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郵差和講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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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宇編輯在酒店裏兵荒馬亂地到處圈人的時候,莊墨和任明卿坐在沙發上說小話。
他們每天都通話,但最近幾天沒見面,莊墨是忙著籌備作者大會,任明卿是在寫《浩蕩紀》。
小別重逢,又確立了作家與編輯的關系,兩人都感覺彼此之間的羈絆更加緊密,之前有些礙於身份不能明說的話,現在都沒有了顧忌。
莊墨登錄度他山的微博主頁,將手機交給了任明卿。任明卿驀然間發現自己有一萬多個粉,99+的轉評數,摸不著頭腦,往下一拉才發現都是留言給《新房客》的,莊墨把文章搬到了他的微博裏。任明卿感激地張望了他一眼,迫不及待地瀏覽起網友給他的評論——
“嚇死人了……”
“腦洞真大啊。開篇以為是懸疑,中間以為是玄幻,最後變成了科幻”
“為什麽是個BE……555我還以為他倆是一對”
“太太文筆真好,被太太圈粉!太太還寫過什麽文章呀,想看!”
“@易谷達愛出九來看,別出心裁”
“支持一發原作者( )已關註”
“不是說龍鱗有治療的效果麽,安最為什麽不直接拔一塊下來吃下去,就不會死了”
“還有麽?催更~”
……
任明卿仿佛驀然間被莊墨一把推到了聚光燈下,一直以來隱姓埋名、默默寫作的他除了驚慌之外,還有一種難以言喻的溫暖和感動。
他在現實中是個不起眼的小角色,沒有什麽人註意過他,更鮮少有人對他好。現在,這些四面八方湧來的陌生人因為他的故事對他刮目相看、為他加油鼓氣,發自真心地肯定他、欣賞他甚至於崇拜他,教他受寵若驚。他從眾人的字裏行間瞧見了一個不一樣的自己,也因此領略了一個不一樣的世界。那個世界充滿善意,而他在那裏被人所喜歡。
他虔誠地捧著手機,全身心地感受著這種美妙的體驗,這種他生來就不曾有過的體驗——原來被人喜歡,是那麽開心的一件事。
莊墨伸手,心疼地將他奪眶而出的眼淚抹掉。
任明卿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動手,收拾好情緒。
莊墨看著勉強平覆心情的小作家,寵溺地揉揉他的腦袋:“以後會有更多。”
更多的讀者,更多的留言,更多的肯定,更多的喜歡。
任明卿臉紅心跳地繼續去翻那些讀者留言,一條一條仔細看完,再一條一條認真回覆。回覆完了以後,他又忍不住從頭到尾翻了一遍,暗自欣喜。
離他創作完這個故事,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他以為他和故事都已經告一段落,慢慢把它忘記。但在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那些在魅力四射酒吧包間裏瘋狂趕稿的夜晚,他回憶起了當初指尖敲打下的每一個字,以及這每一個字背後自己的感覺。他再次沈浸入故事當中,但不同的是,這一次他不是一個人了。有那麽多那麽多的人跟他一起呆在那個包間裏,他們或是不停地在他耳邊說:這故事可真不錯;或是大聲討論著劇情,慷慨激昂地為角色辯論,仿佛安最與龍真的存在。
他不是一個人了,他不寂寞了,故事把他和這個世界上的其他人聯系在一起,而他的故事也因此不再是一堆死物。它原本只是一個臆想,誕生於自己的腦海中,除了他,任何人都對此一無所知。他努力將其轉化成文字,而莊先生幫他把這些文字傳遞到另一些人手裏。他們接收到了他最奇詭的譫念,看到了他腦海裏的那個夢,卻奇異地被這個夢所觸動,然後再傳遞給另一些人。
從無到有,從一到百。
現在《新房客》不再只是他一個人的幻象,它變成了一千人、一萬人的夢,它也因此有資格變成一部電影、一部動漫,擁有具體的聲音、形狀與畫面,就像夢想照進現實。
如果說故事在被人翻開的那一瞬間才不是死物,文字構築的世界在被人相信的那一瞬間才真實存在,那麽《新房客》現在一定極富生命力,任明卿由衷地為它感到高興。
莊墨看著他的側臉,輕點著屏幕跟他耳語:“即使你已經不在了,那些故事依舊做成精致的硬殼書放在櫥窗裏,傳唱在大街小巷,口耳相傳。媽媽講給孩子,孩子再講給孩子的孩子。故事歷久彌新,講故事的人和故事一起不朽。”
任明卿再一次潸然落淚了。
“我不重要,我只要它們不朽。”任明卿說。
“那你必須足夠強大,這樣你才能創作出更強大的故事。”
