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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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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這孩子很有前途,所以衛二老爺沒考試也沒讓家裏費勁,很輕松的就謀了個不錯的官職。

謀到官職時,衛二老爺年齡不大,也同齡人中顯得非常出色。當時程老太爺就十分留心,後來衛家上門提親,程老太爺當時覺得不錯,也就答允了婚事。

衛程兩家大婚,最初這對門當戶對的新人,感情如何己經不得而知。太久遠了,謝衡那時候也是才出生。但只看子嗣,衛連舟上頭還有一個哥哥,不幸夭折,還有一個姐姐,早己嫁人成家。而且三個孩子年齡相差不大,夫妻感情應該不錯。

程老太爺對於這個女婿也是相當滿意,大加提攜,對國公府也不錯,非常照顧。後來衛連舟出生,程老太爺覺得他聰慧,親自教其念書。謝衡當時也拜其門下,兩人同窗的情誼也是那時候結下來的。

要是程老太爺在朝中一直很好,可能就沒後來的事。但程老太爺出事了,也不是他出事了,是太子出事了。程老太爺當時是太傅,太子倒黴,他馬上就跟著倒黴了。先皇廢了太子,貶了程老太爺,其實也說不上很貶。都沒有把他貶出京城,仍然是京官,只是閑差,在家裏坐領份工資。

也是從那時候開始,衛二老爺與程氏的婚姻開始有點問題了。衛二老爺有個寵妾寧氏,寧氏早在太子沒廢時就有了,當時沒人拿她當回事,男人看老婆看久了看煩了,納個小妾,很平常的事。該給正妻的面子給了就好,私底下多去小妾房裏,誰也不會管。

但是衛二老爺突然間出格了,他以程氏身體不適為由,讓小妾寧氏當家。程氏如何肯依,就回家哭訴。程老太爺雖然被放了閑差,但曾經權傾朝野這些年,又是狀元出身,親友,故交,學生非常多。程家都沒派人來說此事,京中各種流言就起來了,寵妾滅妻是大事,衛大伯做為族長兄長也出面幹涉,此事最後不了了之,仍然是程氏當家。

又過了幾年,先皇駕崩,傳位於三皇子,新皇登基後,朝中官員開始大更新。襯這個時候,新皇就讓程老太爺告老還鄉了,當時程老太爺六十來歲,年齡不能算輕。這個理由也算是充足,但程老太爺告老沒多久,新皇把程老太爺的四個兒子全部貶出京城,也沒革職革功名,就是外放為地方小官,連帶著與程家十分親厚的官員也一並貶出京城。

要說程家人還在京城時,衛二老爺與程氏是相敬如冰,那到程家人全部出京後,夫妻關系馬上墮入冰點。最典型的就小妾寧氏管家,然後公然主持各種宴會活動不說,還會拿貼以主母的身份去赴宴。

這事出來,衛大伯是先去勸的,如此明顯的寵妾滅妻肯定不行。衛二老爺如何肯聽,倒是把衛大伯編排一通,衛大伯也沒辦法。當時的衛家雖然還是國公府,但衛大伯己經許久沒上過朝,就是拿薪俸閉門過日子。

衛二老爺則是皇上跟前紅人,他本來就是三皇子伴讀,兩人私交就好,現在三皇子登基,衛二老爺也跟著水漲船高。衛大伯勸他,他不聽,衛大伯也不能怎麽他,更何況當時父母亡故,兄弟倆己經分家。

弄得京中女眷們無語之餘,基上跟衛二老爺一房斷了聯絡。女眷們對外交往靠的是身份,一群誥命夫人交往,中間夾個小妾,不夠惡心人的。

如此過了一年多,程氏突然間病故,用突然兩字也是有原由的。這一年多程氏雖然沒有正式出現社交場合,但程氏還有一女,在程老太爺未告老還鄉前就出嫁了,嫁的還相當不錯。她知道娘家的事,勸不了父親,只得經常去看看母親,也常對外說起母親情況。

衛氏一直說程氏精神很好,雖然現在很委屈,但女兒嫁的好,衛連舟當時己經十六,書讀的很好,只要衛連舟出息了,她這個娘委屈不了幾年。

程氏病故的消息傳出,衛連舟當時正在國子監讀書,家人送了消息過去,衛連舟當時就回家奔喪。程氏之死誰都覺得很奇怪,按照正常程序走,衛連舟該跟衛家宗族申訴。兒子告父親上公堂那是天理不容,但跟宗族傾訴是可以的。

結果衛連舟回到家中孝服都沒穿,提劍到了去寧氏所住的院落,直接把寧氏殺了,寧氏當時還有一個七歲兒子五爺衛簡,衛連舟砍掉他一條手臂,寧氏身邊的幾個大丫頭,讓衛連舟當場殺光。

