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王耽美小說網

作品相關 (1)

關燈
再也不想和搖滾樂手戀愛

作者:粉紅蜘蛛

文案

一句話文案:心事同漂泊,天涯共苦辛。

這大概是一對貧賤夫妻的搖滾版《一地雞毛》( ̄▽ ̄)"

本文系第一人稱視角,女主的內心獨白是這樣的:

我的男朋友是個矮窮矬,我還總要給他的搞(智)笑(障)樂隊擦屁股。

所以,我!只!想!他!滾!蛋!

就這樣,手動再見(冷漠)……

窮人怪癖一:走過自動販賣機、地鐵票售賣機,總要去看看地上、出幣口有沒有硬幣。

窮人怪癖二:紙巾小解一格,大解兩格。拒絕外出吃飯,只買促銷商品。

窮人怪癖三:羽絨只需一件,T恤只需兩件,頭發自己染,廢品自己賣。

窮人怪癖四:……

這樣的男主,卻——

女主:梵克雅寶四葉草真美……(標價21200.00)

男主:買!

勤勤懇懇溫暖型女主x超堅韌全能型寵妻男主【食用指南】

日常向,1v1,爽甜可口,沒有金手指全靠與現實肉搏。

女主各種啪啪打臉O(∩_∩)O

男主會飛升到你難以想象的地步

內容標簽: 情有獨鐘 甜文

搜索關鍵字:主角:葉映,何星楚 ┃ 配角: ┃ 其它:

==================

第 1 章

“玫瑰花,熱情美麗的玫瑰花,只賣200元!200元一束!”

“玫瑰玫瑰我愛你,一束只賣100元!”

“玫瑰花便宜賣啦,50元一束!50元一束……”

“跳樓甩賣,玫瑰花10元一束……”

我坐在麗影廣場的地鐵口對面的石墩上,看著站在地鐵口賣花的小哥,無懼人流的淹沒和人們的蔑視,始終兢兢業業地兜售他手上的幾束玫瑰花。從200塊賣到10塊,不是因為他太不堪,而是因為我從七點,坐到十一點。

最後他花賣完了,地鐵口出入的人群也變得稀疏,我的腰骨毫無懸念地僵硬如化石。

我心裏的怒火,從熊熊燃燒,把自己燒成了灰燼,到死灰覆燃,幾乎原地爆炸,到現在,它只剩下茍延殘喘的星星之火,但是我保證,只要何星楚那家夥一來到,立馬燎原!

但他就是不來。

在這2018年2月14日的情人節晚上,他約我到麗影廣場吃唱K自助餐,自己卻到現在還沒有出現。

且不說麗影廣場49元的自助餐實在很難吃,音響也很差勁,裝修簡陋,歌庫還十年不更新。情人節這麽重要的節日,他居然用49元唱K自助餐來敷衍我,也都算了,最後連人都不到!

眼看著賣花小哥拎起空空如也的紙箱拖著疲憊的腳步走入了地鐵站,我咬牙切齒地給何星楚打電話。

“你丫還來不來?!”

“來來來……半小時後就搞好了,這個DEMO領導無論如何明早就要,我也沒辦法啊!”

我可不會被他帶歪轉去罵領導,我凈罵他:“人家旁邊在等著的禿頭的、齙牙的、少胳膊少腿的姑娘都被男朋友領走了,就剩我一神經病,還穿短裙被吹成雪條!不是神經病都不會當你何星楚女朋友……”

“哎呀,我不是叫你去必勝客吃點個特惠套餐的嘛!吃著等啊,怎麽還在外頭。”他的語氣聽上去像是很心疼。

“你想得美,想我吃飽喝足後看到你能一筆勾銷?我才不!我就是在這挨餓受凍了,就是你,你這個沒良心的害的!我告訴你,你賠不起,你割肉都賠不起!”

“好啦好啦,你快進去暖著,吃啥都行,別餓著,冷著。半個小時……沒準是一個小時……總之,我快馬加鞭,我馬不停蹄,我立馬到!”他急匆匆地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我的那一肚子火還不能下,只能站在原地喘粗氣。餓得前肚貼後背不說,這深夜,還真冷。我掏出鏡子,看到自己精致的妝容被寒風吹裂了,鼻頭紅得像麥當勞小醜,頭發亂了,腳上也沒有了知覺。別的姑娘無論多麽生氣,都不會真的傻,在外頭等四個小時。這個時候,我都變得讀不懂自己了。這種自虐的行為,究竟是圖什麽呢?

