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又在耍什麽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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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蘭若水含笑看向林風,之前林風拿出考古博士學位的證書,但是她一直對林風很不服氣,以前她都是被人稱作是考古方面的天才,可林風居然比她還要逆天。
正好趁這個機會,讓胡斐去試探一下林風的底細,要是不濟的話,就由著胡斐去擠兌林風,好令其日後別再那麽囂張!
“莫非你沒有去過法國?假如是這樣,那我真不該勉強你,抱歉啦。”胡斐輕笑道,眼神卻是十分不屑,像是在看從鄉下來的鄉巴佬,充滿了鄙夷的目光。
雖說林風上次開來一輛價值不菲的跑車,可在游歷的方面,胡斐自信像林風這種甘心待在國內的學者,一定是不會去研究其他國家的文化。
一個靠家裏背景弄來的學位,不就是毫無本事的家夥,還想跟本大少爭女人,今天就讓你無臉見人!
納蘭若水則沒有如胡斐那般輕視林風,畢竟是著名的哈弗大學考古博士,而且在課堂上也是見識過林風的本事,並不像是沒有能耐的,但是再有能耐也不會什麽偏門的知識都懂。
法國是老師吩咐胡斐進行研究的課題,歷經許久的時間才寫出一篇令老師滿意的論文,對這個藝術國度可謂是研究頗為深入。
從一開始,兩人就處於不平等的位置,想要在胡斐最自豪、最擅長和最了解的領域輸陣,除非林風真是一個無所不知的大師!
不過,這有可能嗎?
納蘭若水不認為林風能夠應答得出,至少不會讓胡斐敗退,所以她都準備好看林風出糗的模樣,然後再順便嘲諷一番。
這時,林風忽然揚頭望天,抓著一朵鮮艷的季花,隨後走向納蘭若水,將季花遞到她的手中,並且伴跪在地,張嘴就是一口極其流利而純正的法語。
林風同樣是吟了一首法文詩歌,旋律、文字都屬於上乘之作,隱約中比剛才胡斐所吟的那一首博圖的愛情詩歌還要有意境許多。
納蘭若水捧著鮮花,眼神迷離,沈醉於林風所吟說的詩歌中,並且一副深深著迷的樣子。
目睹這番景象,胡斐震驚得眼珠子都要掉在地上,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怎麽可能是這樣?
這小子居然懂得法語,而且比自己還要流利,還要純正,自己的法語相比之下,根本就是不入流的鄉下發音,林風則是來自法國大貴族中的子弟,雍容華貴,舉手投足都是蘊含令人沈迷其中的貴氣。
尤其是納蘭若水,分明已經被林風才華所征服,如一名情竇初開的小女生。
胡斐呆滯無神的低下頭,久久無法平覆心底的驚駭之情。
等到林風念完詩歌,胡斐都還沒有晃過神來。
反倒是納蘭若水從癡迷中清醒過來,驚呼道:“你居然也懂得法語啊?”
林風翹嘴,淡淡的笑道:“不就是法語,其實我還懂得英語、德語、俄羅斯語,這些都是很容易學會的語言,只是在非洲大陸裏有太多部落,講得跟天外語言似的,或許比較困難學會。”
隨後,林風隨口講出了幾種較為常見的語言,發音也是極其精準,恐怕連母語的外國人都比不過他的標準口音。
納蘭若水並非無知的女人,研究考古學那麽長時間,也曾經涉獵過其他國家的歷史文化,對於世界比較通行的幾大語言,她還是略有了解,所以能聽出林風方才所講的幾種語言,全都是很純正的發音,非常流利。
假如林風不是長得是一個純正的黃種華人,她都以為林風是外國人,相信其他人也會跟她有相同的看法。
“你怎會懂得那麽多種語言,就算是語音天才,想要掌握完全不同體系的語言,也得學習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呀。”
納蘭若水覺得是匪夷所思,難以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天賦異稟的妖孽存在!
