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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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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澤志還是個毛頭小子的時候有過一段情。

他不怎麽對別人提起,不過別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著,大大方方地調侃當年的自己,以及那個人。

那個人是常鐘。

常鐘是他中學時候的事,當時他也沒有什麽反骨,甚至還有點嬌生慣養出來的嬌氣,更不是所謂的“社會人”,他想過自己是憑什麽入了這位大爺的眼,想了很久都無果。

後來才意識到這位爺看上的大概就是他這副涉世未深卻不自知、還張牙舞爪試圖證明自己的蠢樣。

可能在他眼裏很可愛?誰知道呢。

他們在父輩的一次聚會上首次見面,林澤志很早就聽說過常鐘,什麽年輕有為、後生可畏之類的字眼都是用來形容他的。

可他們第一次見面,也沒有那麽神,他不過是從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換盞,言辭恰到好處,不過分親熱顯得阿諛,也不過分冷漠讓人覺得被冷落;不過是一身剪裁得體的正裝穿在身上顯得肩寬腿長,一張臉輪廓分明格外惹眼;不過有什麽東西,大概是氣質之類飄渺的玩意兒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

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個人跑到露臺上喝酒。

那天的酒是什麽味道他已經記不清了,他只記得常鐘走到他面前的時候,他有種奇怪的感覺:嘴裏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發清晰,周圍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處理,整個世界都為他靜了音。

只有常鐘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裏,久久回響。

林澤志覺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卻已經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鐘手裏,“你不也喝了,還轉著圈喝。”

常鐘接過他的酒杯,仰頭一飲而盡,當他低下頭與他平視時,眼神戲謔,“我不是小孩子。”

林澤志擡眼看他,只見常鐘一雙眼睛一眨不地盯著他,他頓時一笑。

那是個涼爽的夜晚,露臺上的夜來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膩人,可這花香平時明明清幽暗啞。

常鐘不知道這是為什麽,可能這露臺被施了什麽魔法。

感情也許就是個操蛋的玩意兒,一杯酒,一個眼神,一個笑,一個醉人的夜晚,就是構成一見鐘情的全部因素。

他們就這樣開始交往,林澤志成績不好不壞,整天懶懶散散,不惹事,安安生生地做他的高中生,常鐘一天到晚見首不見尾,也不知道在忙什麽,倆人基本靠手機交流,夠原始,也夠純情。

要是現在隨便跟個人說,那個林澤志啊,還這麽跟誰談過短信戀愛呢。絕對要笑掉大牙,肯定還要補上一句:你丫做什麽夢呢。

然而這個夢還就真實存在過。

常鐘的忙是一陣一陣的,忙過一陣之後就會有很長一段時間沒事,林澤志從來不問他去忙什麽,常鐘也樂得清閑,從來不解釋。

沒事的時候他就整天開著那輛捷豹去接他放學,甚至還在他們學校附近買了套房子,兩人整天膩在一塊兒,常鐘花樣多,每天都能變著法兒地討他開心。

熟悉一點的朋友都知道他們倆在搞對象,每次幾個人結伴走出校門時看到常鐘的車就笑著跟他打趣。

他不惱不怒也不羞,低頭鉆進副駕駛,當著他們的面和常鐘接一個短暫的吻,高調得很,剛開始他們還驚訝的半天合不攏嘴,時間一長也就見怪不怪了。

常鐘愛慘了這小東西在外人面前大大方方、不遮不掩,坦坦蕩蕩的樣子,親完了還目不轉睛地盯著他,那眼神裹挾著露骨的愛戀直直地望進他的眼。

常鐘幾乎不敢看他,有時頭腦發熱,簡直想直接在車裏就本壘打。

而且他知道這小玩意兒不學好,時不時叼著根煙吞雲吐霧。

但他有點怪癖,就是不喜歡接吻的時候嘴裏有煙味,他就說了一次,就再也沒見這小玩意兒抽過煙,都是點了不抽,夾在修長的指間,竟然也驚艷性感。

他是何許人也?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主,萬萬想不到一朝會被個小崽子撩撥得控制不住自己,熱血上頭得只想一親芳澤。

