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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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僻靜的樓梯間,陽光照在白色的T恤上,權志龍的臉上露出痞子般的笑容。他雙手支撐在墻上,以一種絕對強勢的姿勢把金熙雅禁錮在自己臂彎裏。

“驚喜嗎?”

金熙雅嘟了嘟嘴,臉上的笑意都要甜出蜜來,“還在學校呢,權志龍,你羞不羞啊?”

權志龍眼神一暗。

金熙雅在外人面前總是一副冷淡的樣子,唯獨在自己面前,臉上表情總是豐富了許多。

權志龍真喜歡金熙雅的區別對待,這不就是說明了他在她心裏是特別的嗎?這樣一想,權志龍就有了一種滿足的感覺。

他湊過去,含住她白嫩的耳垂。牙齒輕輕地磨,舌頭靈巧地纏,權志龍慢慢地把金熙雅的耳垂吮紅,才松開了嘴。

金熙雅在他身上捶了幾拳,她面色紅潤,微微喘氣地說,“權志龍,你可是公眾人物,我們兩個人現在還只是秘密戀愛。你現在跑到我的學校裏,還跟我告白,不怕你的粉絲撕了我嗎?”

“熙雅,你怎麽知道我是在跟你告白?”

金熙雅揪著權志龍的耳朵,“那你說,你在跟誰告白。”

“當然是跟你啊,除了你還能有誰。”權志龍親了親她水潤的嘴唇,又把她的手從自己耳朵上拿下來,放在嘴邊親了一口。

似乎是聽到了什麽,權志龍偏過頭,飛快地看了樓梯口一眼。他舔了舔嘴唇望著金熙雅,看來以後要多加防範才行,外面狼還挺多的啊!他才回來就碰上了一個,那他不在的日子裏,不知道還有多少?

“熙雅,以後要告訴別人,你有男朋友。”

“嗯。”金熙雅不在意的笑了笑,腳步聲她也聽到了。

“真乖。”礙眼的東西,他都會除掉的。那個人走夜路的時候,最好給他小心一點!

權志龍依舊一副笑瞇瞇的模樣,只是心裏卻在想著各種折磨人的方法。他摟住金熙雅的腰,目不斜視地和她一起下了樓。

與此同時,俊辰驚疑不定地蹲在拐角的角落裏,雙手緊緊握成了拳頭。那個男人,就是熙雅學姐的男朋友?!雖然他不追星,但是他在教室的時候就聽到有人討論他的名字。

原來真的是權志龍。

課堂上,沒有人反駁權志龍的話,也就是說權志龍說得是真心話?

想起剛剛權志龍漫不經心的一眼,俊辰低下了頭,心裏頗不是滋味。

就算是真心話又如何,權志龍不能公開戀愛,不能給自己的女朋友一個名分算什麽男人。

俊辰沒有把權志龍警告的眼神放在心上,他默默做出了一個決定,然後轉身利落地離開。

******

太陽的個人專輯主打歌《I Need A Girl》是由隊長權志龍親自作曲作詞完成的。在錄音過程中,龜毛的隊長權志龍一次又一次讓太陽找準音調,苛刻的要求他把歌曲唱到最好,一點瑕疵都不能有。

如今,太陽看著權志龍把這首歌當搖籃曲唱給女朋友聽就來氣。呀西,志龍錯了好幾個調!這個地方唱得不對!

太陽盯著權志龍的後背,不斷在心裏幫權志龍抓錯。

“不要說話沒頭沒腦的小孩子,而是要懂得擁抱我的。”

太纏綿了!應該要酷一點!

“不要那種相對厭倦就出去玩一下的女孩,而是要只愛我一個的。”

慢了幾拍還咬字!權志龍一定是故意的!

不同於太陽的聲音,權志龍唱起來帶了一些撒嬌的語氣,其實也可以說是後鼻音重了些。

權志龍咧著大白牙,躺在床上唱完了這首歌。電話的另一邊,金熙雅已經彎著嘴角睡著了。

“晚安,My girl。”

權志龍笑瞇瞇地掛斷電話,一扭頭就看到太陽哀怨的樣子,頓時打了一個激靈。

好像看到了什麽奇怪的東西。

權志龍打了一個哈欠,閉著眼睛決定把問題留給第二天的早上,有什麽事情等他睡一覺再說吧!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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