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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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莎就是我之前跟你說過的,跟我一個高中的,喜歡店長大叔的女孩子之一。去海邊買下很多面包的,還有特地去店裏看大叔的,都有她哦。”
大胡子在開車,希爾坐在副駕駛上,不停回過頭跟後排的梁可味聊天,他們正在聊羅莎的事情。
至於為什麽他們會坐大胡子的車去酒吧,表面上是大胡子擔心這兩個小孩去酒吧不安全,實際上是他為了減少他們的獨處時間。
“嘿嘿,你一說這個,我倒是想起來。”大胡子忽然笑了,“被瑞可罵過的女孩子裏,羅莎是唯一一個沒有哭鼻子、繼續在店裏打工、還堅持喜歡他的。”
梁可味聽到這裏,對羅莎肅然起敬。她與其說是討厭陳識言辭犀利的樣子,不如說是害怕有一天他也會對她言辭犀利。在她想象之中,陳識如果對她惡言相向,她一定會無地自容的。
“……我們本來以為羅莎追到手的可能性最大,誰也沒想到瑞可會對她避之不及。”大胡子這話的語氣裏還有幾分惋惜。
“得了吧,羅莎哪是什麽從一而終!她只是一個抖M罷了。你以為大叔為什麽對她避之不及,還不是因為罵她只會讓她性-高-潮。”希爾倒是看得很清楚。
大胡子聽不懂年輕人的新詞匯,但是他聽得明白後半句,覺得希爾的話不無道理,於是附和著笑兩聲。
梁可味是不會相信希爾的一面之詞的,“希爾,你別對人家亂造謠啊!”
“冤枉啊小味!我跟羅莎高中就是同學,她前男友是我室友,這話是她自己親口說的。唉,不是所有女孩都像你一樣單純可愛啦!你不理解也很正常。”
聊著聊著,車就開到了U&I酒吧。
他們抵達的時候,酒吧臺上已經開始演唱,只不過演出的不是羅莎。似乎是中場休息去了,暫時換了別人。
剛走進去沒多久,希爾被幾個男孩子叫住,“喲,希爾。不是說好帶女朋友過來玩嘛!怎麽帶了妹妹過來?還有這個大叔?哈哈,家長管得嚴?”
在酒吧五顏六色的燈光下,幾乎看不出來大家人種的區別了。乍一看上去希爾和梁可味確實就像一對普通兄妹。而大胡子像他們的叔叔或者什麽遠房親戚。
“怎麽了?帶家人一起來酒吧不行嗎?說明我們一家人關系好,玩得開!”大胡子幫忙懟回去。
旁邊一個金發的男孩子探出頭來,“人多熱鬧呀!希爾快給我們介紹一下,問下他們要不要跟我們一起打牌。”
就這樣,大胡子和梁可味加入了希爾朋友的局,幾人點了一些小吃和度數不高的酒,然後在酒吧打起了撲克。
他們打的□□,梁可味不太會,坐在大胡子和希爾之間旁觀。兩個人都時不時跟她小聲解釋規則和場上的局勢。她基本沒怎麽聽明白。
大胡子打不過這幾個年輕人,直接把這當成給梁可味的教學局。教了好一會兒發現這女孩還是一臉困惑,他靈機一動,“對了,瑞可打牌很厲害的!我打電話叫他來教你。”
大胡子說完就給陳識打電話,陳識聽說梁可味也在之後,立刻就說要過來。
掛了電話,大胡子開始繼續給梁可味吹噓,“瑞可不只是打牌厲害,所有賭場裏的項目他都不在話下。他開餐廳的啟動資金,就是在拉斯維加斯掙來的。掙夠啟動資金之後,他立刻就抽身走了。沾賭還沒上癮的男人,我就服他。”
梁可味聽得一楞一楞的,沒想到陳識還有這樣的一面。不過,從賭博的原理上來說,只要數學足夠好,心算足夠快,的確是可以戰勝運氣的。
而大胡子說完之後,忽然想起來,這樣一個自制力極強的人,難怪面對可味這樣可愛的女孩子,也能把持住他自己了。
