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窩藏孩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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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窩藏孩子罪?
“這個男律師是什麽人?”原告席位的冥夜離回頭看向了身後的蕭鼎:“他很眼熟,好像上次網綱月人的事情,他也出現了吧?”
“呃?你難道不認識他了麽?”蕭鼎微微一笑:“八年前,你找我,叫我邀請他到天龍上班,可是他拒絕了,之後,我就派人封殺了所有關於他的案子,可是沒想到,他竟然跟林一一起離開了香港。”
原來是他?難怪,冥夜離覺得這個男人的口才了得,也覺得他很熟悉,感情八年前,他挖過這個男律師?!
尖銳的目光投向口若懸河的厲商隱,他瞇了瞇眸子,臉色霎時變得無比的陰沈……
“法官大人,在做的各位,剛剛我仔細分析過被告的話,我一共總結出兩點問題,一是,關於被告維護母親的責任,還產子的事情;二是,關於我的代理人,冥先生,不負責任的問題。先不說一,只是提二,試問,當時,林小姐消失不見,就算我的委托人想要負責,去哪裏負責?而且,他不是沒有試圖尋找過林小姐。”整理了下手中的文件……“法官大人,這是一份關於八年之內,我的委托人安排手下員工出入境的記錄,以及手下員工總結出的回憶錄,這幾點證據紛紛都可以證明,我的委托人,是一位極其負責人的男人,只是林小姐,沒有給予他這個機會罷了,是我的委托人宅心仁厚,否則他完全可以在控告被告一條,窩藏孩子的罪名!”
“媽的!”坐在被告席的林悠悠臉色一沈,真想不到,冥夜離怎麽可以不要臉到這種程度?八年前強/奸自己不說,現在還他媽的要反告自己一條窩藏孩子罪?他到底想幹什麽??
“冷靜……悠悠……”厲商隱感覺到,此刻的林悠悠情緒有些激動,這也是情理之中,的確,對方的律師話語有些太多咄咄逼人了,不是麽?
“現在,我在來解說回第一條,林小姐未滿二十生子的確很偉大,同樣,以一位單親母親的身份帶自己的孩子,更是不容易,可是……”原告律師張秋又一次舉起了手中的文件夾:“我整理過被告的資料,上面顯示,在十幾年前,被告在大陸的時候,行為向來不檢點,可以說是一位問題少女,我們並不排除,她生孩子的原因,是想勒索我的當事人。”
現在是揭老底的游戲麽?剛剛的話已經另林悠悠憤怒了,在聽完這些之後,她情緒愈加變得激動。
呵,她不是不了解冥夜離這個男人,只要他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可是用這種卑鄙的手段得到,有意思麽?!
“悠悠,對方辯護律師說出這些,情況對你很不利,法官是會對於孩子的成長做判斷的,現在他們說你過去是問題少女,那麽法官可能就會考慮,孩子的未來教育問題了,需不需要我揭露冥夜離的過去?!”說實話,對方有臉說琳悠悠,也不想想自己,冥夜離的底子比她可高厚出幾十倍呢,他們真的不知道,他是鼓起多大的湧起跑來揭露林一的?!
“不用了。”擺了擺手,揭露自己的事情,如果叫顯陽知道,可能影響不好,在把孩子的爸爸過去揭露了,那這個孩子以後會走上什麽樣的道路?試想,父母以前都是黑社會?這個孩子能好得了?“對方咄咄逼人是不對,我們決不能像他們一樣。”
“好的,我知道了。“點了點頭,厲商隱準備了下自己的發言陳詞:“法官大人,在剛剛聽到辯方律師的發言之後,我真的很想笑,今天!是我的當事人是被告,並不是對方,是對方來控告我的當事人的,如果我的當事人想勒索的話,坐在被告席的應該是她才對。還有……”走出被告席,他單手放在桌上,微笑的面向大家:“說我的當事人窩藏孩子?呵,大概這就要牽扯出八年前的事情了吧?”
“八年前,我的當事人與一位林姓先生成為了合法夫妻,可是剛剛婚後不久,那位林先生就將我的辯護人告上了法庭,說她與別人通奸。相信,大家算算時間,就能算出,那位‘奸夫’是誰了吧?”
‘嘩——’瞬間,法庭內一片嘩然,八年前的事情雖然已經淡出眾人的視線,可是被這麽一提起,在加上現在的事情,大家都知道那位‘奸夫’是誰了啊?!
