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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二十六】被吃掉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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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我不該自己一個人回來的……”

小爽盯著天花板,“如果我聽朋友的話,跟她在市區住一晚就好了。”

“到底發生了什麽?”

輔導員掏出一包濕巾,小心地為小爽拭去淚痕。

“周六那天,我跟你說會很晚回來,如果有查寢,幫忙打個掩護。還記得嗎?”

“嗯,我以為再晚也不會超過十二點,結果你4點半才到宿舍。”

田恬說完,才想起輔導員也在這。

不過,後者似乎不在意。

“我回來時,把你吵醒了。”小爽小聲道,“你問我為什麽渾身濕透了,不是帶了傘嗎?”

“你當時說雨太大了。”

“其實……不是因為雨大……”

小爽的臉,變得煞白,“是有人在追我。”

“誰?!”宿昊問。

“是那個人……因為修路的原因,出租車無法開到校門口,而且雨太大了,出租車只停在華航路與爛路的岔口。”

“下車後,我就感覺有人跟著我。當時周圍一個人也沒有,我一次次回頭,那人離我越來越近,就在他距我兩米遠的位置,我嚇得跑起來。”

“就在我準備穿過立交橋底時,他突然從後面抱住我。然後他的手……”

“你認得他?到底是誰?我們報警。”輔導員焦急地說。

“他已經死了。”

小爽閉上眼,又像要掙脫噩夢似的馬上睜開。

“你說的難道是——”我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就是他!是那個吃狗的流浪漢。”

小爽虛弱無力道,“從那之後,我整晚做噩夢,夢見我身體裏爬滿了跳蚤和穢物。當我知道他死後,我又夢見他要把我拉進火裏……”

她的聲音越來越小,誰也聽不見她在說什麽。

取而代之的,是卞傑的低吼聲:“這個畜生!”

……

猥·褻小爽的,正是葬身火海的流浪漢。

輔導員撥通110,手指顫抖不止。

她當然知道人已經死了,此事無法再追究。

但她希望借此機會,肅清北門外的流散人口。

聽說是他,大家都異常激動。

因為之前發生的事,已經讓這個人成為眾矢之的。

……

大概一個月前,學校的一只網紅狗突然失蹤了。

這只狗通體雪白,只有頸部的毛是黑的,看起來像個領帶,而且它肌肉發達,所以大家叫它水手。

它相貌兇悍,性格卻溫和無比。

喜歡趴在教學樓臺階上曬太陽,向過往的學生搖尾示好,誰都可以隨手擼一把。

因此它的日常,常被曬到網上,拍照的學生中,不乏各種社交平臺的大V。

它迅速爆火,成了網紅。

水手不見後,整個學校都沸騰了,一夜間,仿佛所有人丟失了寶貴的東西。

有好幾天,大家除了上課,就是找狗,然而一切皆徒勞,它永遠消失了。

本以為這件事會隨時間淡去。

但十天後,學校的另一只流浪狗也不見了。

雖然這只狗普普通通,但它的丟失,卻讓人聯想起可愛的水手,便再次引起騷動。

不過,很快大家也意識到,它不會再回來了。

如果前兩次都是巧合,那麽當第三只狗失蹤時,所有人醒悟過來:這是蓄謀的犯罪!

第三只消失的不再是流浪犬,它的主人是我的專業課老師。

事後她十分後悔,如果不是一直讓愛犬處於散養狀態,罪犯就不會有可乘之機。

她性格軟弱,不願聲張,只把這件事告訴了我。

她大概是偵探小說看多了,以為我是推理社的,就能幫她找到狗。

然而我並沒有這個能力。

我只想到了一個最常規也最有效的方法:利用群眾的力量。

我在學校的論壇寫了一篇帖子,重溫整個事件的經過。

從水手談到老師的狗,暗示這是犯罪行為,鼓動大家的情緒,一定要嚴懲惡人。

由此,這件事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所有人都出動找狗,包括學校保衛部。

然而誰也沒料到,這個賊人,就在咫尺天涯的地方。

……

那天,是推理社聚餐的日子。

開完會後,宿昊決定到北門外吃石鍋魚慶祝。

當踏過煙塵滾滾的立交橋底時,一個女生突然驚叫起來。

順著她的手指,大家看到了觸目驚心的一幕。

在流浪漢的帳篷旁,堆著接近兩米高的白色泡沫塊,上面掛著一坨血淋淋的東西。

血液流淌在泡沫塊上,像某種祭祀的現場。

此時,猩紅色的液體,似乎已經停止流動,一陣風吹來,所有人聞到了腥甜的味道。

“是半截狗。”卞傑捏著鼻子說。

我和宿昊跟在後頭,隨後在帳篷後面,找到了狗皮和內臟。

狗的另一半不見了。

現場沒人說話,大家都明白,那半截身體的去向。

幾個女生嘔吐起來。

當晚,就有相關圖片掛到網上,歷史一個多月的憤怒,終於找到了發洩點。

此後幾天,流浪漢的“住所”不斷遭到破壞。

他煮飯的器皿被灌入糞水,帳篷被砸得稀爛,潑油漆不在話下。

還有人送花圈掛橫幅,讓他趕緊去死,聲稱報應很快會來。

就如那張橫幅所期盼的,報應真的來了。

就在暴雨即將結束的前夜,他被大火燒成了一具黑炭。

執法者很快抵達醫院,輔導員讓我們回去上課,她留下來陪小爽。

可發生了這種事,誰還有心情上課,我們決定找個地方等消息。

“先回學校吧,我肚子又痛了。”

田恬邊說著,鉆進了宿昊的二手豐田。

車子緩緩開出醫院停車場。

宿昊邊看後視鏡邊問:“那晚小爽回到宿舍是幾點?”

“差幾分鐘4點半。”田恬想了想說。

“屍體是5點40被發現的。從那個地方到宿舍,走路大概需要20分鐘。而屍體燒成那樣子,從起火開始算,起碼需要半個小時。”

“也就是說,命案發生的區間,應該在4點10分到5點10分之間。按當時情況,小爽應該是跑回去的,也許還能縮短10分鐘,也就是4點20到5點10分。”

“這大概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裏,究竟發生了什麽呢?”

宿昊回頭看了眼我們,車子駛入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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