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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白臉黑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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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白臉黑臉

在楞怔了片刻之後。陳國光回過神來。再次陰冷地打量了葉鳴幾眼。忽然揮舞著手臂。惱羞成怒地咆哮道:“小子。你算是哪根蔥。你以為你是縣委書記和縣長。你打個電話。我們就應該立即趕過來給你保駕護航。你不要以為你們是地稅局的。就可以隨便調動警察來幫你們搬納稅戶東西、關納稅戶的門。我們警察是為人民服務的。不是為你們稅務局開的。而且。我還要提醒你一句:你年紀輕輕的。不要太囂張。也不要把事情做絕了。俗話說:萬事留一線。日後好見面。你們動不動就給人家扣一個偷稅逃稅的帽子。動不動就要搬人家的東西、斷人家的財路。你們就不怕激起公憤。不怕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

葉鳴見他左一頂帽子右一根棍子。一會兒說自己太囂張。一會兒說地稅局不該來扣押東西。一會兒說自己亂扣帽子。一會兒說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雖然前言不搭後語。但這番話裏的意思很明顯:他們反對地稅局扣押綠野酒家的東西。也絕不會為他們的執法行為提供保障。

至此。葉鳴完全確信:李金海所說的那些話。是完全對的。這個陳所長以及車站派出所的幹警。肯定都得了綠野酒家的好處。所以在劉鵬程報警說店子裏有人妨礙執行公務時。他們故意拖延出警時間。但是。一聽到康立信報警。卻立即心急火燎地趕過來了……

想至此。葉鳴反倒冷靜了下來。眼睛盯著陳國光臉上那一粒粒因氣惱而變得通紅的麻子。心平氣和地說:“陳所長。你不要這麽激動。我確實不算是哪根蔥。但是。你要看清楚:我們現在是在執行公務。是在依法對偷逃稅款的違法納稅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我們的執法行動。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完全符合法定程序的。作為人名警察。你們有義務為我們的執法行為保駕護航。有義務對妨礙執行公務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制止他們的違法行為。你如果對我們的執法行為有任何疑問。你可以看我們的法律手續。也可以看我們提供的綠野酒家逃稅的證據。在這個前提下。你如果還是把屁股坐歪。一心一意幫著有違法行為的納稅戶說話。那就是嚴重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請你自己考慮清楚。”

這時候。從警車旁邊又走過來一個中年警察。這個警察看上去慈眉善目。臉上笑呵呵的。好像很好說話。

這個笑臉警察把葉鳴拉到一邊。壓低聲音說:“小兄弟。我自我介紹一下:我姓李。是車站派出所副所長。你叫我李哥就行。我們陳所長性子比較急。說話也比較沖。你不要計較。不過。關於今天這件事。我也想奉勸老弟幾句:你可能不清楚。這個綠野酒家。真正的老板是縣法院法警大隊長康根新。也算是我們一個系統的。而且。康根新的父親現在是k市中級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庭的副院長康文祥。康文祥和k市市長王修光是大學同學。兩個人現在關系好得如同蜜裏調油。正因為有這樣的關系。所以。綠野酒家很多費用都是不要交的。康根新有一句口頭禪:寧可拿店子裏的錢結交兄弟。也不願交給國家去給那些貪官浪費。他平時對各部門的人。是非常客氣、非常大方的。據我所知。你們地稅局也有人從他這裏得到過好處。不然的話。綠野酒家也不可能這麽長時間沒繳稅。卻沒人來管。”

說到這裏時。這個姓李的副所長停頓了一下。觀察了一下葉鳴的臉色。見他雖然聽得很認真。卻沒有絲毫驚訝的神色。不由暗暗納罕。便繼續勸說他:“小老弟。我給你們分析了一下今天你們的執法行動的結果:即使你們把店子裏的冰箱、電視機搬走了。但過不了兩天。康根新就會利用他的關系。把這事給擺平。到時候。你的上級一幹預。這扣押的東西你們還得送回來。而且還平白無故得罪了人。這又何必呢。所以。我的想法是:你們今天就退一步。暫時不要扣押東西了。我估計康根新會立即找人到你們上面的領導那裏去了難。你的領導也絕對會買他父親的面子。到時候。讓酒店到你們局裏象征性地補一點稅。然後兄弟們再到一起喝幾杯酒。把什麽矛盾都化解掉。這事就算了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小兄弟。你覺得我的提議怎麽樣。”

葉鳴見他和陳國光一個唱白臉、一個唱黑臉。歸根到底就是想給酒家開脫。不讓自己這邊的人扣押店子裏的東西。心下氣憤至極。但見這個副所長笑呵呵的。一幅為自己著想的假模假樣。也不好怎麽發作。便冷笑一聲說:“李所長。很對不起。我們這次對綠野酒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是很慎重的、很嚴肅的。不可能如您所說。想扣就扣。不想扣就不扣。如果真是這樣。我們的稅法權威何在。我們地稅局的威信何在。更何況。這個綠野酒家的老板態度惡劣。剛剛還有公然抗稅的行為。如果我們這次退讓。那就會在納稅戶中產生極為惡劣的影響。就會有很多納稅戶群起而效之。我們今後還怎麽去說服納稅人、怎麽去收稅。”

姓李的副所長見他毫不為自己苦口婆心的勸說而動。堅持要扣押店子裏的東西。臉上的笑容倏然消失。狠狠地瞪了葉鳴幾眼。再不說話。走到陳國光旁邊。附耳說了幾句什麽。

這時候。劉鵬程正在找康立信。要他在《扣押清單》上面簽字。但康立信卻說什麽都不簽。還組織那些已經出來了的廚師。吩咐他們攔到地稅局的三臺車子前面。不許開車。

葉鳴存心要讓陳國光難堪一下。見康立信不在扣押清單上簽字。便走過去。從劉鵬程手裏拿過那張扣押清單。走到陳國光面前。把清單遞過去。說:“陳所長。你是派出所的負責人。你剛剛也看到了:我們對扣押的財產進行了登記。清單就在這裏。但是被執行者拒不在清單上面簽字。因此。我們想請你在清單上簽一個證明人。證明我們扣押的物品數量和品名是對的。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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