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出生江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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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王之殿中的熏香依然在彌漫,薛鈴在小心地吐納呼吸。
整個大殿雖然不小,但是同樣沒有大到無邊無際。
正在薛鈴還在考慮關於太師俸祿與這個金絲手套價格之間的關系的時候,方別這看似輕描淡寫的將軍,讓紅狐瞬間屏住了呼吸。
“敢情您是來砸場子的?”這位帶著紅狐面具的嬌媚女子聲音隱約透出寒意。
“哪裏哪裏。”方別笑道:“這不是感興趣嗎?”
“還是姐姐你這匕首有問題?還是金絲手套有問題?”方別頓了頓,看不到表情,但是面具下黑漆漆的眼珠帶著溫和的笑意。
“或者說都有問題。”
紅狐收起了匕首:“我不做你生意了。”
這樣說著,她也將金絲手套重新收進了一個水晶匣中,不再搭理方別一句。
方別笑了笑,拉著薛鈴走開了。
薛鈴雖然看的有些懵懂,但是到了這個地步,怎麽會不知道紅狐賣的東西有問題。
走出幾步之後,薛鈴才小聲發問:“你怎麽看出來的?我怎麽完全看不出來?”
是的,怎麽看出來的?那熟鐵棍是方別檢查過的,人家紅狐就是能夠拿著斬魚匕首像是切香腸一樣把熟鐵一段一段切下來,金絲手套也確實擋住了斬魚匕首的切割。
一切沒有問題啊。
況且能夠削鐵如泥的匕首賣一千兩銀子,對於真正豪爽的江湖人士來說,恐怕真的不貴,畢竟千金易得,一器難求,一件趁手的兵刃,對於行走江湖是多麽大的裨益薛鈴當然清楚。
這樣想的時候,薛鈴就會想起來了岳平山的熒惑劍,那柄鑲著紅寶石的寶劍也算是華山的一把名劍,如果不是毛了臉上過意不去,再說方別也沒有吞下來的意思,所以只能給岳平山留下。
那柄熒惑劍現在看來,最起碼一千兩也是能賣的?
至於自己現在手上還戴著的勞力士,如果能夠解決容易切手指的困擾的話,那麽恐怕真能賣三千兩?畢竟如此奇門隱蔽又鋒利的神兵利器,恐怕只有西域那邊的能工巧匠才能夠制作出來。
方別輕笑一聲:“變戲法罷了,走江湖的,沒兩招障眼法怎麽混得下去。”
薛鈴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嗯,她就完全沒有看出來。
方別於是拉著薛鈴在人群中又走了兩步,然後伸出一根手指在薛鈴面前搖了搖:“問你一個問題。”
薛鈴點頭:“問吧。”
方別把手指插進猴哥面具的鼻孔裏面摳了摳拿出來,然後問道:“你敢舔嗎?”
雖然說手指上並沒有帶出來黏糊糊的鼻涕,可見方別的鼻孔還是挺幹凈的,但是光看這個動作,就讓人很惡心了好吧。
薛鈴全身黑線:“你惡不惡心啊。”
方別笑了笑:“你看我就敢。”
這樣說著,方別毫不猶豫地在手指上舔了一口,看得薛鈴不寒而栗。
“註意到了嗎?”方別問道。
“註意到什麽?註意到你是一個惡心的變態了嗎?”薛鈴毫不猶豫地說道。
“並不是。”方別笑了笑:“你沒有註意到我摳鼻孔用的是中指,但是最後舔的卻是食指嗎?”
薛鈴楞住了。
她真的沒有註意,因為她的核心點一直都在方別很惡心這一點了,至於是哪根手指惡心的,她關心這個幹什麽?
反正她自己又真的不會舔。
“對吧。”方別接著說道:“你當時,所關註的地方是不是都在斬魚匕首很鋒利這一點上了。”
“你難道就沒有想過,斬魚匕首兩邊的鋒利度並不一樣?”
薛鈴看著方別,遠處那只紅狐貍已經在人群中看不到了:“但是她為什麽要這樣做呢?”