“哎呀,說多了都是淚,還不是打小就被強迫要看各種書籍,假如不精通各種語言,根本就完成不了。”林風講得十分郁悶,像是回憶起不堪回首的往事。
納蘭若水不由輕咦一聲,從林風的神情並不是像她以前認為的下流胚子,仿佛藏著無人理解的痛苦。
正當她準備安慰林風時,林風卻忽然對她說:“若水,法國是一個藝術之都,那麽我們這個時候是否也要做點浪漫的事,比如接吻呢?聽說過法國濕吻嗎?我可是個高手呀!”
一見林風這個好色的模樣,納蘭若水臉色立即變得陰沈,隨後冷哼一聲,不再理會林風。
林風註意到癡楞的胡斐,便不放機會的譏笑道:“胡家小子,博圖算得上是一名不錯詩人,不過水平還是差一點,跟我作的這一首詩,更是天壤之別!”
“啊!剛才那一首歌是你作的?”胡斐震驚的問道,而納蘭若水也是深感驚訝。
林風聳肩道:“是呀,否則的話,你又怎會相信領略到本少爺的才華橫溢,不就是一首法文詩,信手拈來,毫不費勁。”
胡斐感道到渾身無力,對方到底是一個多麽恐怖的存在,像是一個高高在上的上帝,一言一行都是代表了站在殿堂中的神人那樣厲害。
“胡家小子,以後別再本少爺的擺譜,沒有足夠的實力,一切都是垃圾,懂嗎?”
胡斐何嘗不知對方故意譏諷自己,但是他偏偏無力回擊,唯有忍氣吞聲,繼續跟林風爭辯下去,也只是自取其辱。
用不著跟這個家夥費口舌,重要的是讓納蘭若水對自己改觀。
胡斐心底自我安慰,很快恢覆了過來,冷聲說道:“詩歌不過是附庸風雅的玩意兒,這都什麽年代了,誰還吟詩,厲害的人都已經去幹其他的事。”
林風笑笑不說話,明白胡斐是在打腫臉充胖子,反正已經讓這家夥臉面盡失,犯不著跟胡斐小家子氣,那樣才丟自己的身份。
“若水,跟我來,我想在在臨走之前,送你一份禮物。”在納蘭若水覺得茫然時,胡斐領著她走到後山深處中的一處空地上。
林風不禁覺得好奇,這個胡家小子又在耍什麽花樣,一直想著如何討納蘭若水的歡心,擺明是沒有放棄追求納蘭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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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趁這個機會,讓胡斐去試探一下林風的底細,要是不濟的話,就由著胡斐去擠兌林風,好令其日後別再那麽囂張!
“莫非你沒有去過法國?假如是這樣,那我真不該勉強你,抱歉啦。”胡斐輕笑道,眼神卻是十分不屑,像是在看從鄉下來的鄉巴佬,充滿了鄙夷的目光。
雖說林風上次開來一輛價值不菲的跑車,可在游歷的方面,胡斐自信像林風這種甘心待在國內的學者,一定是不會去研究其他國家的文化。
一個靠家裏背景弄來的學位,不就是毫無本事的家夥,還想跟本大少爭女人,今天就讓你無臉見人!
納蘭若水則沒有如胡斐那般輕視林風,畢竟是著名的哈弗大學考古博士,而且在課堂上也是見識過林風的本事,並不像是沒有能耐的,但是再有能耐也不會什麽偏門的知識都懂。
法國是老師吩咐胡斐進行研究的課題,歷經許久的時間才寫出一篇令老師滿意的論文,對這個藝術國度可謂是研究頗為深入。
從一開始,兩人就處於不平等的位置,想要在胡斐最自豪、最擅長和最了解的領域輸陣,除非林風真是一個無所不知的大師!
不過,這有可能嗎?
