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巴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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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我們可以出去了!“ 紀初開心地甚至拍起了小手,正準備從那洞口出去。小哥卻拉住了她:”我來。“
紀初也沒跟他爭,看著他貓下身子,從那洞口鉆出去。
就在小哥剛剛冒出個頭時,迎面飛來一九爪勾,後面跟著一長長的鏈子,直沖著小哥的腦袋而去,若是被這玩意兒勾中,頭骨多半直接就碎了,人也就沒了。
那九抓勾已經到了小哥面前,只見他伸出右手往勾鏈相連處一抓,那九爪鉤就穩穩地停在了他面前,不得再前進一分一毫。
小哥趁機借力飛身而出,外面站著的,是陳皮阿四和他的夥計。
陳皮阿四收回九爪鉤,細細打量眼前的人:他陳皮縱橫江湖這麽多年,手中拿著這九爪勾,便是對上□□也不怕,勾下冤魂無數,今日被這人輕易躲去,可見他身手不凡。
那夥計見著他,大為震驚:“這麽多天,你是怎麽活下來的?吃什麽?喝什麽?”
小哥沒有理他們,轉頭,彎下腰,向山洞裏伸出了手,拉了紀初一把。陳皮阿四這才發現,原來還有人在裏面。
“這麽熱鬧呀!” 紀初看到這麽多人,笑了笑,“來踏青嗎?下面可沒什麽好吃的。”
“沒吃的,那你們怎麽活下來的?” 那夥計見紀初好說話,又問了一遍。
紀初看向他,眼波流轉,起了捉弄人的心思:“哎呀,下面雖然沒什麽山珍野味,但是死人還是挺多的啊!”
“你...你們吃的死人肉?” 那夥計震驚地看著她,沒想到她一個看著文文弱弱的小丫頭,還能吃人肉。
“你覺得呢?” 紀初反問他,又摸了摸肚子,“我現在好像又餓了,小哥的身手你們也看到了,想來拜托他抓點鮮活的山珍美味是不成問題的。“ 紀初說著,幽幽地看著那夥計。
“你...你...” 那夥計被紀初看得背後一涼,說話都不利索了。
”在下陳皮,道上的人都稱呼我為四爺。之前我看著那群越南人跟這小哥一起下去,後面也看著那逃出來的越南人把洞口堵了,不知道你又是什麽時候下去的?跟這位小哥一起下去的人可都死得差不多了,你們在下面到底遇到了什麽,又是怎麽活到現在的?“ 陳皮阿四突然發話。
”你們下去,都得死。“ 小哥只說了一句,便不再講話。陳皮阿四看向紀初。。
”這個嘛...“ 紀初猶豫了一下,決定跳過他的第一個問題,”下面有一個僵屍,上次逃出去的人估計也跟你們說過。至於怎麽活下來的...我還有一些吃的和水,將就著也就撐到了現在。至於那僵屍,我們已經想辦法讓它睡著了。“
”睡著了?讓僵屍睡著了?你們殺死他了?“ 那夥計更驚訝了。
”沒有殺死,只是讓他睡著了.“ 紀初想了想,這陳皮看起來有些勢力,他們兩一個失憶,一個初來乍到,能有這陳皮幫忙,更好在這個世界落腳,便笑道:”我自然有我的方式,讓這個僵屍平靜下來,乖乖睡覺,只是現在,這僵屍才剛剛睡著,你們要是這時候去開棺,又會吵醒他,不如過幾天我再陪你們來。我們兩在這墓裏呆了這麽長時間,又累又餓,不知道這附近有沒有可以落腳的地方,讓我們休息一下?“
陳皮看了看紀初,又盯著小哥看了許久,讓手下的人把洞口再封上,又用雜草掩蓋,然後帶著紀初和小哥來到山腳下的一個小村莊。
這小村莊名叫巴乃,地處廣西,靠近越南,是陳皮的地盤。陳皮把他們帶到村長家裏,村長名叫阿貴,有一女兒,看在陳皮的分子上,非常熱情地接待了他們。
紀初問阿貴之前有沒有見過小哥,阿貴說在山上見過兩次,見他神智不清的樣子,以為不知道是從中國還是越南走丟的傻子。
想來,之前小哥剛剛失憶,神智不清,到處晃蕩,才被那越南人抓住,綁去做魚餌釣屍。
紀初這會兒已經從陳皮那兒知道了那些人的身份,接了盆熱水,幫小哥擦臉,洗頭:”那些人太不是東西了,跑到別人家偷東西就算了,還拐賣人口!“
這下,紀初一點也沒有愧疚地拿出了他們的錢,讓阿貴幫忙買兩身衣服,畢竟,不能一直讓小哥光著身子,只穿了外套。
紀初給小哥擦了擦頭發,打發他去洗澡:“好啦,剩下的,你自己洗吧!”
