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蝙蝠俠前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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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沙用餘光捕捉到布魯斯臉上的表情,不禁暗暗比了個勝利的手勢,表面上卻不動聲色,用著和大部分哥譚人一樣的口吻,漫不經心道:“那個把自己打扮成大蝙蝠的家夥倒有幾把刷子,抓到了費康尼。不過看樣子,那家夥就算是個哥譚人,也應該好久沒有在哥譚出現吧,竟然將費康尼交給了哥譚警署,現在在哥譚,就算證據確鑿被抓了起來,也有很多辦法無罪釋放。”
“聽起來,你很不讚同那個家夥的行為?”布魯斯又將註意力放在了林千沙身上,“剛才我也在和凱金斯太太討論這個問題,她認為那家夥比哥譚警察有用多了,應該給他發個獎章。”
林千沙挑了挑眉,臉上掛著嘲諷的笑容,眼神卻深不見底,她撐著腦袋看著布魯斯,似乎很耐心地和他解釋道:“獎章?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你們這些大富豪們當然喜歡哥譚的犯罪率下降一點,這樣走在街上不帶保鏢都不會有人搶。不過我們這些窮人可不一樣了,水至清則無魚,哥譚的水越渾,我們這些雜魚就越有機會存活下去,說不準搶了哪個白癡土豪就能賺大錢。蝙蝠俠抓了費康尼,你覺得除了本來就家財萬貫的富豪,有多少哥譚人會感謝他?他們沒破口大罵那無知的蠢貨斷了他們的財路就不錯了。”
這席話可說得既市儈又毫不留情,一旁的亨利不知道給林千沙使了多少個眼色,她全當沒看見。布魯斯聽了,臉上的笑容有些尷尬,大概是想起自己也本來就是一個家財萬貫的富豪,然後又隱約間聽出了林千沙對於他們這些哥譚土豪的嘲諷。
“……這鬼天氣,怪冷的。”渾身*的布魯斯抓了抓起自己的頭發,轉開了話題,站了起來,將那兩個還在戲水的美女叫了出來,“我還是先回家吧,感冒可不好。以後有時間,我會請你吃飯的,克麗絲,然後請你去我家坐坐,韋恩宅邸一定有讓你感興趣的東西。”
“好的。”林千沙微微一笑,讓她感興趣的東西你家多得是,例如那些名貴油畫花瓶之類的,“我剛才那些話只針對蝙蝠俠,希望你聽後別介意我話多。”
“當然不會,你是如此直率可愛,我怎麽會介意?”布魯斯不正經笑道,一手摟著一個美女,走出了酒店。
送走了土豪,林千沙看著變成20點的好感度,心情不錯地繼續用餐。倒是亨利,一副鬥敗了的公雞模樣,有些無奈地盯著林千沙。那眼神讓林千沙無法無視,所以她只能擡起頭,做出了一個疑惑的表情。
“沒什麽……只是你剛才那麽說,可是有得罪整個哥譚有錢人的意思啊。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有錢人私底下交際有多麽廣泛,如果被這個只知道花錢玩女人的韋恩家繼承人誇大傳出去,你就不怕被穿小鞋?”他有些猶豫道。
林千沙聽後,立刻笑著搖了搖頭:“別多慮了,亨利,你剛才也看到了這個韋恩老爺的德性,你覺得他有這個智商去理解我說的話的意思嗎?況且,就算他聽懂了我是一半罵蝙蝠俠一半罵他們有錢人,他也不會到處說的。我了解他這個人,因為我們大學的時候是同學。”
亨利皺起了眉,最終嘆了口氣:“好吧,我想我們是不可能去找這個韋恩老爺要點報社的讚助費了。不過,克麗絲,你確定你剛才也沒有拐了蝙蝠俠和有錢人這兩道彎,反諷哥譚的‘那些人’?”
“你猜呢?”林千沙故意回避問題,還摸了摸根本不可能長出胡子的下巴,“被你這麽一提,我倒是想起來讚助商這件事。別擔心,布魯斯韋恩又傻又有錢,整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玩女人,隨便找那土豪聊幾句,他還不馬上把錢乖乖交出來。”
“……老大,我能不能提醒你一句,商業欺詐是違法行為……”亨利弱弱道。
“欺詐?哦天哪亨利你在哥譚呆了這麽久到底學到了什麽?”林千沙用著故作誇張的語氣,調侃道,“用我們哥譚人的說法,這是正常的商務洽談。再說了,身為一個報社的總編,我怎麽能帶頭騙人呢?”
