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第二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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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第二個原因是什麽?”
“是別墅裏留下的東西。”張山開口道,“首先,案發現場我們並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指紋和作案兇器,這是為什麽?因為兇手並不想讓我們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並不想讓我們知道他是誰!所以,他才會在殺了白南之後精心的清理了案發現場。而如果這個兇手是李雲霞的話,她有必要這樣做嗎?所有人都知道,白南的這處別墅裏面住著一個保姆,現如今白南死了,保姆竟然失蹤了,那麽我們肯定會第一時間就把嫌疑鎖定在李雲霞的身上,也就是說,不管李雲霞收拾不收拾現場,她都會被我們列為重點的嫌疑人,這一點,難道李雲霞不清楚嗎?如果說是李雲霞殺的人,那麽她的動機又是什麽?首先,她跟白南之間肯定不存在仇恨這一說,那麽只有一種可能了,就是謀財。可是案發現場的工藝品和古董都原封不動的擺著,就算是李雲霞跑了也沒有把這些東西帶走,難道不奇怪嗎?”
“最重要的就是洗手間裏的生活必需品,如果李雲霞殺了人想跑路,那麽生活必需品,金銀細軟是必須要準備的,在洗手間,她的洗面奶、牙刷等洗漱用品一樣都沒有帶走,就連房間裏的衣服都沒有拿走,包和零錢都在桌子上扔著,這並不像是一個跑路的人所應該留下的東西。”
慕雲仔細聆聽著張山的分析,覺得頗有幾分道理,挑動了兩下眉頭問道:“那你的意思是……李雲霞……”
“李雲霞要麽就是被真正的兇手控制起來了,要麽就是……死了。”
聽到死了這兩個字眼的時候,慕雲的心裏著實咯噔一聲。
“這是很明顯的栽贓,嫁禍。”張山背著手在審訊室的通道內走著,一邊走一邊說道,“因為兇手也知道李雲霞的存在,並且很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白南死了之後,只要李雲霞失蹤了,那麽李雲霞就是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李雲霞一日不露面,那麽她一日就是重點犯罪嫌疑人,甚至會被警方列入通緝名單裏。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認為,白南就是李雲霞殺的。如果兇手把李雲霞控制起來或者殺死,拋屍荒野,警方這輩子都不可能找到李雲霞的身影,那不就意味著這案子在沒有罪犯歸案的情況下告破了嗎?”
慕雲恍然大悟的點頭,並且追問:“那李雲霞現在應該會……在哪?”
“不管李雲霞現在在哪,是生是死,她肯定是本案當中一個重要的目擊證人,如果李雲霞還活著的話就好說,就怕她已經死了。但不管怎麽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這個案子想要破,不管是出於什麽角度,李雲霞都是必須要找到的。對了,白雲飛那邊怎麽說的?”
白雲飛就是本案受害者白南的大養子,根據白雲飛的供述,昨天晚上他也參加了公司內部的酒會,一開始跟著打了打下手,後來等人都到齊了後就跑去輪流敬酒了,昨天他喝的雖然沒有孫助理多,但是他的酒量卻並不是太好,所以也是喝的昏天黑地的,最後是由他的司機把他和孫助理一起送回家的,這一點,孫助理可以給他作證,也就是說昨天在案發的時候,白雲飛是可以拿得出不在場證明的。
“白雲飛說,昨天晚上九點半那會,他跟孫助理都喝多了,他的司機帶著他跟孫助理散會之後直接回家了,後面的會場是誰收拾的,他都不太清楚。”
張山微微點頭,回到辦公室之後,一名刑警將別墅區開發時的平面結構規劃圖剛好拿進來,他將這結構圖平鋪在白板上,用四塊磁鐵將平面結構圖的四個角死死的壓在白板上,別墅區的平面結構圖就這樣直觀的展現在二人的面前,他拿起一支筆,首先將案發現場的別墅圈起來,指著上面的圓圈道:“這裏就是白南的別墅,整個白石山別墅區總共只有十個別墅,白南的別墅是這裏面所有別墅當中地理位置最佳的,如果說犯罪嫌疑人殺人之後想要離開現場,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第一條路就是通過白石山別墅的山路大搖大擺的離開,第二條路就是從這個地方上山,越過大山後從大山的另一端逃離現場。”
慕雲此時拋出一個疑問,道:“張山,你覺得殺死白南的人,一定是昨天晚上參加酒會的人嗎?”
張山點頭。
“為什麽不可能是外人呢……我的意思是說,白南的社會地位不低,而且影響力很強,雖然說他做生意時候並不會過多的去得罪人,但是不管怎麽說,也肯定無意之中得罪過一些人。如果說有有心之人掌握了白南的行蹤的話,派殺手進入別墅區殺了他,這也並不無可能……別忘了,崔光虎和安紅的案子就是那樣,為什麽不排除有人買兇殺人的可能呢?”