待小哥洗完澡出來,紀初盯著他直呼:“小哥,你這稍微打理一下,還是挺帥的嘛!你身上居然還有紋身,之前都沒看到,還得泡了熱水澡才出現,真神奇。就是這東西,不知道畫的是什麽呀?”
“是麒麟,我身上也有。” 這時,阿貴提著衣服,還有一些生活用品回來了。
“你也有?難道你們是親戚?可是你又不認識小哥...” 紀初皺著眉頭,很是不解。
“我這紋身,是別人給我紋的。” 阿貴大致說了一下他那紋身的來歷,原來,是別人為了答謝他們家,才給他紋的。
“給村長紋身的那個人,說不定是你親戚呢!可惜過了這麽久,也找不到那人了。” 紀初看著小哥身上的紋身,嘆了口氣,馬上又打起了精神,結果阿貴手中的衣服,對小哥說:“快穿衣服快穿衣服,這麽好的身材,不要讓別人看到了!”
小哥無奈地看了紀初一眼,接過衣服。
阿貴家中房間不多,紀初跟著他女兒雲彩睡一間,小哥單獨睡一間小客房。
一夜無事
第二天一早,紀初跟著雲彩一起準備早餐。雲彩雖然年紀小,但是大概是因為母親走的早,小小年紀就十分懂事,幫忙分擔家裏的家務。
紀初將米線端給小哥,見他對著碗嗅了嗅,拖著下巴笑了:“早發現你不愛吃螺獅粉了,這一碗我特意沒有加酸筍,快吃吧!” 說完,還對他眨了眨眼。
雖然眨眼即逝,但紀初還是看見,小哥開心地都笑了一下。
紀初和小哥在村裏住了幾天,讓小哥慢慢適應人類社會。
這天下午,紀初和小哥正在村裏閑逛消食,不知不覺走到了村尾,靠近山裏的地方。
這一片兒,人煙稀少,也沒什麽人住,也不知荒廢多久了。諾大的地兒,只有一間吊腳樓,看起來有一段時間沒住人了。
”看來是個空房子。“ 紀初扭頭,卻見小哥蹙著眉頭。
”你是不是想起什麽了?“ 見小哥不說話,便擡腳向那竹屋走去,“我們進去看看。”
這吊腳樓看起來還挺大,有兩層,一層只堆放了些幹草,二層是起居室,約有三間房的樣子,二層上面,還有一個小閣樓。
紀初和小哥一進去,便是一間挺大的客廳,放著一張方桌,兩張竹藤椅。客廳左邊,便是一張床。客廳的右邊,則是廚房。閣樓裏則是空蕩蕩的,看起來並沒有怎麽使用。紀初和小哥檢查了整個屋子,並沒有發現什麽特別的東西,只在床上,發現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人,正是小哥。他穿著一身病服,躺在一張床上,看著有點像手術床,身處一昏暗的房間。照片背面,寫著:張起靈,1965。
”這是你!你看一下這張照片,有沒有想起什麽?“
小哥看著照片,皺著眉頭試圖回憶,卻一無所獲。
紀初看他抱著頭的樣子,心中愧疚不應該這樣問他:”好了好了,先不想了,也不著急這一時半會兒。”
紀初將他扶到床上坐著,給他揉著太陽穴,試圖讓他放松:“至少,我們現在知道你叫張起靈,這個房子,估計是你的名字。上面的時間是1965,距離現在都有三十多年了,這村裏的人都不認識你,想來這段時間你並不在這兒住,你的記憶,在這兒可能也沒多少。還是先不要勉強自己了。”
“好啦,我們出來很久啦,再不回去阿貴叔和雲彩要擔心了。既然這裏是你家,那我們可以把這裏修繕一下,搬過來住,這樣,說不定對你恢覆記憶有幫助。在房子修好前,我們就先住阿貴叔家裏,好不好?” 紀初這人,似乎天生就有這天分,可以使人輕易平靜下來。
小哥,或者說張起靈,擡頭看著她:”好。“
作者有話要說: 小哥終於有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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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初也沒跟他爭,看著他貓下身子,從那洞口鉆出去。
就在小哥剛剛冒出個頭時,迎面飛來一九爪勾,後面跟著一長長的鏈子,直沖著小哥的腦袋而去,若是被這玩意兒勾中,頭骨多半直接就碎了,人也就沒了。
那九抓勾已經到了小哥面前,只見他伸出右手往勾鏈相連處一抓,那九爪鉤就穩穩地停在了他面前,不得再前進一分一毫。
小哥趁機借力飛身而出,外面站著的,是陳皮阿四和他的夥計。
陳皮阿四收回九爪鉤,細細打量眼前的人:他陳皮縱橫江湖這麽多年,手中拿著這九爪勾,便是對上□□也不怕,勾下冤魂無數,今日被這人輕易躲去,可見他身手不凡。
那夥計見著他,大為震驚:“這麽多天,你是怎麽活下來的?吃什麽?喝什麽?”