“原來是冥夜離?!原來是他跟那個女孩?!”這個新聞一驚發出,連媒體都有些咋舌。
“八年前,我的當事人才年滿18歲,在洞房被陌生人強/奸,後來又被自己的丈夫告上法庭,其實,連她自己都不知道那位在洞房夜將她奸汙的人是誰,要不是最近她回到香港,原告出現,死活要認回孩子,也許我的當事人都不知道原來八年前強/奸她的就是原告?!”話落,他尖銳的目光霎時對上了原告席位的冥夜離。
“反對!我反對被告律師對我的委托人的汙蔑,八年前的事情,根本無憑無證,辯護律師有什麽資格汙蔑我的當事人強/奸?也有可能是你情我願呢?”
說實話,原告律師也就抓住了八年前這筆無頭賬,厲商隱還真的不好給出什麽有力的證據。“行,畢竟時間過了那麽久,想查強/奸是不可能的了,但是……”邪邪的一笑:“八年後,連我的當事人都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可是,原告在沒有做DNA的情況下,竟然主動打了這場官司,從這裏可見,原告應高早就查出我當事人的所在地了吧?可為什麽不早點付起身為父親的責任呢?”
“!?”好精準的一箭,厲商隱拋出這樣的難題,根本就是想把不負責任的罪名拖尾在冥夜離身上,的確,迄今為止他都沒有與顯陽做過DNA認證,可是,畢竟血濃於水,有些東西根本不用認證一眼就能看出來了。
“法官大人,這點我要說明一下。”原告律師站起了身:“遺傳基金這個事情不用說,大家都明白,當我的代理人在見到這個孩子的事情一眼就認出孩子是自己的了呢,所以,趨於對孩子的傷害減到最小,我的代理人並沒有選擇做什麽DNA驗證。主要,這種親子堅定傷害的不僅僅是孩子,可能還有孩子的母親。”
打柔情牌?!對方律師抓住的這個空子,抓住的真的很好,不做DNA是可以減少一種負面的傷害,但以此同時,厲商隱又從這句話裏找出漏洞了。“原告律師,我可以理解為,被告是因為對我當事人的一種信任,才沒有去做DNA驗證的麽?”
“可以這麽理解。”
嘴角霎時挑起一抹微笑,厲商隱雙眸一閃,淡淡道:“既然這樣的話,連原告都認同我的當事人的人品了,那孩子歸於我當事人撫養又有什麽問題呢?再者,原告為了減少傷害不去做DNA,那今天鬧上法庭又算什麽呢?難道,身為父親的你,就沒想過,你把你兒子的母親告上法庭,是最孩子最大的傷害麽?相信,天底下沒有一個孩子是渴望見到自己的父母兵戎相見的,不是麽?!”
當這一鏗鏘有力的陳詞拋出以後,場上霎時變得安靜了起來,天下有太多的父母,因為自己的一己私欲沒有顧慮到孩子們的感受了,也許,冥夜離就是單純的想要顯陽過的更好,可是他卻沒有想過,把林悠悠告上法庭,又或者叫顯陽離開他的媽媽,身為兒子的顯陽,能幸福麽?
“七年啊,七年的時間啊,我的當事人照顧、撫養了林顯陽整整七年,可是,七年之後,莫名出現個男人就要把孩子領走,這不是對我當事人最大的傷害麽?這不是對一個孩子最大的傷害麽?”
“我知道,中國的法律,是在孩子沒有到16歲之前,無法出庭的,如果,我只是說如果,如果沒有這項法律,林顯陽小朋友坐在這裏,我相信,他是會毫不猶豫的選擇跟著媽媽過的。當然,這並不是對冥先生的否定,只是因為,孩子跟母親的感情已經非常濃厚,如果硬生生的將他們分開,這並不是對孩子的未來好,而是一種掠奪,更是一種殘忍!”
是啊,雖然血濃於水,可是顯陽與冥夜離的感情並不深厚,就算勉強判給父親,那孩子的未來發展就真的好麽?
“商隱,謝謝你。”現場的氣勢一下子倒戈,無論是媒體,還有清理,整體基本趨向於林悠悠那一方了,可是……
“先別急著謝,悠悠,有件事我沒有告訴你,就算我說的在天花亂墜,法官在宣判的時候還是會以孩子的未來發展權衡的,也就是說,哪一方有利,哪一方更加有可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我現在說的這些,其實僅僅是在爭奪孩子的探視權罷了……”對於這一點,厲商隱一直沒有告訴她,因為他怕自己一旦跟她說了,她會變得消極。
了解香港法律的厲商隱很清楚,無論內容說的多麽感人、多麽的有渲染,最後在審判的時候,法官依然得按照法律程序來辦事。而所謂的探視權,是可以靠努力爭取來的,現在厲商隱只能憑借自己的口才,爭搶林悠悠每周多餘兩天的探視權,或者更多的探視權了,這樣,基本跟沒有失去顯陽沒什麽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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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男律師是什麽人?”原告席位的冥夜離回頭看向了身後的蕭鼎:“他很眼熟,好像上次網綱月人的事情,他也出現了吧?”