亨利徹底被自家老大無恥的樣子打敗了。
另一邊,正在馬路上狂飆車的“又傻又有錢”的布魯斯韋恩大老爺,突然冷不丁地蹦出一聲愉快的笑聲。
“布魯斯,你在笑什麽呢?”坐在旁邊的美女幾乎要貼在他的身上,軟綿綿問道。
“笑?親愛的,我這可是苦笑啊。”布魯斯故作為難地搖了搖頭,將敞篷跑車停在了路邊,“我突然想起來,韋恩集團的某個董事會成員要來我家裏說一些枯燥的商業問題,你們知道的,那些董事會的老家夥們又有錢又古板,所以今天恐怕不能陪你們了,雖然我很想。”
兩個美女頓時失望的叫起來。但布魯斯存心想拋棄她們,便給了她們一張讓她們難以拒絕的支票,吩咐一聲一會兒就會有人來送她們回家之後,再次將油門踩到底,直奔自己的巢穴。
重新上路後,布魯斯臉上的輕浮和調笑就不見了,他沈著臉,褐色的眼深不見底,努力回想著自己在大學時見到的那個克麗絲,不禁輕輕勾起嘴角。還好他不動聲色地在這老同學桌下留下了竊聽器,否則,他也不可能聽到一段這麽精彩的對話。
那個克麗絲林,他的老同學,原來沒看出來,她竟然是這種聰明狡猾的家夥啊。在整個哥譚,像她這樣表面上墮落,其實在用巧妙手段自保的人,實在不多。她說的很對,正因為哥譚已經墮落到無可救藥的地步,所以才會有蝙蝠俠的出現,以暴制暴便是對這個城市罪惡的諷刺。她幾乎一眼就看出來,今後,他的路註定孤獨不被人接受,也註定和那些被觸犯利益的家夥決一死戰……
看來,得好好查查這個人,嗯,還有她手下的《哥譚都市報》的那些報道。直覺告訴布魯斯,他找到的那些報道,絕對會和今天的頭條一樣,犀利尖銳暗藏殺機,如果文字筆墨能變成武器,哥譚的蛀蟲早就不知道被消滅多少次了。
林千沙的叉子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她低□撿起的時候,順勢摸了摸桌子的底部,果然摸到了一個黏上去的凸起的東西。如果他不放竊聽器,那就太對不起他的智商了……林千沙心裏暗笑著,瞟了一眼躺在自己手心裏的一顆紐扣大小的竊聽器。以她行家的眼光來看,僅僅是一眼,她就看出來,這是個一次性用品,最新發明,開關控制在監聽人手中,只要竊聽結束,按下按鈕這東西就報廢了,無法追蹤到信號源。
而她手裏的竊聽器,已經被按下了按鈕,原本會微弱亮著的指示燈熄了。
林千沙不動聲色地將這東西放進自己的包裏,一邊找服務員換了一個叉子。
既然這個布魯斯這麽看重她,也許她也應該禮尚往來,才不算失禮啊……林千沙心裏玩味地捉摸著,臉上浮起了一個惡作劇的笑容。那笑容讓坐在她對面的亨利有些心驚膽戰,還以為她又想出什麽辦法來壓榨他的勞動力。
幾天後的深夜。
一個黑影從繁華的高樓大廈外一閃而過。從外形上看她是一個女人,手裏抓著一個從房頂上延伸下來的繩索,繩索的另一頭接在另一棟大樓的某層樓玻璃上,她利用滑輪順勢而下,無聲停在了大廈的窗戶上。
一個窗戶對於林千沙來說不是什麽大問題。她拿出四個裝置分別貼在窗戶的四個角上,然後設置好時間,只聽輕微的“哢擦”聲,那個玻璃朝外掉了出來,林千沙立刻伸手接住了它,以免它掉落到街上引起別人的註意。
林千沙翻進了窗戶裏,將拿著的玻璃隨意地放在一邊。這個辦公室的布置和她見過的所有ceo的辦公室布置差不多,寬敞奢華,恨不得將建築師的所有心血都搬到這裏來。
她站在門邊,冷哼一聲,調了調夜視鏡的模式,眼前的景色一變,看似空蕩蕩的辦公室裏瞬間出現了無數會移動的紅線。雖然來之前林千沙沒有過多的準備什麽,但是憑著她那過人的眼力以及無數經歷,幾乎一分不到的時間她就找到了這些紅線移動的規律,以及抵達目的地最佳路徑。
