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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一起搞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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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一起搞事吧!

然後就是之前被林清風和於謙聽到的那一幕了。

任鈞本來只是去跟楊旗志商量,能不能不要住五星級酒店了。

對於任均而言,比賽方提供的酒店已經非常好了。

但楊旗志不樂意。

他覺得當初看不上酒店的水平出去住五星級,現在灰溜溜回去,是丟他的人。

任鈞於是而退求其次,表示願意繼續給楊旗志出五星級酒店的錢,但是他回比賽方酒店住。

也不知道為什麽。

就是這一句話惹怒了楊旗志。

他認為任鈞這是在諷刺他花的徒弟的錢。

於是楊旗志的情緒爆發,也不管還在比賽的現場,指著任鈞的鼻子就劈頭蓋臉的一頓痛罵。

直接把任鈞給罵醒了。

他開始反思自己這幾年到底過的是什麽日子。

在跟於謙哭訴的這短時間裏。

任鈞說的最多的一句其實是:“他怎麽就不想想我啊?”

這麽些年來。

任鈞一直有多努力賺錢,不說楊旗志,就是長沙當地的那些演員,甚至那些歌舞廳的老板。

都是有目共睹的。

而與此同時,任鈞平日裏生活多節儉。

別人不知道。

身為搭檔的楊旗志還能不了解嗎?

但他卻從來沒有想過要問一問,為什麽任鈞賺這麽多錢,還過得這麽摳搜。

但凡他想一想。

就能知道任鈞的家境不好。

甚至如果不是家境糟糕,他們初遇的時候,怎麽會遇上謊報了年齡其實還有半年才成年的任鈞,在公園當保安?

也是跳出來從一個旁觀者的視角。

讓任鈞寒了心。

他發現楊旗志收他當徒弟以後。

只是在享受他的崇拜,只是在利用任鈞滿足的他的虛榮心和享受欲望。

這不是人與人交往的正常相處方式。

任鈞的酒量其實還挺好。

畢竟他在長沙演出的時候,尤其是歌舞廳的晚場。

時常會有客戶喝著酒站起來,叫臺上的演員喝一瓶。

不喝就是不給大哥面子。

而因為楊旗志認為自己是高貴的曲協成員,不可能做這種陪酒的事情。

但凡遇上這種事兒,任鈞就得喝兩瓶。

從一開始的不會喝酒,生生練到了千杯不醉。

任鈞哭完以後,酒勁兒也就散去了。

又想起剛開始自己喝完了酒,下了臺蹲在歌舞廳外的街邊哇哇吐的時候。

楊旗志就站在一邊冷嘲熱諷:

“何必呢,這種歌舞廳裏魚龍混雜,不是相聲該演出的地方。”

對於楊旗志來說,他認為相聲如今已經是高雅藝術。

不應該在這種地方演出。

應該是在電視舞臺,在高檔會堂。

但他拗不過任鈞。

任鈞也只是為了賺錢。

又喝完了一杯酒,任鈞終於確定。

大概楊旗志,從來就沒有看得起過他任鈞吧。

就算沒有這次酒店的事情。

比賽結束以後,他倆也走不長久。

畢竟,在楊旗志的心裏。

他始終是曲協的一名成員。

參加這場比賽,楊旗志最想做的就是。

重新進入曲協的內部。

他當初是因為曲協的人員更替,得罪了人,四舍五入被“流放”的。

只不過那時候他們,巧立名目。

用的是讓相聲的火種播撒到全國各地。

也不光是去了長沙的他。

還有去了四川、貴州、西安等各種地方的。

但任鈞不喜歡曲協的表演形式。

他知道相聲聽的是收音機。

是老前輩們的珍貴錄音。

那都是從街頭民間起來的老藝術家們。

任鈞不覺得,相聲變成高嶺之花就能好。

他只知道,能夠讓觀眾樂出聲來的相聲,他才能賺到錢。

那才是技藝。

而這一點,跟林清風的觀點是不謀而合的。

從當初林清風的視頻和直播的錄屏在社交媒體廣泛傳播的時候。

任鈞就很想要認識他了。

那是第一次,

任鈞感受到了一種叫做志同道合的心情。

林清風也能感受到任鈞的心情。

因此他頭一次,非常正色地向著任鈞伸出了手:

“長沙籍的相聲演員任鈞。”

“我以青雲社班主林清風的身份,邀請你,加入我們。”

“或許我們還只有一家小劇場,或許我們不能撼動曲協那樣的龐然大物。”

“但是,你願意和我們一起,把這天捅破一個窟窿嗎?”

任鈞剛抹完臉上的鼻涕眼淚。

他把手在衣服上擦了擦,才鄭重其事地放在了林清風的手上:

“那就,一起搞事吧!”

志同道合的人,就在這樣一個北京淩晨的夜宵攤。

成為了從此共同奮鬥事業的好兄弟。

而這個起步。

“首先我打算,搞一個曲藝班。”林清風一開口就很有條理。

“現在的大部分演員,其實都荒廢了基本功。”

“我想做的就是,像藝校一樣,開一個這樣的學校,傳授基本功。”

林清風一手拉住任鈞,另一只手拉住欒雲平:

“這個曲藝班的教導主任,我打算就交給你們兩個了。”

欒雲平的基本功是青雲社最嫻熟的。

任鈞又有著無人可比的演出經驗。

在林清風分身乏術,有著更多事情要做的時候,他們兩個,就是最合適的人選。

對於曲藝班這個事情,欒雲平非常支持。

甚至他早就已經考慮要跟林清風提這件事情了。

主要是平日裏他在後臺也很忙,但寧凱旋他們幾個。

找不到林清風的時候,遇上基本功上面的問題,都會找欒雲平。

不教他們的話,這是耽誤他們的學習。

但要是教他們,這不是耽誤欒雲平自己的事兒嗎。

如果能夠弄一個班。

每天在固定的時間去進行教學活動。

對雙方都好。

對於曲藝班的成立達成了共識。

四個人便叫來老板,準備買單以後去林清風家裏。

繼續商量具體的章程。

就見一直在旁邊旁聽的老板,帶了一個約莫十一二歲的少年過來。

老板把那個小少年推上前來,先給介紹了一下:

“是這樣的,這孩子是我老婆的遠房侄子。”

“家裏條件不好,我就接過來,平時在攤子上幫忙端盤子收桌子的。”

然後才繼續開口:

“孩子對相聲也有興趣,你們那個曲藝班,我能不能給他報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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