“呃?你難道不認識他了麽?”蕭鼎微微一笑:“八年前,你找我,叫我邀請他到天龍上班,可是他拒絕了,之後,我就派人封殺了所有關於他的案子,可是沒想到,他竟然跟林一一起離開了香港。”
原來是他?難怪,冥夜離覺得這個男人的口才了得,也覺得他很熟悉,感情八年前,他挖過這個男律師?!
尖銳的目光投向口若懸河的厲商隱,他瞇了瞇眸子,臉色霎時變得無比的陰沈……
“法官大人,在做的各位,剛剛我仔細分析過被告的話,我一共總結出兩點問題,一是,關於被告維護母親的責任,還產子的事情;二是,關於我的代理人,冥先生,不負責任的問題。先不說一,只是提二,試問,當時,林小姐消失不見,就算我的委托人想要負責,去哪裏負責?而且,他不是沒有試圖尋找過林小姐。”整理了下手中的文件……“法官大人,這是一份關於八年之內,我的委托人安排手下員工出入境的記錄,以及手下員工總結出的回憶錄,這幾點證據紛紛都可以證明,我的委托人,是一位極其負責人的男人,只是林小姐,沒有給予他這個機會罷了,是我的委托人宅心仁厚,否則他完全可以在控告被告一條,窩藏孩子的罪名!”
“媽的!”坐在被告席的林悠悠臉色一沈,真想不到,冥夜離怎麽可以不要臉到這種程度?八年前強/奸自己不說,現在還他媽的要反告自己一條窩藏孩子罪?他到底想幹什麽??
“冷靜……悠悠……”厲商隱感覺到,此刻的林悠悠情緒有些激動,這也是情理之中,的確,對方的律師話語有些太多咄咄逼人了,不是麽?
“現在,我在來解說回第一條,林小姐未滿二十生子的確很偉大,同樣,以一位單親母親的身份帶自己的孩子,更是不容易,可是……”原告律師張秋又一次舉起了手中的文件夾:“我整理過被告的資料,上面顯示,在十幾年前,被告在大陸的時候,行為向來不檢點,可以說是一位問題少女,我們並不排除,她生孩子的原因,是想勒索我的當事人。”
現在是揭老底的游戲麽?剛剛的話已經另林悠悠憤怒了,在聽完這些之後,她情緒愈加變得激動。
呵,她不是不了解冥夜離這個男人,只要他想要的,就一定要得到,可是用這種卑鄙的手段得到,有意思麽?!
“悠悠,對方辯護律師說出這些,情況對你很不利,法官是會對於孩子的成長做判斷的,現在他們說你過去是問題少女,那麽法官可能就會考慮,孩子的未來教育問題了,需不需要我揭露冥夜離的過去?!”說實話,對方有臉說琳悠悠,也不想想自己,冥夜離的底子比她可高厚出幾十倍呢,他們真的不知道,他是鼓起多大的湧起跑來揭露林一的?!
“不用了。”擺了擺手,揭露自己的事情,如果叫顯陽知道,可能影響不好,在把孩子的爸爸過去揭露了,那這個孩子以後會走上什麽樣的道路?試想,父母以前都是黑社會?這個孩子能好得了?“對方咄咄逼人是不對,我們決不能像他們一樣。”
“好的,我知道了。“點了點頭,厲商隱準備了下自己的發言陳詞:“法官大人,在剛剛聽到辯方律師的發言之後,我真的很想笑,今天!是我的當事人是被告,並不是對方,是對方來控告我的當事人的,如果我的當事人想勒索的話,坐在被告席的應該是她才對。還有……”走出被告席,他單手放在桌上,微笑的面向大家:“說我的當事人窩藏孩子?呵,大概這就要牽扯出八年前的事情了吧?”
“八年前,我的當事人與一位林姓先生成為了合法夫妻,可是剛剛婚後不久,那位林先生就將我的辯護人告上了法庭,說她與別人通奸。相信,大家算算時間,就能算出,那位‘奸夫’是誰了吧?”
‘嘩——’瞬間,法庭內一片嘩然,八年前的事情雖然已經淡出眾人的視線,可是被這麽一提起,在加上現在的事情,大家都知道那位‘奸夫’是誰了啊?!