“不……不是人創作出了故事,是故事選擇了人。”任明卿總是有很多奇思妙想,“有些故事你一看就特別眼熟,就像有一段旋律你一聽就似曾相識。它們也許早就存在了,在作者創作它們之前,存在於人類的集體無意識裏,然後創作者非常有幸被它選中,經由他的手,將它帶來這個世界……它們有自己的世界,它們就呆在那裏,就像樹上結了很多蘋果。”
莊墨失笑,覺得這種說法帶著孩子氣的可愛。
任明卿認真地問:“你又是怎麽把這篇文章轉到一千多條的呢?我以前在微博發過小說,沒有任何人看。”回過神來的他對這個問題很好奇。
莊墨把知乎、微信和原始微博拿給他看,任明卿驚訝地發現他大大低估了莊墨的能力。在他不知道的時候,他已經成了網絡紅人、知乎大V。
“這到底是怎麽做到的呢?”任明卿仿佛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他一直覺得網絡紅人跟他是截然不同的生物,他每天看著這些po主在網上一呼百應,就覺得哇,好厲害,他可做不到這樣。
莊墨比了個噓:“如果告訴你,我就沒有殺手鐧了。讓我保持一點神秘感不好麽?我可不想被你拋棄。”
任明卿驚訝地盯著他,然後有些失落地說:“其實是我離不開你吧,你是那個會把故事送到很多人手裏的郵差。你手裏的書是誰寫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這個能力送到。”
莊墨有時候覺得任明卿聰慧得過分,他從少得可憐的所見所聞中輕而易舉地領悟到了渠道商和內容制作者的緊張關系。而他也再次感慨於任明卿的單純,他會被任明卿所有孩子氣的比喻戳中,挨過去輕聲哄他:“不,故事很重要。如果郵差送的故事不夠動聽,一次,兩次,人們選擇原諒他,到第三次的時候,人們不再相信他,當他經過的時候閉門謝客。郵差和講故事的人是一對搭檔,他們哪一個都必不可缺。”
“講故事的人有很多,郵差卻只有一個。”任明卿幽幽地望著他。
“可郵差只喜歡你的故事,所以他不厭其煩地穿過整個城市,把你的書投到千家萬戶。”莊墨的眼神堅定又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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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每天都通話,但最近幾天沒見面,莊墨是忙著籌備作者大會,任明卿是在寫《浩蕩紀》。
小別重逢,又確立了作家與編輯的關系,兩人都感覺彼此之間的羈絆更加緊密,之前有些礙於身份不能明說的話,現在都沒有了顧忌。
莊墨登錄度他山的微博主頁,將手機交給了任明卿。任明卿驀然間發現自己有一萬多個粉,99+的轉評數,摸不著頭腦,往下一拉才發現都是留言給《新房客》的,莊墨把文章搬到了他的微博裏。任明卿感激地張望了他一眼,迫不及待地瀏覽起網友給他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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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是個BE……555我還以為他倆是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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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谷達愛出九來看,別出心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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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龍鱗有治療的效果麽,安最為什麽不直接拔一塊下來吃下去,就不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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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明卿仿佛驀然間被莊墨一把推到了聚光燈下,一直以來隱姓埋名、默默寫作的他除了驚慌之外,還有一種難以言喻的溫暖和感動。