就圖他能愧疚入骨嗎?但是他遲到的原委,也不是不值得原諒。

我想,大概我是真的很想等到他吧。

街上都是甜甜蜜蜜的情人,或懷裏抱花,或脖子上、手腕上閃著光芒。販子們的笑容那麽甜,因為這一天他們什麽都能賣得出去;情人們的笑容也那麽甜,因為無論什麽掛在身上都是美的,吃在嘴裏都是甘的。這是個全世界都在冒粉泡泡的日子,我的心裏也是軟的,我真想見到他,和他一起度過。

這日子原來越難了,他身兼數職,打幾份工,我的工作也越來越忙。人人都說25歲不打拼,30歲就一事無成,40歲就要欲哭無淚。彼此相見,就成了最能放松身體,撫慰心靈的事,一周一次、兩次,原本就很珍貴。

想著這些,我來回踱了好幾次,終於在麗影廣場熄燈時,等到了一束幹焦的玫瑰花。

“噔噔噔,情人節快樂!”何星楚的大頭從玫瑰花後面伸出來,嬉皮笑臉,他不夠帥,眼睛不夠深遂、牙齒不夠整齊,但還算秀氣,不妨礙我欣賞他。

“五塊錢的玫瑰花。”我接過來,嗤之以鼻。

“凡是不要看表面哦!要看內涵,人最重要是要有內涵,你說是不是?”他挑著眉頭,盯著玫瑰花說。

依我對他的了解,花下肯定藏著什麽。我探手進去掏,也不計較被刺得那樣疼。掏出來一個戒指盒,我有些發楞。

雖然我也不會say no,但我還沒有準備好。他這下,玩這麽大嗎?我們要結婚了嗎?他要給我個避風港了嗎?

我遲疑地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卻那樣堅定,眼神是那樣深情。有點緊張,又有點害怕。我的心咚咚打鼓,深深吸了一口氣,顫顫巍巍地打開了戒指盒。

“Biu~”一股小水柱不偏不倚地噴在我的臉上,水珠吸收了我的底妝,滴落在我的衣領上。

我生無可戀地松了手,戒指盒啪地掉落在地。

我是個神經病,交了個……智障男朋友。

“何星楚。”我面如死灰地說,“你還有心嗎?”

他知道玩大了,立馬收斂起笑容,掏出手帕往我臉上糊去:“對不起對不起,妝沒花,啊,你更美了,更美了,宛如出水芙蓉……”

我笑不出來,轉身就走。

他在我身後窮追不舍,說:“對不起,真對不起啦……我,我,我,我無條件答應你十個要求好不好,十個!你說,你快說呀!”

我停下腳步,指著他說:“我只有一個要求——你!滾!”

他如當頭棒喝,瞪著眼睛一臉哀求,倔強地不言不語。我為了防止自己心軟,別過了臉,幹巴巴地說:“我們玩完了,何星楚,你好自為之,以後不要出現在我眼前。”

說完,我撒腿就走。

心不可遏制地抽搐、疼痛起來,令我既驚怕又慌張。“我要和你分手”這種話,我嚷嚷過好幾次,我以為分手沒有什麽大不了的,我以為我早就想跟他分手。

直到我哭著上公交,我才知道,我苦苦等他四個多小時,並不是為了跟他分手。

我跟在他身邊,沒房,沒車,沒地位,沒安全感,甚至沒有飽飯吃,並不是為了有一天跟他說分手的。

三年的青春仿佛全被我拿去餵了狗。

作者有話要說: 開文啦!希望對胃口,希望多多支持!

第 2 章



三年前,我在香港的信和中心地庫第一次遇到何星楚。在逼仄的空間裏,更要小心地與保持與他人的距離,我在那一排排的CD裏找尋著,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肩膀。

他只比我高那麽一點,穿著白T恤和牛仔褲,斜挎著帆布袋。他低聲說了句“對不起”,伸手就抽出了“THE GAZETTE”的一張單曲碟。我心裏一動,這麽小眾的樂隊,他怎麽會聽?

