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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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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明軒是有病,而且還病得不輕。

裴思遠坐在他對面,思索著是不是打電話讓他的私人醫生過來瞧瞧,或者直接把人送去精神病院關幾天。否則按照柯少爺這種玩法,他們辛辛苦苦熬了七八個年頭,好不容易才打造出來的媒體王國,很可能直接被他拿去拱手送人——雖然他實在不能理解玖安那位邊總到底是用了什麽方法將這人迷得暈頭轉向理智盡失——他在網上努力搜了半天才找到幾張不甚清晰的玖安總裁照片,怎麽看都無法將他和以前那些漂亮乖巧的小鮮肉聯系到一起。

但是,他居然告訴他要用和晟19%的股份和玖安互持!這他媽的是開什麽國際玩笑!

裴思遠捂著幾乎要超過負荷的心臟,不敢置信地跟柯明軒對峙了三分二十七秒,痛心疾首地開口:“告訴我,你剛剛說的話不是真的。”

“為什麽不是真的?人家也給19%。”柯明軒仿佛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做了一個多麽嚇人的決定。

“那能一樣麽!”裴思遠氣得風度全無,“和晟市值多少,玖安市值多少?你知不知道和晟19%的股份價值可以買下半個玖安集團!這樣的互持跟白送有什麽區別?你告訴我,有什麽區別!”

柯明軒被他吼得耳膜嗡嗡響,懶洋洋地掏了掏耳朵,特認真地回答他:“區別就是,我白送給他,他不要啊。”

“……”裴思遠一口老血噴出來,“合著你還真想白送啊!”

柯明軒笑得相當溫和,臉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這個意思。

裴思遠扶了扶額,轉身就走:“我去冷靜一下。”

“老裴……”

“不要跟我說話!”裴思遠回頭瞪著他,“柯明軒,你到底在想什麽?”

邊以秋一整個中午都在懷疑人生懷疑聽覺懷疑柯明軒腦子進了水,連飯都沒好好吃,匆匆往嘴裏塞了幾口菜就迫不及待上樓直接進了葉蓁的辦公室。

剛準備午睡的葉總監不得不將手中的遮光眼罩收起來,生無可戀地望著自家老板,毫無形象地打著哈欠問:“出什麽事了?”

“你現在馬上跟昊天投資聯系,就說我們要回購那19%股權,價錢就按現在的市價給。”

葉蓁原本困頓的眼睛在聽到“錢”字時瞬間睜大,睡意全無。

“按現在的市價?不跟他們談一談麽?畢竟當初昊天是低價收購,現在股價都翻兩倍多了。”

“不用了,股權收回來最重要。”邊以秋說完端起她辦公桌上的杯子,毫不講究地仰頭就喝。

葉蓁沒有立刻回話,而是盯著邊以秋來來回回研究了半天,才問了句與正事無關的話:“你跟柯少爺要分手?”

邊以秋剛喝進嘴的水“噗”的一聲噴出來,好險沒噴到葉大美女臉上。

葉蓁十分嫌棄地往旁邊躲了躲,把他這個反應自動理解為是自己猜中了,皺著眉頭苦大仇深:“你們男人也太沒長性了,這才幾天啊,怎麽就鬧到要分手的地步了?我還想著借和晟的東風把玖安在商界的地位再往上拔兩個level,這下算是沒戲了。分手就分手吧,居然還要咱們按市價回購股份,這柯少爺也太拔那什麽無情了……”

“閉嘴!”邊以秋聽她越說越不靠譜,胡亂抹了把嘴,“誰告訴你我們要分手?能不能盼著我點好!”

“誒?”葉蓁眼睛一亮,“不是要分手啊?不分手你幹嘛火急火燎要回購股份?”

邊以秋白他一眼,決定用柯明軒的話堵她的嘴:“四月之前咱們不用出審計麽?股權變更不用公告麽?玖安19%的股權被低價收購,怎麽跟股東交代?”

“這事我已經想過了,去年因為弘源的事,整個集團的合並利潤被拉得相當低,如果不是銳意和華悅這邊扛著,幾乎都要變成虧損了。股東分紅縮水,本來大家就有怨氣,這個時候我們要再高價回購股份不現實,不如就直接讓昊天持股。昊天的背景是和晟,到時候讓杜琛那邊做做文章,上幾個新聞頭條,相信股東和股民都會對玖安更有信心。”

邊以秋手底下這幾個人,雖然平時看著相當不靠譜,但在公事上從來不需要他操心。葉蓁管財務,老孟管運營,何敘管法務,杜琛負責公關,就連於犇、梁予這一批他新提拔上來的心腹,哪一個放出去都能獨當一面。所以他才能毫無壓力地當他的甩手掌櫃,過他的清閑日子。

可他有他的底線,玖安的穩定和發展固然重要,但不能是靠著和晟的影響力。這他媽跟利用柯明軒有什麽兩樣?

