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張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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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兆麟如獲至寶般的又捧起那幾頁紙看了起來。
只見那紙面上的第一行字,寫著:首烏洗發水,原料是何首烏,姜,皂角,黑豆,當歸等等。
然後是制作的步驟,第一步,第二步,每一步都寫的很詳細。
最後是用法和功效,如去汙能力強,頭發不出油,使白發變黑,防止脫發等等。
楚兆麟看的是嘖嘖稱奇。
沈長君給楚兆麟寫的這個配方還是很齊全的,基本上囊括了所有類型的護膚產品還有彩妝所需要用到的原料及制作流程。
沈長君以前在現代的公司,就是做的這個,所以他對這方面很熟悉。
他相信楚兆麟的能力,這些原料不敢保證百分之百,但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他相信對方是可以找出來的,他也正是看中了這點,才主動要求合作的,當然了與對方合作並不只是因為這點,但這點卻是最主要的原因。
楚兆麟又仔細的看過一遍之後,他伸出手在自己的桌子下面摸了摸,卻沒想到這桌子的下面竟然彈岀一個暗格,他把這幾頁紙疊好,放了進去,推動暗格,桌子又恢覆了原狀。
沈長君離開了好客樓走在大街上,他猶豫著是回家呢,還是四處轉轉。
街市上很熱鬧,沈長君想起來了,今天有集,那不如隨便逛逛好了。
集市上的東西仍是琳瑯滿目的,沈長君邊走邊看,突然,他覺得有什麽東西閃了他的眼,他朝著那個方向看去,當看到那物的時候,不可思議的瞪大了眼睛。
此刻,他的心臟,撲通撲通的都快跳出來了。
他忙大步的走到攤位前,拿起攤位上擺放的東西,驚喜的翻來覆去的看個沒完。
“這位客人,這是琉璃珠,您要是喜歡的話,我可以算便宜一點。”攤主是位老漢,看起來五十多歲,搓著雙手,拘禁又頗為急切的看著他,說道。
“這是你做的?”沈長君反問道。
“是,是的,您,您要買嗎?真的很便宜,這一個買回去就當哄孩子玩了。“老漢推銷的更急切了。
沈長君手裏拿著的被老漢稱作琉璃珠的東西,並沒說話,在他認為,這些都是制作失敗的琉璃,之所以說它失敗,是因為裏面有很多雜質,還有氣泡,但不可否認,他的確是琉璃。
沈長君髙興並不是因為他喜歡這些琉璃珠,而是他看到了這琉璃珠背後的制作工藝。
沒想到這裏居然已經有琉璃了,那麽玻璃有沒有?
這想法一出,讓他激動的不能自已。
他不止一次的感嘆,大晉朝的能工巧匠可真多啊,雖然眼前的東西是個制作失敗的琉璃珠。
但是誰能保證幾年或者幾十年以後,不會變成現代人們所用的沒有雜質的透明的玻璃呢,說不定在某個角落,已經制作出來了也未可知。
攤位上擺放的琉璃珠還不少,有大有小,這些琉璃珠對他來說是珍貴的,可對大晉朝的原住民來說,卻是沒多大用處,看老漢的樣子已經在這裏站了很久了,想來他的東西肯定是無人問津的
“這些個,怎麽賣?”沈長君伸出食指,轉圈一掃問道。
“很便宜的,大的2文錢,小的一文錢,您,您要多少?“老人緊張的問道。
“我都要了。”
“啊?都,都要?”
“是啊,不賣?”
