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第6章

關燈
林悠把當年她舅舅和她娘親簽的賣屋契交給韓霽,他當場看了起來。

這份契約林悠在清點林九娘資產的時候已經看過一回,她舅舅那時應該是請了專門人寫的房屋買賣契約,從格式看非常正規,雙方都蓋了羅印簽了字。

韓霽很快看完,對林悠問:

“就這?沒別的了?”

“別的什麽?房契嗎?那肯定都給我舅舅了。我手上就這個!”林悠說。

韓霽將手中契約紙折疊,說道:

“這是白契,是買方和賣方簽訂的契約,不是官頒契紙,還需一份官府出具的紅契,手續才算齊全。”

林悠不懂這裏的律法,但所謂‘紅契’難道是類似房管所出具的公證書?

“那紅契可能在我舅舅手裏吧。”她說。

“不可能!”韓霽把折疊好的契約還給林悠,篤定道:

“十兩紋銀買賣房屋的契約,屬於擾亂市場行為,官府不會出紅契承認的,除非契約上寫的是贈予,但就算是贈予,那受贈方也要繳納原本房屋的‘間架稅’才行的。”

什麽稅不稅的,林悠聽著糊塗:

“所以……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你手裏這份白契,若是去打官司,官府是不會承認的。”

韓霽說完繼續吃早飯。

但林悠心中卻掀起巨浪。

如果她舅舅當年簽的這份白契無效,那她就有機會拿回她爹娘留下的那所兩進小院……

“可,可我沒有房契,房契在舅舅那。”林悠說。

韓霽慢條斯理的吃飯,回了句:

“你爹叫林文道,我看契約上寫的,他當年買的是通過官府正式售賣的商宅,所以官府那邊肯定有砧基簿備份,就是房契地契什麽的,你拿著戶籍去補。”

林悠明白了,如果她舅舅當年只是私下簽了買賣合同,並沒有到官府那去改房籍,那林九娘的父親林文道依舊是那座宅院的屋主,那林悠就可以提起訴訟,跟她舅舅打官司,要回她爹的房子。

天哪,這個發現實在太令人激動了。

林悠看向慢悠悠吃早飯的韓霽,真心感慨一句——果然知識能改變命運啊!

跟韓大佬緩和關系的決定太對了,無論哪個年代,抱緊大佬的金大腿都是一件無比正確的事情。

王菊花女士在外面唱了一會兒獨角戲,留下一句狠話‘別以為就這麽算了’才離開。

有了韓大佬的指導,穿來乍到的林悠忽然有了努力的方向。

吃完早飯,給大佬燒好了茶水放在屋裏,自己則帶著戶籍趕往官府,好一番折騰後,她果真從經界所補到了砧基簿,房主名字依舊是林文道。

大佬說的一點沒錯,房主的姓名沒有變更,憑這就能證明她舅舅一家這些年來鳩占鵲巢!

回家的路上,林悠特意買了一只雞回去,中午打算給韓大佬煲雞湯補補身子。

韓霽看見林悠手裏拎了好些東西回來,他把手裏的書都合上,以為林悠要過來跟他說說辦事進程,沒想到,她只是打了個招呼就一頭鉆進廚房裏忙活。

她不主動說,韓霽當然不會主動問。

中午吃飯的時候,韓霽看見桌上一盤子醬燒雞和一碗油光發亮的雞湯,就猜到她事情約莫辦得還順利。

“我手藝一般,你將就吃。”

林悠將醬燒雞和大碗雞湯往韓霽面前推了推,自己則只從鍋裏舀了些雞湯泡飯。

韓霽發現這幾天她都吃的不多,雖說之前沒和她一起吃過飯,但看她這體型,絕對不會是只喝一碗粥,吃半碗飯就能長成的,所以很明顯她在刻意控制食量。

喝了口湯,鮮美的味道令韓霽很意外,不禁接連多喝了幾口。

林悠扒了一口雞湯泡飯,墊了墊饑腸轆轆的肚子,而後才開始對韓霽匯報今日的辦事過程。

韓霽不說話,也沒什麽回應,看起來就像不在聽的樣子,但林悠仍然堅持和他說,說完之後,誠心請教:

“你覺得……我接下來應該怎麽做?”

韓霽沈默片刻,就在林悠以為他不想回答自己的時候,他將喝完的雞湯碗放下,說:

“寫狀紙,打官司。敢麽?”

林悠等的就是他這句話:“敢啊!”

“可是,我不會寫狀紙,也不知道找誰寫……”

林悠說完之後,兩只烏溜溜的黑眼珠子就盯上了韓霽,暗示的意味相當分明。

她眼眸神采奕奕,瞳仁中仿佛有光一般,與前些時日惡聲惡氣時的無神魚目完全不同,突然有了精神,人也鮮活了,韓霽瞥了一眼,心道這胖女人倒是生了一雙好眼睛。

收回目光,韓霽點了下頭。

**

韓霽是未來的狀元郎,雖然現在還不是,但自小也是通讀四書五經的,文筆相當犀利,林悠拿著他寫的狀紙,第二天做好準備就去擊鼓鳴冤。

安陽縣的知縣姓闞,一年前才調來安陽做縣令,看起來很是儒雅,三十不到的樣子,留著文士須,眉宇間自有一股文人特有的凜然正氣。

據說這闞縣令從前是在京為官的,後來因為跟著他的老師推行了一系列新政失敗,他老師辭官,而他則被貶到這小小的縣城來做芝麻官,看來應該是個明事理的官。

林悠擊鼓鳴冤後,就把韓霽幫她寫的狀紙遞交上了公堂,由師爺審閱過後,提交到了縣太爺的公堂之上。

“堂下何人?”闞縣令看狀紙前要先問詢一番。

“民女林九娘。”