他在現實中是個不起眼的小角色,沒有什麽人註意過他,更鮮少有人對他好。現在,這些四面八方湧來的陌生人因為他的故事對他刮目相看、為他加油鼓氣,發自真心地肯定他、欣賞他甚至於崇拜他,教他受寵若驚。他從眾人的字裏行間瞧見了一個不一樣的自己,也因此領略了一個不一樣的世界。那個世界充滿善意,而他在那裏被人所喜歡。
他虔誠地捧著手機,全身心地感受著這種美妙的體驗,這種他生來就不曾有過的體驗——原來被人喜歡,是那麽開心的一件事。
莊墨伸手,心疼地將他奪眶而出的眼淚抹掉。
任明卿有些不好意思地自己動手,收拾好情緒。
莊墨看著勉強平覆心情的小作家,寵溺地揉揉他的腦袋:“以後會有更多。”
更多的讀者,更多的留言,更多的肯定,更多的喜歡。
任明卿臉紅心跳地繼續去翻那些讀者留言,一條一條仔細看完,再一條一條認真回覆。回覆完了以後,他又忍不住從頭到尾翻了一遍,暗自欣喜。
離他創作完這個故事,已經過去一個多月,他以為他和故事都已經告一段落,慢慢把它忘記。但在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那些在魅力四射酒吧包間裏瘋狂趕稿的夜晚,他回憶起了當初指尖敲打下的每一個字,以及這每一個字背後自己的感覺。他再次沈浸入故事當中,但不同的是,這一次他不是一個人了。有那麽多那麽多的人跟他一起呆在那個包間裏,他們或是不停地在他耳邊說:這故事可真不錯;或是大聲討論著劇情,慷慨激昂地為角色辯論,仿佛安最與龍真的存在。
他不是一個人了,他不寂寞了,故事把他和這個世界上的其他人聯系在一起,而他的故事也因此不再是一堆死物。它原本只是一個臆想,誕生於自己的腦海中,除了他,任何人都對此一無所知。他努力將其轉化成文字,而莊先生幫他把這些文字傳遞到另一些人手裏。他們接收到了他最奇詭的譫念,看到了他腦海裏的那個夢,卻奇異地被這個夢所觸動,然後再傳遞給另一些人。
從無到有,從一到百。
現在《新房客》不再只是他一個人的幻象,它變成了一千人、一萬人的夢,它也因此有資格變成一部電影、一部動漫,擁有具體的聲音、形狀與畫面,就像夢想照進現實。
如果說故事在被人翻開的那一瞬間才不是死物,文字構築的世界在被人相信的那一瞬間才真實存在,那麽《新房客》現在一定極富生命力,任明卿由衷地為它感到高興。
莊墨看著他的側臉,輕點著屏幕跟他耳語:“即使你已經不在了,那些故事依舊做成精致的硬殼書放在櫥窗裏,傳唱在大街小巷,口耳相傳。媽媽講給孩子,孩子再講給孩子的孩子。故事歷久彌新,講故事的人和故事一起不朽。”
任明卿再一次潸然落淚了。
“我不重要,我只要它們不朽。”任明卿說。
“那你必須足夠強大,這樣你才能創作出更強大的故事。”
“不……不是人創作出了故事,是故事選擇了人。”任明卿總是有很多奇思妙想,“有些故事你一看就特別眼熟,就像有一段旋律你一聽就似曾相識。它們也許早就存在了,在作者創作它們之前,存在於人類的集體無意識裏,然後創作者非常有幸被它選中,經由他的手,將它帶來這個世界……它們有自己的世界,它們就呆在那裏,就像樹上結了很多蘋果。”
莊墨失笑,覺得這種說法帶著孩子氣的可愛。
任明卿認真地問:“你又是怎麽把這篇文章轉到一千多條的呢?我以前在微博發過小說,沒有任何人看。”回過神來的他對這個問題很好奇。
莊墨把知乎、微信和原始微博拿給他看,任明卿驚訝地發現他大大低估了莊墨的能力。在他不知道的時候,他已經成了網絡紅人、知乎大V。
“這到底是怎麽做到的呢?”任明卿仿佛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他一直覺得網絡紅人跟他是截然不同的生物,他每天看著這些po主在網上一呼百應,就覺得哇,好厲害,他可做不到這樣。
莊墨比了個噓:“如果告訴你,我就沒有殺手鐧了。讓我保持一點神秘感不好麽?我可不想被你拋棄。”
任明卿驚訝地盯著他,然後有些失落地說:“其實是我離不開你吧,你是那個會把故事送到很多人手裏的郵差。你手裏的書是誰寫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這個能力送到。”
莊墨有時候覺得任明卿聰慧得過分,他從少得可憐的所見所聞中輕而易舉地領悟到了渠道商和內容制作者的緊張關系。而他也再次感慨於任明卿的單純,他會被任明卿所有孩子氣的比喻戳中,挨過去輕聲哄他:“不,故事很重要。如果郵差送的故事不夠動聽,一次,兩次,人們選擇原諒他,到第三次的時候,人們不再相信他,當他經過的時候閉門謝客。郵差和講故事的人是一對搭檔,他們哪一個都必不可缺。”
“講故事的人有很多,郵差卻只有一個。”任明卿幽幽地望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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