大多數江洋大盜都是藝術造詣高超欣賞水平極佳的藝術家,林千沙也早就學會了這些大盜們的必修課——音樂。這裏的紅外線探測器移動的頻率,似乎挺符合肖邦的音樂。林千沙冷哼了一聲,腦海裏自動響起了旋律。
她迅速移動起來,腳步輕盈如同踏著舞步,柔軟地身體穿梭在一個又一個紅線中,沒過多久她就來到了保險櫃前。
等紅光移動過來只有10秒鐘的時間。10秒鐘,已經足夠她解決警報器並且開鎖了。她對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事實也確實如此。當她將一個水晶天鵝放進空間裏的時候,一根紅線攔腰劃過來,林千沙只往後退了一步,便躲開了警報,下一秒,她又開始迅速且輕盈地移動到窗邊,拿著那個玻璃,將它重新放在了缺口處,用玻璃膠完美地粘了起來。
林千沙是整塊玻璃一起拿下來的,所以當她用玻璃膠將玻璃粘好時,接口處正好在窗子的金屬邊,如果不將這塊玻璃再次拿下來,僅憑肉眼是看不出來這塊玻璃之前被整塊拿下來過。
林千沙一臉輕松地抓住了繩索,結果沒想到,意外發生了——繩索的另一頭似乎被什麽人突然剪斷,她剛剛雙手抓上繩子,原本拴在旁邊大廈頂樓的繩子就掉了下來,她如同蕩秋千般,靠著固定在這邊大廈上的支點,吊在半空中。
馬丹,這也太突然了,她差點就叫了出來。林千沙心有餘悸地看著底下的街燈以及很久才會經過一次的汽車,忍不住暗罵一聲——
該死的蝙蝠俠。
作者有話要說:千沙這是打算直接暴露身份了→→
畢竟瞞也不能瞞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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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你很不讚同那個家夥的行為?”布魯斯又將註意力放在了林千沙身上,“剛才我也在和凱金斯太太討論這個問題,她認為那家夥比哥譚警察有用多了,應該給他發個獎章。”
林千沙挑了挑眉,臉上掛著嘲諷的笑容,眼神卻深不見底,她撐著腦袋看著布魯斯,似乎很耐心地和他解釋道:“獎章?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你們這些大富豪們當然喜歡哥譚的犯罪率下降一點,這樣走在街上不帶保鏢都不會有人搶。不過我們這些窮人可不一樣了,水至清則無魚,哥譚的水越渾,我們這些雜魚就越有機會存活下去,說不準搶了哪個白癡土豪就能賺大錢。蝙蝠俠抓了費康尼,你覺得除了本來就家財萬貫的富豪,有多少哥譚人會感謝他?他們沒破口大罵那無知的蠢貨斷了他們的財路就不錯了。”
這席話可說得既市儈又毫不留情,一旁的亨利不知道給林千沙使了多少個眼色,她全當沒看見。布魯斯聽了,臉上的笑容有些尷尬,大概是想起自己也本來就是一個家財萬貫的富豪,然後又隱約間聽出了林千沙對於他們這些哥譚土豪的嘲諷。
“……這鬼天氣,怪冷的。”渾身*的布魯斯抓了抓起自己的頭發,轉開了話題,站了起來,將那兩個還在戲水的美女叫了出來,“我還是先回家吧,感冒可不好。以後有時間,我會請你吃飯的,克麗絲,然後請你去我家坐坐,韋恩宅邸一定有讓你感興趣的東西。”