“不,不不,賣,賣。”老漢激動的話都不會說了。
“不過,”沈長君頓了頓,老漢變得更緊張了,他看著老漢道:“除了這些琉璃珠,我還想雇你做工。”沈長君以為這些失敗的琉璃珠肯定是老漢親手做的,事實上也的確是老漢做的。
“啊?做工?做什麽工?“老漢一頭霧水。
“就做這個,琉璃。”他淡然一笑道。
攤位上的琉璃珠一共有四五十個,最後連買代送的花了70文錢,沈長君給了他100文,並說道:“你回家考慮考慮,若是同意就收拾行李到我那裏,包吃住,不過,我得給你提個醒,給我做工是需要簽協議按手印的,違反了協議,我可是不留情面的。”
說完,沈長君說了一串地址,道一句:希望能夠見到你,之後就走了。
老漢望著沈長君的背影站了很久,他一臉茫然,腦海裏都是剛剛沈長君對他說過的話。
傍晚時分,老漢回到了家,他經過了一處破敗的院子,打開一扇嶄新的木板門,從裏面傳來急促的咳嗽聲。
老漢連忙快步的走了過去,把床上的人扶了起來,用一只手拍著他的後背為他順氣。
“大兒,好些了嗎?”
“咳咳咳,咳咳,爹,咳咳,我沒事′”
“大兒,你的病馬上就會好的,爹今天把琉璃珠都賣光了。”
“咳咳,爹,咳咳咳,真的?”
“真的,那還有假,你別說話了,好好躺著,爹這就去做飯,等會兒咱們吃了飯,我再去燒幾個去,很快就有錢給你買藥了。”
老漢把兒子安頓好,轉身出去了。
老漢名叫張直,兒子叫張思,是張家村的村民,唉,說起這一家子,也是怪可憐的。
張老漢的媳婦,也就是張思的娘把張思生下來以後就去了,這些年,老漢是既當爹又當娘的把張思撫養大,還給他娶了媳婦。
媳婦也是張家村的,叫張曉,那時張曉他爹得了重病,放岀話來,誰家要是能拿岀10兩銀子,就把張曉嫁給誰。
張曉有個青梅竹馬,叫張庭,也是本村人,可是他家實在是窮,都是土裏拋食的,誰家能拿出10兩銀子,張庭給不起聘禮,正趕上張思從外地回來了。
要說張思這幾年,並沒有呆在張家村,他是個心思活絡的人,他覺得,自己年輕,而且腦子靈活,為什麽不能去外面闖一闖,學一門本事,回來也能讓他們爺倆過上好日子呢。
跟張老漢一商量,便在三日後遠行了。
這一走就是5年,留下張老漢一個人,在張家村種地,守著他們這個家,每年的年夜飯都是自己一個人簡單的吃上一口,他是日日都在盼著他家大兒能早日學成歸來。
他的期盼終於實現了,張思在五年後的一天回到了家,還別說,張思這次回來可謂是學成歸來,他學的本事,就是燒制琉璃。
張老漢燒的琉璃珠就是張思教的,可惜,本事不到家,只能燒出大小不一而且還有雜質的琉璃出來。
張思回來聽說了張曉家的事,他覺得他這些年對張曉的情愫終於可以得償所願了。
他比張曉大5歲,打小就喜歡張曉。
小的時候就喜歡跟他玩,他覺得張曉長的好看,小小的軟軟的,比隔壁的王二丫好看多了。
雖然張曉是個小哥兒,但是他就是喜歡。
後來他離開家,出外闖蕩,最開始他並沒有目標,他不知道自己應該學什麽,他一路北上,途中聽說有一個地方,會燒制出一種彩色的琉璃,他花了10文錢,打聽到,那是一個有很多色目人的地方。
他剛開始的時候很猶豫,聽那人說,色目人長的很高大,而且還很兇,像蠻人,還勸他不要去,可是他渴望學本事的心太強烈了,他想著他爹現在一定還在地裏幹活,如果他不能學到本事,他怎麽讓他爹過上好日子呢。
於是他狠了狠心,他做了一個這輩子說起來都會引以為傲的決定,那就是無論如何他都要去試試。
他走了很久,大半年的時間都用在了路上,風餐露宿有過,碰到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時,忍饑挨餓也有過,可是他最終還是找到了。
剛開始的一年,為了學手藝,他都是免費給人做工,好在包吃包住,不然真的是很難熬下去。
第二年才好一點,給他開了工錢,但是也不多,一個月200文錢,幹了半年以後,漲到了40文錢
年底,老板給他們隊10個工人每人發了10兩銀子,算是這一年的紅利。
