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一起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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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一起搞事吧!
然後就是之前被林清風和於謙聽到的那一幕了。
任鈞本來只是去跟楊旗志商量,能不能不要住五星級酒店了。
對於任均而言,比賽方提供的酒店已經非常好了。
但楊旗志不樂意。
他覺得當初看不上酒店的水平出去住五星級,現在灰溜溜回去,是丟他的人。
任鈞於是而退求其次,表示願意繼續給楊旗志出五星級酒店的錢,但是他回比賽方酒店住。
也不知道為什麽。
就是這一句話惹怒了楊旗志。
他認為任鈞這是在諷刺他花的徒弟的錢。
於是楊旗志的情緒爆發,也不管還在比賽的現場,指著任鈞的鼻子就劈頭蓋臉的一頓痛罵。
直接把任鈞給罵醒了。
他開始反思自己這幾年到底過的是什麽日子。
在跟於謙哭訴的這短時間裏。
任鈞說的最多的一句其實是:“他怎麽就不想想我啊?”
這麽些年來。
任鈞一直有多努力賺錢,不說楊旗志,就是長沙當地的那些演員,甚至那些歌舞廳的老板。
都是有目共睹的。
而與此同時,任鈞平日裏生活多節儉。
別人不知道。
身為搭檔的楊旗志還能不了解嗎?
但他卻從來沒有想過要問一問,為什麽任鈞賺這麽多錢,還過得這麽摳搜。
但凡他想一想。
就能知道任鈞的家境不好。
甚至如果不是家境糟糕,他們初遇的時候,怎麽會遇上謊報了年齡其實還有半年才成年的任鈞,在公園當保安?
也是跳出來從一個旁觀者的視角。
讓任鈞寒了心。
他發現楊旗志收他當徒弟以後。
只是在享受他的崇拜,只是在利用任鈞滿足的他的虛榮心和享受欲望。
這不是人與人交往的正常相處方式。
任鈞的酒量其實還挺好。
畢竟他在長沙演出的時候,尤其是歌舞廳的晚場。
時常會有客戶喝著酒站起來,叫臺上的演員喝一瓶。
不喝就是不給大哥面子。
而因為楊旗志認為自己是高貴的曲協成員,不可能做這種陪酒的事情。
但凡遇上這種事兒,任鈞就得喝兩瓶。
從一開始的不會喝酒,生生練到了千杯不醉。
任鈞哭完以後,酒勁兒也就散去了。
又想起剛開始自己喝完了酒,下了臺蹲在歌舞廳外的街邊哇哇吐的時候。
楊旗志就站在一邊冷嘲熱諷:
“何必呢,這種歌舞廳裏魚龍混雜,不是相聲該演出的地方。”
對於楊旗志來說,他認為相聲如今已經是高雅藝術。
不應該在這種地方演出。
應該是在電視舞臺,在高檔會堂。
但他拗不過任鈞。
任鈞也只是為了賺錢。
又喝完了一杯酒,任鈞終於確定。
大概楊旗志,從來就沒有看得起過他任鈞吧。
就算沒有這次酒店的事情。
比賽結束以後,他倆也走不長久。
畢竟,在楊旗志的心裏。
他始終是曲協的一名成員。
參加這場比賽,楊旗志最想做的就是。
重新進入曲協的內部。
他當初是因為曲協的人員更替,得罪了人,四舍五入被“流放”的。
只不過那時候他們,巧立名目。
用的是讓相聲的火種播撒到全國各地。
也不光是去了長沙的他。
還有去了四川、貴州、西安等各種地方的。
但任鈞不喜歡曲協的表演形式。
他知道相聲聽的是收音機。
是老前輩們的珍貴錄音。
那都是從街頭民間起來的老藝術家們。
任鈞不覺得,相聲變成高嶺之花就能好。
他只知道,能夠讓觀眾樂出聲來的相聲,他才能賺到錢。
那才是技藝。
而這一點,跟林清風的觀點是不謀而合的。
從當初林清風的視頻和直播的錄屏在社交媒體廣泛傳播的時候。
任鈞就很想要認識他了。
那是第一次,
任鈞感受到了一種叫做志同道合的心情。
林清風也能感受到任鈞的心情。
因此他頭一次,非常正色地向著任鈞伸出了手:
“長沙籍的相聲演員任鈞。”
“我以青雲社班主林清風的身份,邀請你,加入我們。”
“或許我們還只有一家小劇場,或許我們不能撼動曲協那樣的龐然大物。”
“但是,你願意和我們一起,把這天捅破一個窟窿嗎?”
