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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龔志超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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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六章 龔志超是冤枉的

嚴練很清楚:自己得罪葉鳴,就是因為5.16專案,而自己是這個專案組的組長,曾經做過一些對他不起的事情,而現在自己為了自保,又不得不去親近他、巴結他,,這一點,他心裏肯定不舒服,也肯定會覺得自己是個小人。

因此,現在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在5.16案件的處理上做一點文章,讓葉鳴感覺到自己的誠意,或許還可以改變一下他對自己的印象。

於是,在陳桂天說完葉鳴與夏楚楚訂婚的事情後,嚴練便主動提起了新冷5.16大案,並詢問陳桂天和梁堂華對這個兇殺案的看法,說他們兩個人都是刑偵專家,應該對此案有一個基本的判斷,還說,他們兩人的看法,將成為專案組定性5.16大案的重要依據,並在結案報告中予以采納。

原來,此時嚴練已經有了撤銷專案組的想法:這個專案組是周濟清領導成立的,而周濟清現在都不管事了,回家休養了,這個專案組存在還有什麽意義,所以,他便想借這個機會給葉鳴賣一個好,留一份人情,所以,他便先讓陳桂天、梁堂華兩人發表意見和看法,他估計:陳、梁兩人原來既然幫助過龔志超,這次的意見肯定也會對龔志超有利,自己如果采納了他們的意見,葉鳴肯定會很高興,對自己的印象說不定就會有改觀。

而梁堂華和陳桂天,考慮到嚴練畢竟現在是省政法委副書記,可以算是自己的直接領導,因此,他們雖然對他的人品有點不恥,卻也不敢太得罪他,在他問起他們對5.16大案的看法時,兩個人也都認真思考了一下,然後便各自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梁堂華的觀點是:通過對李智和趙小林的審訊,結合他們兩個人的口供以及當前的證據,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第一,新冷5.16大案,完全是李博堂、李智等人一手挑動起來的,其中,曾強到市局投案自首、將龔志超定性為黑社會團夥頭目、說葉局長是龔志超團夥的保護傘和團夥人員等等事情,都是李博堂父子操縱出來的,也是他們陷害省委李書記的一個陰謀,所以,這個所謂的新冷“掃黑大案”,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是李博堂父子炮制出來的一個誣陷別人的所謂“大案”。

第二,5.16大案發生的原因,是因為曾強強迫鐵坨的幹妹妹夏霏霏喝酒,又在酒桌上汙辱、毆打夏霏霏,還強迫夏霏霏做他的情人,讓夏霏霏陪他去睡覺,鐵坨在夏霏霏受辱的情況下,便沖入酒店,想解救夏霏霏,卻遭到了曾強等人的圍攻,於是,鐵坨便掏槍打死了曾強,並飲彈自盡,而鐵坨的那個小弟,此前也遭到了曾強等一夥人的汙辱,於是在失去理智的情況下,也開槍射殺多人,由此來看,5.16大案是由一個偶然的因素引起的,是一樁突發性的案子,並不是什麽黑社會團夥火拼案件,而這樁案件發生時,龔志超已經避禍遠走他鄉,對此案毫不知情,所以,說龔志超是這個案子的主犯,是有點冤枉的。

綜上所述,新冷5.16大案,事實上只是一樁因為偶然因素而引發的鬥毆血案,而且,在此案中,受害者曾強等人有重大過錯,是他們先挑起了事端,而且,要說黑社會團夥,曾強他們那個團夥才是真正的無惡不作的黑社會組織,據我所知,發生血案的那一天,曾強就是召集他的團夥人員在金都酒店慶賀他成為了新冷縣真正的黑社會老大,而龔志超,根本就和這個案子毫無關聯,並不存在他策劃、組織這起血案的問題。

而最後這樁案子之所以鬧得沸沸揚揚、轟動全國,也是李博堂等人誇大案情、趁機嫁禍的結果,事實證明:他們把葉局長、陳隊長和我牽扯進這案子裏去,是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的,就是想陷害省委的李潤基書記,因此,我覺得現在這個所謂的專案組完全可以撤銷,對龔志超的通緝令,也完全可以撤銷。

在梁堂華說完他的觀點後,陳桂天又接著說:“我完全同意梁局長對新冷5.16大案的分析結果,理由也和他的一樣,我要補充說明一點的是:關於對龔志超這個人的定性,我始終認為他現在已經不算是什麽黑社會頭子,而應該是一個合法的、為新冷的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的成功商人,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什麽都要講證據、講事實,雖然,曾強在向k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時,列舉了龔志超以前的很多違法犯罪行為,但是,那是他的過去,他有很多罪行,都是得到了懲處的,當時公安機關也對他做了結論,在他沒有新的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如果再翻舊賬、炒冷飯,以他原來所犯的案子再來給他安一個黑社會組織頭子的罪名,我認為是很不妥當的,也是很不符合我們的法治精神的。

“當然,曾強也舉報了八年前新冷發生的那樁謀殺李某的案子,說是龔志超具體策劃並組織實施的,這算是龔志超的一個新的罪證,但問題是,這只是曾強的一面之詞,並沒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這一點,也沒有其他人出來指證龔志超,也就是說,曾強對龔志超的指證,是一個孤證,並不能作為給龔志超定罪的依據,所以,即使這個案子真是龔志超做的,從我們辦案的角度來說,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我們也不能對龔志超采取什麽刑拘逮捕之類的措施。

“因此,我的建議是:嚴書記最好在結案報告中對新冷5.16大案有一個科學的、實事求是的定性,也就會剛剛梁局長所說的:這是一個突發的、偶然的案子,並沒有什麽黑社會背景,也不是什麽黑社會團夥火拼案件,更加與葉局長無關,至於對龔志超這個人的定性,畢竟他原來確實有組織黑社會團夥的嫌疑,我剛剛的觀點,也只是我的個人意見,嚴書記可以采納,也可以根據你自己的判斷,繼續認定他為黑社會頭目,繼續對他予以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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