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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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過晚膳,方道如便離開了,宋氏今年已經三十三歲了,再過幾個月就要當祖母了,現代三十三歲才結婚的都有,但在古代就算是年齡大了,比起已經不年輕的正妻,方道如更喜歡留宿在小妾們房裏。
方之平很難理解他爹的做法,若是不在意娘親,何必每天晚上過來陪她用晚膳,但若是在意,又為什麽頻頻去妾室房裏,除了他和大哥以外,慧姐兒、方之青、方之業都是姨娘生的,以後說不定還會冒出個庶出的弟弟妹妹來。
好在娘親已經越來越不在意這個了,能夠面不改色的看著的自己的丈夫離開正房。
“我給你做了身汗衫,你晚上穿上試試。”宋氏頗為慈愛的說道,兒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簡直是一天一個樣兒,衣服自然也得常換新的。
白色綢緞做成的汗衫,邊角處皆有暗紋,很是精致。
方之平頗有壓力的接過來,“我的衣服夠穿,娘親你沒事兒就跟竹蘭姐姐她們下下棋、逛逛街,不用總給做針線活,累眼睛。”
自從他去國子監上學以後,娘親這邊每十天就一定會為他做套衣物,雷打不動,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襪、帽子。
關鍵是選布、裁衣,到縫制、繡花,每個步驟娘親都是親自去做,絕不假手於人,他想想都覺得累。
“這不是沒事兒做嗎,閑著也是閑著。”宋氏解釋道,她也就是能做點針線活打發時間了,沒心情給自己做,更不想給老祖宗他們做,自然是給自己最疼的兒子了。
方之平嘆氣,他當然知道娘親在家的情況了,府裏的事兒都是老太太管著,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請安的時候以外,輕易不到這邊來,他爹每天就過來用個晚膳。
以前他在家讀書的時候,娘親平日裏總是花費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來打發時間,但現如今,他十天才能回來一次,娘親的日子過得可不得枯燥。
要說這供古代女子打發時間的東西實在是太少了,騎馬蹴鞠不允許,畫畫、賦詩也沒幾個人欣賞,整天待在家裏繡花也太無聊了。
方之平撓撓頭,“那您也得註意身體,別太勞累了,現在要是熬壞了眼睛,以後我兒子還怎麽穿您做的衣服。”要是他再有個弟弟妹妹就好了,娘親整天被他/她歪纏,也不至於無聊,不過就現在這個醫療條件,娘親再生一個孩子的事兒還是算了吧。
不過孩子沒有,寵物卻可以有,改天尋摸只軟萌的小貓回來,讓娘親當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這麽不害臊呢,媳婦都沒娶呢,哪兒來的孫子。”宋氏笑道,這小子從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這樣的事兒到他嘴裏跟吃飯喝水一樣平淡,也不知道以後開竅了還會不會這樣。
方之平面不改色,“這有什麽好害臊的,天經地義的事兒。”不就是結婚生孩子嘛,他沒吃過豬肉,還能沒見過豬跑啊。
宋氏掩著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經地義,娘到時候一定給你挑個出挑的媳婦。”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壓住她兒子,其次這容貌也不能差了,當然嫁妝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來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東西,要是媳婦嫁妝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風去。