新的牌局開始,大胡子和梁可味一起加入,玩一個牌位。說是大胡子在幫梁可味玩,實際上,他只是給梁可味介紹規則,讓她不要犯規,其他的都是梁可味摸清之後自己玩的。
幾局之後,梁可味已經達到跟大胡子差不多的水平,幾乎不會墊底,但贏不了。
陳識出現的時候,穿著一身襯衫和西褲,這不是他日常的穿衣風格,好像剛從什麽正式場合趕過來,沒來得及換掉的樣子。他挽起的袖口,和領口敞開的兩顆扣子,還是散漫隨意的樣子,又很像他的風格。
他給大胡子使一個眼色,大胡子很自覺地把梁可味身邊的位置讓給他。他坐下就被梁可味身上檸檬的清香晃了心神,拿起桌上唯一一杯水喝了幾口,故作鎮定地把眼神擺到桌上的牌局來,其實根本沒有看。
梁可味看陳識坐過來的動作,註意到他只落在牌局上的目光,以為他想接手,就把手裏的牌遞給他。
陳識放下水杯,沒接這牌,只是說“不用給我,照我說的做就好。”他掃一眼桌上可見的明牌,再看梁可味手裏的牌,低聲問她前面幾輪大家出牌的情況。她沒能給出準確的回答,不過他也猜得出來。
到梁可味的輪次,陳識淡淡開口道:“All in”
場上剩下幾人都露出驚訝的神色。
一輪加註完成,焦點再次回到梁可味這裏,她攤牌的那一刻,全場呼吸凝滯,她自己也是。
只有陳識臉上沒什麽表情,一切早在他的預料之中,他只想混在一眾的視線之中,神不知鬼不覺地看那張笑逐顏開的臉,來自喜歡女孩的笑臉。
梁可味贏了今晚的第一場牌局,把之前輸掉的籌碼全部贏了回來。大家都挺激動的,大胡子、希爾,還有剩下的玩家,都由衷覺得這一刻扣人心弦,心甘情願把籌碼推到梁可味這邊。
陳識是看到梁可味笑,才淺淺勾起嘴角。她一臉天真地問他剛才是怎麽做到的,他認真給她覆盤剛才的局勢。酒吧太吵了,只有離得很近才能聽見。他俯身在她耳邊低語。
梁可味感受到陳識的鼻息一下一下撲在耳垂上,那股熱意卻足以穿透耳膜,抵達腦內。他情蠱一樣的靡靡之音令人沈溺其中,根本聽不進去任何內容。
她只想讓他多講一些,講久一些。
大胡子在旁邊看得樂,朝希爾挑了挑眉,意思是說,像你們這種年輕男孩只知道贏得女孩子手裏的錢,而大叔才知道怎麽贏得女孩子的心。
直到酒吧裏的燈忽然變暗,一束追光打到陳識身上。
眾人的目光才轉移到舞臺上去,羅莎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回來了,他們註意力全在牌局上,完全沒有發覺。
那個在臺上濃妝艷抹、滿臉亮片的女人,手指扣著話筒指向陳識的方向,“我喜歡這個人很多年了。他從來沒有聽過我唱歌。今天他第一次過來捧場,我想為他唱一首歌。”
陳識只覺得這束追光刺眼,他既沒有聽歌的興趣,也沒有在酒吧待下去的想法。他只想帶著梁可味離開這裏。
梁可味拉住他,“聽一聽吧?就當是陪我。”然後就任性地把他拉到距離羅莎最近的臺前。
大胡子和希爾早就已經擠到舞臺前面去了,他們本來就是來聽羅莎唱歌的。
羅莎唱了一首泰勒的《You Belong With Me》,是跟泰勒完全不同的風格,比泰勒還要張揚霸氣得多,每次唱到“You Belong With Me”的時候,場下都會爆發歡呼聲。
陳識被梁可味拉著隨歌曲搖晃,漸漸也放松下來。盡管她只是扣著他的手腕,謹防他逃跑,也讓他感覺快樂。
終於一曲終了,陳識以為可以走了,卻被梁可味拉得更緊。
梁可味甚至一把勁把陳識拉上舞臺,借著追光在他身上的效果,一路博得觀眾的矚目。搶在羅莎開口之前,奪過她的話筒,拉高她的手,“感謝羅莎小姐對醒時記憶的特別支持!歡迎大家來醒時記憶,品嘗羅莎小姐最愛的,店長的分子料理!”說完也拉高陳識的手。
大胡子和希爾都忍不住在臺下為梁可味鼓掌,兩個掌聲響起,就會有一片掌聲響起。