某天兩個人窩在家裏看電影,家庭影院巨大的熒幕能給人最好的體驗,林澤志不愛規規矩矩坐沙發,非要坐在地毯上,常鐘就堆了很多墊子和抱枕在地上,本來地毯就很厚,這樣一來簡直就像床一樣軟乎乎的了。

常鐘就在這軟乎乎的一團裏摟著懷裏更軟的,還團成一小團的少年,他剛洗過澡,還冒著熱氣,皮膚細膩,看起來就很好摸的樣子。

常鐘是個身體力行的,說摸就摸,偶爾捏捏他的臉,摩挲一把下頜,他就往後靠靠換個更舒服的姿勢,茶幾和沙發之間那點小小的空間裏塞滿溫馨。

少年身上沐浴露清新的香味帶著暖意撓得他心裏癢癢,相處了這麽久,他們還只是停留在牽手和親吻的地步,算算時間,也該進行下一步了,想到這裏他更是□□焚身,懷裏的小玩意兒被抱著還不安分,動來動去,搞得他差點當場堅硬如鐵了。

屏幕上放的什麽他完全不知道,倒是林澤志看得專心,常鐘看了不爽,好家夥,老子在這兒忍得辛苦,這小子還坐得住?!不把老子的魅力當荷爾蒙麽?

他洩憤似的低頭用硬硬的胡茬在林澤志側頸蹭來蹭去,林澤志一邊躲他,一邊罵道,“老東西你發什麽病!”

常鐘被這一罵,更像是打了雞血一樣,吻他的頭臉,低聲笑道,“老東西我就是發病了。”他抓著林澤志的手引向那個經過一通亂動終於堅硬如鐵的地方,他笑得下流無匹,“你幫我治治這兒?”

林澤志顯然從沒經過這種事,一時間眼神裏有點茫然,隨即是反應過來的羞惱,他推推常鐘,“我不要,你自己去衛生間。”說著就要起身離開。

常鐘一把抓住他,“好了寶貝兒,不要就不要,給我抱會兒行吧?”

林澤志被他拽得一個踉蹌,重重地摔倒他懷裏,他常鐘見狀順勢摟得更緊,又啃又咬,簡直像條大型犬,“哎喲,你可太香了寶貝兒。”

男人的話有兩句最不能信,一句是:我就抱抱你,什麽也不幹。另一句就是咱倆就純睡覺,我保證不幹別的。

男人的嘴騙人的鬼。

火熱纏綿的吻讓兩個人都有點神魂顛倒,等回過神來,常鐘已經把林澤志壓到身下了,他才害怕起來,“我不要!你放開我!”

常鐘在床上閱人無數,壓根不把少年顫抖的聲音放在耳朵裏,只當是床笫間情趣,他硬得發痛,只想痛快,耐著性子哄了兩句,“乖,我輕輕的,肯定不疼。”

林澤志拼命抵著常鐘的胸口,不讓他俯身,他內心知道兩個人已經不溫不火地談了這麽久了,就算是走流程也該到這一步了。

可他心理上實在接受不了像個什麽獸類一樣,躺在一個男人的身下被反覆貫穿,從中獲得快感,他向往的是像個高高在上的支配者一樣征服一切。

可以說他被常鐘寵壞了,常鐘對他是有求必應,就算無求也要在眼前晃晃隨時候命,涉世未深的他不懂這叫戀人之間的戰術退讓,把這錯當成了臣服。

他還太年輕,要學的東西太多了。

常鐘看著少年眼裏毫不掩飾的拒絕,和抵在胸口的手,他快憋不住了是真的,但是掃興也是真的。

畢竟這事要的是兩情相悅,誰也不欠誰的,搞得像他一廂情願的□□是怎麽回事?