任鈞剛抹完臉上的鼻涕眼淚。
他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鄭重其事地放在了林清風的手上:
“那就,一起搞事吧!”
志同道合的人,就在這樣一個北京淩晨的夜宵攤。
成為了從此共同奮鬥事業的好兄弟。
而這個起步。
“首先我打算,搞一個曲藝班。”林清風一開口就很有條理。
“現在的大部分演員,其實都荒廢了基本功。”
“我想做的就是,像藝校一樣,開一個這樣的學校,傳授基本功。”
林清風一手拉住任鈞,另一只手拉住欒雲平:
“這個曲藝班的教導主任,我打算就交給你們兩個了。”
欒雲平的基本功是青雲社最嫻熟的。
任鈞又有著無人可比的演出經驗。
在林清風分身乏術,有著更多事情要做的時候,他們兩個,就是最合適的人選。
對於曲藝班這個事情,欒雲平非常支持。
甚至他早就已經考慮要跟林清風提這件事情了。
主要是平日裏他在後臺也很忙,但寧凱旋他們幾個。
找不到林清風的時候,遇上基本功上面的問題,都會找欒雲平。
不教他們的話,這是耽誤他們的學習。
但要是教他們,這不是耽誤欒雲平自己的事兒嗎。
如果能夠弄一個班。
每天在固定的時間去進行教學活動。
對雙方都好。
對於曲藝班的成立達成了共識。
四個人便叫來老板,準備買單以後去林清風家裏。
繼續商量具體的章程。
就見一直在旁邊旁聽的老板,帶了一個約莫十一二歲的少年過來。
老板把那個小少年推上前來,先給介紹了一下:
“是這樣的,這孩子是我老婆的遠房侄子。”
“家裏條件不好,我就接過來,平時在攤子上幫忙端盤子收桌子的。”
然後才繼續開口:
“孩子對相聲也有興趣,你們那個曲藝班,我能不能給他報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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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是之前被林清風和於謙聽到的那一幕了。
任鈞本來只是去跟楊旗志商量,能不能不要住五星級酒店了。
對於任均而言,比賽方提供的酒店已經非常好了。
但楊旗志不樂意。
他覺得當初看不上酒店的水平出去住五星級,現在灰溜溜回去,是丟他的人。
任鈞於是而退求其次,表示願意繼續給楊旗志出五星級酒店的錢,但是他回比賽方酒店住。
也不知道為什麽。
就是這一句話惹怒了楊旗志。
他認為任鈞這是在諷刺他花的徒弟的錢。
於是楊旗志的情緒爆發,也不管還在比賽的現場,指著任鈞的鼻子就劈頭蓋臉的一頓痛罵。
直接把任鈞給罵醒了。
他開始反思自己這幾年到底過的是什麽日子。
在跟於謙哭訴的這短時間裏。
任鈞說的最多的一句其實是:“他怎麽就不想想我啊?”
這麽些年來。
任鈞一直有多努力賺錢,不說楊旗志,就是長沙當地的那些演員,甚至那些歌舞廳的老板。
都是有目共睹的。
而與此同時,任鈞平日裏生活多節儉。
別人不知道。
身為搭檔的楊旗志還能不了解嗎?
但他卻從來沒有想過要問一問,為什麽任鈞賺這麽多錢,還過得這麽摳搜。
但凡他想一想。
就能知道任鈞的家境不好。
甚至如果不是家境糟糕,他們初遇的時候,怎麽會遇上謊報了年齡其實還有半年才成年的任鈞,在公園當保安?