羅莎也只好再搶回話筒,附和一句,“歡迎大家支持醒時記憶!”然後眼看著陳識小心地護著梁可味從後臺離開,女孩湊在他耳邊說了什麽,就讓他露出溫柔的笑容。
這麽多年來,羅莎從未在陳識臉上見過這樣的笑容。但是不得不承認,剛才被梁可味舉起手的那一刻,手心傳來的溫度,讓她第一時間不是去看陳識,而是去看那一抹閃光的身影。
梁可味和她一樣在醒時記憶打工,待在醒時記憶的時間、陳識身邊的時間,都遠比她要短得多。可是,梁可味負責餐廳的推廣,甚至能把她的告白變成極佳的廣告效果!而她,明明有得天獨厚的粉絲資源,卻只知道用金錢浪費陳識的面包、以臨時工的身份挨陳識的罵,從來沒有真正的幫到過陳識。
難怪陳識願意多看梁可味一眼。
羅莎知道,因為有梁可味,陳識才會留下來聽完這首歌。梁可味既沒有讓臺上的她丟臉,也幫到了陳識的餐廳。
她太耀眼了。
溫柔的陳識並沒有在羅莎心裏激起太大的水花,反而有些失望,閃光的可味卻讓人激動不已。
陳識也是這麽覺得的,那束追光與其說是在追他,不如說是在追梁可味。
比贏得牌局、專門為他唱的歌曲,更讓他心動的是她拉著他跑上舞臺,只為了說一句“歡迎大家支持醒時記憶”。她太可愛了,可愛就是她無盡的鋒芒。
對於陳識來說,梁可味與羅莎,就像烈焰與玫瑰。玫瑰也很美,但他是飛蛾,只會義無反顧地撲向火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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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M:ACGN次文化流行語,意思是指有受虐傾向的一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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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在開車,希爾坐在副駕駛上,不停回過頭跟後排的梁可味聊天,他們正在聊羅莎的事情。
至於為什麽他們會坐大胡子的車去酒吧,表面上是大胡子擔心這兩個小孩去酒吧不安全,實際上是他為了減少他們的獨處時間。
“嘿嘿,你一說這個,我倒是想起來。”大胡子忽然笑了,“被瑞可罵過的女孩子裏,羅莎是唯一一個沒有哭鼻子、繼續在店裏打工、還堅持喜歡他的。”
梁可味聽到這裏,對羅莎肅然起敬。她與其說是討厭陳識言辭犀利的樣子,不如說是害怕有一天他也會對她言辭犀利。在她想象之中,陳識如果對她惡言相向,她一定會無地自容的。
“……我們本來以為羅莎追到手的可能性最大,誰也沒想到瑞可會對她避之不及。”大胡子這話的語氣裏還有幾分惋惜。
“得了吧,羅莎哪是什麽從一而終!她只是一個抖M罷了。你以為大叔為什麽對她避之不及,還不是因為罵她只會讓她性-高-潮。”希爾倒是看得很清楚。
大胡子聽不懂年輕人的新詞匯,但是他聽得明白後半句,覺得希爾的話不無道理,於是附和著笑兩聲。
梁可味是不會相信希爾的一面之詞的,“希爾,你別對人家亂造謠啊!”
“冤枉啊小味!我跟羅莎高中就是同學,她前男友是我室友,這話是她自己親口說的。唉,不是所有女孩都像你一樣單純可愛啦!你不理解也很正常。”
聊著聊著,車就開到了U&I酒吧。
他們抵達的時候,酒吧臺上已經開始演唱,只不過演出的不是羅莎。似乎是中場休息去了,暫時換了別人。
剛走進去沒多久,希爾被幾個男孩子叫住,“喲,希爾。不是說好帶女朋友過來玩嘛!怎麽帶了妹妹過來?還有這個大叔?哈哈,家長管得嚴?”