也許我的反應太明顯了,他不好意思地問:“你也想要嗎?”

老天,他的粵語太憋足了。

我忍不住笑噴,我說,我不想要,我就是奇怪,我居然能碰到聽GAZETTE的人。

“我都聽的,視覺系也很好玩,這不,待會我就去聽シド的live。”他笑起來不見了眼睛,露出稚氣的小虎牙。

“天啊,我也是要去聽他們!”我那時激動得有些過分了。

於是同為樂迷,我們交換起彼此的信息來。後來我們居然發現,不僅年齡相仿,我們還在同一個城市謀生。只是,我是本地人,他是外地人,他是專科念書,才來的A城,才三四年,本地話學得不倫不類。

我平日都只是單打獨鬥,並沒有混粉絲堆,加之此次的參戰完全是臨時起意,來到香港後更加是形單影只,雖然最後找到了一起分擔住宿費的夥伴,但大家並沒有結伴行動。那天是多得遇到了他,才有人陪我一起排隊買周邊,排隊入場。排隊的時間是那樣長,我們也斷斷續續地聊了不少。那時我才剛從學校畢業,工作還沒有過試用期,因為對社會的不適應,不知不覺中我發了很多牢騷,他卻一直配合著我的對話,書比我念少一年,人也比我大一歲,他完全是以前輩的身份挑選著語言和我說話。

既不過分附和,也不一味否定,是個優秀的傾聽者。

進入會場後,我已經筋疲力盡了,加之看搖滾演唱會,就是要擠,要跳,要拼體力,我們那排不知怎的,擠著擠著整排都倒在了地上。他趕緊把我從地上撈起來,幹燥有力的手,於我而言是正人君子的、善良的。

因為覺得是種緣分,我就答應了第二天跟他去逛特別的文具店和維多利亞港。因為告訴了我媽我要到香港去,她還囑咐我去看看金器,我覺得跟個男人去看金器實在丟臉至極,在維多利亞港一直耗時間都沒有去。

但想到媽媽生氣的臉,我只好告訴他原委,並想就此和他道別。

“我媽媽要我去買金”,這話就如同在說“我媽說要趕緊把我嫁掉”,我無比尷尬。他起先是表示陪同我也沒有所謂的,但經我再次拒絕,他也沒有堅持了。我們留了通訊方式,就分道揚鑣。

回到A城我才發現,他約我逛文具店和港口,是想追我。

我們的感情不是日久生情、循序漸進,而是他一開始就毫不遲疑地想要了解我,接近我。他在信和中心遇到我時,就計劃跟我一起去看LIVE;看LIVE時,就計劃約我第二天的行程;逛街時,就計劃分開後要跟我聊什麽,以怎樣的頻率,聊到什麽程度……我也不是笨,在他再三在線上找我後,我就感覺到了他的追求。

我故意拖長聊天的節奏,希望漸漸地,就能淡出他的生活。

畢竟,他離我的理想那麽遠,他身高不夠,學歷太低,沒有穩定的工作,而且還是個外地人。但我始終無法在言語上透露這些,來傷他的心,因為日子越久,他越真。在線上,他是個優秀的聊天對象,呼之則來揮之則去,深入淺出,輕松詼諧,我說過的話他都能記住,我推薦的他都去了解。在線下,他是個優秀的夥伴,陪吃陪喝陪看電影陪逛街。雖然錢是沒有,但他品位不低,去的餐館氛圍好出品佳,送的禮物恰到好處、正中下懷。

之所以會一步步落入“溫柔鄉”,是因為我太消極了。身邊有意將自己“推銷”出去的女孩子們都不斷地物色、求介紹,我卻還是裝出“我不需要”的模樣,我也不好意思裝作“我很多人追不需要介紹”,只好裝作“單身挺好不要逼我”。

