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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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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煥和蕭筱湘相視笑了起來道:“頭,她一定在騙你!你相信我們吧,人家那是絕對在騙你,不是騙你錢,就是瞧上你的職位了。你說要是相處久一點,你去過不少地方,憑你的見識,吹一吹把美媚哄昏了我們還能信,但你要說你是白馬王子一見鐘情,我們就得去吐了。”

白墨笑了起來,他點著叼在嘴上的香煙道:“那就沒問題了,我還真以為,我在一夜之間,變成了萬人迷了,或是大眾審美觀點突然轉變呢。這,就是我讓你們來這裏討論的秘密,明白嗎?”

“有沒有搞錯啊?”楊文煥叫了起來:“搞半天來這裏就是為了討論你是不是很帥?我的媽的,頭,你是不是瘋了?再說,你咨詢我們的意見,這頓飯是不是該算你頭上?我們提供咨詢意見還包飯錢,這也太說不過去了吧?”

白墨笑道:“稍安莫躁,飯錢我給就我給。你們聽我說完先,我認為刑警大隊裏有問題,因為有一個人喜歡上我了,或者說,她表示得如同喜歡上我一樣。所以我才找你們來問這個事,你們的答案明顯和我自己的一樣,所以我更確定刑警大隊有問題。”

楊文煥和蕭筱湘這次倒不再反對,他們點了點頭。的確有問題,從一進刑警大隊他們就發現有問題了,對白墨再怎麽不滿都好,不可能這麽公然的去反對白墨,讓白墨完全下不了臺,那在政府機關是不可能發生的。

但今天發生了,不單如此,還有人來伸量白墨有多少斤兩,這絕對的有問題,但問題出在哪裏他們就一樣沒有想出來,白墨笑道:“我開始也想不出來,但問題對方太急了,太急於讓我相信她是眾多不合作的下屬裏,愛上我並最願意和我合作的人。”

這個人就是,“劉莉!”楊文煥和蕭筱湘不約而同的叫了出來,因為只可能是劉莉。那和以,她為什麽要這麽做呢?這麽做,對她有什麽好處呢?如果她真的喜歡白墨,那就不是問題了,但她明明不可能就這麽喜歡上白墨的,而現在在座人等,卻又找不到她這麽做是企圖達到什麽目的,於是,這是一個悖論。

蕭筱湘是首先動搖的,她猶豫不決地說:“或者,或者她有什麽惡趣味也不好說對不對?比如說她喜歡玩那種變態SM,頭,你的體型,外表瞧上去,似乎就是那種很軟弱的……算了算了,當我沒說了。”

“也不一定吧,說不定她就是個騷貨,見男人就勾引,現在見了新鮮貨色,當然就上了,再說頭也算年輕有為了,是不是,所以搞不好這女人就為了謀一張長期飯票……”楊文煥笑著道:“也不奇怪對吧?”

白墨搖了搖頭,他倒了一杯五糧液,淺嘗一口,輕輕地用指節敲著桌面,他覺得不可能,他相信自己已經是一個有點自大的人了,但再自大,他也不會認為是女人見到自己就會撲上來,這問題到底出在哪裏?

“其實,我懷疑她的理由並不充分,我要承認這一點,因為我從第一眼見到她時,就覺得她不是好人……”白墨慢慢地說:“總之,是一種直覺,你們知道,當設定了論調,再來找論據,可以說,不太客觀,但我相信,我的感覺不會錯。”

“頭,也許這事先放一下吧?”蕭筱湘說:“可以為樸石澄清的時間不多了,也就二天多點,我們不如搞定樸石的事,然後再來推敲這個事情,反正大把時間,到時慢慢論證,不是更好嗎?”

白墨仍是搖了搖頭,他把杯裏的五糧液一飲而盡,站了起來,他望著窗外,突然之間,白墨轉過身來,對蕭筱湘說:“你剛才說什麽?剛說一次!快點!”蕭筱湘也習慣了白墨這種捕捉思絮的方法了,當下便道:“反正大把時間,到時慢慢論證,不是更好嗎?”