於是他沈默著忍了一會兒,再開口時聲調已經恢覆如常,他起身去了衛生間,什麽都沒說。

其實如果他想,以他的性子來個強上也不是沒有先例,不過對著林澤志,他一動這個念頭就覺得自己真他媽是個畜生。

少年那雙明鏡似的眸子似乎能看穿他所有齷齪的思想,然後他就自慚形愧,恨不得當場默寫八榮八恥二十四字核心價值觀以示清白。

於是他最後什麽都沒說,灰溜溜地去洗手間自我解決了。

林澤志在地上坐了一會兒,把衣服穿好,那一瞬間,他覺得他似乎失去了什麽。

他本來是想這幾天找個時間跟家裏出櫃的,甚至有點魔癥了似的,徹夜難眠,在腦子裏反覆推演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讓人難過的是每種結果都是慘烈痛苦的,他多次半夜盯著常鐘熟睡的臉,在黑暗中一遍又一遍地描摹他模糊的輪廓。

如果沒人要我了,你會來接我回家嗎。

而這些常鐘都不知道,在他看來,和林澤志這麽一段不過是他詞典那麽厚的情史中微不足道的一小頁。

當初不過是一個眼神幾句話的事,他不知道林澤志默默地把這當作了一見鐘情,還曾為如何跟家裏開口輾轉反側過。

林澤志什麽都沒對常鐘說,而常鐘也沒有問。

他現在已經在考慮什麽時候分了好,他是個利己主義,沒有性的愛,純搞柏拉圖,他可接受不了。

生活沒有一點刺激來加一把火的話,就永遠溫溫吞吞。

那樣沒有激情的生活才是他最怕的,一天天地,簡直跟死了沒什麽兩樣。他都快三十了,心性還像個血氣方剛的少年大抵和他的生活態度有關。

他本來以為找個年齡小點的,最好是剛成年,心裏沒有搞未成年那點自欺欺人的背德感,也能痛痛快快地,年輕人激情四射,他對自己的魅力有自信,人家肯定一天天熱情得不得了。

萬一相處起來有個不舒服,幹幹脆脆一刀兩斷,拍拍屁股走人,不耽誤人家小男孩,他也好另覓新歡,想想就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林澤志簡直就是他的理想型,年輕人要相貌有相貌,要性格有性格,而且他從來沒和這種有背景有地位的玩過,也算是個新奇的體驗。

更別提這小玩意兒時不時還在眾目睽睽下跟他接個吻,能玩兒這麽刺激是他沒想到的,還以為小朋友嘛,肯定害臊,沒想到……

所以他就自然而然地以為,他在床上也放得開,能騷斷腿的那種,誰承想這小玩意兒還是個禁欲的主兒,那就沒什麽玩的了,趁早走人對誰都好。

他壓根兒想不到真的會有人對他動了心。

那天林澤志在晚飯桌上平靜地向父母提起這回事,空氣突然凝滯。

下一秒脾氣不好的父親把碗一摔,當場一個耳光抽上去,母親一邊哭著攔父親,一邊罵他,亂作一團。

林澤志的臉火辣辣地疼,還伴隨著一陣陣的耳鳴,這讓他有點聽不清母親嘴裏在罵什麽,疼痛逼出了眼淚,父親是怎樣的怒火滔天他也看不真切。

長大後他從來沒有挨過這麽重的打,小時候他就不聽話鬧得過分了,也是象征性地打兩下胳膊,還有母親攔著,根本就像撓癢癢,總是雷聲大雨點小。

時間一長,他總覺得不管怎麽出格,父母都會無條件的包容他,父親那雙手永遠落不到他的身上。

可今天太不一樣,他腦子裏默默地想,我父母都不要了,常鐘你要是敢對不起我,你就完了。

他站在原地看著滿地瓷片飯粒,那鋒利的邊緣顯得不近人情,他聽到父親對他吼道,“滾!我沒有你這兒子!”

於是他就滾了,父親的暴怒這次連母親都沒有攔住,他這才後知後覺到慌亂,走?上哪走?這就是他的家,他還上哪走?

