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cha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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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暖也鉆進了水裏,給自己也洗了個幹凈的澡,雷利刃看見戈暖頗有靈性地在搓著自己身上的臟毛,無聲地靠近了他,自然地幫他梳理毛發。
戈暖一楞,沒想到還能享受到主角的這般待遇。
但可惜這個年代皂角這類東西也會是很珍貴的資源,更別提皂角之上的某些清潔用品了。
雷利刃使勁地搓搓搓,還能夠把身上的泥搓掉,但戈暖的毛無論怎麽洗,都顯得一副臟臟的模樣,戈暖已經絕望了。
雷利刃幫戈暖梳理了一會,便去將自己的衣物洗了,正午陽光正烈,不出一個時辰便曬幹了。
戈暖抖了抖自己身上的水,放在陽光下暴曬著。
全身□□的雷利刃由於衣服也沒幹,就在湖邊曬著身體。
戈暖看著遛鳥的雷利刃,無形之中覺得辣眼睛。才九歲的雷利刃身子還沒有長開,但左瀾大陸上的人從小便習武,生長的年紀便早,十五六歲的時候差不多就已經定型了,當然也有的人在二十歲左右還會長個子。
但過幾年,這孩子就已經成長到獨當一鎮的時候了。
在這孩子十六歲那年,身高就已經拔高到了一米八,之後會長到將近一米九,這個身高在這個時代也已經是非常可觀了。
十六歲的少年就已經完全長開,才十六歲的年紀便已經邁入了淬神境,這在當時是極為恐怖的事情。
當然,這本書還有個最大的漏洞,明明主角還沒有邁入元氣之境,為何就已經強大到能夠直接滅了一個鎮,這金手指給得也太粗壯了吧。
不過,這並不是戈暖最該擔心的問題,他現在最擔心的問題就是怎麽才能讓張渺願意替雷利刃找朋友治病,並且收他為徒。
雷利刃看著躺在石頭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的戈暖,走了過去。
戈暖全身的毛都是土黃色的,只有肚皮周圍有一圈的白毛,這倒是有點奇怪。
看到雷利刃將自己的陽光遮住,戈暖攤著四肢,沒有動彈,隨他去了。
雷利刃俯下身,仔仔細細地打量,“原來你是頭公的?”
“汪汪。”戈暖頓時兇兇地叫了兩下,以表達自己的不滿,他哪只眼睛看見過他長得像一只母的。
等等,這家夥不要臉,在看他哪裏啊。
戈暖馬上將自己翻了過來,背對著雷利刃,也就錯過了他臉上閃過的一絲笑意。
兩個人都習慣了這樣交流,一人一狗沒有語言上的障礙,雷利刃仿佛在和一個人類交談一般。
戈暖卻在默默地想,好像自己一開始就在雷利刃面前暴露了自己的高智商,一只普通的狗應該也不會救得了雷利刃。妖獸在左瀾大陸是很常見的存在,但像他這樣高智商的普通動物應該不常見吧。
妖獸在左瀾大陸上的地位並不怎麽樣,高級的妖獸會被人類收養作為寵物幫助戰鬥,而低級的妖獸則會被人類當作提高身體強度的滋補物而吃掉。這個高級和低級只是針對某些人而言,所以即使是再高級的妖獸也有可能被人類吃掉。
如果戈暖遇到了其他人,他自問自己還沒有那麽好的演技裝成一只普通的小狗,說不定早就被人吃掉了。
雖然在主角的身邊,他好像也隨時面臨著要被吃掉的危險。
但有了這個人的守護,戈暖覺得自己仿佛有了歸宿。
當然,他也明白,在最最危險的時候,在雷利刃自身難保的情況下,沒有人能幫助他。
一人一狗享受著這樣的寧靜,沒有人打破這份寧靜。
對他們來說,無論過去多糟糕,無論過去是怎樣以他們最不想要的方式展開的,故事就此開始了,一人一狗都打定主意要好好活下去,無論是以怎樣的方式,選擇活下去本身就是一種勇氣。
張渺在遠處並沒有聽到這裏的動靜,只是收拾好便到了岸上,等待著雷利刃來找自己。
雷利刃等衣服幹好,和張渺一同來到了鎮裏的來福客棧。
謝蘭鎮是一個不大的鎮,過往的住店的行人並不太多,比不上玉蘭城的客流量,所以來福客棧一層便是酒樓,二層便是客房。
戈暖擡頭看著木牌匾上的一行字,真是每個地方都會有那麽個客棧叫來福,這名字真的是爛大街了。
雖然雷利刃說要照顧張渺,但實際上他連照顧自己都有些困難,所以他們兩人一狗都可能要睡在大街上,他所能給張渺是食物,是解決他的溫飽問題。
張渺便呆在距離客棧還有一段路的地方等待著雷利刃,畢竟客棧並不喜歡乞丐,他隨意地靠著墻角,閉上眼睛便休息,等有人來趕他的時候再換個地方休息。
見張渺頗為自得地隨便找了墻角坐下便休息了,戈暖也放下心來,他可不指望雷利刃能關註到那麽多的細節。
一人一狗便進了來福客棧,小二一見一只土狗進客棧,而且主人還是一個小孩子,連忙吆喝道,“誰家的狗,趕緊出去,這地方是你進的嗎?”