“那個金絲手套,確實能夠擋住普通兵刃的切割。”方別說道:“但是到了削鐵如泥這個級別的兵刃,或者說是灌註了高深內力的兵刃,就無能為力了,值錢雖然還算值錢,但是能賣一個一百兩就不容易了。”
“你別小瞧這個一百兩,一百兩就已經是巨款了,你要知道尋常一個任務,能夠十兩銀子就算燒高香了。”
殺一個人只有十兩銀子可賺嗎?那樣一個人命還真賤呢,不過回想起來,一個月四錢月錢的話,如果一個人頭能有十兩銀子那麽多,那就是薛鈴兩年的工錢了。
況且殺人那麽快,只用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夠殺死一個人。
薛鈴瞬間明白了刺客這個職業存在的價值,並且寧懷遠也只給了五十兩紋銀的賞額,因為任務是華山派發布的,華山派並沒有特別標註這個叛徒的危險性,因為他們自己也派出了更得力的岳平山前來追殺寧懷遠。
以及不得不提的是,一個月快過去了,蜂巢那邊還沒有發下來寧懷遠任務的獎勵。
這讓薛鈴瞬間感受到了那些拖欠工資的萬惡資本家的嘴臉。
“能夠把可以防住普通刀劍的防割手套賣到能夠防住神兵利器的金絲手套的價格,這就是那柄斬魚匕首的價值呢。”方別繼續說道:“都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江湖中的水有多深,要自己去試試才知道。”
薛鈴輕輕搖了搖嘴唇:“你不是和我一般大嗎?”
是的,這個家夥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但是薛鈴怎麽感覺自己在他面前就像一個真正的菜鳥一樣。
江湖如此險惡,他卻能夠如履平地一般,甚至連鞋背都不會被江湖的風浪打濕。
“我出生,就在江湖之中呢。”方別笑著說道。
他眼前浮現出了那片汪洋的泛濫的洪水,這是他來到這個世界所看到的第一幕景象。
他剛剛結束了在另外一個世界的生命,因為猝不及防的心臟驟停,他死在大學的頒獎典禮上,但是重新獲得生命的時候,卻又在另一片汪洋之中。
然後那個穿著翠綠色衣衫的女子將他救起,卻不願帶他走。
“我不是個好人。”
那個時候的何萍這樣對他說道。
“跟著我沒有好下場的。”
方別至今還記得自己那個時候的回答。
“我沒有什麽地方可去了。”
“我想活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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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大殿雖然不小,但是同樣沒有大到無邊無際。
正在薛鈴還在考慮關於太師俸祿與這個金絲手套價格之間的關系的時候,方別這看似輕描淡寫的將軍,讓紅狐瞬間屏住了呼吸。
“敢情您是來砸場子的?”這位帶著紅狐面具的嬌媚女子聲音隱約透出寒意。
“哪裏哪裏。”方別笑道:“這不是感興趣嗎?”
“還是姐姐你這匕首有問題?還是金絲手套有問題?”方別頓了頓,看不到表情,但是面具下黑漆漆的眼珠帶著溫和的笑意。
“或者說都有問題。”
紅狐收起了匕首:“我不做你生意了。”
這樣說著,她也將金絲手套重新收進了一個水晶匣中,不再搭理方別一句。
方別笑了笑,拉著薛鈴走開了。
薛鈴雖然看的有些懵懂,但是到了這個地步,怎麽會不知道紅狐賣的東西有問題。
走出幾步之後,薛鈴才小聲發問:“你怎麽看出來的?我怎麽完全看不出來?”
是的,怎麽看出來的?那熟鐵棍是方別檢查過的,人家紅狐就是能夠拿著斬魚匕首像是切香腸一樣把熟鐵一段一段切下來,金絲手套也確實擋住了斬魚匕首的切割。
一切沒有問題啊。
況且能夠削鐵如泥的匕首賣一千兩銀子,對於真正豪爽的江湖人士來說,恐怕真的不貴,畢竟千金易得,一器難求,一件趁手的兵刃,對於行走江湖是多麽大的裨益薛鈴當然清楚。
這樣想的時候,薛鈴就會想起來了岳平山的熒惑劍,那柄鑲著紅寶石的寶劍也算是華山的一把名劍,如果不是毛了臉上過意不去,再說方別也沒有吞下來的意思,所以只能給岳平山留下。
那柄熒惑劍現在看來,最起碼一千兩也是能賣的?