“狀告何人?因何?”闞縣令又問,頗有威嚴。

“回大人,民女狀告親舅吳傑侵占我家房產多年,請大人為民女做主。”林悠按照電視裏老百姓上公堂的說辭與態度應對。

公堂之上無非就那麽多事兒,她是原告,證據確鑿,只要不是遇到糊塗的貪官汙吏,這官司林悠穩贏。

“你可知狀告長輩,孝義有損?”闞縣令問。

“是。”林悠躬身:“民女知道。但民女不忍見父母一生積蓄被人霸占,特來伸冤。”

闞縣令點點頭,表示理解,這才拿起師爺鋪在他公案上的狀紙,第一眼便被狀紙的優秀字跡吸引,問道:

“好字!這狀紙是你寫的?”

“並非民女所寫,乃是代筆。”

闞縣令‘嗯’了一聲後,便用心將狀紙繼續看下去。

大約是韓霽的文筆實在太好,闞縣令閱過狀紙後對被告吳傑強占姐姐姐夫房產一事怒不可遏,義憤填膺,當即派人去把被告吳傑傳上公堂。

吳傑被抓的時候還在家裏睡覺,上了公堂人都是懵的,直到看見同樣跪在地上等候的林悠,吳傑才明白自己這無妄之災究竟為何,罵道:

“你個臭丫頭告我?反了天不成!”

林悠下意識往旁邊縮了縮,用與她肥碩的身形完全不同的軟弱態度向縣太爺傳遞出相對弱勢的信號。

闞縣令蹙眉,一聲驚堂木,吳傑就被衙役強行按跪在地。

膝蓋上的疼痛讓吳傑稍微清醒了一點,還不知道具體為什麽,就先喊起冤來:

“冤枉啊大人。”

闞縣令擡眼問他:“吳傑,你可知自己所犯何事?”

吳傑頭搖得跟撥浪鼓似的:“草民不知。”

闞縣令指了指跪在原告側的林悠,說道:“原告林九娘狀告你惡意侵占她父母宅院多年,本官問你,可有此事?”

吳傑目光閃爍,跪下這會兒他在腦中已經想到林九娘告自己的緣由,料到十有八|九就是因為那宅子,幸好他聰明,料到那臭丫頭長大以後會鬧幺蛾子,硬是纏著他姐姐把買賣契約簽了,現在就算被告倒也不怕。

想到這裏,吳傑懸著的一顆心稍稍放下。

“回大人,冤枉啊。如今小人所住宅院乃是小人用真金白銀從她母親,也就是我姐姐手中買下來的,小人有契約為證,絕非惡意侵占,請大人明察。”

林悠早已把證據呈送上去,闞縣令聽了吳傑的話後,從手邊的附送文書中找出那張買賣合同,翻過手展示給吳傑看:

“可是這份契約?”

吳傑上前瞧了瞧,匆匆點頭:“是,是,一樣的小人也有一份。這都簽了字畫了押的,是我花銀子買的!”

闞縣令擰眉瞧著契約中的買賣銀兩數,冷聲說道:

“一座兩進宅院,按照如今安陽縣內市價少說也有五百兩以上,她爹林舉人十二年前便用四百六十兩購得此宅,你用十兩銀子就買下了?”

吳傑一通心虛,辯道:

“這……這是我姐姐疼我,她不肯收我太多錢,再說了,這一買一賣都是自願,我好歹給了十兩,否則若我姐姐非要贈送於我,我一兩不出,那宅子也是我的。”

闞縣令眉頭緊鎖:

“你姐姐留有一女,她為何要將宅子贈予你?”

吳傑瞥了一眼低頭不語的林悠,說:“她娘還不是怕她一個女娃將來被騙被欺負,把宅子給我,讓我照顧她來著。”

林悠覺得此時她該有話說:

“我娘死後,我便給你們一家當牛做馬,九歲就被逼著燒火砍柴,你就是這麽照顧我的?”

吳傑一聽她說話似乎就想動手,被一旁衙役按著沒好動,罵道:

“你個吃裏扒外的東西!要不是我,你她娘的早餓死了!你就是懶,讓你幹點活兒委屈死了你了?瞧瞧你那一身的肉,大人,我要是真對她不好,她該是面黃肌瘦,身無二兩肉,您瞧瞧她這一身的肉,就是懶的!”

吳傑是個混子,早年還會在外做點工,近年來靠著坑蒙拐騙混生活,很快就找到了為自己開脫的點。

林悠被他抨擊身材,心中氣憤不已,但她一身肉確實有可能讓人誤會,於是認真對闞縣令解釋:

“大人,您可以派人去我家鄰居問問,我十四歲之前是不是面黃肌瘦,身無二兩肉,只是十四歲時,他們夫妻倆要把我賣給那些能做我爺爺的地主鄉紳當十八房小妾,我沒辦法,只得拿著我娘死前留給我的十兩銀子把自己生生給吃成這副模樣,這才逃過一劫,沒讓他們隨便把我賣了去!”

作者有話要說:  早上好!!抱上大佬金大腿~~~本章繼續發紅包,截至明天更新時~~~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