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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Let i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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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點,麥考夫準時接金月下班帶她去約會。

“我們去哪?”

“我們先去換套衣服,我們倆穿的有點紮眼了。”

“行”。

一路上兩人沈默著,麥考夫打開了廣播。金月靠在椅背上,眼睛瞇著看向窗外,大腦裏循環著電臺裏的歌詞:Some of them want to use you,Some of them want to get used by you,Some of them want to abuse you,Some of them want to be abused。

“下車吧。”

麥考夫帶金月去了個造型工作室。

金月很快就被造型師折騰了一番:煙熏眼妝搭配著猩紅色的唇釉,雙腿背包裹在漁網長襪中,包臀皮裙搭配緊身上衣露出一截白皙的腰,厚底的馬丁靴給人帶去了一絲絲的英氣。

麥考夫也換了一套打扮,牛仔褲,體恤,皮夾克,切爾西靴,人一下子年輕了許多。

金月有些不知所措的看著麥考夫,越來越弄不懂他在想什麽了。

麥考夫繞到金月的身後,雙手環過金月的腰,冰涼的觸感讓金月一顫。

“月月,看鏡子。”

一條蛇形的腰鏈,金月皺了下皺眉,她覺得像是被人鎖住了一樣。

“下個禮拜你就過生日了,這條腰鏈也不知道你喜歡不換,五年前就想送給你了。”

金月看著鏡子的兩人,不動聲色地推開了麥考夫的手,她心裏清楚,五年過去了,喜好是會變得。

“準備好了我們走吧。”金月轉身,看著麥考夫。

“那我們走。”

一路上,金月註視著開車的男人,恍惚間,她好像看到了他還是她保鏢的時候,她的左手悄悄的按上右手腕,心跳的節奏再一次亂了。

“我們到了。”

“好。”

“我們去哪?”

“介意蒙上眼睛嗎?”

金月搖了搖頭。男人扯下手腕上的方巾,輕柔地系在她臉上。

麥考夫牽著金月,“走吧。”

金月機械地跟著麥考夫,手心沁出了汗。

“到了。”

金月被麥考夫帶到了一個地下樂隊的live,這是金月五年前最喜歡的一支樂隊。

“麥考夫,你知道我為什麽喜歡Solstice嗎?”

“孤獨。”

“很多年前,有只樂隊叫做Candlemass,他們的主唱的厄運之舞有代表極了。”金月頓了頓,扭頭看向了麥考夫,話鋒一轉,“你知道我喜歡古典樂嗎?”

麥考夫楞住了,他從來沒想過金月在他面提到古典樂。

金月笑了笑,扭頭專註地看著臺上激昂的主場,手解開了腰鏈。她轉身,把鏈子一圈圈地繞在麥考夫的手腕上,仔細地扣上。

“你知道我喜歡薇薇安·伍德,但你不知道的是我喜歡的是她的反叛和真實的態度。”金月握住了麥考的手,摩挲著鏈條上的紋路,“你只知道我喜歡金屬搖滾什麽的,但你不知道我喜歡的Candlemass和Solstice有著一種歌劇般的戲劇性。”

金月輕輕地倚在麥考夫胸前,低聲地說道:“你和夏洛克的最大區別就是,你懂人心,你也會玩弄人心。你何嘗不知道我之前喜歡的是古典樂呢?”

“你因為父母的原因才放棄大提琴的吧,但是你放棄大提琴的原因更多的應該是你的哥哥。”

“我說過你懂人心的。”金月的聲音更輕了。

“巴赫是你最喜歡的音樂家。”

“他的音樂和你我都很相似,邁克。”

“月月,我很開心我們有著共同點。”麥考夫摸了摸金月毛茸茸的腦袋,“一切都過去了,我會一直在你身邊的。”

“陪我看一場電影吧,邁克。”

金月拖著麥考夫離開了現場。

車上,金月連著車載藍牙,放了首《哥德堡變奏曲》。

鋼琴的聲音環繞著在車廂裏,金月看著車外空無一人的街道,轉頭又傻傻地盯著麥考夫,他們是同類,互相試探,互相吸引,互相傷害,可能也要互相毀滅。金月深知麥考夫的聰明裏夾雜著偏執,看似冰冷,但他的野心透露著狂熱。

變奏曲結束,車也停了下來。

“抱我回家吧,邁克。”

“我的榮幸,月月。”

金月被麥考夫放在了沙發上,她順手撈起邊機上的酒樽,給自己倒了一杯,橙黃色的酒液在水晶杯裏流轉,她打開投影儀,放著王家衛的《一代宗師》。麥考夫坐在金月身旁,攬著她,靜靜地陪著她,看著電影,看著他。

金月像很久之前一樣,窩在麥考夫的懷中,她把玩著麥考夫的手,自然地親了他一口,給他遞過去一杯威士忌。

金月臉頰微紅,吻上了麥考夫,兩個人交換了一個酒味的深吻,她跨座在麥考夫身上,雙手摩挲著男人的臉頰,輕吻著男人的耳垂。

麥考夫吻了回去,反客為主。

“邁克,我們做吧。”

“月月,我不想你後悔。”

“落子無悔。”

麥考夫猛地打橫抱起身上的女人,走向臥室。

當太陽升起,金月沈沈睡去。

麥考夫抱著金月,溫柔地看著眼前熟睡的女人,親了親女人的眼角:“我愛你,月月。”

作者有話要說:

我又回來繼續更文了!

我盡量保持周更嗷!

希望大家多多評論,多多留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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