在酒吧五顏六色的燈光下,幾乎看不出來大家人種的區別了。乍一看上去希爾和梁可味確實就像一對普通兄妹。而大胡子像他們的叔叔或者什麽遠房親戚。
“怎麽了?帶家人一起來酒吧不行嗎?說明我們一家人關系好,玩得開!”大胡子幫忙懟回去。
旁邊一個金發的男孩子探出頭來,“人多熱鬧呀!希爾快給我們介紹一下,問下他們要不要跟我們一起打牌。”
就這樣,大胡子和梁可味加入了希爾朋友的局,幾人點了一些小吃和度數不高的酒,然後在酒吧打起了撲克。
他們打的□□,梁可味不太會,坐在大胡子和希爾之間旁觀。兩個人都時不時跟她小聲解釋規則和場上的局勢。她基本沒怎麽聽明白。
大胡子打不過這幾個年輕人,直接把這當成給梁可味的教學局。教了好一會兒發現這女孩還是一臉困惑,他靈機一動,“對了,瑞可打牌很厲害的!我打電話叫他來教你。”
大胡子說完就給陳識打電話,陳識聽說梁可味也在之後,立刻就說要過來。
掛了電話,大胡子開始繼續給梁可味吹噓,“瑞可不只是打牌厲害,所有賭場裏的項目他都不在話下。他開餐廳的啟動資金,就是在拉斯維加斯掙來的。掙夠啟動資金之後,他立刻就抽身走了。沾賭還沒上癮的男人,我就服他。”
梁可味聽得一楞一楞的,沒想到陳識還有這樣的一面。不過,從賭博的原理上來說,只要數學足夠好,心算足夠快,的確是可以戰勝運氣的。
而大胡子說完之後,忽然想起來,這樣一個自制力極強的人,難怪面對可味這樣可愛的女孩子,也能把持住他自己了。
新的牌局開始,大胡子和梁可味一起加入,玩一個牌位。說是大胡子在幫梁可味玩,實際上,他只是給梁可味介紹規則,讓她不要犯規,其他的都是梁可味摸清之後自己玩的。
幾局之後,梁可味已經達到跟大胡子差不多的水平,幾乎不會墊底,但贏不了。
陳識出現的時候,穿著一身襯衫和西褲,這不是他日常的穿衣風格,好像剛從什麽正式場合趕過來,沒來得及換掉的樣子。他挽起的袖口,和領口敞開的兩顆扣子,還是散漫隨意的樣子,又很像他的風格。
他給大胡子使一個眼色,大胡子很自覺地把梁可味身邊的位置讓給他。他坐下就被梁可味身上檸檬的清香晃了心神,拿起桌上唯一一杯水喝了幾口,故作鎮定地把眼神擺到桌上的牌局來,其實根本沒有看。
梁可味看陳識坐過來的動作,註意到他只落在牌局上的目光,以為他想接手,就把手裏的牌遞給他。
陳識放下水杯,沒接這牌,只是說“不用給我,照我說的做就好。”他掃一眼桌上可見的明牌,再看梁可味手裏的牌,低聲問她前面幾輪大家出牌的情況。她沒能給出準確的回答,不過他也猜得出來。
到梁可味的輪次,陳識淡淡開口道:“All in”
場上剩下幾人都露出驚訝的神色。
一輪加註完成,焦點再次回到梁可味這裏,她攤牌的那一刻,全場呼吸凝滯,她自己也是。
只有陳識臉上沒什麽表情,一切早在他的預料之中,他只想混在一眾的視線之中,神不知鬼不覺地看那張笑逐顏開的臉,來自喜歡女孩的笑臉。
梁可味贏了今晚的第一場牌局,把之前輸掉的籌碼全部贏了回來。大家都挺激動的,大胡子、希爾,還有剩下的玩家,都由衷覺得這一刻扣人心弦,心甘情願把籌碼推到梁可味這邊。
陳識是看到梁可味笑,才淺淺勾起嘴角。她一臉天真地問他剛才是怎麽做到的,他認真給她覆盤剛才的局勢。酒吧太吵了,只有離得很近才能聽見。他俯身在她耳邊低語。
梁可味感受到陳識的鼻息一下一下撲在耳垂上,那股熱意卻足以穿透耳膜,抵達腦內。他情蠱一樣的靡靡之音令人沈溺其中,根本聽不進去任何內容。