“對了!”白墨用力一拍大腿,笑道:“小蕭不錯!我知道了,這女人想要在我身上得到什麽了。她要的東西很簡單,就是時間。只要她在餘下的時間裏,把我纏住,讓我無心辦案,時間一到樸石就被押上京去了,因為他的保密級別,基本上……”

“那她可以得到什麽?”楊文煥不解地問:“樸石和她有仇恨嗎?不然的話,她整死樸石要得到什麽?那也還是不成立啊!頭,你不能為了自圓其說而自圓其說吧?”白墨笑著搖了搖頭,他此時臉上的表情已經輕松下來了,因為他已經想通了問題的關鍵所在。

白墨急急地打了個電話給吳建軍道:“召集人手,可能有人會在我們送樸石上京的時候,準備搶劫,對,我確定這一點,放心吧,就這樣,人手不夠你去找柳眉,你告訴她,我找到了陳雯了就可以了。你召集了人手以後,馬上把刑警大隊兇手組所有人員隔離審查!可能會有反抗!”

“怪不得我一見她,就覺得眼熟,就覺得她有問題,陳雯陳雯,明知我來了,你還敢玩火中取栗!嘿,那我們就瞧瞧誰笑到最後了。”白墨點起一支煙,他在窗前,望著車龍水馬,不知不覺中,他發現,自己已離當年那個剛出校門的單純少年,很遠,很遠了。

不過,他現在真的沒有太多時間去感懷了,因為還要正事等著他去辦,白墨笑著對蕭筱湘說:“你和老楊,去捉那個調音師,我相信那個調音師,一定和樸石的戰友,那個代他攔了子彈,爾後又要殺他的戰友有關系,行動!”

白墨舍不得一桌的菜,加上他實在也是餓了,便狼吞虎咽起來,吃得還不過癮,又叫了半打啤酒,啤酒很快就送了過來了,白墨喝了兩瓶,又按鈴讓送兩碗飯過來。過了一會,似乎是送飯的來了,白墨隨著腳步聲,卻慢慢地擡起頭來。

因為這腳步聲不對勁,一深一淺的,酒店不會請一個瘸子當侍者。來人的腿上,有槍!白墨一個激零,捉起邊上的水杯灌了兩口,卻在這時包廂的門被推開,一張熟悉的臉映入白墨眼簾,卻是那位身上帶著三把槍的阿倫。白墨笑道:“你趁不值班來這裏撈外快?阿倫啊,這可不是什麽好事啊!”

“白大隊,我是近來手頭緊啊,你多包涵了。這酒,還行麽?要不要幫你換一下?”阿倫有點尷尬地說著,他剛剛把飯放在桌上,搓了搓手,但白墨已經醉了,白墨歪在桌子上,嘴角還掛著涎水。

阿倫搖頭嘆道:“你這麽年輕,是個人物,可惜啊,我不得不動手,要不然的話,我的日子可就沒法子過下去了。”他慢慢地從後腰拔出槍,這不是一把制式的手槍,這是一把黑市M1191A手槍,是在一次殲滅混混火拼時阿倫私藏起來的,在這種行動上,也算是派上了用場。

這時只聽白墨冷冷地道:“我可不想動手,我就動腳好了!”似乎已經醉倒在桌子上的白墨突然之間如老虎一樣撲了上去,旋風般一腳踢中阿倫的手腕。但他一下子楞住了,因為槍還在阿倫的手上。

阿倫一把扯過白墨的衣領,白墨手上的酒杯把持不穩,摔到地上碎裂成幾片,阿倫獰笑道:“不行了吧?就算你再能打都好,現在是二十二世紀了,你來啊,你打我啊!”白墨一時惡從膽邊生,暴吼一聲,一記勾拳擊中阿倫的下巴,但阿倫連晃都不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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