“你是CFO,怎麽做審計,怎麽拿出一份漂亮的業績報告讓股東滿意,是你要考慮的問題。但不管你要做什麽,別扯上和晟。”

葉蓁還想掙紮一下:“這都一家人了,還分什麽你我……”

“葉蓁。”邊以秋拉下臉,這表示他沒有開玩笑。

“OK,OK!”葉蓁舉起雙手,“反正昊天的工商信息查不到跟和晟的直接關聯,我做做昊天的文章總可以吧?”

“我說不行。只要有人下功夫去查,總能查到昊天跟和晟的關系,更何況……”更何況柯明軒那家夥都要直接用和晟跟他互持了,還會在乎被人知道兩個公司之間的關聯嗎?說不定都不用別人去查,他自己就能爆出來。真是瘋得沒邊兒了!

葉蓁等著他“更何況”三個字後面的話,但邊以秋顯然沒打算再說下去:“我是老板我說了算,回購股份,別的什麽都不用談。”

“行行行,你說了算。”

葉蓁無奈妥協,下午上班就給昊天投資負責人去了電話,但對方非常明確地告訴他,那19%的股權暫時不打算出手。她好話說了一籮筐,並且一再表示價格好商量,對方卻絲毫沒有松口的跡象。

最後沒辦法,只能說:“多少錢才能將股權贖回來,你們開個價吧。”

那位負責人十分客氣地說:“葉小姐你誤會了,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我們剛剛接到通知,這部分股權要改由和晟傳媒持有。如果你們實在想回購,可能要直接跟我們老板談。”

“什麽?你說誰?”久經沙場的葉總監有點懵逼。

“昊天的實際控制人,是和晟傳媒的柯總……”

葉蓁在心裏臥了個大槽。

她當然知道昊天的幕後老板是柯明軒,但她不明白的是,這倆狗男男到底在搞什麽鬼?一個死活要高價回購,一個不僅不松手,還要大張旗鼓換成和晟持股?有沒有人能告訴他,這是土豪之間的特殊情趣嗎?

電話鈴聲響起,更大的驚喜……不,驚嚇接踵而來。

當她聽到和晟傳媒投資部的曲總跟他說到“股份互持”四個字的時候,簡直恨不能沖到總裁辦公室拎著邊以秋的衣領咆哮:“耍老娘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好不容易掛斷電話,葉蓁氣勢洶洶踩著十厘米高跟鞋渾身殺氣地往邊以秋的辦公室去,還沒到門口就被秘書告知:“邊總不在。”

葉蓁二話不說轉身就走,回到自己辦公室拿起電話撥出去,響了半天那邊才接起來。

“邊老大,和晟說要跟我們股份互持是什麽意思?!”

由於昨天睡得太晚,早上又被錢贏吵醒,吃過午飯邊以秋已經困得上眼皮打下眼皮,尋思著該交代的都交代了,公司也沒什麽事,於是心安理得地帶著左誠回家睡覺……不對,讓左誠開車送他回家睡覺。上車就迷迷糊糊瞇了過去,以至於聽到葉蓁的質問楞了兩秒鐘才反應過來。

“姓柯的動作也太快了吧……”邊以秋一臉困頓,喃喃自語,“互持股份這麽大的事難道不需要開股東會討論一下麽?”

葉蓁實在不知道該說點什麽好了:“合著你跟他談了這麽久的戀愛,還不知道和晟傳媒的股權架構?”

“我沒事盯著人家股權架構做什麽?”

“關心一下對象的事業不行麽?”老大不頂事,只能自己科普了。“和晟傳媒雖然有十幾個股東,但柯少爺個人占股比例高達56.73%,超過總股本的半數以上,其他的都是小股東。所以和晟的股東會在他眼裏形容虛設,基本等同於一言堂,他說的話就是絕對權威。或者說得更直白點,就算開股東會,其他股東反對的可能性也不大。”

邊以秋楞了半天,吶吶吐出四個字:“這麽牛逼……”

“確實牛逼,和晟本來就是柯少爺一手創立的,加上他身後的家族背景,在公司肯定是橫著走咯。就算人家把手上19%的股權轉讓出來,依然可以是和晟的控股股東。如果我們跟他換股互持,就將成為和晟的第二大股東,你知道這會給玖安帶來多大的利益?”

“我知道,所以我拒絕了。”

他這句輕描淡寫的拒絕終於徹底把葉總監激怒了:“老娘不管你們要玩什麽,就是別他媽玩我!人家要跟你互持,你讓我去高價回購,沒你這麽玩的!那個姓曲的估計當我是傻逼了好嗎!”

邊以秋被她吼得耳膜疼,連在前面開車的左誠都感受到了葉大美女幾乎要從電話裏飛出一把砍刀來的熊熊怒火。

“作為一個女人,你說話能不能不要這麽粗魯?”

“你個死基佬滾遠一點,這事我不管了,你自己搞定你男人吧!”葉蓁說完啪地一聲掛斷電話。

邊以秋聽著手機裏傳來的“嘟嘟”聲,十分無奈地搖搖頭:“這麽粗魯的女人誰敢娶啊?”

