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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蝙蝠俠前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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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你似乎有點驚訝?”林千沙擡起眼,嘴角帶著惡作劇似的微笑看著布魯斯,拿著書翻身跳下了書架,沒有發出一絲一毫的落地聲。

“你是從什麽時候知道的。”布魯斯很快就恢覆了平靜,他臉上那白癡花花公子的笑容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嚴肅,如同大學時期的面無表情,當然,還多了一絲壓迫之意。這個時候,蝙蝠俠和布魯斯才真正融為一體。

“哦呀,不打算繼續和我玩‘我傻一點也沒關系因為我是有錢人’的游戲了嗎?”林千沙嬉笑著,走到書房的單人沙發上,很不客氣地一頭枕著扶手,雙腿翹在另一邊扶手上,整個人躺下來,依舊拿著書翻閱。

布魯斯笑了,也沒有開燈,只是坐到了林千沙的對面。

“既然你是聰明人,我也不必白費力氣地裝傻。”他慢悠悠道,“只是我沒想到,獵人竟然會是你,克麗絲林,我的老同學。”

“這沒有什麽好奇怪的,普林斯頓大學是培養天才的地方,既然能培養出你蝙蝠俠,當然也能培養出我獵人。不過說實在的,我從大學的時候就可以看出你小子不同一般,沒想到竟然會變成哥譚的黑暗騎士,哦,理想化的職業。”林千沙帶著調侃的語氣,“啪”的一聲合上了書,將夜視鏡調成了透明模式,轉頭看著布魯斯。

因為月光透過紗簾照射進來,書房裏並不是完全黑暗。布魯斯良好的視力讓他看清了位於月光下林千沙的眼神,戲謔,玩味,捉摸不透,如同一只正在打什麽壞主意的狐貍。

“我今天來是找你算賬的,畢竟你昨天晚上可把我害得好慘。”林千沙頭枕著手臂,目光懶散地看著布魯斯。

“威脅我沒有任何用處。”布魯斯毫不猶豫地回答。

“是嗎?哥譚之子布魯斯韋恩是蝙蝠俠,這驚天大新聞如果被別人知道了,就算你有方法自保,但是你能保得了將你養大成人的阿爾弗雷德管家嗎?我再想想,哦,對了,還有瑞秋道斯,你的青梅竹馬,身份暴露後,你會連累所有你關心以及關心你的人。瞧,為什麽沒有用處?身為蝙蝠俠的你似乎無堅不摧,不過身為布魯斯韋恩的你,可是有太多弱點。”林千沙搖晃著一根手指,頗為不滿道。

布魯斯的臉色變了,他陰沈沈地盯著林千沙,聲音裏充滿了危險:“你想用這種方法,敲詐我,世界排得上名次的,影響力巨大的富豪,夜晚罪犯們的噩夢?”

林千沙看著自己對面完全隱藏在陰影裏的男人,突然笑了,修長的美腿一交疊,離開了扶手,整個人坐了起來,倚靠在柔軟的沙發背上,勾魂的桃花眼深不見底。“你認為,我喜歡錢?”她的聲音裏有一種說不出的諷刺,似乎在諷刺布魯斯,又或是在諷刺自己,“你認為,這世上所有的珍寶大盜都是看見財寶就忘了如何走路的白癡?你這是職業歧視啊。”

布魯斯看著她,沒有說話。

“算了,我已經和不少的人談論過這個問題,我也懶得再重覆一遍了。”林千沙無奈地擺了擺手。

“我說了,我今天是來和你算賬的。算賬可是算兩方面的,你今天早上可是跟我那報社很好心地捐了錢,我總得跟你說聲謝謝。別露出這種不相信的眼神,我是說實話。剛才那些話是你自己提出來的,我只是糾正你的觀點,好心地提醒你你並不是完全無敵。說實話,一個人養一大家子真他媽不容易,個個張著嘴要飯伸著手要錢,還真把我當取款機使喚。”

“……如果你要感謝的話,不必以這種方式登門拜訪。”面對態度180度轉變的林千沙,布魯斯有那麽一瞬間的停頓。從接觸她到現在,布魯斯可不會再隨便相信這個多變狡猾又深不可測的女人。