我並沒有決意做單身貴族,反而內心偷偷隱隱地期盼著戀愛體驗。正因為我那樣矛盾的境況,才給何星楚提供了機會。

如果當時我有幾個後備人選,也不至於掉入他的“糖衣炮|彈”裏。

我拒絕他,拒絕得不夠徹底。

我時而無聊寂寞,是他撫慰了我。

他堅持不懈地追了我一年。

這一年,足以讓我我覺得就算有數以十計的高富帥給我送花送鉆石,我也不會動心。

我不是退而求其次,也不是處於感激和愧疚,我是喜歡上了他。

所以我才能接受他窮,接受他把前途當兒戲,接受一切的“不好”“不行”“不靠譜”,陪他熬,陪他闖,陪他鬧。

男人真是占盡便宜,他只追我一年,我卻要跟著他受一輩子的苦。我不但要受他的窮,接受一切的動蕩,我還得接受“我窮我有理”,因為我窮,我遲到,我爽約,我做不到,你別要求,別奢望,別幻想。

我只是想要個能呆在一起的情人節而已,我只是想兩個人高高興興地說說話、唱唱歌、吃吃飯而已,他居然也給不到,還沒心沒肺地戲弄我。

往前的日子還能有什麽指望呢?

我把腦袋抵在車窗上,眼淚滴滴答答地調到車廂上。鴉雀無聲的車廂內,我不敢用力抽泣,只能咬著手指,像個老婦一般顫抖、低泣。

擡頭看見映在玻璃上的那張哭融掉的臉,好像瞬間蒼老了十歲。

可憐的,25歲的我。

我的臉實在不能看,只好在樓下借用了關系比較好的婆婆家裏的熱水,好生洗了把臉,才敢走進家門。我住在樓齡超過三十年的舊宅區裏,家裏只有六十平,沒有重新裝修過,鐵門和防盜網都生了銹,地板總像蒙了一層灰,家具陳舊。媽媽坐在昏暗的廳裏,轉過一張疲憊又充滿怨氣的臉,說:“什麽鬼情人節,我以為你要夜不歸宿了。”

她是擔心我失身,擔心我被壞男人騙。

我擠出一個慘笑,說:“沒有,加班呢。”

她心想也是,她女兒還沒人問津呢,於是放心地說:“快洗洗睡吧。”

我站在原地目送她回房,心裏一陣難過。因為害怕媽媽失望,我至今都還裝作單身。

我可憐的媽媽,都不知道她的女兒早就失身了,而且深陷泥潭再也出不來。

我無力地跌坐在沙發上,再也動彈不得。

作者有話要說: 太真實了我都不敢寫了(捂臉)。

第 3 章

我是讀藝術出身的,從中學開始,我就畫畫,也沒有畫出什麽風骨來,只是中規中矩,後來就完完全全把畫畫天賦全部用在了服裝設計上。畢業之後,我就在某個本地品牌當設計師助理,每天奔波在辦公室、工廠車間和布料市場裏。然而所謂的服裝設計,只不過是抄抄抄——拿到最新的行業畫報,拼拼湊湊,掛上自己的牌子,就說是原創,說什麽風格。

其實並沒有任何獨創的部分。

我起初很憤青,但跳了幾家公司後,大家的做法其實大同小異,在相同的環境裏呆久了,也就只好接受了。

在我最憤憤不平,最迷惘失望的時期,是何星楚天天聽我吐苦水,和我一同吐槽、抱打不平。他也就成了解我志向和抱負的人,他是我的知心人。

不知為何,有他在,我即使生活在汙濁裏,也不會同流合汙。我始終記得自己的理想,盡管一時無法實現,我還是會告誡自己“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給自己設立底線,並暗暗地貫徹自己的理念。

也許是,何星楚也是這樣暗暗較勁著的吧。

在交往之後,我才知道,他正苦心經營著一個樂隊。他在高中時就迷上了搖滾,於是和同學一起組建了樂隊,並希望能通過校內校外的表演留下美好的回憶。然而同學們並不靠譜,排練不是說要學習,就是說要去玩,一個個並不認真練習。這深深地傷害了他的心,在登上最重要的舞臺之前,樂隊就解散了,導致他很長時間對人類都失去了信心,拒絕和別人合作。

學習成績不夠優秀,從小就喜歡戲劇的他,沒有辦法考入上乘的相關學府,最後只得勉勉強強地考到了演藝職業學院。學校規模不大,但資源非常有限,大多學生都像是個學習捕龍的人,即使學有所成也無處施展。在畢業前他就預感到了自己只會“行路難,歸去來”,為了排解郁郁不得志的苦悶心情,他又組建了樂隊。