第三年就好多了,每個月的工錢已經到了2兩銀子。
在外這些年,他也遇到了不少的哥兒或者姑娘,但無論是哪個,他都會拿來跟張曉比較,比來比去,還是覺得張曉最好。
所以他一回來,聽說張曉的爹只要10兩銀子就把張曉許人,那是他想了這麽多年的夢中情人,他哪有不應的,捧著銀子就去下聘了。
這次從外地回來,他帶回了50兩銀子,並不是很多,其實還能更多,不過他從色目人那裏,買了一套制作琉璃的工具,雇車,吃飯,沿途又給家裏買了許多東西,最後就剩下這50兩了。
他想著,反正有了手藝,還愁賺不來更多的錢嗎。
下了聘,定了日子,張思又給張曉買了不少好東西,金首飾,玉鐲子,毫無保留的都一股腦的送到了張曉家,只等著新婚大喜的那一天。
可是沒想到,等待他的,卻是張曉與張庭私奔的消息。
私奔?張思感到夭旋地轉,猶如晴天霹靂砸在他的腦袋上,私奔啊,這可是多大的罪過啊!
若是被村子裏的人找到,會被侵豬籠,若是被官府抓到了,是要上刑的,他怎麽敢。
張思只一晚上,嘴上的燎泡就有如黃豆那麽大了,他是真的喜歡張曉,比起自己對他的失望,他更擔心張曉的安危。
如果張庭真的喜歡張曉,真的是個有擔當的男人,為什麽不來找他,他跟張庭雖然幾年沒見了,但是他離家以前,兩個人可是最好的哥們,他從來不知道張庭喜歡張曉,如果張庭跟他坦白,說他張庭跟張曉是兩情相悅的,他難道會棒打鴛鴦不成。
他無法釋懷,愛人與兄弟雙雙在同一時間以同一方式背叛了他,這讓他如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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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見那紙面上的第一行字,寫著:首烏洗發水,原料是何首烏,姜,皂角,黑豆,當歸等等。
然後是制作的步驟,第一步,第二步,每一步都寫的很詳細。
最後是用法和功效,如去汙能力強,頭發不出油,使白發變黑,防止脫發等等。
楚兆麟看的是嘖嘖稱奇。
沈長君給楚兆麟寫的這個配方還是很齊全的,基本上囊括了所有類型的護膚產品還有彩妝所需要用到的原料及制作流程。
沈長君以前在現代的公司,就是做的這個,所以他對這方面很熟悉。
他相信楚兆麟的能力,這些原料不敢保證百分之百,但至少有百分之八十他相信對方是可以找出來的,他也正是看中了這點,才主動要求合作的,當然了與對方合作並不只是因為這點,但這點卻是最主要的原因。
楚兆麟又仔細的看過一遍之後,他伸出手在自己的桌子下面摸了摸,卻沒想到這桌子的下面竟然彈岀一個暗格,他把這幾頁紙疊好,放了進去,推動暗格,桌子又恢覆了原狀。
沈長君離開了好客樓走在大街上,他猶豫著是回家呢,還是四處轉轉。
街市上很熱鬧,沈長君想起來了,今天有集,那不如隨便逛逛好了。
集市上的東西仍是琳瑯滿目的,沈長君邊走邊看,突然,他覺得有什麽東西閃了他的眼,他朝著那個方向看去,當看到那物的時候,不可思議的瞪大了眼睛。
此刻,他的心臟,撲通撲通的都快跳出來了。
他忙大步的走到攤位前,拿起攤位上擺放的東西,驚喜的翻來覆去的看個沒完。
“這位客人,這是琉璃珠,您要是喜歡的話,我可以算便宜一點。”攤主是位老漢,看起來五十多歲,搓著雙手,拘禁又頗為急切的看著他,說道。
“這是你做的?”沈長君反問道。
“是,是的,您,您要買嗎?真的很便宜,這一個買回去就當哄孩子玩了。“老漢推銷的更急切了。
沈長君手裏拿著的被老漢稱作琉璃珠的東西,並沒說話,在他認為,這些都是制作失敗的琉璃,之所以說它失敗,是因為裏面有很多雜質,還有氣泡,但不可否認,他的確是琉璃。
沈長君髙興並不是因為他喜歡這些琉璃珠,而是他看到了這琉璃珠背後的制作工藝。
沒想到這裏居然已經有琉璃了,那麽玻璃有沒有?
