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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再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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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景安的身手辛懿早就見識過, 只是沒想到他就這麽抱著自己一路順著小巷走出去,絲毫沒有放她下來的意思。

辛懿動彈了一下, 還沒出聲,就聽見他平淡地說:“這石子地你想下來走, 我還不想浪費創口貼,老實別動。”

以辛懿的性子,是會懟回去的。創口貼才幾毛錢?真是越有錢越摳門……

可她沒懟。

破天荒的,她居然聽出了弦外之音。

胳膊在他脖子後面一勾, 貼近他耳邊些許, 辛懿刻意壓低了聲音:“你是在心疼我嗎?”

莊景安大步流星,眼神都不閃一下:“我是心疼我自己,成天替你打理傷口。”

辛懿撇嘴:“你家都拿我生日當密碼了,還嘴硬。”

“那是因為用自己的生日不安全。”

哼,有什麽可狡辯的。

辛懿朝他頸窩裏蹭了蹭, 尋了個舒服姿勢。

說話間, 兩人已經走出辛家的僻靜巷子,面前是這一帶的“鬧市”, 道路兩旁都是簡單搭建的夜市攤子, 條市口附近的居民入夜全靠這裏打發時間。

“去哪裏?”

莊景安說:“錦元天地, 買鞋。”

這樣?抱著進百貨公司?

辛懿一掙,硬是從他懷裏脫出來, 光著腳站在街上,朝左右攤位張望。

旁邊小攤的老板總算認出她來:“這不是周蘭家的丫頭嗎?”

“你媽跟我說你談對象了,真好, 趕緊的嫁個好人家,帶你媽你弟走,別跟老耿那混球再裹一塊了。”

所有認識周蘭的人,對辛懿都重覆著同一個意思:你得努力,然後救你媽媽弟弟脫離苦海。她都聽慣了,已經不再去想為什麽自己要為別人的人生負責。

可莊景安沒習慣。

他低頭,若有所思地看了面前的小姑娘,夜市的燈光下她臉色白裏透紅,就連鼻翼的細碎雀斑也無聲的述說著本該恣意的青春。

本是該被捧在手心裏的小姑娘,卻不知道受了多少磨難。

辛懿不知道他的念頭,笑盈盈地指著攤位上的塑料涼拖:“這雙多少錢?”

老板看了眼人字拖,又看了衣著不菲的莊景安,猶豫地說:“你要穿這個?”

辛懿拇趾俏皮地動了動:“鞋弄丟了,而且嬸的東西我放心。”

“五塊,”被哄開心了,老板伸出五個指頭,“成本價給你。”

辛懿大大方方地朝後一伸手,眉眼彎彎:“五塊。”

這是莊景安有生之年買過的最便宜的一雙鞋。

可他身側的女孩兒撒著人字拖走得卻很歡騰,好似穿著萬八千的高定似的昂首挺胸,走了沒多遠,哼著小曲挽上了他的肘彎。

莊景安低頭看她,穿平底鞋比他低了一頭的辛懿擡眼,一雙狐貍眼映著夜市的點點燈火,他在那雙眼睛裏看見了另一個自己,那麽溫柔的自己。

莊景安手抄在褲兜裏,胳膊上掛著她纖細的手腕,兩個人並肩走在街頭,來來去去的情侶、老夫妻說說笑笑,他們倆混跡其中,沒有半點與眾不同。

“帶你去個地方。”

辛懿覺得前所未有的安逸,也許是因為揍了耿重年,也許是因為某人“送”的鞋,也許是因為掛著他的胳膊讓她覺得分外安心……

總之,別說去個地方,就是叫她翻山越嶺,此刻也毫無怨言。

可莊景安沒想帶她翻山越嶺,他領著小姑娘走了兩條街,又拐進了小巷,巷子兩邊都是拆了一半的危房,看起來已經沒有人住了。

他們走過的時候,偶爾有被驚動的野貓從廢墟上輕盈躍過。

終於看見燈光,前後都是拆了一半的房子,卻突兀地出現了一間小食店,老式燈泡掛在門口,散著昏暗的光。

辛懿探身,看見店裏居然還真坐了兩個客人,正就著啤酒擼串。

“這都哪冒出來的人啊……”她小聲嘀咕。

莊景安推著她的背,將她帶進狹長的店鋪裏。

店裏沒空調,三個搖頭風扇呼呼地直吹。

盡頭的藍色布簾被撩開了,一個敦實的中年男人端著餐盤走出來,正是店老板周達。

一眼看見莊景安,周達頓時滿眼發光:“你怎麽來了!”拿圍裙在跟前的桌椅一通擦拭,又問,“最近不忙了?”

莊景安按住他的手:“別擦了,挺幹凈的。”

周達這才一邊用圍裙擦手,一邊笑著說:“庭子跟我說前些日子你回過老房子,我還琢磨著你可能會來店裏坐坐。”

莊景安說:“還得謝謝周庭成天留心替我看著房子。”

周庭是莊景安帶辛懿回家那晚,冒失闖進來的少年,他是周達的兒子,也是莊景安的頭號迷弟。

“應該的,”周達一拍腦袋,又招呼辛懿,“看我光顧著說話,丫頭想吃點什麽?”