首先跟著他一起玩的,是江文武,我們喊他小武。小武跟我一樣,是二本學生,是星楚的高中同學。兩人在高中時曾經一起組過樂隊,怎麽說都算得上有淵源,在此時再聚在一起,頗有惺惺相惜之感。一個主場一個吉他手,貝斯手是借來的,鼓手是求打工的前輩去充場面的,這麽一個良莠不齊、濫竽充數的樂隊,磕磕絆絆地熬到了畢業後。

星楚畢業後,小武也面臨實習和就業,兩個食不果腹的人在動蕩的社會裏浮浮沈沈,星楚勸小武離開他,潛心找工作。

但小武反而放棄了正經就業,要繼續和他闖出一片天地。

但是,大家的樂器彈奏實在太差勁了,這令何星楚很頭疼,有時甚至受到了觀眾的批評和嫌棄。

大概,這條路走不通了吧。

樂隊最艱難的時候,零觀眾,演出漸次取消,雪上加霜的,是隊員漸次退出。

對人的強烈的不信感,又盤踞在星楚的內心深處。

就在最沮喪的時期,他每天都苦思冥想樂隊的出路。為了養樂隊,他沒有正兒八經地就業,一直都是打散工,體力上,搬磚點焊刷墻樣樣行,腦力上,他接些亂七八糟的劇本來寫。其實,他對於演藝的向往一直在內心處於萌芽狀態,從來沒有死去。

“山重水覆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他想到了把演藝和演唱結合在一起。

既然樂手的演奏實在太差勁,那麽,就幹脆不演奏得了。不演奏那麽閑在那裏要幹些什麽呢?幹脆演戲吧!就像傳統的歌舞劇,但有別於歌舞劇,不是演、唱、跳,而是演、唱、彈。

基於星楚擅長喜劇,但成員們演技都很爛,於是將樂隊定位為“搞笑”,通過搞笑的劇情、誇張的表演,和樂曲和歌詞緊緊聯系在一起,給觀眾歡樂、輕松的體驗。

畢竟生活已經夠難了,誰能拒絕快樂一笑呢!

我知道他背後有一支樂隊那時,樂隊已經以搞笑樂隊的模式經營了近一年了,除了小武,還有貝斯手杜子淳,鼓手柳研凱,他們都兼任樂手和演員。演出也基本脫離了“零觀眾”的尷尬場面,每場LIVE基本都能有幾十上百人,女孩子居多,聽歌之餘,就是為了玩樂而來的。

說不清是深沈更有價值,還是就這樣輕輕松松更得人心,這樣的樂隊是註定難登大雅之堂的,甚至連生存都是問題。

但這四個傻子,就是如此這般樂在其中。

所以每當我被現實刺傷時,我就會想起這幾個人,那麽受爭議、被恥笑的賣蠢演出都尚且被堅持著,並給他們帶來愉悅和溫情,現實再糟糕又有什麽關系呢?我做的都是無用功又何妨呢?

最重要的是我的堅守,有我的意義,有我的樂趣。

所以和何星楚在一起,我總是快樂的。生活很苦,我們苦中作樂。

槽我也不跳了,挑了一家不功不過的中型公司,一幹就是兩年。公司也越做越強,今年剛開發了一個電商新品牌,我終於晉升了新品牌的設計師。

我的工資有了起色,朋友們都覺得何星楚拖了我後退。他因為有這支叫“蜉蝣”的樂隊,常年沒有正經上班,這奮鬥了五六年的樂隊,經濟負擔還是很重,服裝、樂器、道具、場地、交通、食宿……分分鐘都是錢。雖說我只是很小數目地偶爾支持一下,但外出消費一直都是我在掏錢,更別說特殊日子能有什麽期待了。

屁都沒有。

“別家兩口子到了這個歲數,一個月存款少說也有個七八千,再不濟五六千也有吧?你們呢?”

——不好意思,零。不負債已經謝天謝地。

“要是結婚,買房子給首付,攢錢裝修,給父母禮金,擺酒席度蜜月,你們什麽時候能把這些提上議程?”