雷利刃淡定地站在小二面前,“我要找掌櫃。”
小二被雷利刃這麽一副從容的模樣給震懾到了,以為他或許是某家出了意外的小公子,雖然他書讀得不多,但是坊間流傳的話本他可喜歡得很,像大家族的小公子可喜歡出來歷練了,被強盜打劫之後落魄地遇到了大家族的小姐,成就了一段佳話,這故事他百看不厭。
小二連忙將雷利刃引薦到了在櫃臺旁打著算盤的掌櫃面前,掌櫃在賬本上忙著算賬,忙得沒有時間擡頭。最近這段時間可是旺季,所以他忙得焦頭爛額。
“掌櫃,有人找你。”
掌櫃一擡頭,就看見一個腦袋,這孩子才剛到櫃臺的高度,頓時一皺眉,剛想罵小二怎麽什麽人都帶到他面前來,小二便連忙閃開了。
掌櫃沒開口,等待著雷利刃開口說明來意。
“你們這裏還招工嗎?”雷利刃幹巴巴地開口,他實在是沒辦法處理好眼前的情況,不善和人交際的雷利刃半天才憋出來這麽一句話。
少年,你這樣完全不是來找工作的態度好嗎?你這樣在我那個時代印象分可是刷刷就能夠降到零分的啊,戈暖吐槽道,但是不敢叫唯恐因為他而讓雷利刃留下不好的印象,掌櫃可能一聽到他還帶著狗馬上就拒絕了。
掌櫃打量了雷利刃兩下,馬上回絕道,“人夠了,不招了。”
現在是旺季,確實有些缺人,他確實有意向招工,但絕對不是找那麽一個小孩子,這小孩子能不能端得穩盤子都是問題。
“我可以不要工錢,只要你能夠管我住得地方,管我吃飽就行了。”雷利刃開出了對他沒有半點好處的條件。
掌櫃考慮著,這麽小一個孩子,估計飯也吃不了多少,還不要工錢,總得來說是很劃算的,但要說出去,豈不是他欺負一個小孩子,“一個月五文錢。”
五文錢也就能買五個包子,這麽點工資微薄得很,但雷利刃並不在意工資,“我們可以睡在豬圈或者後院裏,我想我爺爺還有我這只狗跟著我,我們不會搗亂的。”
這麽一句話,其他九歲的孩子說不會有任何的問題,但戈暖聽到這番話,實在是心疼得不得了,這不是後來那個唯我獨尊,不用看別人臉色的主角,這不是後來那個強大到不用看任何人顏色說話的主角。
但這是一部小說,這是一個武者為尊的社會,看別人眼色說話意味軟弱。假如你的實力強大,那麽絕對不會以這樣的語氣說話,這是一種習慣,禮貌這種東西可有可無。
掌櫃一皺眉,兩人一狗,這飯量加大,感覺上有些虧,他心底裏默默地計算著得失。
雷利刃又補上了一句,“我們吃不多的,我們可以吃剩飯剩菜。”
反正當乞丐也是吃的剩飯剩菜,也沒什麽區別。
戈暖心中一酸,若是雷利刃是他時代的人,那麽這句話說得一點問題都沒有,但是戈暖一想到在《武惡》這本書中,雷利刃會成為日後那個美味佳肴擺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看幾眼的人,就越是覺得現在的處境心酸。
當然戈暖也覺得小說中的主角有些太神經質了,但是想到隔岸江大大塑造的社會,他也就理解了。有時候,一個人會變成什麽樣不是自己決定的,而是整個社會決定的。
所以關於強者驅使弱者,強者享受美味佳肴的土豪行為,強者所享受的一切特權,都是這個社會決定的,而戈暖也無法評頭論足。
只是覺得,對雷利刃來說,這番話說的實在太心酸了,有時候覺得,六歲那年雷利刃便從神壇跌落的時候,對這個孩子的打擊是毀滅性的。身為族長的兒子從出生起便受到許多的關註,但他怎麽也沒有想到過下一秒他就便變成了家族中最受人厭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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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暖一楞,沒想到還能享受到主角的這般待遇。
但可惜這個年代皂角這類東西也會是很珍貴的資源,更別提皂角之上的某些清潔用品了。