納蘭若水不認為林風能夠應答得出,至少不會讓胡斐敗退,所以她都準備好看林風出糗的模樣,然後再順便嘲諷一番。
這時,林風忽然揚頭望天,抓著一朵鮮艷的季花,隨後走向納蘭若水,將季花遞到她的手中,並且伴跪在地,張嘴就是一口極其流利而純正的法語。
林風同樣是吟了一首法文詩歌,旋律、文字都屬於上乘之作,隱約中比剛才胡斐所吟的那一首博圖的愛情詩歌還要有意境許多。
納蘭若水捧著鮮花,眼神迷離,沈醉於林風所吟說的詩歌中,並且一副深深著迷的樣子。
目睹這番景象,胡斐震驚得眼珠子都要掉在地上,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怎麽可能是這樣?
這小子居然懂得法語,而且比自己還要流利,還要純正,自己的法語相比之下,根本就是不入流的鄉下發音,林風則是來自法國大貴族中的子弟,雍容華貴,舉手投足都是蘊含令人沈迷其中的貴氣。
尤其是納蘭若水,分明已經被林風才華所征服,如一名情竇初開的小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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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林風念完詩歌,胡斐都還沒有晃過神來。
反倒是納蘭若水從癡迷中清醒過來,驚呼道:“你居然也懂得法語啊?”
林風翹嘴,淡淡的笑道:“不就是法語,其實我還懂得英語、德語、俄羅斯語,這些都是很容易學會的語言,只是在非洲大陸裏有太多部落,講得跟天外語言似的,或許比較困難學會。”
隨後,林風隨口講出了幾種較為常見的語言,發音也是極其精準,恐怕連母語的外國人都比不過他的標準口音。
納蘭若水並非無知的女人,研究考古學那麽長時間,也曾經涉獵過其他國家的歷史文化,對於世界比較通行的幾大語言,她還是略有了解,所以能聽出林風方才所講的幾種語言,全都是很純正的發音,非常流利。
假如林風不是長得是一個純正的黃種華人,她都以為林風是外國人,相信其他人也會跟她有相同的看法。
“你怎會懂得那麽多種語言,就算是語音天才,想要掌握完全不同體系的語言,也得學習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呀。”
納蘭若水覺得是匪夷所思,難以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天賦異稟的妖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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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蘭若水不由輕咦一聲,從林風的神情並不是像她以前認為的下流胚子,仿佛藏著無人理解的痛苦。
正當她準備安慰林風時,林風卻忽然對她說:“若水,法國是一個藝術之都,那麽我們這個時候是否也要做點浪漫的事,比如接吻呢?聽說過法國濕吻嗎?我可是個高手呀!”
一見林風這個好色的模樣,納蘭若水臉色立即變得陰沈,隨後冷哼一聲,不再理會林風。
林風註意到癡楞的胡斐,便不放機會的譏笑道:“胡家小子,博圖算得上是一名不錯詩人,不過水平還是差一點,跟我作的這一首詩,更是天壤之別!”
“啊!剛才那一首歌是你作的?”胡斐震驚的問道,而納蘭若水也是深感驚訝。
林風聳肩道:“是呀,否則的話,你又怎會相信領略到本少爺的才華橫溢,不就是一首法文詩,信手拈來,毫不費勁。”
胡斐感道到渾身無力,對方到底是一個多麽恐怖的存在,像是一個高高在上的上帝,一言一行都是代表了站在殿堂中的神人那樣厲害。
“胡家小子,以後別再本少爺的擺譜,沒有足夠的實力,一切都是垃圾,懂嗎?”
胡斐何嘗不知對方故意譏諷自己,但是他偏偏無力回擊,唯有忍氣吞聲,繼續跟林風爭辯下去,也只是自取其辱。
用不著跟這個家夥費口舌,重要的是讓納蘭若水對自己改觀。
胡斐心底自我安慰,很快恢覆了過來,冷聲說道:“詩歌不過是附庸風雅的玩意兒,這都什麽年代了,誰還吟詩,厲害的人都已經去幹其他的事。”
林風笑笑不說話,明白胡斐是在打腫臉充胖子,反正已經讓這家夥臉面盡失,犯不著跟胡斐小家子氣,那樣才丟自己的身份。
“若水,跟我來,我想在在臨走之前,送你一份禮物。”在納蘭若水覺得茫然時,胡斐領著她走到後山深處中的一處空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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