辛懿已經笑嘻嘻地坐在木頭凳子上擡頭聽他倆講話,渾不在意自己雪白的裙裾。

“隨便,老板你看著弄,反正安叔請客。”

“在這裏等。”莊景安看了她一眼,嘴角一彎,勾著周達的肩,“走,我跟你去弄。”

說著話,兩人撩開布簾去了後廚,留下辛懿在外面候著。

店裏人少,彼此間說話的聲音隱約可聞。

先前的兩個食客埋頭竊竊私語:“達叔怎麽這麽客氣?”

“……那是莊北望的兒子。”

“莊北望!”聲音一下高上來,又很快壓低了,“我去,真的假的……”

辛懿背對著那兩人,聽見他們聲音越壓越低,幾乎聽不見了。

莊北望?莊景安的爸爸?

沒過多會,莊景安先端著盤子出來了,幾串牛筋、肉串,還有兩罐涼茶,往辛懿面前桌上一放:“嘗嘗看。”

辛懿扯了一塊肉,腌過的,格外入味。

“好吃,”她嘴角油滋滋地,盯著涼茶說,“來罐啤酒就好了。”

“今天不喝酒。”

“為什麽?”

辛懿疑惑地擡眼,卻見坐在正對面的莊景安正托腮,暧昧對她微笑。

耳後忽然一熱,他明明什麽都沒說,她卻好像心知肚明。

這該死的默契,到底是什麽時候長出來的?

辛懿埋頭苦吃,莊景安眼底帶笑,托腮看她吃。

直到那兩個食客起身,路過他們桌邊忽然齊刷刷地朝著莊景安一鞠躬:“莊哥。”

莊景安的目光停在辛懿臉頰,就像沒有聽見。

兩個青年恭恭敬敬地鞠躬,然後悄無聲息地走了。

辛懿回頭,剛好看見其中一人的大花臂,她收回目光,放下手裏的竹簽,認認真真地看著莊景安:“我果然見過你。那時候……他們也管你叫莊哥。”

莊景安喝了口涼茶:“什麽時候?”

那一夜辛懿的反應一直讓他疑心她認識自己,所以後來面試時他才會誤認為全是圈套。

電扇的風將辛懿的長發吹得半遮住了臉,她也不管,悠悠地說:“兩年前的九月,玻璃廠的頂樓天臺,你救了我。”

莊景安的腦海中一片空白。

“那天好幾個小流氓追著你上天臺,”辛懿記得那麽清楚,當時她終於交了退學申請,心灰意冷地站在天臺圍墻上,只要往前跨一步就可以和世界永別,“可他們打不過你,非但打不過,還被你揍得屁滾尿流。”

而她就站在不遠處,旁觀了這一切。

辛懿說他救了她,莊景安一點印象也沒有。但說起玻璃廠樓頂的械鬥,他卻是記得的。

事實上並沒有辛懿說的那麽輕松,那次對方六七個人,口口聲聲尊稱一句莊哥,卻刀刀棍棍混不留情。

雖說最終看起來是他占了上風,但後背的那一刀卻險些要了他的命。

“那時候,我頭發才這麽長。”辛懿將長發松松地綰到腦後,看起來像是齊耳短發。

莊景安猛地想起記憶深處一個瘦小單薄的身影,那個短發的女學生穿著灰撲撲的舊校服,站在天臺上,風那麽大,像是隨時能把她刮落。

那群受雇來尋麻煩的混混逃走了,莊景安只覺得後背火辣辣地疼,摸著墻壁走到僻靜角落裏,卻不期然地看見這個搖搖欲墜的小姑娘。

明明剛剛目睹了一場血腥亂鬥,她卻滿臉麻木,看見他走過來也不為所動。

當時的莊景安衣服已經被血浸透,沒什麽精神多說話,只是靠在她腳下的墻邊坐下了,閉上眼:“這麽多人想我死,我拼了命要活。我不知道你為什麽事想不開,但如果懦弱到自|殺,我看不起你。”

這些話莊景安早忘光了。

辛懿卻時常午夜夢回時想起來,那個異常生猛的大叔靠在她腳下墻邊,說完這些話,頭也沒擡地朝上伸出了手。

他的掌心滾燙,她記得自己蹲下身,借著他的臂力跳了下來。

心如死灰的辛懿,只記得他過人的身手,全然不記得他的模樣。

身受重傷的莊景安,則不過是舉手之勞壓根沒往心裏去。女學生一聲不吭地走了,天臺一片寂靜,他又疼又冷,就這樣沈沈睡去了。

“如果你沒出現,”辛懿看著他幽黯的眼,“我可能就跳下去了。”

莊景安閉了下眼,再睜開,語氣篤定:“即使沒有我,你也不會跳。你不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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