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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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許之跟著女傭到了廚房。
這廚房他熟,他之前有段時間住在薛家老宅,除房間外來得最多的就是廚房,一眼就看出了這裏的變化。
變化倒也不大,就只換了些東西。
他之前用的東西都被換成了其他樣式的嶄新的餐具,一眼看去,全都散發著金錢的光。
女傭從櫃子裏拿出了一個朱紅木箱。
木箱不大,但花紋繁覆大氣,看著就很貴重。
“莫先生,這些東西是先生送您的。”
女傭將木箱蓋子打開,露出裏面裝著的碗盤一類的餐具。
陶瓷碗琳瑯觸目,價值不菲。
莫許之了然。
跟他之前想的一樣。
這些東西是他還在老宅裏住的時候用的。
現在他要走了,薛風想讓他這些東西也一並打包帶走,好給後來的沈樂騰位置。
這些東西值錢,他正好喜歡錢,薛風應該還以為這是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蓋子重新蓋上,莫許之一只手揣兜裏,接過木盒。
木盒在女傭睜大的瞳孔中晃悠了幾圈,幾聲悶響在廚房中聽得清清楚楚。
女傭心驚膽戰地帶著一手拿著木盒晃蕩的莫許之回了客廳。
李助理看到了青年手上的木盒,一推眼鏡,只道:
“都整理好了嗎?”
“好了。”
李助理接過莫許之手上的木盒。
“走吧。”
莫許之慢慢跟在李助理後面。
汽車重新啟動,別墅消失在了身後。
李助理載著莫許之到了薛風給他買的覆式小高層的小區門口。
正準備把車開進小區,莫許之讓他把車停在路邊。
這裏離小高層有很大一段距離,李助理幫著莫許之把行李從車裏拉出,想要送他進小區。
莫許之搖頭,正巧一個電話打進來,李助理一手提著行李箱一手接電話,眉頭逐漸皺起。
最終他還是走了。
莫許之松了口氣。
這裏本就接近市中心,一輛黑色林肯停在這裏吸引足了視線,現在李助理走了,視線也少了不少。
把鴨舌帽壓低了些,他提著箱子進了小區,看著四周一模一樣的樓房,略有些迷茫。
他忘記薛風買的房子在哪裏了。
打開手機翻了幾下,莫許之終於從他和薛風為數不多的聊天記錄裏找到了過戶消息。
把行李及其木盒放在只堆了一些各式箱子的房裏,莫許之關上門,拍掉身上的灰,轉身下了樓。
重新站在下車的街道邊,莫許之看著來往人流,揣著手站在原地,突然有些無所適從。
有人從旁邊經過,繞過他的時候碰了下他的肩膀,莫許之向後退了幾步,站到一個無人經過的花壇邊。
對面CBD大樓的廣告播完,又是一段采訪片段,不少人都停在樓前擡頭看著。
是關於樂壇新晉天王杜閔勝的采訪。
大熒幕裏的男人褪去了青澀,但張狂不減,一挑眉一動眼都透著一股狠勁兒。
一旁的采訪人在介紹著他的新歌《角落歌者》,說著《角落歌者》的傲人銷售量和得到的各獎項,表情激動。
莫許之收回視線。
——有點眼熟。
前幾天剛在酒吧裏遇到過。
他當時走得急,也沒有問他最近怎麽樣。
但是現在也不用問了。
他幾年前在小酒吧裏認識了杜閔勝,現在幾年過去,自己還是那個樣子,對方變得認不出來,也是一個正正經經的歌手了。
“你也喜歡杜閔勝嗎?”
