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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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遵裕不敢頂劉瑜的原因,有幾樁事。
第一條,就是因為劉瑜到秦州第一夜,這樹下跪著的兩人。都有份跟他吃酒。
而當時高遵裕在酒席上,發洩了對劉瑜許多不滿,其中有人提到了,不如按著韓玉汝的例子,把劉瑜也照辦了,還被高遵裕喝止。而當時,這兩人在酒席上,就有提出過為了高相公,幹掉劉瑜,也同樣被高遵裕喝止。
便為重要的是,也是讓高遵裕無奈:“席間侍候酒水的親兵,有兩人過來相公這裏出首。”
這就是為什麽他一直很老實,因為他的親兵,也就是他的子侄輩,他高家的人,跑來劉瑜這裏,告發了他!如果只是告發,那也罷了。偏偏真的有事發生,這叫褲檔糊上黃泥,不是屎也是屎了。
所以他除了低頭,還能說什麽?
更為重要的是,是劉瑜先前叫上來的人證和物證。
何謂人證物證呢?就是秦州幾個大的牙行,官牙、私牙之中,牙人的證詞、契約等物。
什麽是牙行?就是中介。
特別是官牙,收了錢的中介,自然也要為交易負責,所以一般他們都會保存契約或是在契約上簽名的。
而劉瑜出列的,就是這些牙人的證詞或是存在牙行的契約等等,有了這些東西,說明這一樁樁的交易,是確鑿存在的。
交易,一樁樁的交易,在秦州城內、城郊,以及去到永興軍路的田產交易。
甚至包括買賣奴婢、下人的交易。
這些東西一擺上來,只要不是傻子,都明白一件事,那就是喝兵血。
那個臉上有二指寬的胎記的武將,是一個瘋狂喝兵血的家夥。
當然,劉瑜並沒有說,這一切跟高遵裕有關系。
但這不是劉瑜是否發難的問題。
高遵裕如同王韶所說的,那也是久經戰陣,能在野人關破了西夏人的宿將。
他不是隔壁的二傻子。
劉瑜展示的這一切,至少就顯示了幾件事:
商業間諜,秦州這邊算得上號的官牙、私牙,都安插了劉瑜的耳目,這些人手,到底是什麽時候做的安置?而高家的子侄,是怎麽成為間諜的?能被高遵裕帶在身邊的子侄,不單是有武勇,自然也是有膽氣的人物。
這等人物,跑去找劉瑜出首高遵裕,吃酒時和部下所說的內容?他們是腦子進水了麽?
這個根本不是想,絕對是劉瑜安排下的暗樁。
而且劉瑜此舉,就是警告高遵裕,因為暴出來的,並不是很確鑿或者說很嚴重的事,也就是吃酒時,席間有人說要對付劉瑜。可輕可重,終歸是傷不了高遵裕的根骨。所以這是一個警告。如果高遵裕沒能領會這警告,那大約接下來,就不是這麽玩了。
所以高遵裕選擇了低頭,不單單是這兩個人,一定要說起來,他其實是脫不了關系。
而是劉瑜展現的能力,讓他覺得為了這麽一口氣,來跟劉瑜起爭執,代價太大,太不值得。而更重要的,是劉瑜現在接著問他的話:“高公綽,依我想來,你一不缺錢,二不缺勢,如果只是要混混沌沌當個欺男霸女的人物,單是太後從父這一層,你就可以在京師橫行了,何必來這邊地受苦?”
“你要功名,你要名留青史,你要憑自己的本事,教人不敢看輕了你!”
劉瑜伸手指著高遵裕,笑道:“我也不做妄語,多算勝,少算不勝。公綽,你覺得與我為敵好,還是奉我號令好?你覺得與我為敵,能遂了你建功立業的願,還是奉我之令,能教你名揚青史?你好好想想。”
高遵裕並沒有想,他早就想好了,這點決斷,他還是有的:“下官當以相公……”
沒說完,劉瑜就伸手止住他:“行了,有這意思就得了,這種套話就別說,咱們誰也不能把它當真,又不是傻子,對吧?你接著跟王機宜說下去吧。”
王韶是看傻了,他沒有想到,高遵裕這堂堂的安撫副使,被劉瑜這麽任意揉搓。
憑什麽?為什麽?這可是高太後的從父啊。
並且高遵裕向來在軍中,就不是什麽老實玩意,更不是劉昌祚那樣有操守的人物啊。
剛聽劉瑜在說,王韶還在心中極不以為然:難道劉某人,以為高遵裕在軍中,就是苦行僧一樣的日子?就沒有欺男霸女?得了吧!