雷利刃使勁地搓搓搓,還能夠把身上的泥搓掉,但戈暖的毛無論怎麽洗,都顯得一副臟臟的模樣,戈暖已經絕望了。
雷利刃幫戈暖梳理了一會,便去將自己的衣物洗了,正午陽光正烈,不出一個時辰便曬幹了。
戈暖抖了抖自己身上的水,放在陽光下暴曬著。
全身□□的雷利刃由於衣服也沒幹,就在湖邊曬著身體。
戈暖看著遛鳥的雷利刃,無形之中覺得辣眼睛。才九歲的雷利刃身子還沒有長開,但左瀾大陸上的人從小便習武,生長的年紀便早,十五六歲的時候差不多就已經定型了,當然也有的人在二十歲左右還會長個子。
但過幾年,這孩子就已經成長到獨當一鎮的時候了。
在這孩子十六歲那年,身高就已經拔高到了一米八,之後會長到將近一米九,這個身高在這個時代也已經是非常可觀了。
十六歲的少年就已經完全長開,才十六歲的年紀便已經邁入了淬神境,這在當時是極為恐怖的事情。
當然,這本書還有個最大的漏洞,明明主角還沒有邁入元氣之境,為何就已經強大到能夠直接滅了一個鎮,這金手指給得也太粗壯了吧。
不過,這並不是戈暖最該擔心的問題,他現在最擔心的問題就是怎麽才能讓張渺願意替雷利刃找朋友治病,並且收他為徒。
雷利刃看著躺在石頭上,露出雪白的肚皮的戈暖,走了過去。
戈暖全身的毛都是土黃色的,只有肚皮周圍有一圈的白毛,這倒是有點奇怪。
看到雷利刃將自己的陽光遮住,戈暖攤著四肢,沒有動彈,隨他去了。
雷利刃俯下身,仔仔細細地打量,“原來你是頭公的?”
“汪汪。”戈暖頓時兇兇地叫了兩下,以表達自己的不滿,他哪只眼睛看見過他長得像一只母的。
等等,這家夥不要臉,在看他哪裏啊。
戈暖馬上將自己翻了過來,背對著雷利刃,也就錯過了他臉上閃過的一絲笑意。
兩個人都習慣了這樣交流,一人一狗沒有語言上的障礙,雷利刃仿佛在和一個人類交談一般。
戈暖卻在默默地想,好像自己一開始就在雷利刃面前暴露了自己的高智商,一只普通的狗應該也不會救得了雷利刃。妖獸在左瀾大陸是很常見的存在,但像他這樣高智商的普通動物應該不常見吧。
妖獸在左瀾大陸上的地位並不怎麽樣,高級的妖獸會被人類收養作為寵物幫助戰鬥,而低級的妖獸則會被人類當作提高身體強度的滋補物而吃掉。這個高級和低級只是針對某些人而言,所以即使是再高級的妖獸也有可能被人類吃掉。
如果戈暖遇到了其他人,他自問自己還沒有那麽好的演技裝成一只普通的小狗,說不定早就被人吃掉了。
雖然在主角的身邊,他好像也隨時面臨著要被吃掉的危險。
但有了這個人的守護,戈暖覺得自己仿佛有了歸宿。
當然,他也明白,在最最危險的時候,在雷利刃自身難保的情況下,沒有人能幫助他。
一人一狗享受著這樣的寧靜,沒有人打破這份寧靜。
對他們來說,無論過去多糟糕,無論過去是怎樣以他們最不想要的方式展開的,故事就此開始了,一人一狗都打定主意要好好活下去,無論是以怎樣的方式,選擇活下去本身就是一種勇氣。
張渺在遠處並沒有聽到這裏的動靜,只是收拾好便到了岸上,等待著雷利刃來找自己。
雷利刃等衣服幹好,和張渺一同來到了鎮裏的來福客棧。
謝蘭鎮是一個不大的鎮,過往的住店的行人並不太多,比不上玉蘭城的客流量,所以來福客棧一層便是酒樓,二層便是客房。
戈暖擡頭看著木牌匾上的一行字,真是每個地方都會有那麽個客棧叫來福,這名字真的是爛大街了。
雖然雷利刃說要照顧張渺,但實際上他連照顧自己都有些困難,所以他們兩人一狗都可能要睡在大街上,他所能給張渺是食物,是解決他的溫飽問題。
張渺便呆在距離客棧還有一段路的地方等待著雷利刃,畢竟客棧並不喜歡乞丐,他隨意地靠著墻角,閉上眼睛便休息,等有人來趕他的時候再換個地方休息。
見張渺頗為自得地隨便找了墻角坐下便休息了,戈暖也放下心來,他可不指望雷利刃能關註到那麽多的細節。
一人一狗便進了來福客棧,小二一見一只土狗進客棧,而且主人還是一個小孩子,連忙吆喝道,“誰家的狗,趕緊出去,這地方是你進的嗎?”