“行,您看著挑,必須得挑個孝順的,不然我可不願意。”方之平笑瞇瞇的道,他這話可不是用來哄娘親的,而是實打實的真心話,他疼媳婦,孝順她的長輩,她自然也要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再過幾年,就該給你相看了,現在還不急,你的任務就是好好讀書。”宋氏囑咐道,之平畢竟不能襲爵,若是現在相看的話,選擇太少了,不如等到下次鄉試中舉以後再說。
俗話說孩子都是自家好,宋氏對自己兒子可是相當有自信,根本就沒想過可能會落榜的事兒。
方之平也明白自己現在不上不下的處境,不過他也不急著定親,跟十一二歲的小姑娘培養感情,想想他的雞皮疙他都要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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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之平很難理解他爹的做法,若是不在意娘親,何必每天晚上過來陪她用晚膳,但若是在意,又為什麽頻頻去妾室房裏,除了他和大哥以外,慧姐兒、方之青、方之業都是姨娘生的,以後說不定還會冒出個庶出的弟弟妹妹來。
好在娘親已經越來越不在意這個了,能夠面不改色的看著的自己的丈夫離開正房。
“我給你做了身汗衫,你晚上穿上試試。”宋氏頗為慈愛的說道,兒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簡直是一天一個樣兒,衣服自然也得常換新的。
白色綢緞做成的汗衫,邊角處皆有暗紋,很是精致。
方之平頗有壓力的接過來,“我的衣服夠穿,娘親你沒事兒就跟竹蘭姐姐她們下下棋、逛逛街,不用總給做針線活,累眼睛。”
自從他去國子監上學以後,娘親這邊每十天就一定會為他做套衣物,雷打不動,各色的衣袍、汗衫、鞋襪、帽子。
關鍵是選布、裁衣,到縫制、繡花,每個步驟娘親都是親自去做,絕不假手於人,他想想都覺得累。
“這不是沒事兒做嗎,閑著也是閑著。”宋氏解釋道,她也就是能做點針線活打發時間了,沒心情給自己做,更不想給老祖宗他們做,自然是給自己最疼的兒子了。
方之平嘆氣,他當然知道娘親在家的情況了,府裏的事兒都是老太太管著,大哥大嫂除了初一和十五早上請安的時候以外,輕易不到這邊來,他爹每天就過來用個晚膳。
以前他在家讀書的時候,娘親平日裏總是花費很多的精力在他的膳食和日常用度上,也能用來打發時間,但現如今,他十天才能回來一次,娘親的日子過得可不得枯燥。
要說這供古代女子打發時間的東西實在是太少了,騎馬蹴鞠不允許,畫畫、賦詩也沒幾個人欣賞,整天待在家裏繡花也太無聊了。
方之平撓撓頭,“那您也得註意身體,別太勞累了,現在要是熬壞了眼睛,以後我兒子還怎麽穿您做的衣服。”要是他再有個弟弟妹妹就好了,娘親整天被他/她歪纏,也不至於無聊,不過就現在這個醫療條件,娘親再生一個孩子的事兒還是算了吧。
不過孩子沒有,寵物卻可以有,改天尋摸只軟萌的小貓回來,讓娘親當小孩也成。
“傻小子,咋這麽不害臊呢,媳婦都沒娶呢,哪兒來的孫子。”宋氏笑道,這小子從小就不知道害羞,成婚生子這樣的事兒到他嘴裏跟吃飯喝水一樣平淡,也不知道以後開竅了還會不會這樣。
方之平面不改色,“這有什麽好害臊的,天經地義的事兒。”不就是結婚生孩子嘛,他沒吃過豬肉,還能沒見過豬跑啊。
宋氏掩著帕子大笑,“好好好,天經地義,娘到時候一定給你挑個出挑的媳婦。”首先,性子得好,不能壓住她兒子,其次這容貌也不能差了,當然嫁妝也不能太少了,之平本來就是次子,分不到多少東西,要是媳婦嫁妝再少,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風去。
“行,您看著挑,必須得挑個孝順的,不然我可不願意。”方之平笑瞇瞇的道,他這話可不是用來哄娘親的,而是實打實的真心話,他疼媳婦,孝順她的長輩,她自然也要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再過幾年,就該給你相看了,現在還不急,你的任務就是好好讀書。”宋氏囑咐道,之平畢竟不能襲爵,若是現在相看的話,選擇太少了,不如等到下次鄉試中舉以後再說。
俗話說孩子都是自家好,宋氏對自己兒子可是相當有自信,根本就沒想過可能會落榜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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