他茫然地坐在路口良久,看著一輛輛汽車飛馳而過,孤單得沒人看見。

不知過了多久,一個電話突然過來,他慌張地翻遍了衣兜拿出來,看到了來電顯示:常鐘。

對,還有常鐘。

他的眼睛亮了起來,只來得及欣喜地“餵”了一聲,常鐘後面的話就讓他那句“你來找我吧”永遠沒有了說出口的機會。

“餵,小志麽,我覺得咱倆還是不太合適,哎,都是我不對,跟你沒關系啊……”

“……你想要什麽盡管說,鐘哥不會虧待你,不過就鐘哥那兩毛錢估計你也看不上……”

後面常鐘還說了什麽,林澤志沒聽見,也不想聽見,他把電話掛了,隨手扔到了馬路中間,一輛輛車過去,手機被碾成碎片,就像那只被打碎的瓷碗。

他就像最後的生氣的都被抽走了,他懷疑自己心臟是不是都停跳了一會兒,他甚至還思考了一下。

常鐘,你這算對不起我麽。

他在街邊也沒坐多長時間,就被找回去了,母親站在大門口對他投來的那糅合了痛苦和心疼的目光也沒讓他心軟半分,父親直接就沒有露面。

他深深覺得自己是個不肖子,他直直地跪在地上,旁邊有保姆看了趕緊去扶他,他強硬地拒絕,看著母親神色不變,沙啞著聲音開口,“我不孝,我改不了了。”

母親痛苦地閉上眼睛轉身離開。

到了最後就剩下他一個人跪在地上,膝下是冰冷的青石板,入秋了,寒氣刺骨,其實他剛跪下去就被寒氣激了一下,差點讓他條件反射地站起來,可他硬生生地忍住了就那樣筆直地跪著。

屋內母親擔憂地看著窗外,“老林,澤志這麽著能行不?以後再落下病根可不值當啊。”

父親沈默不言,母親半晌也沒得到回應,知道丈夫在氣頭上,也不想上趕著做出氣筒,只想著過一會兒就讓孩子進屋,別的事以後再說。

屋子裏的空氣幾乎凝滯,很久之後父親才緩道,“誰也不許讓他進屋,我沒有這個兒子。”

屋裏就兩個人,這話顯然就是說給母親聽的,母親難以置信:“那是你孩子!”

“我寧願沒有兒子!”

“你可就那一個孩子!”

“我就是斷子絕孫也不想有這種有辱門楣的醜事!”

……

林澤志跪在大門外,他的膝蓋已經僵硬得沒有知覺了,稍微一動就是鉆心的疼痛,他晚飯也沒吃,連續跪了三四個小時,夜露上來,他膝蓋處的褲子已經微微打濕,這讓寒氣更加肆無忌憚地入侵進身體,幾乎已經到了強弩之末。

如果有個人從這裏經過看到他,就會看到他就著垂著頭的姿勢,頭頸和脊背的線條構成了一個流暢美麗卻讓人絕望的弧度,讓人想起垂死的天鵝。

如果他試試自己額頭的溫度,就會發現他已經發起了高燒,可他此時卻連擡手的力氣都沒有了。

這樣下去非常危險,可家裏的傭人沒有父親的命令都不敢去扶他,他跪在原地渾渾噩噩,恍惚間聽到了二樓父母的房間傳來爭吵聲,在靜謐的夜裏格外清晰。

吵什麽呢,他恍恍惚惚地想,我去死行不行,別吵了。

反正也沒人要我。

這是他失去意識前的最後一個念頭。

常鐘和林澤志電話分手完了之後又陷入了忙碌中,父親年紀大了,他接替父親搞家族的地下生意,搞得風生水起,人也連軸轉得不亦樂乎,錢嘛,賺多少都不夠的。

不過在忙碌之餘,他還是會偶爾想起林澤志,不過也僅僅是想想而已,畢竟他算是所有前男友中最合拍的,雖然不能搞上床,他又在心裏補充了一句。

當時分手的時候他也沒想太多,不過言辭倒真的斟酌了一番,擔心哪句話沒說到位傷著小玩意兒的心。

他常鐘什麽時候這麽顧及過快說拜拜的對象?