也是跳出來從一個旁觀者的視角。
讓任鈞寒了心。
他發現楊旗志收他當徒弟以後。
只是在享受他的崇拜,只是在利用任鈞滿足的他的虛榮心和享受欲望。
這不是人與人交往的正常相處方式。
任鈞的酒量其實還挺好。
畢竟他在長沙演出的時候,尤其是歌舞廳的晚場。
時常會有客戶喝著酒站起來,叫臺上的演員喝一瓶。
不喝就是不給大哥面子。
而因為楊旗志認為自己是高貴的曲協成員,不可能做這種陪酒的事情。
但凡遇上這種事兒,任鈞就得喝兩瓶。
從一開始的不會喝酒,生生練到了千杯不醉。
任鈞哭完以後,酒勁兒也就散去了。
又想起剛開始自己喝完了酒,下了臺蹲在歌舞廳外的街邊哇哇吐的時候。
楊旗志就站在一邊冷嘲熱諷:
“何必呢,這種歌舞廳裏魚龍混雜,不是相聲該演出的地方。”
對於楊旗志來說,他認為相聲如今已經是高雅藝術。
不應該在這種地方演出。
應該是在電視舞臺,在高檔會堂。
但他拗不過任鈞。
任鈞也只是為了賺錢。
又喝完了一杯酒,任鈞終於確定。
大概楊旗志,從來就沒有看得起過他任鈞吧。
就算沒有這次酒店的事情。
比賽結束以後,他倆也走不長久。
畢竟,在楊旗志的心裏。
他始終是曲協的一名成員。
參加這場比賽,楊旗志最想做的就是。
重新進入曲協的內部。
他當初是因為曲協的人員更替,得罪了人,四舍五入被“流放”的。
只不過那時候他們,巧立名目。
用的是讓相聲的火種播撒到全國各地。
也不光是去了長沙的他。
還有去了四川、貴州、西安等各種地方的。
但任鈞不喜歡曲協的表演形式。
他知道相聲聽的是收音機。
是老前輩們的珍貴錄音。
那都是從街頭民間起來的老藝術家們。
任鈞不覺得,相聲變成高嶺之花就能好。
他只知道,能夠讓觀眾樂出聲來的相聲,他才能賺到錢。
那才是技藝。
而這一點,跟林清風的觀點是不謀而合的。
從當初林清風的視頻和直播的錄屏在社交媒體廣泛傳播的時候。
任鈞就很想要認識他了。
那是第一次,
任鈞感受到了一種叫做志同道合的心情。
林清風也能感受到任鈞的心情。
因此他頭一次,非常正色地向著任鈞伸出了手:
“長沙籍的相聲演員任鈞。”
“我以青雲社班主林清風的身份,邀請你,加入我們。”
“或許我們還只有一家小劇場,或許我們不能撼動曲協那樣的龐然大物。”
“但是,你願意和我們一起,把這天捅破一個窟窿嗎?”
任鈞剛抹完臉上的鼻涕眼淚。
他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鄭重其事地放在了林清風的手上:
“那就,一起搞事吧!”
志同道合的人,就在這樣一個北京淩晨的夜宵攤。
成為了從此共同奮鬥事業的好兄弟。
而這個起步。
“首先我打算,搞一個曲藝班。”林清風一開口就很有條理。
“現在的大部分演員,其實都荒廢了基本功。”
“我想做的就是,像藝校一樣,開一個這樣的學校,傳授基本功。”
林清風一手拉住任鈞,另一只手拉住欒雲平:
“這個曲藝班的教導主任,我打算就交給你們兩個了。”
欒雲平的基本功是青雲社最嫻熟的。
任鈞又有著無人可比的演出經驗。
在林清風分身乏術,有著更多事情要做的時候,他們兩個,就是最合適的人選。
對於曲藝班這個事情,欒雲平非常支持。
甚至他早就已經考慮要跟林清風提這件事情了。
主要是平日裏他在後臺也很忙,但寧凱旋他們幾個。
找不到林清風的時候,遇上基本功上面的問題,都會找欒雲平。
不教他們的話,這是耽誤他們的學習。
但要是教他們,這不是耽誤欒雲平自己的事兒嗎。
如果能夠弄一個班。
每天在固定的時間去進行教學活動。
對雙方都好。
對於曲藝班的成立達成了共識。
四個人便叫來老板,準備買單以後去林清風家裏。
繼續商量具體的章程。
就見一直在旁邊旁聽的老板,帶了一個約莫十一二歲的少年過來。
老板把那個小少年推上前來,先給介紹了一下:
“是這樣的,這孩子是我老婆的遠房侄子。”
“家裏條件不好,我就接過來,平時在攤子上幫忙端盤子收桌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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