——不好意思,門都沒有。

相愛這麽萬分之一的低概率事件都能有幸發生了,平平凡凡普普通通地生活卻辦不到。

想起這些,我就犯頭疼,躺在床上動彈不得。今年的情人節是年廿九,今天就是除夕了。媽媽還沒有退休,很早就到超市去上班了,要到下午三點才下班。冷冷清清的除夕,連陽光都失去了溫度。

聽說我分手了,閨蜜夏雲很高興,說要請我吃烤肉。

我居然會有這麽個幸災樂禍的閨蜜,真是RI了狗了。

第 4 章

夏雲是個非常招人疼的女孩兒,比我小三歲,今年才剛從某名牌大學畢業,讀的建築專業,卻出來當游戲編劇。我與她早在大學時就相識,那時還懷著所謂文學夢,給雜志社寫文章,大家跟著同一個編輯,編輯很有愛,希望我們互相交好,於是我們也就交好了,眨眼間友誼的小船已經在風風浪浪中頑強地行駛了四年。

喜歡和年齡小一些的女孩深交,是因為她們往往更單純,更有活力,而且寫東西的女孩子,感覺總比別人想得多一些,深一些。我和夏雲一個南一個北,原本只限於線上交往,可幸她是個活動範圍很廣的女生,念書的時候有機會就會北下來玩,游歷四方。畢業之後雖然嘗試過從事本專業的工作,但都太累心了,一氣之下就轉了行。

不僅轉行,還離家越來越遠,來到這A城當南漂一族。這是一種很奇特的緣分,從此我倆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誼,簡直是如膠似漆難舍難分了。

她在大學時談過一次戀愛,出來工作後,因為不喜歡小孩,又更享受獨身生活,於是也就成為了個不折不扣的不婚主義者。

她這麽個月收入五位數以上,寫點東西也能賺上一筆的人,自然是很看不上何星楚這種“下層勞動者”。她一見到我,就遞給我一杯茶,說要給我洗洗塵,去去晦氣,迎接新的一年。我沒好氣地接過來一飲而盡,坐下來開始說分手的始末。

“我也真是佩服他。”她聽完之後,用好聽的蘿莉音懶懶地說,“他是怎麽想到在這麽惡劣的環境下,還想著用開玩笑的方式蒙混過關呢?”

我苦笑著:“大概是做搞笑樂隊做上腦了,以為什麽事都可以一笑置之。”

“我想也是。”她翻翻白眼,“所以他沒有飛奔去追你,到現在也沒有挽回你嗎?”

經她這麽一問,我才意識到他的處理方式確實是冷靜過頭了。我對他太放心了,他對我也從來無二心,我既然默認了他的痛苦。

萬一他其實並不痛苦呢?

萬一他早就厭倦了一切呢?

我總說我想要的,他都無法滿足我。這種挫敗感誰都無法長期承受,萬一他的生活裏出現了另一個能幫他清除挫敗感的女子呢?我總以為世上不會有這樣的女子的,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說不定那樣的人更適合他。

我艱難地沈默起來。

“你一時沖動,你後知後覺,你並不是真心要跟他分手的啊。”夏雲總結道。

“我不知道。”我如實說,“如果跟他分手,我可能會找到更好的,是的,沒有比他更差勁的了。但是……唉,我不知道,可能先作冷處理,對兩個人都比較好吧。”

“反正,我已經看到結局了。”夏雲睿智地抿一口茶說,“要是他哄回你,你肯定斷不了這段情,毫無懸念。但是如果他消極處理,你也許會找他談一談,你們大概還是會和好,也有可能談崩,走這條線就還有些懸念。”

什麽這條線那條線的,她也是游戲上腦。

“表面上是你在任性,你在主宰這段感情,事實上,你被他主宰啊,葉映姐姐,你怎麽能被他扼住你的咽喉?”夏雲猛搖頭。

她說得對,我大概是需要反省反省了。我把註意力集中到食物上,把肉都放到炙熱的鐵板上,隨著滋滋的聲音,肉汁四處飛濺。

“噫,今天商場有活動搞嗎?”夏雲俯視一樓大廳,中央搭了個矮舞臺,一個憋足的魔術師正在故弄玄虛地做著表演。圍觀的大多是婦女和孩子,女孩們稍作駐足就走開了。魔術師表演完畢,一隊人把器材搬上了舞臺,居然是一套簡單的鼓,搬鼓的人,分明是柳研凱和杜子淳。