雷利刃淡定地站在小二面前,“我要找掌櫃。”
小二被雷利刃這麽一副從容的模樣給震懾到了,以為他或許是某家出了意外的小公子,雖然他書讀得不多,但是坊間流傳的話本他可喜歡得很,像大家族的小公子可喜歡出來歷練了,被強盜打劫之後落魄地遇到了大家族的小姐,成就了一段佳話,這故事他百看不厭。
小二連忙將雷利刃引薦到了在櫃臺旁打著算盤的掌櫃面前,掌櫃在賬本上忙著算賬,忙得沒有時間擡頭。最近這段時間可是旺季,所以他忙得焦頭爛額。
“掌櫃,有人找你。”
掌櫃一擡頭,就看見一個腦袋,這孩子才剛到櫃臺的高度,頓時一皺眉,剛想罵小二怎麽什麽人都帶到他面前來,小二便連忙閃開了。
掌櫃沒開口,等待著雷利刃開口說明來意。
“你們這裏還招工嗎?”雷利刃幹巴巴地開口,他實在是沒辦法處理好眼前的情況,不善和人交際的雷利刃半天才憋出來這麽一句話。
少年,你這樣完全不是來找工作的態度好嗎?你這樣在我那個時代印象分可是刷刷就能夠降到零分的啊,戈暖吐槽道,但是不敢叫唯恐因為他而讓雷利刃留下不好的印象,掌櫃可能一聽到他還帶著狗馬上就拒絕了。
掌櫃打量了雷利刃兩下,馬上回絕道,“人夠了,不招了。”
現在是旺季,確實有些缺人,他確實有意向招工,但絕對不是找那麽一個小孩子,這小孩子能不能端得穩盤子都是問題。
“我可以不要工錢,只要你能夠管我住得地方,管我吃飽就行了。”雷利刃開出了對他沒有半點好處的條件。
掌櫃考慮著,這麽小一個孩子,估計飯也吃不了多少,還不要工錢,總得來說是很劃算的,但要說出去,豈不是他欺負一個小孩子,“一個月五文錢。”
五文錢也就能買五個包子,這麽點工資微薄得很,但雷利刃並不在意工資,“我們可以睡在豬圈或者後院裏,我想我爺爺還有我這只狗跟著我,我們不會搗亂的。”
這麽一句話,其他九歲的孩子說不會有任何的問題,但戈暖聽到這番話,實在是心疼得不得了,這不是後來那個唯我獨尊,不用看別人臉色的主角,這不是後來那個強大到不用看任何人顏色說話的主角。
但這是一部小說,這是一個武者為尊的社會,看別人眼色說話意味軟弱。假如你的實力強大,那麽絕對不會以這樣的語氣說話,這是一種習慣,禮貌這種東西可有可無。
掌櫃一皺眉,兩人一狗,這飯量加大,感覺上有些虧,他心底裏默默地計算著得失。
雷利刃又補上了一句,“我們吃不多的,我們可以吃剩飯剩菜。”
反正當乞丐也是吃的剩飯剩菜,也沒什麽區別。
戈暖心中一酸,若是雷利刃是他時代的人,那麽這句話說得一點問題都沒有,但是戈暖一想到在《武惡》這本書中,雷利刃會成為日後那個美味佳肴擺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看幾眼的人,就越是覺得現在的處境心酸。
當然戈暖也覺得小說中的主角有些太神經質了,但是想到隔岸江大大塑造的社會,他也就理解了。有時候,一個人會變成什麽樣不是自己決定的,而是整個社會決定的。
所以關於強者驅使弱者,強者享受美味佳肴的土豪行為,強者所享受的一切特權,都是這個社會決定的,而戈暖也無法評頭論足。
只是覺得,對雷利刃來說,這番話說的實在太心酸了,有時候覺得,六歲那年雷利刃便從神壇跌落的時候,對這個孩子的打擊是毀滅性的。身為族長的兒子從出生起便受到許多的關註,但他怎麽也沒有想到過下一秒他就便變成了家族中最受人厭惡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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