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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言VS謊言(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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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開始於他臆想中的謊言。我被他師父攆得屁滾尿流,哪裏有時間易容呢?不過他不相信,所以,此後的每一次美好的相遇都會被他解釋成為“不期而遇”。

那年在新奧爾良相遇,我才知道什麽叫緣分——他的父母與我的父親葬在同一個墓區,滲水,骯臟的地區。在那以前,我一直以為他只是個普通的孤兒,被萬錦收養在身邊,卻沒想到他是明確知道父母的。秦柳曾因為這件事勸過我,他說,丁自遠這個人是沒有感情的,他知道自己父母死在美國,卻沒想過將他們接回中國入土為安,他家裏的親戚霸了他的財產,他也不聞不問。

我並不認為丁丁這樣做有錯,他的職業註定會稀釋他平常人的生活。只是也多少有點明白,我所追求的這個人,冷酷而麻木,如果我不主動一點,他永遠不會主動來到我面前。其實和他處的時間長了,就知道他是個非常有規律的人,想找他很容易。只要他在國內,第一件事一定是去保育院,早上6點到,先買吃的,再帶幾個年紀小的孩子去游樂園,我只要及時貼上去就可以了。開始的時候,他對我從沒什麽好臉色,卻也從未拒絕過我,慢慢地,他開始接納我了,那應該就是我遲來的童年了。

他帶我做過的事情,和平常的哥哥沒有什麽區別:堵在上海郊區的小學門口見義勇為、劫富濟貧,騎自行車去江邊吃冰吹風,初秋的時候去湖邊釣魚。那些日子太美好了,我每日活得威風凜凜,正氣非凡,他雖然很早之前就拒絕過我,但我仍然經常想著他和我一起回到秦家去,我可以認他當我的哥哥,選一個最好的日子,我們兩個擡著豬頭先敬天地,然後歃血為盟,等我打敗我的親戚們,當了頭,他就是我最親最近的人。

最親近,可是那時候也沒想過要多親近,可能就是頭抵著頭,即可以相互微笑擁抱也可以一起玩頂牛的游戲。

可是,我和我愛上的人,都是不被老天厚待的人,我們相遇的太糟糕,之後又被我的無能搞砸了一次。那次的事情,清醒的時候,我並不願意想起,但它卻縈繞在我青春期的每一個夢裏,夢裏的少年做著身體不可抗拒的事情,心裏卻充斥著無盡的悔恨和羞恥感。從那時起,我發現我無法對著他說出什麽真心話了,他無法相信,我也無法相信,所以我只好說著我和他都願意相信的謊言。

我都說了些什麽呢?那些現在想起來極為傷人的話,將他越推越遠。明明是專程去看他的,明明費了很多力氣與他見面,明明有很多委屈想和他說,可是每一次,我都是說,喲,丁丁,好巧啊,你出任務嗎,接下來我會一遍一遍和他解釋萬錦的事情。現在想起來,除了一次次給他傷口撒鹽,讓他更加警覺,又有什麽別的作用麽?

再次長時間的相處中,非洲毛裏,我們因為陳予白吵架,他似乎氣極,語氣兇狠地我說,感情都是一樣的,親情、愛情和友情沒有什麽區別。那一刻,我突然領悟了他對待感情的視角。

對他而言,感情這種東西,就像一籃子雞蛋,長得並沒有什麽區別,普通人會將這一籃子雞蛋小心的分配到不同的盤子裏,隨著心情來回增減幾個,與他人交換;而他那一籃子雞蛋並沒有碟子可以分配,因為那一籃子雞蛋早就被他摔的稀爛,無法衡量,也就無法交換,被他判定為毫無價值。

那一刻,我的心情似乎無法形容的痛,我想過,他對別人毫不在乎,卻從未想過,他最兇狠的時候是在踐踏他自己時。我想得到他的愛,便只有拿自己全部的雞蛋去換,成為他的一切:他的父母兄弟、他的愛人、他的兒女。想到這個,我終於明白,我追求他,到底是在追求什麽。