“我還沒有說完,你急什麽。”林千沙極其不淑女地翻了個白眼,“這是我欠你的,現在我們再來看你欠我的。你知道你昨晚上讓我多狼狽嗎?我的手臂到現在都很酸痛,別說拿槍了,就連拿支筆都不行,這是身體上的損失。”

“再加上精神上的,那可是我生命裏第一次失敗,這種感覺比別人捅你個十幾刀都難受。鑒於你對我的報社還有點貢獻,我們之間的恩怨就抵消了,我希望你以後別來找我麻煩,作為交換,這哥譚的土豪我是不會再光顧了。”林千沙摸了摸下巴,想了想,然後站了起來,“就這樣,親愛的,我不會管你蝙蝠俠是生是滅,你蝙蝠俠也別來管我獵人是死是活。”

說著,林千沙又一次地不等布魯斯有所反應,輕快地翻窗而去。

布魯斯沈默了,他微瞇起眼,突然站起來,走到一個房間裏,看著空空如也的保險櫃,布魯斯終於笑了起來。

那只狡猾的狐貍,話說的真好聽,說什麽一筆勾銷?還是應該說不愧為國際大盜,來到一個有錢人的家,就一定會撈點油水再離開嗎?難怪她會走得那麽快,原來是怕他反應過來啊。

布魯斯搖了搖頭,想起林千沙那狡猾卻帶著異樣風情的笑容,說不定那串原本屬於他母親的珍珠項鏈意外地很適合她的脖子。

不過嘛……布魯斯摸了摸下巴,又想到了他最近收集的有關於克麗絲林,以及她的那家報社的資料。鼓勵員工受賄其實是耍陰招,表面上對於哥譚警方大肆讚揚的報道,實質上是諷刺警方和犯人勾結……

布魯斯不禁沈下眼,勾起了嘴角——這個亦正亦邪的克麗絲林……

才25點好感度啊……布魯斯韋恩這家夥真是一塊難啃的骨頭。林千沙看著系統通知有些沮喪地搖搖頭,不過好感度難增長倒是在情理之中,因為他還有一個一直喜歡的青梅竹馬,瑞秋道斯。

從林千沙搜集的資料上看,這個瑞秋道斯是個在哥譚為數不多的正義人士,身為助理檢察官的她最大夢想就是將所有的罪犯關進監獄,不過那些罪犯總能找到各種理由,譬如請一個心理醫生來鑒定他的精神問題。按照法律,如果罪犯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是不能坐牢而應轉移到精神病醫院,所以,道斯小姐幾乎沒法將那些本來挺正常的罪犯送進監獄。

不過她還是在堅持不懈地與哥譚黑暗勢力鬥爭,拒絕受賄。一個女人在哥譚公然站在了與大多數哥譚人敵對的位置,除了勇氣可嘉之外,林千沙不得不感嘆一句,她這過於正義的辦法在哥譚是不適用的。也許換個城市可以,但在她周圍人她的上司沒有一個人的手是幹凈的情況下,她的叫嚷聲過於微弱了。

更何況,哥譚的那些老大們,想要除掉她簡直是易如反掌。

聰明、知性、富有正義感,簡直沐浴在哥譚稀缺的陽光下的女性,是內心充滿城府及陰暗的布魯斯喜歡的類型?林千沙摸了摸下巴,隨手將到手的珍珠項鏈上的追蹤器扔掉,還是說,身處黑暗的布魯斯渴望著靠近光明?或者,是因為那段兒時失去父母前,和瑞秋在一起的快樂無憂無慮的記憶,讓布魯斯特別珍惜她?

看來得不停地在布魯斯面前刷存在感啊,要不然他很有可能就跟著瑞秋道斯小姐的石榴裙跑掉了,那麽她找誰要剩下的這60點好感度?

看著自己手裏厚厚一沓資料,林千沙挑了挑眉,直接將它們燒得一幹二凈。

第二天,林千沙走進報社,就發現自家原本在她強壓下還算幹凈整潔的報社現在變得亂七八糟,不知從哪個廢棄家具回收廠裏弄來的木質無靠背椅子代替了原來的辦公椅,咖啡機不見了,甚至連相機都只剩兩臺。

……這是遭遇小偷了嗎?林千沙嘴角一抽,趕緊拉過現在榮升為明星記者的亨利:“搞什麽啊,我們報社被小偷光顧了嗎?”

