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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你們無權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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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你們無權抓我!

“老婆,算了……”薛父就相對軟弱很多了。“要知道,冥夜離如今已經今非昔比了,不要得罪他了。”

“我還不知道他現在的能耐??不過……”雙眸一閃:“要知道,打我們女兒的只是他們公司的小職員,相信冥夜離不會插手此事的,到時候,想辦法買通些關系,把那個打了我們女兒的賤/人弄進去就是了。”

“唉。”無奈的嘆息了口氣,薛父輕搖了搖頭:“隨便吧……”

回到家,林一難能一見的沒有急速回自己的房間,而是留守在了客廳內:“李管家。”

“林小姐,請問有什麽事?”

這道不錯,自己是嫁過來的,可是都那麽多天了,自己的老公成了無影人。“幫我準備個律師吧。”

“律師?”李管家這一聽,事情有些蹊蹺了:“您為什麽要律師?”

“我今天與公司的同事發生了沖突,反正你幫我準備個律師就是了,我相信,這個家,應該能趁個律師出來吧?”這麽有錢的豪宅,她就不信連個律師都沒有。

“有。”李管家的態度不是很好,主要林一在這裏住久了,說話口吻真的越來越有氣勢,然而李管家卻根本沒把她當做一回事。

“恩,現在就給我聯系一個,叫他馬上打電話給我,我先回房間了。”說著,她起身向著自己的臥室走去。

在看看那李管家的臉色,簡直是越來越難看。

現如今,林一也算想開了,自己跑來香港惹了那麽多麻煩因為什麽?不還是因為這個隱形老公?說白了,既然叫老公,叫夫妻,那她就是這個家的女主人了唄?當了女主人,幹嘛不好好用用女主人的權利?就算只是一時的也好,誰叫她有危難在身呢?

回到房間,照例撥打了雷霆的電話號碼:“雷霆,我昨天跟你說的事情,準備的怎麽樣了?”

“恩,已經差不多了,只是小姐,我不明白,你為什麽會突然想到……”話沒有說完,不過林一已經明白了。

“唉……”幽幽的一嘆,在經歷過那麽多事之後,林一算是懂得越來越多的道理了。“其實我們一直走錯路了,包括爸爸在內,如果當初,爸爸有的是錢,並不是所謂的黑道老大這個虛擬的稱號,也許並不會像今天有著這麽慘的下場。”

是啊,都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人家是小姐,她也是小姐,可是她這位小姐卻是如此‘不堪一擊’,家裏受一次重創就永無翻身之日,可見這層堡壘建立的一點也不牢固。

“我知道了,小姐,不管你做什麽,我都會支持你。”雷霆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忠實的奴仆,不論主人說什麽,他都會言聽計從,然而,對於奴仆來說,雷霆做的已經夠多的了……

‘庇、庇。庇、庇……’電話說道一半,林一看了看手機,好像有人打電話進來,難道是律師?“雷霆,我不和你說了,我要接個電話,我交代的事情,就麻煩你了,就這樣。”

“恩……”

次日一早……

昨天的事情,似乎對她一點影響也沒有,她依舊是早上早早的就來上班了。

“看,昨天就是她,打的薛小姐,她今天竟然還敢來上班?”

“是啊,薛主管今天都沒來,她到來了,真是……”

奇怪了,聽著旁邊的竊竊私語,林一很是不明白,自己來不來上班幹他們鳥事??況且,自己又沒有做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有什麽不敢來上班的?真是一群神經病!

無視身邊眾人的議論紛紛,她站在C層電梯口穩穩當當的等著電梯,然而就在這時……

“請問,你是否是林一小姐?”幾個穿著警服的人氣勢洶洶的就走在了她身旁。

周圍等待電梯的人全部倒抽了一口涼氣:“哇塞,薛主管果然辦事效率快,今天就喊來警察了?”

“完了,不知薛家該怎麽對付這個女孩呢??”不難看出,周圍人多少替她捏了一把冷然。

然而,林一卻沒有露出半點驚慌之色:“正是,請問幾位阿SIR,找我有什麽事?”

“不好意思了,林一小姐,根據他人的指正,您涉嫌在昨天下午5點的時候襲擊了一位薛姓女士,現在,我們要以故意傷人罪逮捕你!”說著,那幾個警察便掏出了一幅手銬……

一輛蘭博基尼穩穩聽到了天龍國際集團的大門口,不用問,看拍照就知道這位車主是誰了。

“冥總。”

“冥總。”又是一條長龍的架勢,但凡路過門口的都要施以高度禮儀去迎接。

然而,他前腳剛下了車,後腳,就看到幾個警察闖入了天龍國際內,輕瞇了瞇眸子,遠遠看著那幾個警察與林一的對話,他優雅地掏出了手機撥打了個號碼:“在哪?”

