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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從軍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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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

“我覺得他還行。”

“小孩子知道什麽,認真聽。”

“切!”

“還敢鄙視我。”我輕輕的打了一下木津的頭。

“別動!宋傑開始威脅爹爹了。”

“威脅?”

“你聽。”

我認真聽到宋傑說道:“岳父也知道,現在國家危難,正是用兵之際,假如岳父無法讓小婿滿意,那麽小婿可要將木津報上去了。”

“你!”

“小婿只不過是想好好愛護木蘭,岳父何必處處為難?”

“我花家的女兒,就是死,也絕不會讓她嫁於你的,你就死了這條心吧。”

“好,這是岳父敬酒不吃吃罰酒,那休怪小婿無情了。”

“不送!”

宋傑氣匆匆的領著人馬離開,留下爹爹凝重的站在門口。這是我第一次見到爹爹如此憂愁。他是絕不會讓我嫁於那宋霸王的。但木津是他唯一的兒子…舍誰,都是他的心頭肉。我看著他慢慢的坐下去,深深的嘆了口氣。也許在四十年前,這根本不會成為他為難的事情,為國捐軀,拋頭顱,撒熱血那是他的自豪,鐵錚錚男兒,理應報效國家。而如今,他年歲已高,兒子又從未學過武術,到沙場那是白白送死。從新拿起刀槍?那也為時已晚,可又有前車之鑒,假如把木蘭嫁於宋傑,等於落入虎口。我了解他的憂愁,也無法容忍一個過去的英雄,年邁後要受這樣的恥辱。

“讓我去從軍吧。”我的出現,明顯驚到了父親。

父親沒有回答,只是靜靜的離開。娘親紅著眼眶的望著我。

第二天,果然,招兵的書箋傳到了我家,是宋傑親自送的。姐姐一見到書箋,掩面而泣。娘親扭過頭望著父親。父親並未表態。宋傑吃了閉門羹,自然氣急而走。弟弟卻很是願意去沙場看看,但那只是小孩子的新鮮感。說真的,在與這樣一家人相處以後,我已經愛上了他們,他們是我在這裏唯一的家人與溫暖的來源。我不能見死不救,何況以我的身手,在沙場自保是沒問題的。

“讓我替弟弟從軍吧。”我說道。

“你一個女兒身怎麽在軍中生存?那裏都是男兒。”姐姐阻止道。

“那總比嫁給那個宋霸王好吧。”

“女兒家總是要嫁人的,男人結婚後都一樣,何況那宋傑也不是糟糕的不行…”

“姐…我寧可從軍,也不要嫁給他。”

“木蘭…”姐繼續想勸,卻被爹爹搶先了。

“木蘭…”

我望著爹爹。

“你做好從軍的準備了嗎?”爹似乎早已決定好了。

“嗯。”我說。

娘親沒有阻攔,只是紅著眼眶。

“爹爹…你真要讓木蘭從軍啊?”姐姐不解的問道。

“我花家女兒,為何不能從軍?”爹爹從未如此精神過。“我就是要木蘭從軍。”

我望著爹爹,有些看不清他。

娘親抱住我,一直哭。也許所有的父母都會將自己的願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吧。從古到今。

“也許,現在你無法理解為父,但以後你一定會為此而感到驕傲。”

我沒有責怪父親,他只是先了一步將這步棋走出。我的命運自從遇到宋傑,就註定不會好走。

接下來的幾天裏,父親將我關在山上的一個黑洞裏,一對一的對我傳授兵法,並將全部的花家槍傳授於我。又將軍中素日行動,以及素日行走體態做了一番訓練,並重新設計了一套替弟從軍的路線,以及稍稍易容。

這日大早父親送我從軍,為的是逃過宋傑的加害。離開時,姐姐、弟弟、娘親無不掩面而泣。娘親只說:“我兒苦命。”姐姐卻無話可說。

一路上,父親未說一句。但我心裏明白,這步棋是他下了很大的決心,沒人比他的壓力更大,畢竟接下來的從軍未知,他是在用事實來對抗軍規。來對抗當初他定下的“女子不得從軍”的軍規。

到五更,才到達,爹爹的故友家,他是位參將,是當初爹爹的部下,如今負責並州一代的軍務。

剛到這位將軍家,將軍如獲甘露,興奮不已,原來是有事正愁無法解決呢。再加上我爹又是他的恩師,服務自然周到直至。香酒珍肴什麽的應有盡有。我如今是男兒,自然喝酒吃肉不能少了。說實在的,這古代的清酒跟現代的真不一樣,古代的竟然是甜的,就像喝雞尾酒一樣,三兩瓶不在話下。以前一心想回現代,爹娘清貧,酒肉那是不可能有的,好不容易開葷自然放開了肚皮吃。我是現代人,從小跟我那幫狐朋狗友聚餐習慣了,當然不會像他們古代女子拿捏做作。我伸手一只雞腿,伸手一杯清酒,此時此刻,我覺得做男人真好,不過就是有一點不好,我必須每天裝著個臭囊,也不知我爹爹是從哪裏弄得這東西,稍微有那麽一丁點熏眼,倒是正好避開了,我這一身的清香。讓參將不至於懷疑到我是個女兒身。不管怎樣,先不嫁給那個宋霸王再說,此時正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時刻,先來個痛快再說。

一場飯下,爹爹是真沒吃幾口,只顧的跟這參將張勇商量對策了,只記得結束後要準備一場比試,選出三人,分三路,分別拿有錦囊,共同會師。其實他們講話我是聽的有一搭沒一搭的,因為我不光顧著自己吃,還偷偷給爹爹弄了點晚餐,一路勞累顛簸,雖爹爹軍人出身,但畢竟上了些年紀,晚上假如再餓,很容易急火攻心,生些雜病。是啊,我可是很孝順的,尤其是這個爹爹,我對他充滿了敬意。他的以前經歷,今晚謀略無不讓我佩服。也確實,軍營出了內鬼,能不煩心?出名的有句老話,家賊難防,這家賊就跟,一小夥兒媳婦,喜歡上了鄰家小夥,兩個人眉來眼去,楞是趁你不在家時,胡搞。這話說的是有些粗,但比喻還是通俗易懂的。我爹那本事,那可是一個無敵,不到三分鐘,便想出三人分走的主意。不過最關鍵的那步棋必須我參與,只有我的錦囊裏會有東西,至於什麽東西,我只知道很重要,必須送到劉策的軍營。

提到這個劉策,我爹是十分的欣賞,說了許多關於他的戰績,十歲能文,十六歲大魏第一猛士,足智多謀,在碧雲崗救下魏太子等等。

直到三更,這場談話才結束。我與爹爹住在同一屋中,爹爹稍微喝了點小酒,所以比往常話多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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