“不是,老大,這是強尼提出來的餿主意,他說什麽既然那個韋恩要來我們報社看看,那就把這地方弄得可憐一點,說不定他同情心泛上來,就會多丟給我們報社一點錢。”亨利愁眉苦臉回答。

林千沙一掌拍向自己的額頭,她差點忘了這檔子事,但這群吊絲的餿主意真……看到土豪就像見到狗糧的狗,立刻裝可憐搖著尾巴吐著舌頭跑到腿邊,簡直……太丟臉了,如果被那個腹黑的土豪知道了,指不定他會怎麽嘲笑堂堂世界大盜獵人的報社這麽窮酸。

“全都給老娘閉嘴!”林千沙越想越覺得臉上沒面子,“不就是一個布魯斯韋恩嗎?!瞧你們一個個眼睛放光有沒有點出息!你們還像個新聞界人士嗎?限你們半個小時內收拾幹凈,慢了哪怕是一分鐘,這個月的分成少10%!”

“嘶……克麗絲,你平常對待自己的員工也是這麽兇嗎?”在整層樓被林千沙的獅子吼嚇得寂靜無聲時,角落裏一個調侃的聲音傳來,林千沙臉上的表情立馬僵硬了——是布魯斯韋恩那家夥!

原來,布魯斯在林千沙來之前,老早就來到了報社,不過他帶著墨鏡和鴨舌帽,穿得普普通通,看起來沒什麽特別,又稱自己是來找這家報社的總編爆料的,其他員工見慣了神神秘秘的訪客,便將他遺忘到一邊,繼續為哥譚之子的來訪“精心布置”。

林千沙面無表情地看著拿下墨鏡的布魯斯,突然間笑了,轉頭對身邊徹底傻了的亨利猛地一踹,將他的魂踹回來。“你去拿筆記本做記錄。”她平靜道,然後隨手拉過了旁邊另一個人,“你,拿著相機。”

“拿……拿相機幹嘛?”也許林千沙平時雷厲風行的女王作風太過深刻,就因為離她站近了一點而被莫名其妙點出來的漢子有些結巴道。

“拿相機還能幹什麽,你在和我開玩笑?”林千沙微笑著,眼神淩厲地瞥了他一眼。那人一個機靈,立刻抓起一旁的單反。

這時,林千沙才帶著職業化的微笑,笑容燦爛地迎上布魯斯,很友好地和他握了握手:“很抱歉讓您看笑話了,韋恩先生,我的下屬缺乏管教。不過,這也沒辦法,因為做我們這一行的,根本沒有什麽利潤,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看電子新聞,很少有人會花錢去買一份報紙,所以他們工資少幹活又累,我能體諒他們的辛苦,他們已經把《哥譚都市報》當成自己的另一個家,他們這樣做,只是想讓我們的家變得更好而已。想必您也能理解吧,熱心的韋恩先生?否則您也不會在資助我們之後,又想來到這裏,體驗一下媒體工作人員的生活環境,並樂意給他們一點改善。”

閃光燈亮起,照下了正在握手的兩個人。

一旁亨利奮筆疾書,在心裏不禁為自家boss的機智和無恥點了32個讚。在韋恩親眼目睹了這些員工的惡劣行徑的情況下,還能把這些想錢想瘋了的吊絲們說得如此高尚舍己為人也只有自家說謊不臉紅吹牛不眨眼的美女老大了。她這樣一說,又照了照片做了記錄,如果韋恩拒絕捐贈,不久之後的報道就有損他的公眾形象啊。

看著林千沙如此心安理得蹬鼻子上臉笑面嫣然的陰險樣子,布魯斯眼角一抽,勉強笑道:“當然,我能體會他們的苦心。事實也正是如此,我打算再為我老同學的報社捐贈10萬,以改善辛苦的新聞工作者的工作環境。”

作者有話要說:回頭默默數了數存稿……

馬丹我得開始壓縮劇情了啰嗦黨沒法活了……o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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