“噫。”我也不由得發出驚異的聲音。

舞臺太簡陋了,他們得自帶效果器,還要在那忙亂地搗鼓一陣調音。樂隊還真不適合這種轉場快的商演。我和夏雲默默地低頭透過玻璃看那幾個手指大小的人兒,看這四個人爭分奪秒地布置好屬於自己的舞臺,何星楚那顆黃澄澄的腦袋在腦袋前方晃動著,元氣滿滿地沖或駐足的或過路的悠閑人群問好。

為了配合過年的氣氛,四個人使勁渾身解數地鬧騰著,樂曲是事先錄好的,樂手們時而演奏,時而演戲。我和夏雲不僅居高臨下,還隔著玻璃,只能看個大概——鼓手柳研凱把衣服一脫,胸部、臀部和四肢都包著棕色的羊羔毛,頭上也戴了一對耳朵,盛情出演人見人愛的貴賓犬。故事怕是個童話,柳研凱是雜技團裏最乖巧的“狗精”,因為和馴獸師朝夕相處而擦出了愛的火花。但是,馴獸師杜子淳暗戀團長小武,小武最心儀的卻是女裝大佬何星楚。

最拼的,是柳研凱真的除了胸部和臀部、雙手雙腳,其他地方都是裸著的,先不說這大冬天的,白花花的肉卻一點都不猥瑣。180的他有著完美的身材,八塊腹肌,二頭肌、背肌,沒有一絲贅肉。停在活動大廳裏看演出的姑娘們都禁不住害羞地捂著臉,但仍是舍不得離去。而秒速換裝的女裝大佬何星楚,Lolita穿得毫不違和。

逗比中又帶著非常專業的戲劇化轉折的劇情,即使隔著玻璃,聽不見任何聲音,光看舞臺表演就能弄得懂,夏雲看得津津有味,溫情地笑著說:“不愧是寫戲劇出身的。”

對於寫游戲劇本的人而言,是能勾起些共鳴也說不定。

劇情急轉直上或急轉直下,都會用三到四分鐘的短歌將劇情串聯起來。

這些歌的詞曲,全部出自何星楚一個人。他總是很害羞,不會主動給我聽,我也不會當著他的面拿來聽,當然更是甚少評論了。他的歌,我都是通過偶爾去看他們的演出,或者測試他們在網絡上的走紅程度,在網上搜索著聽的。

大概是受表演形式的限制,老實說,他的歌一點兒都不帥氣,和我喜歡的搖滾樂相差甚遠,連望其項背都到達不了。

但是旋律本身,卻比很多流行歌好聽,歌詞也有意思得多。因為他總是不斷地追求突破,所以曲子和曲子之間重合度很低,能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

不是我吹噓,我的男朋友,真的很有才華。但是他的才華,不是躺在陽光沙灘下,突然靈感爆發,寫出一首又一首神曲。他的才華,是來自他的上進心,他非常愛鉆研,無論是大熱的曲子,還是冷門的曲子,只要他覺得有趣,就會不斷地聽,在家也聽,出門也聽,他的聽,是從非常專業的角度,來分析曲子的優劣。他為了能自己一個人做曲子,專門去上相關的培訓班,學習使用覆雜的音樂軟件來編曲、作曲,為了能訓練自己的樂感,鍵盤、吉他、貝斯、鼓,他都會演奏。

在音樂上,他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了。

這樣一個小子,卻以裝傻賣蠢的演出來博取眼球和姑娘們的嫣然一笑。沒有人知道他瘋狂的付出,沒有人懂得他的破釜沈舟,只有我,和他一同分享苦果的我。

我目不轉睛地看著他們的演出,足足二十分鐘,到最後大夥兒都氣喘籲籲,觀眾們稀稀拉拉地拍掌,然後心滿意足地離開。四個人又忙碌地收拾起器材來。

“真好玩。”愛玩的夏雲發自內心地評價道。她雖然很看不過眼我跟著何星楚的苦,但完全不否認他的創意和努力,也不討厭他的為人。她從座位上起來,跑到食店的門外,趴在欄桿上沖活動大廳調皮地大喊:“何星楚!嘿,笨蛋何星楚!”