至於自己現在手上還戴著的勞力士,如果能夠解決容易切手指的困擾的話,那麽恐怕真能賣三千兩?畢竟如此奇門隱蔽又鋒利的神兵利器,恐怕只有西域那邊的能工巧匠才能夠制作出來。
方別輕笑一聲:“變戲法罷了,走江湖的,沒兩招障眼法怎麽混得下去。”
薛鈴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嗯,她就完全沒有看出來。
方別於是拉著薛鈴在人群中又走了兩步,然後伸出一根手指在薛鈴面前搖了搖:“問你一個問題。”
薛鈴點頭:“問吧。”
方別把手指插進猴哥面具的鼻孔裏面摳了摳拿出來,然後問道:“你敢舔嗎?”
雖然說手指上並沒有帶出來黏糊糊的鼻涕,可見方別的鼻孔還是挺幹凈的,但是光看這個動作,就讓人很惡心了好吧。
薛鈴全身黑線:“你惡不惡心啊。”
方別笑了笑:“你看我就敢。”
這樣說著,方別毫不猶豫地在手指上舔了一口,看得薛鈴不寒而栗。
“註意到了嗎?”方別問道。
“註意到什麽?註意到你是一個惡心的變態了嗎?”薛鈴毫不猶豫地說道。
“並不是。”方別笑了笑:“你沒有註意到我摳鼻孔用的是中指,但是最後舔的卻是食指嗎?”
薛鈴楞住了。
她真的沒有註意,因為她的核心點一直都在方別很惡心這一點了,至於是哪根手指惡心的,她關心這個幹什麽?
反正她自己又真的不會舔。
“對吧。”方別接著說道:“你當時,所關註的地方是不是都在斬魚匕首很鋒利這一點上了。”
“你難道就沒有想過,斬魚匕首兩邊的鋒利度並不一樣?”
薛鈴看著方別,遠處那只紅狐貍已經在人群中看不到了:“但是她為什麽要這樣做呢?”
“那個金絲手套,確實能夠擋住普通兵刃的切割。”方別說道:“但是到了削鐵如泥這個級別的兵刃,或者說是灌註了高深內力的兵刃,就無能為力了,值錢雖然還算值錢,但是能賣一個一百兩就不容易了。”
“你別小瞧這個一百兩,一百兩就已經是巨款了,你要知道尋常一個任務,能夠十兩銀子就算燒高香了。”
殺一個人只有十兩銀子可賺嗎?那樣一個人命還真賤呢,不過回想起來,一個月四錢月錢的話,如果一個人頭能有十兩銀子那麽多,那就是薛鈴兩年的工錢了。
況且殺人那麽快,只用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夠殺死一個人。
薛鈴瞬間明白了刺客這個職業存在的價值,並且寧懷遠也只給了五十兩紋銀的賞額,因為任務是華山派發布的,華山派並沒有特別標註這個叛徒的危險性,因為他們自己也派出了更得力的岳平山前來追殺寧懷遠。
以及不得不提的是,一個月快過去了,蜂巢那邊還沒有發下來寧懷遠任務的獎勵。
這讓薛鈴瞬間感受到了那些拖欠工資的萬惡資本家的嘴臉。
“能夠把可以防住普通刀劍的防割手套賣到能夠防住神兵利器的金絲手套的價格,這就是那柄斬魚匕首的價值呢。”方別繼續說道:“都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江湖中的水有多深,要自己去試試才知道。”
薛鈴輕輕搖了搖嘴唇:“你不是和我一般大嗎?”
是的,這個家夥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但是薛鈴怎麽感覺自己在他面前就像一個真正的菜鳥一樣。
江湖如此險惡,他卻能夠如履平地一般,甚至連鞋背都不會被江湖的風浪打濕。
“我出生,就在江湖之中呢。”方別笑著說道。
他眼前浮現出了那片汪洋的泛濫的洪水,這是他來到這個世界所看到的第一幕景象。
他剛剛結束了在另外一個世界的生命,因為猝不及防的心臟驟停,他死在大學的頒獎典禮上,但是重新獲得生命的時候,卻又在另一片汪洋之中。
然後那個穿著翠綠色衣衫的女子將他救起,卻不願帶他走。
“我不是個好人。”
那個時候的何萍這樣對他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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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別至今還記得自己那個時候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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