我想成為他的一切,我想成為那個可以擁有他全部情感的人,他也將擁有我的一切,他將成為我的父母兄弟、我的愛人、我的兒女。如果可能,這簡直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

我開始學著說真話,仿佛一個覆健的過程,痛苦卻也充滿甜蜜。都說謊言說了一千遍就是真理,那真話呢?是不是說的多了,反倒像假的?我一遍一遍訴說的愛,在他心裏,是不是故弄玄虛的謊言呢?可我已經沒有什麽辦法,我們見面的時間太少,分離的時間又那麽長,很多發生過的事情無法解釋,如果我再將真心藏起來,那麽我和他真的就再無可能了。

好在千險萬難,我們還是在一起了。新婚的那天晚上,我們住在我一直居住的臥室裏。屋子被重新布置過了,暗紅的床單,暗紅的窗簾,月光下泛著淺亮的光澤。他是個滴酒不沾的人,那天被灌了一點,說話的速度比以往慢上很多,雖然是笑著說,聽起來倒有些微微惆悵。他說,和在毛裏的那間屋子真像啊。我突然楞住了,我還以為那天的事情只有我放在心上。他說,那個時候,我想殺了你,那樣你就不會讓我心煩。可是,我又想,如果操到你睡著,你就會乖乖躺在我懷裏,天和地都靜悄悄的,只有我們兩個,第二天清晨你還會亮著灰綠的眼睛望著我笑,我就還可以那樣做一遍,比殺了你有趣得多。那一整個晚上,也不知道我們兩個誰得到的樂趣更多,也許是我吧,畢竟他時時刻刻躲著我身上的傷口,不小心就會處於下風。第二天清晨,我看著他笑了,也確實如他之前說的一樣,重新再來一遍。

他就是這樣一個人,婚禮上說很好很好,新婚之夜說□□比殺我有趣。對他來講,那些情緒表達的句式似乎並不存在,他無法說出愛我,卻也是個從不說謊的人。

搬到不萊梅之後,每年我們都會繞著世界走一圈,找尋需要的資源,探望遠遷南美的四三館,也給各種人掃墓。戰友、父母、萬錦、艾赫瑪的親人,丁丁總是面無表情,從一站走向另一站。我那時候問他,將來我們兩個死了要葬在哪裏,他和我說,和他們一樣,當然是死在哪裏就葬在哪裏。我又問他,如果我們兩個沒有死在一起呢?他忽然笑著摸了摸我的臉,秦瓊,已經快十年了,我們每天在一起。

原來不知不覺已經過去了那麽久,久到世界翻天覆地面目全非,他仍是那個不會說半句誓言的丁自遠,不會理解我這已經算是微乎其微的兒女情愁。

又回到大本營的時候,我和陸潛說起我的苦惱,過了兩天,科裏斯蒂夫送了我一瓶藍色的藥水,裏面藏了丁丁的基因,只要喝下它,丁丁死的時候,我就會馬上死去,而我死了,丁丁卻仍會好好的活著。那藥有個美麗的名字,叫相思。

相思苦,卻又讓人甘之若飴,這大概是我今生能給他的最甜蜜的誓言。

拿到藥的那個晚上,他埋首在臺燈下,研究陳予白的藏身之處,我和他說起了相思,我告訴他,喝了這杯,我死的時候,他就會死。他用那個一貫涼涼地眼神看了我一眼,喝了下去,如同什麽都沒發生一樣,繼續工作。

這是我對他說過的唯一的謊言,他卻深信不疑;那是他對我的唯一誓言,卻從未說出口。也許在他看來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原因和結果相比,原因根本無足輕重;情感和行為相比,情感也可棄如敝履。

我最親愛的人,我愛他至此。

作者有話要說: 狂歡的下半本還要幾個月,也會寫的差不多了再拿出來,不然害怕自己又拖延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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