“原來是冥夜離?!原來是他跟那個女孩?!”這個新聞一驚發出,連媒體都有些咋舌。
“八年前,我的當事人才年滿18歲,在洞房被陌生人強/奸,後來又被自己的丈夫告上法庭,其實,連她自己都不知道那位在洞房夜將她奸汙的人是誰,要不是最近她回到香港,原告出現,死活要認回孩子,也許我的當事人都不知道原來八年前強/奸她的就是原告?!”話落,他尖銳的目光霎時對上了原告席位的冥夜離。
“反對!我反對被告律師對我的委托人的汙蔑,八年前的事情,根本無憑無證,辯護律師有什麽資格汙蔑我的當事人強/奸?也有可能是你情我願呢?”
說實話,原告律師也就抓住了八年前這筆無頭賬,厲商隱還真的不好給出什麽有力的證據。“行,畢竟時間過了那麽久,想查強/奸是不可能的了,但是……”邪邪的一笑:“八年後,連我的當事人都不知道孩子的父親是誰,可是,原告在沒有做DNA的情況下,竟然主動打了這場官司,從這裏可見,原告應高早就查出我當事人的所在地了吧?可為什麽不早點付起身為父親的責任呢?”
“!?”好精準的一箭,厲商隱拋出這樣的難題,根本就是想把不負責任的罪名拖尾在冥夜離身上,的確,迄今為止他都沒有與顯陽做過DNA認證,可是,畢竟血濃於水,有些東西根本不用認證一眼就能看出來了。
“法官大人,這點我要說明一下。”原告律師站起了身:“遺傳基金這個事情不用說,大家都明白,當我的代理人在見到這個孩子的事情一眼就認出孩子是自己的了呢,所以,趨於對孩子的傷害減到最小,我的代理人並沒有選擇做什麽DNA驗證。主要,這種親子堅定傷害的不僅僅是孩子,可能還有孩子的母親。”
打柔情牌?!對方律師抓住的這個空子,抓住的真的很好,不做DNA是可以減少一種負面的傷害,但以此同時,厲商隱又從這句話裏找出漏洞了。“原告律師,我可以理解為,被告是因為對我當事人的一種信任,才沒有去做DNA驗證的麽?”
“可以這麽理解。”
嘴角霎時挑起一抹微笑,厲商隱雙眸一閃,淡淡道:“既然這樣的話,連原告都認同我的當事人的人品了,那孩子歸於我當事人撫養又有什麽問題呢?再者,原告為了減少傷害不去做DNA,那今天鬧上法庭又算什麽呢?難道,身為父親的你,就沒想過,你把你兒子的母親告上法庭,是最孩子最大的傷害麽?相信,天底下沒有一個孩子是渴望見到自己的父母兵戎相見的,不是麽?!”
當這一鏗鏘有力的陳詞拋出以後,場上霎時變得安靜了起來,天下有太多的父母,因為自己的一己私欲沒有顧慮到孩子們的感受了,也許,冥夜離就是單純的想要顯陽過的更好,可是他卻沒有想過,把林悠悠告上法庭,又或者叫顯陽離開他的媽媽,身為兒子的顯陽,能幸福麽?
“七年啊,七年的時間啊,我的當事人照顧、撫養了林顯陽整整七年,可是,七年之後,莫名出現個男人就要把孩子領走,這不是對我當事人最大的傷害麽?這不是對一個孩子最大的傷害麽?”
“我知道,中國的法律,是在孩子沒有到16歲之前,無法出庭的,如果,我只是說如果,如果沒有這項法律,林顯陽小朋友坐在這裏,我相信,他是會毫不猶豫的選擇跟著媽媽過的。當然,這並不是對冥先生的否定,只是因為,孩子跟母親的感情已經非常濃厚,如果硬生生的將他們分開,這並不是對孩子的未來好,而是一種掠奪,更是一種殘忍!”
是啊,雖然血濃於水,可是顯陽與冥夜離的感情並不深厚,就算勉強判給父親,那孩子的未來發展就真的好麽?
“商隱,謝謝你。”現場的氣勢一下子倒戈,無論是媒體,還有清理,整體基本趨向於林悠悠那一方了,可是……
“先別急著謝,悠悠,有件事我沒有告訴你,就算我說的在天花亂墜,法官在宣判的時候還是會以孩子的未來發展權衡的,也就是說,哪一方有利,哪一方更加有可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我現在說的這些,其實僅僅是在爭奪孩子的探視權罷了……”對於這一點,厲商隱一直沒有告訴她,因為他怕自己一旦跟她說了,她會變得消極。
了解香港法律的厲商隱很清楚,無論內容說的多麽感人、多麽的有渲染,最後在審判的時候,法官依然得按照法律程序來辦事。而所謂的探視權,是可以靠努力爭取來的,現在厲商隱只能憑借自己的口才,爭搶林悠悠每周多餘兩天的探視權,或者更多的探視權了,這樣,基本跟沒有失去顯陽沒什麽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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