很像前世地球上的律師,而外人特聘的訟師,則是法律顧問,任何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只要涉及漢人,最好先聽聽訟師的建議,不要胡亂自己處理。

居京師大不易~~~。

何況還是外國人。

盡管這只是四京中的一個,盡管來了不過僅僅一天,蘇美已經能切實明白這句華夏諺語的意境了。

光明歷1076年3月16日

天氣:晴朗。

又是個好天氣,可我已經無心欣賞華夏帝國西京的人物風貌。

實在太忙了,我今天先去訟師協會與我聘請的那位姓宋的小姑娘聊了一下,以每小時5元的價格請她陪我再去一趟理蕃司,不得不說,這個價格是有其道理的。

宋小姐只用了二十分鐘,就幫我辦好了作為外交人員的一切手續,並強迫理蕃司同意在我向真正的京師進發的時候,再派遣一位隨員跟著我,直到安全的把我送到京師理蕃司為止。

我還真不知道——實際上,我看華夏帝國的官員也大多不知道,《大華律》中規定正式外交人員居然還有這種待遇。

我突然意識到,這位個子小巧,臉上始終帶著兩塊玻璃的女孩對我來說是個寶貝——她並不歧視外國人,只要給錢,她就一定能把自己的業務做得非常妥當!

於是,我又帶著她去了華夏人開辦的銀行,把我手中所有金幣和大部分寶石兌換成了華夏紙幣。

呵呵。

我自己來兌換的時候,一枚標準重量的曼陀羅金幣只能換3元。

而宋小姐出馬,銀行給了她1:6的兌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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