“在路上,怎麽了,離?”接電話的人是蕭鼎。

“沒事了。”搖了搖頭,他迅速掛斷電話,如果蕭鼎在公司的話,他就叫他幫林一解解圍了,就目前看來嘛……

遠水解不了近渴,或許,他該正式現身了吧?

深沈的吸了口氣,他優雅的拽了拽西裝,起腳就向著不遠處的林一走去了,誰知,就在這時,只聽即將被手銬鎖住的林一大聲吼道……“你們無權抓我!”

望著那幾個意圖用手銬抓捕自己的警察,林一的雙眸霎時閃過一抹冽光:“你們無權抓我!小心,我控告你們濫用職權!”

“林一小姐,現在您是嫌疑犯,如果不配合的話,我們可以控告你拒捕!”

“拒捕??”嘴角挑起一抹邪邪的笑容,她雙手抱在身前,冷冷道:“請問,受害人,也有拒捕一說麽??”

“這……”那幾個警察楞住了,相繼對視了一眼:“受害人?”

“根據《香港居民法》第四百三十一,受害人享有的是被保護權利,並非是被抓的權利吧?”

“林一小姐,我想您搞錯了,您現在是犯罪嫌疑犯!”

“什麽叫犯罪嫌疑犯?”林一瞪大了雙眼,變現的極其憤怒:“別亂說話,小心,我告你們誹謗!”

“今日一早,我們已經接到報案了,您昨天傷害了薛凱蒂小姐。”

“呵……”冷凝一笑,她快速掏出了自己的手機,展開錄音功能:“現在我打開錄音,你們所說的每句話,我都將保留,其一,我現在要你們回答,就算你們把我抓走,會把我送去哪裏?”

聽著林一犀利的質問聲,那幾個警察略顯暴躁了起來:“根據司法程序,做完筆錄後,受害人會保留監控您的權利。”

“如果她們不監控我,我會怎麽樣?”

“被無罪釋放。”

“那如果他們監控我呢?!”

“您將會受到法院的審判,如果罪名成立的話,您將會以民事罪狀而判刑。”那幾個警察,對她的問題嫣然是對答如流。

‘啪、啪、啪’林一也不禁鼓起了掌:“說的好,說的好,既然如此的話,那你們更不應該抓我了,你們現在可以打給薛凱蒂小姐,問問有沒有收到我律師寄去的律師函……”看了看表:“如果中途沒有延誤的話,薛小姐已經收到我的律師函大概1個小時左右了。而根據你們口中的司法權利,最終我將會在法庭受到審判,那麽,我已經跳過你們這一個程序,直接將案子歸入法庭所有,至於薛小姐……”嘴角扯開一抹狡黠的笑,她雙眸一閃,厲聲道:“現在,是被告人!!”

回顧昨夜……

快速掛斷雷霆的電話,林一給剛剛那個陌生號碼回了過去,果然是律師打來的電話。

‘林小姐,您剛剛說的事情我基本明白了,不知您現在找我有什麽目的呢?對方不還是沒有給您寄去律師函麽?’

‘厲律師,我想您會錯我的意思了,我之所以這麽晚給您打電話,並非是要安心等待對方的傳票,而是……我現在要控告他們!’對,與其坐以待斃,不如先發制人,等待對方控告自己,那何不自己先控告對方呢?管他輸贏先告了在說。記得臺灣的姓李的一位大師最大的愛好就是告人,現今林一算是體會到他的心情了。

‘控告他們??’對面的律師有些不可思議。

‘對!沒錯!!’林一再度確定的點了點頭。

‘好,我明白了,為了避免對方先出手,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整理一份律師信寄去薛家。如果,在律師信到達前,有警察找您,您就告訴他們自己是受害人,根據《香港居民法》第四百三十一,受害人享有的是被保護權利,所以他們無權抓你。’

‘好的……’這位從未見過面的律師,答應的很是爽朗,並且做事也利落,林一很是讚嘆,可有一點,她很好奇……‘我聽說,對方的母親是學了名的大律師,厲律師您接下我的案子,不怕輸了官司麽?’

‘呵呵,這樣更有挑戰性,不是麽?’

也不知為何,在此刻,這位男性律師的話,至今另林一難以忘記,甚至連他那極富自信的語調,都令她記憶猶新。

很奇怪,自從和厲律師通過電話以後她就沒那麽怕了,反而心中充滿了自信,女人的第六感在告訴她,這位素未抹面的大律師,一定是一位高人!

記憶切回……

當林一的話對那幾個警察一一說完後,他們全部都傻了眼,趕忙拿起電話向薛凱蒂確認此事:“薛小姐,傷害您的人,剛剛告知我們,她已經在1小時前給您寄去了律師函,可有此事。”

“是的,有……”

“好的,我們明白了。”掛斷電話,那幾個警察的態度馬上變成了另外一個摸樣。“林一小姐,實在抱歉。對此事件,我們表示萬二分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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