可是,為什麽高遵裕會當眾服軟啊?
接下來,高遵裕的陳述,卻就是解開了王韶一部分的疑惑,因為,他不服軟,他會死掉,真的字面意義上的死掉。
“王機宜,這胖廝,卻是漢奸。”高遵裕有些無奈地對王韶說道。
他指的就是那個在樹下跪著,先前要找七個好手,用一千兩銀子作為經費,來刺殺劉瑜的胖軍將 。看著王韶一臉的愕然,高遵裕也是蠻無奈,把身前案上的一疊供詞,遞了過去,低聲道:“方才,相公訊問,下官筆錄,無一指加於人犯、人證身上。”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其實在古代,大家也是知道的,用了刑,很多時候,那證詞就不靠譜了,所以一遍用了刑的證詞,除了要構陷某個定好的目標,不然的話,都會比較謹慎來看待。而這疊證供,卻是高遵裕自己做的筆錄,那當真是一點刑也沒用上的。
劉瑜生生給他展示了,什麽叫犯罪心理側寫,什麽叫肢體語言,什麽叫邏輯陷阱。
高遵裕服軟,一個是驚嘆劉瑜剛才展示的這一手,另一個,才是因為訊問出來的內容,讓他發現,如果真的劉瑜被幹掉,那麽下一個入青唐人眼裏的,就是他高某人了。
王韶接過那疊證詞,他看得極快,幾乎不到一盞茶,從頭地就看了一次,然後再從頭開始細頭。這證詞很齊整,落席第一步,就是以嚴密的證據鏈,證明了這個胖軍將,所擁有的田產、莊園、奴婢,和他的收入,完全不符。
在這一點上,高遵裕記錄了當時劉瑜所做的結論:“便是你喝兵血,把麾下千人的餉錢都吃了,就算你手下其實一個兵也沒有,拔下來的裝備都被你倒賣,你貪汙的錢,也遠遠抵不舊你的財產和莊園。”
一個軍將,當然不可能手下真的一個兵也沒有。
王韶擡起頭,向劉瑜拱手問道:“直閣相公,方才說這事並無私怨,那下官就要請教一事,何以一切事,皆從財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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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就是因為劉瑜到秦州第一夜,這樹下跪著的兩人。都有份跟他吃酒。
而當時高遵裕在酒席上,發洩了對劉瑜許多不滿,其中有人提到了,不如按著韓玉汝的例子,把劉瑜也照辦了,還被高遵裕喝止。而當時,這兩人在酒席上,就有提出過為了高相公,幹掉劉瑜,也同樣被高遵裕喝止。
便為重要的是,也是讓高遵裕無奈:“席間侍候酒水的親兵,有兩人過來相公這裏出首。”
這就是為什麽他一直很老實,因為他的親兵,也就是他的子侄輩,他高家的人,跑來劉瑜這裏,告發了他!如果只是告發,那也罷了。偏偏真的有事發生,這叫褲檔糊上黃泥,不是屎也是屎了。
所以他除了低頭,還能說什麽?
更為重要的是,是劉瑜先前叫上來的人證和物證。
何謂人證物證呢?就是秦州幾個大的牙行,官牙、私牙之中,牙人的證詞、契約等物。
什麽是牙行?就是中介。
特別是官牙,收了錢的中介,自然也要為交易負責,所以一般他們都會保存契約或是在契約上簽名的。
而劉瑜出列的,就是這些牙人的證詞或是存在牙行的契約等等,有了這些東西,說明這一樁樁的交易,是確鑿存在的。
交易,一樁樁的交易,在秦州城內、城郊,以及去到永興軍路的田產交易。
甚至包括買賣奴婢、下人的交易。
這些東西一擺上來,只要不是傻子,都明白一件事,那就是喝兵血。
那個臉上有二指寬的胎記的武將,是一個瘋狂喝兵血的家夥。
當然,劉瑜並沒有說,這一切跟高遵裕有關系。
但這不是劉瑜是否發難的問題。
高遵裕如同王韶所說的,那也是久經戰陣,能在野人關破了西夏人的宿將。
他不是隔壁的二傻子。
劉瑜展示的這一切,至少就顯示了幾件事:
商業間諜,秦州這邊算得上號的官牙、私牙,都安插了劉瑜的耳目,這些人手,到底是什麽時候做的安置?而高家的子侄,是怎麽成為間諜的?能被高遵裕帶在身邊的子侄,不單是有武勇,自然也是有膽氣的人物。
這等人物,跑去找劉瑜出首高遵裕,吃酒時和部下所說的內容?他們是腦子進水了麽?