她只想讓他多講一些,講久一些。
大胡子在旁邊看得樂,朝希爾挑了挑眉,意思是說,像你們這種年輕男孩只知道贏得女孩子手裏的錢,而大叔才知道怎麽贏得女孩子的心。
直到酒吧裏的燈忽然變暗,一束追光打到陳識身上。
眾人的目光才轉移到舞臺上去,羅莎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回來了,他們註意力全在牌局上,完全沒有發覺。
那個在臺上濃妝艷抹、滿臉亮片的女人,手指扣著話筒指向陳識的方向,“我喜歡這個人很多年了。他從來沒有聽過我唱歌。今天他第一次過來捧場,我想為他唱一首歌。”
陳識只覺得這束追光刺眼,他既沒有聽歌的興趣,也沒有在酒吧待下去的想法。他只想帶著梁可味離開這裏。
梁可味拉住他,“聽一聽吧?就當是陪我。”然後就任性地把他拉到距離羅莎最近的臺前。
大胡子和希爾早就已經擠到舞臺前面去了,他們本來就是來聽羅莎唱歌的。
羅莎唱了一首泰勒的《You Belong With Me》,是跟泰勒完全不同的風格,比泰勒還要張揚霸氣得多,每次唱到“You Belong With Me”的時候,場下都會爆發歡呼聲。
陳識被梁可味拉著隨歌曲搖晃,漸漸也放松下來。盡管她只是扣著他的手腕,謹防他逃跑,也讓他感覺快樂。
終於一曲終了,陳識以為可以走了,卻被梁可味拉得更緊。
梁可味甚至一把勁把陳識拉上舞臺,借著追光在他身上的效果,一路博得觀眾的矚目。搶在羅莎開口之前,奪過她的話筒,拉高她的手,“感謝羅莎小姐對醒時記憶的特別支持!歡迎大家來醒時記憶,品嘗羅莎小姐最愛的,店長的分子料理!”說完也拉高陳識的手。
大胡子和希爾都忍不住在臺下為梁可味鼓掌,兩個掌聲響起,就會有一片掌聲響起。
羅莎也只好再搶回話筒,附和一句,“歡迎大家支持醒時記憶!”然後眼看著陳識小心地護著梁可味從後臺離開,女孩湊在他耳邊說了什麽,就讓他露出溫柔的笑容。
這麽多年來,羅莎從未在陳識臉上見過這樣的笑容。但是不得不承認,剛才被梁可味舉起手的那一刻,手心傳來的溫度,讓她第一時間不是去看陳識,而是去看那一抹閃光的身影。
梁可味和她一樣在醒時記憶打工,待在醒時記憶的時間、陳識身邊的時間,都遠比她要短得多。可是,梁可味負責餐廳的推廣,甚至能把她的告白變成極佳的廣告效果!而她,明明有得天獨厚的粉絲資源,卻只知道用金錢浪費陳識的面包、以臨時工的身份挨陳識的罵,從來沒有真正的幫到過陳識。
難怪陳識願意多看梁可味一眼。
羅莎知道,因為有梁可味,陳識才會留下來聽完這首歌。梁可味既沒有讓臺上的她丟臉,也幫到了陳識的餐廳。
她太耀眼了。
溫柔的陳識並沒有在羅莎心裏激起太大的水花,反而有些失望,閃光的可味卻讓人激動不已。
陳識也是這麽覺得的,那束追光與其說是在追他,不如說是在追梁可味。
比贏得牌局、專門為他唱的歌曲,更讓他心動的是她拉著他跑上舞臺,只為了說一句“歡迎大家支持醒時記憶”。她太可愛了,可愛就是她無盡的鋒芒。
對於陳識來說,梁可味與羅莎,就像烈焰與玫瑰。玫瑰也很美,但他是飛蛾,只會義無反顧地撲向火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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