誰承想人家話都不等說完就把電話掛了,常鐘一瞬間覺得有點打臉,悻悻地掛了電話,不過打臉歸打臉,面子上有點掛不住都是小事,日子還得過,心裏痛快了就行,他這點灑脫還是有的。

跟朋友談起來也順便歪曲了事實:“那小玩意兒床下騷得不行,在床上竟然想上老子,那我能給上麽,掰了掰了。”

他萬萬不知道他隨口那麽一說,還真就是事實,這麽說的久了,催眠得都快忘了最後被掛電話時碰的那點壁,搞得自己都信了。

那之後正好生意來了,需要他當面談,他一忙起來就把什麽情情愛愛都拋到腦後了,等他忙完了,這段情史只能用來回憶了,或者是拿來當幾個狐朋狗友在一塊的酒後談資。

那段時間他一直忙著生意飛來飛去,當他知道林家少爺跟家裏出櫃,曾鬧得滿城風雨,已經是塵埃落定之時了。

他當時在酒吧,聽過之後也就是一笑而過,他自戀歸自戀,但絲毫不認為自己的魅力大到能讓嬌生慣養的小少爺為他出櫃,自知之明他還是有的。

他晃了晃杯中的威士忌,“咋了,你覺得我這人老珠黃的樣子能讓人家為我跟家裏鬧翻?”

朋友拍了他一巴掌,“怎麽不能?現在不都流行什麽大叔型麽?您這面相不像,可您這年齡像啊——哈哈,還別說,就是時間太巧了,我才想著是因為你呢。”

“有多巧?”

“就你分了沒幾天不是去南方了麽,就是那段時間,喲,你都不知道鬧多大,林老爺子老來得子容不容易啊,一氣之下要跟兒子斷絕關系呢你說絕不絕?”

“……然後呢?”

“那當然沒斷成啊,家裏就這麽一個兒子寶貝還來不及呢,同性戀又能怎麽辦,受著唄,據說是跪了一整夜呢,嘖嘖。”

他說的活靈活現,好像親眼見過似的。

常鐘沈默地喝著酒,酒液入喉,他咽下一場蒼涼。

一個少年曾經捧著一顆真心,懷抱著一腔熱情笨拙又小心地想要和他共度一生,而他卻毫不知情。

他轉身走了,沒有帶走一片雲彩。

酒意朦朧之際,他平生頭一次覺得,他真的不值得有一個人能為他這般不顧回報地勇敢。

那之後他找了個門面開起了一家寵物店,店面不大,他一手操辦,布置得很溫馨,周圍是高檔小區,寵物也比較多,聘了員工精心打理。

他閑的時候就就一直住在這裏,沒事逗逗貓狗,迷上了那種和他的小玩意兒一樣軟乎乎的觸感。

那之後他又見了林澤志幾次不過大多是在家族聚會上,想必林澤志從沒在父母面前提起過他,更沒說過是因為他才出櫃的。

否則他可不能這麽沒有壓力的來參加林家人出席的聚會。

常鐘拿著酒杯轉了一圈敬酒和被敬酒,他酒量很好,這會兒腦子也很清醒,於是他不經意的一回頭就清晰地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正側對著他站在露臺上。

原來他還像以前那樣,閑聚會太吵而跑到一邊清凈。

常鐘最終沒有上前搭話,林澤志也沒有叫他。

其實那句想象中的“別來無恙”只是電影小說給人的幻想。

他們之間不會有別來無恙,他們之間只剩下了難以言說的沈屙,無疾而終都談不上,更枉論別來無恙。

可他還是會有空的時候去摸摸貓狗,借此重溫一下小玩意兒的觸感,他想,這個寵物店大概會一直開下去的吧。

林澤志從此再也改不掉點了煙不抽的習慣,挺好的,健康。

什麽愛情啊,都是狗屁。

作者有話要說:

深夜突然更新!

有點失誤……本來想在這章把沈鐸也寫進去,然後發現這章字數已經夠多了,擱到下一章8,我覺得講不完,實在不行在新文裏讓他倆友情客串一下。

其實說白了林澤志就是常鐘的一個前任,在他心裏邊有地位,不過也僅止於此了,他真正的官配是沈鐸啊哭了,我沒計劃好,是我的錯嗚嗚嗚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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