何星楚隱約聽見有人喊他的名字,下意識地四下尋找聲源,才終於擡起頭來看到了招手的夏雲,隨即找到了在店裏坐著的我。

他還穿著Lolita的海洋藍色的裙子,頭戴蝴蝶結,冷不防看到了我,以及我冷冰冰的表情,臉上凝成了一尊雕塑。

他有直得像數學老師拿尺子畫出來一般的鼻子,和天生粉嫩嫩的雙唇,淺淺的雙眼皮,利落的下顎線,一股說不出的清秀感。

他一旦找到了我,就沒有移開視線。

我受不了他那樣苦難情深的眼神,一分鐘後狠心地移開了目光。

“你真的就這樣不管他?”夏雲又從外頭跑回來,重新坐下來,眼睛還向下面瞄著。

“反正,再在一起也還是柴米油鹽,不會有什麽起色。”我啜了一口茶,說。

再往下看時,整個“蜉蝣”樂隊都已經消失得無形無蹤。

“叮”,微信進入新的消息——

“新春快樂,狗年走大運。”

是他那寫著“全村希望”的頭像。

我能想象出來他坐在專門為搬運器材而買入的國產二手小貨車裏,衣服還沒有換下來,低著頭給我發信息的模樣。

外面全是喜慶的紅,和洋溢著笑容團聚在一起的人們、洗得閃閃發光的車子們。街上播放著喜慶的新年歌,破舊的車子裏是剛剛結束了工作的失戀的外鄉人。

“同樂。”我快速地簡單地回覆了一句,飛快地把手機扔開,強行轉移話題問道,“你爸媽還沒到嗎?”

“沒有。”夏雲聳聳肩,她的叔叔在這座城市做生意,她來這裏發展受了不少叔叔的關照,這次過年她的父母就藉此機會南下來過年,卻又因各種事由,這都年三十了,還在路上。

“我得回家了,我媽下班肯定提一只雞回來,我得幫著殺雞貼門神。”我從座位上站起來,和她一起走出了暖烘烘的商場,在分道揚鑣之前,欠身抱了抱她稍肉的身體。

軟糯糯的妹子,我也想像這樣無憂無慮地活著。

第 5 章

自從爸爸和媽媽離婚後,我就學會了煮漿糊。

他們是在我初中時離的婚,爸爸是個極度大男人主義者,對媽媽的管束近乎變態。那時我只是對矛盾的根源略有耳聞,還未有深刻體會。我初三,弟弟初一,都到了非常尊重和理解父母的年齡。爸爸戀子,是必定要帶著兒子的,而媽媽很可憐我沒有人疼,就帶著我開始了單親家庭的生活。

離婚次年,爸爸就遠赴外省做生意去了,我們的團聚就少之又少,以致於現在,逢年過節都只有我們母女倆相依著度過。

小時候,總是媽媽煮好漿糊,我們三個趴在地上一絲不茍地把它勻到對聯的背面,興沖沖地貼到自己的房門上,從不夠高要踩著小凳子,到踮起腳尖,一年又一年。他們離婚後,當慣家庭主婦的媽媽成了上班族,而且是全年無休的服務業,煮漿糊的工作就落到了我的頭上。

取出小鍋,在裏面倒入少量自來水,打火,叉著腰等上一會兒。趁著水還涼,就往裏頭抓面粉,一邊抓,一邊用筷子順時針慢慢攪動,讓面粉充分溶解在涼水裏。把火調小,隨著水溫逐漸上升,水裏的面粉全部溶解到水裏。

是雪白的顏色,我滿意地笑了,筷子依然耐性地劃著圈圈,溶解的面粉隨著水分蒸發,變得粘稠起來。

咕嚕咕嚕,很快開始冒起小泡泡來,漿糊基本成型,用筷子挑起來,能拉起漂亮而脆弱的白絲。

我不喜歡做太濃稠的漿糊,稍微留點水汽,就像嬰兒的米糊,對舌頭還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danmei.twking.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