“好的。”林千沙微微一笑,讓她感興趣的東西你家多得是,例如那些名貴油畫花瓶之類的,“我剛才那些話只針對蝙蝠俠,希望你聽後別介意我話多。”
“當然不會,你是如此直率可愛,我怎麽會介意?”布魯斯不正經笑道,一手摟著一個美女,走出了酒店。
送走了土豪,林千沙看著變成20點的好感度,心情不錯地繼續用餐。倒是亨利,一副鬥敗了的公雞模樣,有些無奈地盯著林千沙。那眼神讓林千沙無法無視,所以她只能擡起頭,做出了一個疑惑的表情。
“沒什麽……只是你剛才那麽說,可是有得罪整個哥譚有錢人的意思啊。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有錢人私底下交際有多麽廣泛,如果被這個只知道花錢玩女人的韋恩家繼承人誇大傳出去,你就不怕被穿小鞋?”他有些猶豫道。
林千沙聽後,立刻笑著搖了搖頭:“別多慮了,亨利,你剛才也看到了這個韋恩老爺的德性,你覺得他有這個智商去理解我說的話的意思嗎?況且,就算他聽懂了我是一半罵蝙蝠俠一半罵他們有錢人,他也不會到處說的。我了解他這個人,因為我們大學的時候是同學。”
亨利皺起了眉,最終嘆了口氣:“好吧,我想我們是不可能去找這個韋恩老爺要點報社的讚助費了。不過,克麗絲,你確定你剛才也沒有拐了蝙蝠俠和有錢人這兩道彎,反諷哥譚的‘那些人’?”
“你猜呢?”林千沙故意回避問題,還摸了摸根本不可能長出胡子的下巴,“被你這麽一提,我倒是想起來讚助商這件事。別擔心,布魯斯韋恩又傻又有錢,整天只知道花天酒地玩女人,隨便找那土豪聊幾句,他還不馬上把錢乖乖交出來。”
“……老大,我能不能提醒你一句,商業欺詐是違法行為……”亨利弱弱道。
“欺詐?哦天哪亨利你在哥譚呆了這麽久到底學到了什麽?”林千沙用著故作誇張的語氣,調侃道,“用我們哥譚人的說法,這是正常的商務洽談。再說了,身為一個報社的總編,我怎麽能帶頭騙人呢?”
亨利徹底被自家老大無恥的樣子打敗了。
另一邊,正在馬路上狂飆車的“又傻又有錢”的布魯斯韋恩大老爺,突然冷不丁地蹦出一聲愉快的笑聲。
“布魯斯,你在笑什麽呢?”坐在旁邊的美女幾乎要貼在他的身上,軟綿綿問道。
“笑?親愛的,我這可是苦笑啊。”布魯斯故作為難地搖了搖頭,將敞篷跑車停在了路邊,“我突然想起來,韋恩集團的某個董事會成員要來我家裏說一些枯燥的商業問題,你們知道的,那些董事會的老家夥們又有錢又古板,所以今天恐怕不能陪你們了,雖然我很想。”
兩個美女頓時失望的叫起來。但布魯斯存心想拋棄她們,便給了她們一張讓她們難以拒絕的支票,吩咐一聲一會兒就會有人來送她們回家之後,再次將油門踩到底,直奔自己的巢穴。
重新上路後,布魯斯臉上的輕浮和調笑就不見了,他沈著臉,褐色的眼深不見底,努力回想著自己在大學時見到的那個克麗絲,不禁輕輕勾起嘴角。還好他不動聲色地在這老同學桌下留下了竊聽器,否則,他也不可能聽到一段這麽精彩的對話。
那個克麗絲林,他的老同學,原來沒看出來,她竟然是這種聰明狡猾的家夥啊。在整個哥譚,像她這樣表面上墮落,其實在用巧妙手段自保的人,實在不多。她說的很對,正因為哥譚已經墮落到無可救藥的地步,所以才會有蝙蝠俠的出現,以暴制暴便是對這個城市罪惡的諷刺。她幾乎一眼就看出來,今後,他的路註定孤獨不被人接受,也註定和那些被觸犯利益的家夥決一死戰……
看來,得好好查查這個人,嗯,還有她手下的《哥譚都市報》的那些報道。直覺告訴布魯斯,他找到的那些報道,絕對會和今天的頭條一樣,犀利尖銳暗藏殺機,如果文字筆墨能變成武器,哥譚的蛀蟲早就不知道被消滅多少次了。