小哥沒有理他們,轉頭,彎下腰,向山洞裏伸出了手,拉了紀初一把。陳皮阿四這才發現,原來還有人在裏面。
“這麽熱鬧呀!” 紀初看到這麽多人,笑了笑,“來踏青嗎?下面可沒什麽好吃的。”
“沒吃的,那你們怎麽活下來的?” 那夥計見紀初好說話,又問了一遍。
紀初看向他,眼波流轉,起了捉弄人的心思:“哎呀,下面雖然沒什麽山珍野味,但是死人還是挺多的啊!”
“你...你們吃的死人肉?” 那夥計震驚地看著她,沒想到她一個看著文文弱弱的小丫頭,還能吃人肉。
“你覺得呢?” 紀初反問他,又摸了摸肚子,“我現在好像又餓了,小哥的身手你們也看到了,想來拜托他抓點鮮活的山珍美味是不成問題的。“ 紀初說著,幽幽地看著那夥計。
“你...你...” 那夥計被紀初看得背後一涼,說話都不利索了。
”在下陳皮,道上的人都稱呼我為四爺。之前我看著那群越南人跟這小哥一起下去,後面也看著那逃出來的越南人把洞口堵了,不知道你又是什麽時候下去的?跟這位小哥一起下去的人可都死得差不多了,你們在下面到底遇到了什麽,又是怎麽活到現在的?“ 陳皮阿四突然發話。
”你們下去,都得死。“ 小哥只說了一句,便不再講話。陳皮阿四看向紀初。。
”這個嘛...“ 紀初猶豫了一下,決定跳過他的第一個問題,”下面有一個僵屍,上次逃出去的人估計也跟你們說過。至於怎麽活下來的...我還有一些吃的和水,將就著也就撐到了現在。至於那僵屍,我們已經想辦法讓它睡著了。“
”睡著了?讓僵屍睡著了?你們殺死他了?“ 那夥計更驚訝了。
”沒有殺死,只是讓他睡著了.“ 紀初想了想,這陳皮看起來有些勢力,他們兩一個失憶,一個初來乍到,能有這陳皮幫忙,更好在這個世界落腳,便笑道:”我自然有我的方式,讓這個僵屍平靜下來,乖乖睡覺,只是現在,這僵屍才剛剛睡著,你們要是這時候去開棺,又會吵醒他,不如過幾天我再陪你們來。我們兩在這墓裏呆了這麽長時間,又累又餓,不知道這附近有沒有可以落腳的地方,讓我們休息一下?“
陳皮看了看紀初,又盯著小哥看了許久,讓手下的人把洞口再封上,又用雜草掩蓋,然後帶著紀初和小哥來到山腳下的一個小村莊。
這小村莊名叫巴乃,地處廣西,靠近越南,是陳皮的地盤。陳皮把他們帶到村長家裏,村長名叫阿貴,有一女兒,看在陳皮的分子上,非常熱情地接待了他們。
紀初問阿貴之前有沒有見過小哥,阿貴說在山上見過兩次,見他神智不清的樣子,以為不知道是從中國還是越南走丟的傻子。
想來,之前小哥剛剛失憶,神智不清,到處晃蕩,才被那越南人抓住,綁去做魚餌釣屍。
紀初這會兒已經從陳皮那兒知道了那些人的身份,接了盆熱水,幫小哥擦臉,洗頭:”那些人太不是東西了,跑到別人家偷東西就算了,還拐賣人口!“
這下,紀初一點也沒有愧疚地拿出了他們的錢,讓阿貴幫忙買兩身衣服,畢竟,不能一直讓小哥光著身子,只穿了外套。
紀初給小哥擦了擦頭發,打發他去洗澡:“好啦,剩下的,你自己洗吧!”