駕駛座幽幽傳來一句:“反正又不要你娶。”

邊以秋想了想,說得也是。於是翻出柯明軒的號碼撥出去,打算從善如流先搞定自己的男人。

然而電話響了半天沒人接,邊以秋估計他在忙,也沒再管。反正股權轉讓這種事也不是一天兩天能辦完的,他這邊不同意和晟也辦不了。

回到家倒床補眠,睡得正香的時候柯明軒的電話打回來了,說剛才在開會手機擱辦公室了。

邊以秋閉著眼睛哼兩聲,表示知道了。

柯明軒聽出他在睡覺,故意問道:“你打電話找我有什麽事?”

邊以秋口齒不清地嘀咕:“晚上回來再說吧。”

“不行,現在說。”柯大少爺心想,我在公司辛苦掙錢,你在家裏躺著睡覺,美得你。

邊以秋還是閉著眼睛:“股份互持的事……”

“你不願意?”

“我中午就沒同意……”邊以秋的聲音聽上去像是馬上就要再睡過去。

“邊以秋。”柯明軒的聲音低下去,“聘禮你不收,嫁妝你也不要啊?”

說完這話等了半天都沒聽到邊大爺的回答,柯明軒心說這個蠢貨不會真的就這麽睡著了吧?

他正要掛電話,邊以秋突然呻吟一聲,他趕緊又把電話擱回耳朵邊了。

邊以秋擡手蓋上自己的眼睛,遮住從窗簾縫隙裏透進來的光。

“柯明軒,你不能這樣……”

柯明軒笑了:“不能怎麽樣啊?”

“你這樣的……我娶不起啊。”

邊以秋的聲音輕得像片羽毛,從柯明軒耳邊嘆息一樣地飄過去。柯明軒笑罵了句操。

“你老實點嫁了不就完了。”

作者有話要說:

現實裏老板占公司股份超過總股本半數以上的公司很多啊,反正我接觸到的不少都是。昨天還有個公司的財務總監來跟我談投資的事情,想讓我這邊投資5千萬,然後轉讓10%的股權給我公司,被我拒絕了……因為我不看好這個公司的項目。所以其實也很正常,看什麽情況了。

不過小說終歸是小說,現實裏占比大的股東是很多,但這麽任性的確實不多。哈哈哈哈……

流觴共飲 發表於 2017-4-13 19:28

桃老大求科普~最近看的商法不麽~還是實際操作過程中跟 ...

首先,我得說明一下,我當年學公司法的時候,書本上是說公司重大決策需要股東大會三分之二表決權的同意,這並沒有錯。只不過現實中具體得看公司章程是怎麽寫的。公司章程上一般會對重大事項的變更做出詳細的規定,比如會規定需要“過半數或者半數以上股東表決同意”,或者“三分之二或以上股東表決同意。”章程擬定備案之後,公司的這些問題就按照章程上來辦。而且三分之二股東和代表三分之二股權還不一樣,這個也要看章程具體怎麽寫。一字之差就是天差地別。當然,大部分公司為了不讓某個持股比例特別大的股東專斷專權(比如柯總這樣的,咳),肯定還是按照三分之二來的。

其次,我原本寫的就是柯總個人持有的股權是67%,超過三分之二,後來想了想,這麽大個公司他一個人占股比例這麽大有點不合適,這樣的話,還不如讓他個人獨資算了(開玩笑,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兩個人以上),於是後來改成了56%,反正過半數也是擁有絕對控制權的。而且我也沒寫死他就不開股東會啊,他是可以做決定,但真的要轉股還是要開股東會的。只是因為這個公司本來就是他一手創立的,他家背景又比較深,其他小股東就算不同意也不會說什麽,要三分之二股東表決同意也是很容易的事。

另外我前面也已經說過啦,現實裏要轉讓股份還是比較覆雜的,需要簽股東會決議,擁有優先購買權的股東要簽放棄購買這部分股權的聲明,邊老大也知道這一點,所以說轉股的事情不是一天兩天能辦的,而且邊老大這邊要是不同意,和晟也是辦不了的。

最後,我還是提前劇透一下吧。。。。。邊邊是不會接受的,柯總說破了天邊邊也不會接受。他有他的堅持和驕傲。所以轉股這事是辦不成的,你們別太樂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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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說到這裏,就繼續科普一下,一人有限公司就是個人獨資公司,這個屬於特例,不能和普通有限責任公司來比較。

至於轉股的問題是否需要其他股東同意,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畢竟現實中很多公司都會用掛名股東,掛名股東雖然看起來占有股份,實際上一點權力都沒有,什麽都是實控人說了算。但是實控人很有可能一點股份都不占,但他對公司同樣擁有控制權。所以股東會什麽的,真的也不是完全有用。

不過這些就得等你畢業之後出來工作之後才能了解到了。書本上的東西肯定都是按照最正規的程序來教學生,我當年學經濟法,會計法的時候,那誰誰還說不做假賬呢,現實中哪個公司不做假賬?哪個公司不打稅務的擦邊球?我在小說裏已經寫得盡可能的符合邏輯了,寫太深很多人也看不明白,所以寫得比較淺顯。畢竟我又不是來上專業課的,我只是寫個小說而已啊2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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