這想法一出,讓他激動的不能自已。
他不止一次的感嘆,大晉朝的能工巧匠可真多啊,雖然眼前的東西是個制作失敗的琉璃珠。
但是誰能保證幾年或者幾十年以後,不會變成現代人們所用的沒有雜質的透明的玻璃呢,說不定在某個角落,已經制作出來了也未可知。
攤位上擺放的琉璃珠還不少,有大有小,這些琉璃珠對他來說是珍貴的,可對大晉朝的原住民來說,卻是沒多大用處,看老漢的樣子已經在這裏站了很久了,想來他的東西肯定是無人問津的
“這些個,怎麽賣?”沈長君伸出食指,轉圈一掃問道。
“很便宜的,大的2文錢,小的一文錢,您,您要多少?“老人緊張的問道。
“我都要了。”
“啊?都,都要?”
“是啊,不賣?”
“不,不不,賣,賣。”老漢激動的話都不會說了。
“不過,”沈長君頓了頓,老漢變得更緊張了,他看著老漢道:“除了這些琉璃珠,我還想雇你做工。”沈長君以為這些失敗的琉璃珠肯定是老漢親手做的,事實上也的確是老漢做的。
“啊?做工?做什麽工?“老漢一頭霧水。
“就做這個,琉璃。”他淡然一笑道。
攤位上的琉璃珠一共有四五十個,最後連買代送的花了70文錢,沈長君給了他100文,並說道:“你回家考慮考慮,若是同意就收拾行李到我那裏,包吃住,不過,我得給你提個醒,給我做工是需要簽協議按手印的,違反了協議,我可是不留情面的。”
說完,沈長君說了一串地址,道一句:希望能夠見到你,之後就走了。
老漢望著沈長君的背影站了很久,他一臉茫然,腦海裏都是剛剛沈長君對他說過的話。
傍晚時分,老漢回到了家,他經過了一處破敗的院子,打開一扇嶄新的木板門,從裏面傳來急促的咳嗽聲。
老漢連忙快步的走了過去,把床上的人扶了起來,用一只手拍著他的後背為他順氣。
“大兒,好些了嗎?”
“咳咳咳,咳咳,爹,咳咳,我沒事′”
“大兒,你的病馬上就會好的,爹今天把琉璃珠都賣光了。”
“咳咳,爹,咳咳咳,真的?”