一道聲音從旁邊鉆出,莫許之轉頭,看到一個小姑娘站在旁邊,她剛放下拍照的手機,眼睛亮晶晶的。
這裏剛好可以拍到CBD大樓熒幕的全景,她在這裏拍了一會兒,看到站在她旁邊的人一直望著熒幕,以為這人也是杜閔勝粉絲,就隨口問了一嘴。
莫許之把鴨舌帽壓低了些,碎發從帽檐裏溜出,遮擋住部分眼睛。
“嗯。”
小酒吧裏那個悶聲敲鼓的青年雖然又冷又悶,但的確挺可愛。
小姑娘聽見他聲音先是一楞,之後眼睛一彎還想說什麽,莫許之朝她稍稍點頭,轉身融入人海。
穿著白色衛衣的青年的身影消失在了來往人流中。
莫許之沒想和小姑娘多說。
剛才那個情況說不喜歡杜閔勝反倒麻煩,他不是杜閔勝粉絲,也不跟她一樣喜歡杜閔勝,話說多了就暴露了。
小女生眼睜睜看著莫許之離開,之後嘆了口氣,搓搓手,站在角落裏就登錄微博開始操作。
小甜橙:#杜閔勝##角落歌者#
今天在x商圈看到杜哥的采訪,還遇到了一個眼睛超好看的哥哥!
《角落》yyds![圖片][圖片]
兩張配圖都主要是CBD大樓,只有第二張有露出被鴨舌帽檐遮住大半的青年側臉。
小女生編輯好文案,剛準備發布時,手機突然推送了一條消息。
條件反射手指一點,她剛反應過來時,界面已經無縫切換了。
推送的是一條熱搜,講的是有人在醫院遇到了著名黑星莫許之。
還配有圖片。
小女生瞇著眼睛看了半晌,手指抖成帕金森。
白衛衣休閑褲,還有藍色醫用口罩,唯一不同的是頭上的黑色鴨舌帽。
還都長得好看。
她剛剛……???
屏幕上的采訪還在繼續。
記者連番問了好幾個問題,杜閔勝表情都不帶變,回答得一板一眼極其公式化。
“那歌名《角落歌者》有什麽特殊的含義嗎?”
跟之前不一樣,杜閔勝這次沒有立即回答。
他眼睫向下微垂,表情略有松動,像是陷進了什麽回憶裏。
“這是寫給一個人的。”
記者精神一振。
有點東西!
“很久之前,我還在酒吧裏憑著感覺亂打鼓渾噩過日子的時候,他教我唱歌。”
“他唱歌很好聽,但從來沒有在其他人面前唱過。他總是散場之後窩在角落裏教我打拍子,教我認曲譜。”
杜閔勝說著說著就停下了,記者等了會兒,之後不自覺問道:
“然後呢?”
“然後他就不見了。”
“很多人說他平庸,但是我知道他唱歌好聽,也很優秀。到那個跟他不符的地方教我唱歌或許也只是一時興起,或許他早就忘了曾經有過我這樣一個人。”
“他或許根本不會聽這首歌,”
杜閔勝笑了下,“但那有什麽關系。”
“我只是想要讓更多的人知道,在角落裏,還有一個很優秀的人。”
“他不能歸於平凡,那我就努力變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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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喜歡杜閔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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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吧裏那個悶聲敲鼓的青年雖然又冷又悶,但的確挺可愛。
小姑娘聽見他聲音先是一楞,之後眼睛一彎還想說什麽,莫許之朝她稍稍點頭,轉身融入人海。
穿著白色衛衣的青年的身影消失在了來往人流中。
莫許之沒想和小姑娘多說。
剛才那個情況說不喜歡杜閔勝反倒麻煩,他不是杜閔勝粉絲,也不跟她一樣喜歡杜閔勝,話說多了就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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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歌名《角落歌者》有什麽特殊的含義嗎?”
跟之前不一樣,杜閔勝這次沒有立即回答。
他眼睫向下微垂,表情略有松動,像是陷進了什麽回憶裏。
“這是寫給一個人的。”
記者精神一振。
有點東西!
“很久之前,我還在酒吧裏憑著感覺亂打鼓渾噩過日子的時候,他教我唱歌。”
“他唱歌很好聽,但從來沒有在其他人面前唱過。他總是散場之後窩在角落裏教我打拍子,教我認曲譜。”
杜閔勝說著說著就停下了,記者等了會兒,之後不自覺問道:
“然後呢?”
“然後他就不見了。”
“很多人說他平庸,但是我知道他唱歌好聽,也很優秀。到那個跟他不符的地方教我唱歌或許也只是一時興起,或許他早就忘了曾經有過我這樣一個人。”
“他或許根本不會聽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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