這個根本不是想,絕對是劉瑜安排下的暗樁。
而且劉瑜此舉,就是警告高遵裕,因為暴出來的,並不是很確鑿或者說很嚴重的事,也就是吃酒時,席間有人說要對付劉瑜。可輕可重,終歸是傷不了高遵裕的根骨。所以這是一個警告。如果高遵裕沒能領會這警告,那大約接下來,就不是這麽玩了。
所以高遵裕選擇了低頭,不單單是這兩個人,一定要說起來,他其實是脫不了關系。
而是劉瑜展現的能力,讓他覺得為了這麽一口氣,來跟劉瑜起爭執,代價太大,太不值得。而更重要的,是劉瑜現在接著問他的話:“高公綽,依我想來,你一不缺錢,二不缺勢,如果只是要混混沌沌當個欺男霸女的人物,單是太後從父這一層,你就可以在京師橫行了,何必來這邊地受苦?”
“你要功名,你要名留青史,你要憑自己的本事,教人不敢看輕了你!”
劉瑜伸手指著高遵裕,笑道:“我也不做妄語,多算勝,少算不勝。公綽,你覺得與我為敵好,還是奉我號令好?你覺得與我為敵,能遂了你建功立業的願,還是奉我之令,能教你名揚青史?你好好想想。”
高遵裕並沒有想,他早就想好了,這點決斷,他還是有的:“下官當以相公……”
沒說完,劉瑜就伸手止住他:“行了,有這意思就得了,這種套話就別說,咱們誰也不能把它當真,又不是傻子,對吧?你接著跟王機宜說下去吧。”
王韶是看傻了,他沒有想到,高遵裕這堂堂的安撫副使,被劉瑜這麽任意揉搓。
憑什麽?為什麽?這可是高太後的從父啊。
並且高遵裕向來在軍中,就不是什麽老實玩意,更不是劉昌祚那樣有操守的人物啊。
剛聽劉瑜在說,王韶還在心中極不以為然:難道劉某人,以為高遵裕在軍中,就是苦行僧一樣的日子?就沒有欺男霸女?得了吧!
可是,為什麽高遵裕會當眾服軟啊?
接下來,高遵裕的陳述,卻就是解開了王韶一部分的疑惑,因為,他不服軟,他會死掉,真的字面意義上的死掉。
“王機宜,這胖廝,卻是漢奸。”高遵裕有些無奈地對王韶說道。
他指的就是那個在樹下跪著,先前要找七個好手,用一千兩銀子作為經費,來刺殺劉瑜的胖軍將 。看著王韶一臉的愕然,高遵裕也是蠻無奈,把身前案上的一疊供詞,遞了過去,低聲道:“方才,相公訊問,下官筆錄,無一指加於人犯、人證身上。”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其實在古代,大家也是知道的,用了刑,很多時候,那證詞就不靠譜了,所以一遍用了刑的證詞,除了要構陷某個定好的目標,不然的話,都會比較謹慎來看待。而這疊證供,卻是高遵裕自己做的筆錄,那當真是一點刑也沒用上的。
劉瑜生生給他展示了,什麽叫犯罪心理側寫,什麽叫肢體語言,什麽叫邏輯陷阱。
高遵裕服軟,一個是驚嘆劉瑜剛才展示的這一手,另一個,才是因為訊問出來的內容,讓他發現,如果真的劉瑜被幹掉,那麽下一個入青唐人眼裏的,就是他高某人了。
王韶接過那疊證詞,他看得極快,幾乎不到一盞茶,從頭地就看了一次,然後再從頭開始細頭。這證詞很齊整,落席第一步,就是以嚴密的證據鏈,證明了這個胖軍將,所擁有的田產、莊園、奴婢,和他的收入,完全不符。
在這一點上,高遵裕記錄了當時劉瑜所做的結論:“便是你喝兵血,把麾下千人的餉錢都吃了,就算你手下其實一個兵也沒有,拔下來的裝備都被你倒賣,你貪汙的錢,也遠遠抵不舊你的財產和莊園。”
一個軍將,當然不可能手下真的一個兵也沒有。
王韶擡起頭,向劉瑜拱手問道:“直閣相公,方才說這事並無私怨,那下官就要請教一事,何以一切事,皆從財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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