“真的,那還有假,你別說話了,好好躺著,爹這就去做飯,等會兒咱們吃了飯,我再去燒幾個去,很快就有錢給你買藥了。”
老漢把兒子安頓好,轉身出去了。
老漢名叫張直,兒子叫張思,是張家村的村民,唉,說起這一家子,也是怪可憐的。
張老漢的媳婦,也就是張思的娘把張思生下來以後就去了,這些年,老漢是既當爹又當娘的把張思撫養大,還給他娶了媳婦。
媳婦也是張家村的,叫張曉,那時張曉他爹得了重病,放岀話來,誰家要是能拿岀10兩銀子,就把張曉嫁給誰。
張曉有個青梅竹馬,叫張庭,也是本村人,可是他家實在是窮,都是土裏拋食的,誰家能拿出10兩銀子,張庭給不起聘禮,正趕上張思從外地回來了。
要說張思這幾年,並沒有呆在張家村,他是個心思活絡的人,他覺得,自己年輕,而且腦子靈活,為什麽不能去外面闖一闖,學一門本事,回來也能讓他們爺倆過上好日子呢。
跟張老漢一商量,便在三日後遠行了。
這一走就是5年,留下張老漢一個人,在張家村種地,守著他們這個家,每年的年夜飯都是自己一個人簡單的吃上一口,他是日日都在盼著他家大兒能早日學成歸來。
他的期盼終於實現了,張思在五年後的一天回到了家,還別說,張思這次回來可謂是學成歸來,他學的本事,就是燒制琉璃。
張老漢燒的琉璃珠就是張思教的,可惜,本事不到家,只能燒出大小不一而且還有雜質的琉璃出來。
張思回來聽說了張曉家的事,他覺得他這些年對張曉的情愫終於可以得償所願了。
他比張曉大5歲,打小就喜歡張曉。
小的時候就喜歡跟他玩,他覺得張曉長的好看,小小的軟軟的,比隔壁的王二丫好看多了。
雖然張曉是個小哥兒,但是他就是喜歡。
後來他離開家,出外闖蕩,最開始他並沒有目標,他不知道自己應該學什麽,他一路北上,途中聽說有一個地方,會燒制出一種彩色的琉璃,他花了10文錢,打聽到,那是一個有很多色目人的地方。
他剛開始的時候很猶豫,聽那人說,色目人長的很高大,而且還很兇,像蠻人,還勸他不要去,可是他渴望學本事的心太強烈了,他想著他爹現在一定還在地裏幹活,如果他不能學到本事,他怎麽讓他爹過上好日子呢。
於是他狠了狠心,他做了一個這輩子說起來都會引以為傲的決定,那就是無論如何他都要去試試。
他走了很久,大半年的時間都用在了路上,風餐露宿有過,碰到前不著村後不著店時,忍饑挨餓也有過,可是他最終還是找到了。
剛開始的一年,為了學手藝,他都是免費給人做工,好在包吃包住,不然真的是很難熬下去。
第二年才好一點,給他開了工錢,但是也不多,一個月200文錢,幹了半年以後,漲到了40文錢
年底,老板給他們隊10個工人每人發了10兩銀子,算是這一年的紅利。
第三年就好多了,每個月的工錢已經到了2兩銀子。
在外這些年,他也遇到了不少的哥兒或者姑娘,但無論是哪個,他都會拿來跟張曉比較,比來比去,還是覺得張曉最好。
所以他一回來,聽說張曉的爹只要10兩銀子就把張曉許人,那是他想了這麽多年的夢中情人,他哪有不應的,捧著銀子就去下聘了。
這次從外地回來,他帶回了50兩銀子,並不是很多,其實還能更多,不過他從色目人那裏,買了一套制作琉璃的工具,雇車,吃飯,沿途又給家裏買了許多東西,最後就剩下這50兩了。
他想著,反正有了手藝,還愁賺不來更多的錢嗎。
下了聘,定了日子,張思又給張曉買了不少好東西,金首飾,玉鐲子,毫無保留的都一股腦的送到了張曉家,只等著新婚大喜的那一天。
可是沒想到,等待他的,卻是張曉與張庭私奔的消息。
私奔?張思感到夭旋地轉,猶如晴天霹靂砸在他的腦袋上,私奔啊,這可是多大的罪過啊!
若是被村子裏的人找到,會被侵豬籠,若是被官府抓到了,是要上刑的,他怎麽敢。
張思只一晚上,嘴上的燎泡就有如黃豆那麽大了,他是真的喜歡張曉,比起自己對他的失望,他更擔心張曉的安危。
如果張庭真的喜歡張曉,真的是個有擔當的男人,為什麽不來找他,他跟張庭雖然幾年沒見了,但是他離家以前,兩個人可是最好的哥們,他從來不知道張庭喜歡張曉,如果張庭跟他坦白,說他張庭跟張曉是兩情相悅的,他難道會棒打鴛鴦不成。
他無法釋懷,愛人與兄弟雙雙在同一時間以同一方式背叛了他,這讓他如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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