待小哥洗完澡出來,紀初盯著他直呼:“小哥,你這稍微打理一下,還是挺帥的嘛!你身上居然還有紋身,之前都沒看到,還得泡了熱水澡才出現,真神奇。就是這東西,不知道畫的是什麽呀?”
“是麒麟,我身上也有。” 這時,阿貴提著衣服,還有一些生活用品回來了。
“你也有?難道你們是親戚?可是你又不認識小哥...” 紀初皺著眉頭,很是不解。
“我這紋身,是別人給我紋的。” 阿貴大致說了一下他那紋身的來歷,原來,是別人為了答謝他們家,才給他紋的。
“給村長紋身的那個人,說不定是你親戚呢!可惜過了這麽久,也找不到那人了。” 紀初看著小哥身上的紋身,嘆了口氣,馬上又打起了精神,結果阿貴手中的衣服,對小哥說:“快穿衣服快穿衣服,這麽好的身材,不要讓別人看到了!”
小哥無奈地看了紀初一眼,接過衣服。
阿貴家中房間不多,紀初跟著他女兒雲彩睡一間,小哥單獨睡一間小客房。
一夜無事
第二天一早,紀初跟著雲彩一起準備早餐。雲彩雖然年紀小,但是大概是因為母親走的早,小小年紀就十分懂事,幫忙分擔家裏的家務。
紀初將米線端給小哥,見他對著碗嗅了嗅,拖著下巴笑了:“早發現你不愛吃螺獅粉了,這一碗我特意沒有加酸筍,快吃吧!” 說完,還對他眨了眨眼。
雖然眨眼即逝,但紀初還是看見,小哥開心地都笑了一下。
紀初和小哥在村裏住了幾天,讓小哥慢慢適應人類社會。
這天下午,紀初和小哥正在村裏閑逛消食,不知不覺走到了村尾,靠近山裏的地方。
這一片兒,人煙稀少,也沒什麽人住,也不知荒廢多久了。諾大的地兒,只有一間吊腳樓,看起來有一段時間沒住人了。
”看來是個空房子。“ 紀初扭頭,卻見小哥蹙著眉頭。
”你是不是想起什麽了?“ 見小哥不說話,便擡腳向那竹屋走去,“我們進去看看。”
這吊腳樓看起來還挺大,有兩層,一層只堆放了些幹草,二層是起居室,約有三間房的樣子,二層上面,還有一個小閣樓。
紀初和小哥一進去,便是一間挺大的客廳,放著一張方桌,兩張竹藤椅。客廳左邊,便是一張床。客廳的右邊,則是廚房。閣樓裏則是空蕩蕩的,看起來並沒有怎麽使用。紀初和小哥檢查了整個屋子,並沒有發現什麽特別的東西,只在床上,發現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人,正是小哥。他穿著一身病服,躺在一張床上,看著有點像手術床,身處一昏暗的房間。照片背面,寫著:張起靈,1965。
”這是你!你看一下這張照片,有沒有想起什麽?“
小哥看著照片,皺著眉頭試圖回憶,卻一無所獲。
紀初看他抱著頭的樣子,心中愧疚不應該這樣問他:”好了好了,先不想了,也不著急這一時半會兒。”
紀初將他扶到床上坐著,給他揉著太陽穴,試圖讓他放松:“至少,我們現在知道你叫張起靈,這個房子,估計是你的名字。上面的時間是1965,距離現在都有三十多年了,這村裏的人都不認識你,想來這段時間你並不在這兒住,你的記憶,在這兒可能也沒多少。還是先不要勉強自己了。”
“好啦,我們出來很久啦,再不回去阿貴叔和雲彩要擔心了。既然這裏是你家,那我們可以把這裏修繕一下,搬過來住,這樣,說不定對你恢覆記憶有幫助。在房子修好前,我們就先住阿貴叔家裏,好不好?” 紀初這人,似乎天生就有這天分,可以使人輕易平靜下來。
小哥,或者說張起靈,擡頭看著她:”好。“
作者有話要說: 小哥終於有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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