衛連舟在家中突然殺人能得手,得力於行動突然。程氏故亡,家中下人正忙亂著,本來家中之事是寧氏在當家,寧氏此時卻在院中穿紅著綠的慶賀程氏亡故,下人們自然也就亂了。給衛連舟送信,往外送蔔文還是家中老管家的意思。程氏這個主母不錯,主人家的啥事下人不敢問,但現在人死了,不能不讓親友奔喪。

等到衛連舟殺完人,衛二老爺也回來了,見愛妾慘死,愛子斷臂,頓時大怒也是趕的巧,衛大伯和衛大太太也來了,他們是接到蔔文來的,不等進門管事就報出大事了,到了院裏就見衛二老爺讓家丁人等押住衛連舟,正要殺他。

衛大伯和衛大太太當時就出面阻攔,衛大太太心裏明白,衛二老爺能寵妾滅妻至此,是不會念什麽父子之情。衛大太太當時就讓衛連舟跑,最好暫離京城,這時候跑了總能保住一條命,要是不跑留在京城,誰知道衛二老爺會不會下黑手之類的。

衛連舟當天就跑出京城,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其實事情發展到如此地步,要是衛二老爺願意壓下去,還能壓下去。

嫡子殺父妾,這事雖然比較少,但也不是沒有。前朝就有一例,十四歲嫡子因為父親冷落母親,殺了父親愛妾,其父還高興的不得了,覺得兒子小小年齡就有殺人的勇氣,把兒子誇獎一番,當成好事來炫耀,嫡子自然屁事沒有。

至於斬斷幼弟的手臂,以謝衡對衛連舟的了解,很有可能是誤傷。五爺衛簡當時才七歲,衛連舟能把寧氏以及寧氏的丫頭全部殺完,他要殺衛簡易如反掌。如何能像衛二老爺說的,衛連舟結果他性命未遂。

衛氏也曾為弟弟積極奔走,她當時想的是找到程氏被害的證據。要是程氏為寧氏所害,衛連舟就屬於為母報仇,但把杵作傳來驗屍,還是把給程氏看病的太醫,以及丫頭婆子叫來,查了幾遍也沒有任何證劇。

按照太醫的說法程氏是心腦方面的急癥,平常吃著藥,看著跟沒事人似的,但突然間發病也是有可能的,有這樣的先例在。

衛二老爺派人外出尋衛連舟尋不到人,當時衛大伯都想的簡單了,畢竟是親父子,所謂虎毒不食子。衛連舟又是衛二老爺的嫡長子,書讀的很好,當時都說衛連舟弄不好能考個狀元回來。因為一個妾室,發發火,鬧鬧脾氣,人都死過了,等過個一年半載,衛二老爺消了氣,再讓衛連舟回來這事也就完了。

就連衛大伯都沒想到,衛二老爺腦袋就好像被驢踢了似的,他自己把這事捅到官府了。子不能告父,父卻能告子,衛二老爺也沒有一紙狀紙把衛連舟告了。他是讓官府做證,衛連舟犯下如此忤逆大罪,他要一紙貶書把衛連舟貶了。

所謂貶書也就是脫離父子關系說明書,這個書不是隨便寫的,再是親爹,也不能無故寫貶書,因為這牽扯到身份,以及財產分配。父親偏心,家產分配不均,因此告父親不慈都是可以的。要是父親無故寫貶書,剝奪親生子的家產繼續權,這肯定不行。

貶書一旦寫下,證劇確鑿,那事情也就要大發了。貶書具有法律效率,不是父子兩個鬧句嘴,隨便寫寫玩的。貶書一旦經官府認定,也就剝奪了其子的全部家族身份。除了財產繼承權外,還有姓婚,名字,這些全部都是父母所賜,這些統統沒有。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科舉仕途之路也斷了,百行孝為先,進考試的學子們哪個都得先考察八輩祖宗,官員更是不必說。這跟私生子還不一樣,私生子只是出身不好,父母有問題。被貶的兒子,那肯定是自身犯了大事,不孝罪名扣下來,還當毛官,連書院的門都不進去。

以衛連舟當時犯下的事,貶書肯定能寫,殺父妾這是一罪,更重要的是,他還斬斷了幼弟了的手臂,衛簡為弟,衛連舟為兄,有責罰的權利,但衛簡才七歲,屬於不懂事階段。這兩樣罪名,又是衛二老爺親自去官府說的,這事基本不用怎麽查證,就能直接寫下來了。

衛大伯曾經苦勸過衛二老爺,衛連般的老師也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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