林千沙的叉子不小心掉在了地上,她低□撿起的時候,順勢摸了摸桌子的底部,果然摸到了一個黏上去的凸起的東西。如果他不放竊聽器,那就太對不起他的智商了……林千沙心裏暗笑著,瞟了一眼躺在自己手心裏的一顆紐扣大小的竊聽器。以她行家的眼光來看,僅僅是一眼,她就看出來,這是個一次性用品,最新發明,開關控制在監聽人手中,只要竊聽結束,按下按鈕這東西就報廢了,無法追蹤到信號源。
而她手裏的竊聽器,已經被按下了按鈕,原本會微弱亮著的指示燈熄了。
林千沙不動聲色地將這東西放進自己的包裏,一邊找服務員換了一個叉子。
既然這個布魯斯這麽看重她,也許她也應該禮尚往來,才不算失禮啊……林千沙心裏玩味地捉摸著,臉上浮起了一個惡作劇的笑容。那笑容讓坐在她對面的亨利有些心驚膽戰,還以為她又想出什麽辦法來壓榨他的勞動力。
幾天後的深夜。
一個黑影從繁華的高樓大廈外一閃而過。從外形上看她是一個女人,手裏抓著一個從房頂上延伸下來的繩索,繩索的另一頭接在另一棟大樓的某層樓玻璃上,她利用滑輪順勢而下,無聲停在了大廈的窗戶上。
一個窗戶對於林千沙來說不是什麽大問題。她拿出四個裝置分別貼在窗戶的四個角上,然後設置好時間,只聽輕微的“哢擦”聲,那個玻璃朝外掉了出來,林千沙立刻伸手接住了它,以免它掉落到街上引起別人的註意。
林千沙翻進了窗戶裏,將拿著的玻璃隨意地放在一邊。這個辦公室的布置和她見過的所有ceo的辦公室布置差不多,寬敞奢華,恨不得將建築師的所有心血都搬到這裏來。
她站在門邊,冷哼一聲,調了調夜視鏡的模式,眼前的景色一變,看似空蕩蕩的辦公室裏瞬間出現了無數會移動的紅線。雖然來之前林千沙沒有過多的準備什麽,但是憑著她那過人的眼力以及無數經歷,幾乎一分不到的時間她就找到了這些紅線移動的規律,以及抵達目的地最佳路徑。
大多數江洋大盜都是藝術造詣高超欣賞水平極佳的藝術家,林千沙也早就學會了這些大盜們的必修課——音樂。這裏的紅外線探測器移動的頻率,似乎挺符合肖邦的音樂。林千沙冷哼了一聲,腦海裏自動響起了旋律。
她迅速移動起來,腳步輕盈如同踏著舞步,柔軟地身體穿梭在一個又一個紅線中,沒過多久她就來到了保險櫃前。
等紅光移動過來只有10秒鐘的時間。10秒鐘,已經足夠她解決警報器並且開鎖了。她對自己的身手很有信心,事實也確實如此。當她將一個水晶天鵝放進空間裏的時候,一根紅線攔腰劃過來,林千沙只往後退了一步,便躲開了警報,下一秒,她又開始迅速且輕盈地移動到窗邊,拿著那個玻璃,將它重新放在了缺口處,用玻璃膠完美地粘了起來。
林千沙是整塊玻璃一起拿下來的,所以當她用玻璃膠將玻璃粘好時,接口處正好在窗子的金屬邊,如果不將這塊玻璃再次拿下來,僅憑肉眼是看不出來這塊玻璃之前被整塊拿下來過。
林千沙一臉輕松地抓住了繩索,結果沒想到,意外發生了——繩索的另一頭似乎被什麽人突然剪斷,她剛剛雙手抓上繩子,原本拴在旁邊大廈頂樓的繩子就掉了下來,她如同蕩秋千般,靠著固定在這邊大廈上的支點,吊在半空中。
馬丹,這也太突然了,她差點就叫了出來。林千沙心有餘悸地看著底下的街燈以及很久才會經過一次的汽車,忍不住暗罵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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