慕雲的推測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張山卻搖頭排除了這種可能性,“要知道,白石山的別墅區雖然住的人家很少,但是住在這裏的人非富即貴,就像白南,他的資產完全可以登上烏市首富的地位,而身邊的這兩個鄰居,一個是本地的珠寶大亨,另外一個也是很有名的互聯網大亨,只不過他們都不怎麽住在這裏罷了……說句誇張一點的話,住在這個別墅區的十戶人家的財產加起來,足以撼動半個烏市的經濟體系。如果這十個人同時破產,那麽至少會有上萬人面臨失業……我說這話的意思是,因為這十個人家的社會地位十分特殊,而且這別墅區的房價高的離譜,安保措施自然不會差。就比如這個地方。”
張山說完後用筆圈點了進入別墅區入口的地方,道:“這是進入別墅區的入口,入口處24小時有人值班,就算是深夜,這一左一右兩個崗亭當中也有4名保安把守,而且這4名保安也不是普通的保安,全部都是退伍的青壯年士兵。進入這裏的人不但要報出別墅主人的身份,還要進行實名制登記,而且這裏只是其中的一處,還有這個地方。”
張山又拿起筆圈起山路的一個拐角處,道:“這裏是一個路燈,路燈上面有一個監控攝像頭,只不過這個攝像頭連接的不只是交管部門內網的電腦,還連接著白石山別墅區的物業,也就是說,通過這條山路上下山的人和車輛,白石山的物業監控室內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並且會記錄下所有來往人的車牌號,而且別墅的鐵門外面,24小時都有人巡邏,平均30分鐘一崗,不論刮風下雪還是白天黑夜,這裏都有人巡邏。駐紮在這裏的安保人員就不低於30人,30個人保護10戶人家,幾乎是3:1的比例了,你覺得在這樣的安保措施下,外人能輕易的混進來嗎?”
慕雲掃視著平面結構圖上密密麻麻的攝像頭,最終讚同了張山的看法,因為這裏安保措施極好的緣故,別墅的主人家基本上都不安裝監控攝像頭,這就造成了案發現場監控死角的缺失,給案件偵破帶來了極大的難題。張山閉上眼睛,開始回憶在案發現場中所看到的所有細節。
躺在地上的白南,右側後腦上鈍器打傷的傷口。
案發現場被清理幹凈的紅酒瓶碎片和紅酒印記。
從白南身上搜到的那把鑰匙。
還有案發當晚,所有進入白南的家中參加酒會的訪客登記人名單……
擋酒的孫助理,醉酒的白雲飛,二次返回現場的白君凱,哭泣哀傷的報警人白紫雲,神秘失蹤的保姆李雲霞,所有和本案當中有關聯的人的圖像,就如同過電影一樣的在張山的腦海中不斷閃爍著,他緊緊地皺眉閉眼,試圖從這些人的供詞和舉止當中尋找到一些突破口!
首先,被害人白南死亡的姿勢是趴在地面上的,這樣的姿勢代表了兇手是在背後偷襲的,能夠在這樣的時間點進入白南的別墅,一定是跟白南關系比較密切的人。從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講,把後背交給對方是一種有安全感的信任的表現,就好比當兵打仗上戰場,血海廝殺的士兵始終要目視敵方,而絕對不會把自己的後背交給敵人,就算交,也只可能把自己的身後交給跟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戰友,這就是信任!
而白南混跡商場幾十載,防範心理自然要比普通人重,酒會散場後,能夠留在酒會現場的人無非兩種,要麽就是保姆或者清掃現場的工作人員,要麽就是跟白南關系很近的人。除此之外,別無其他!而白南屍體死亡時的姿勢也表示,兇手是從背後出其不意對白南進行的偷襲,這一點也很關鍵。雖然這個舉動看起來十分輕微,但是卻側面的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幾種心理。
什麽樣子的兇手會在殺人的時候選擇偷襲呢?
第一種兇手,嫌麻煩的兇手,他擔心自己殺人過程過於繁瑣,擔心被害人的劇烈的反抗,為了避免麻煩,就出其不意的從身後進行偷襲一擊斃命,這樣犯罪嫌疑人省事兒,被害人也能減緩一些痛苦,一般來說,這樣的殺人兇手辦事兒比較麻利,相對來說更為專業一些,就像前陣子破獲的周國生案,周國生就屬於這樣的人。他在殺安亞紅、崔光虎以及任雪和孩子時,都是趁著這幾名被害人防範意識缺失的時候痛下殺手的,這就讓被害人一點還手的餘地都沒有了。
第二種兇手,是膽子小的兇手。這種選擇偷襲的兇手多半是心理陰暗,又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兇手,這種人為人小心謹慎,生怕作案的環節中出現任何紕漏,為了避免被害人的殊死反抗導致作案的失敗,他們會選擇采取這種極端又安全的方式偷襲兇手,力求一擊斃命,而很明顯,本案當中的兇手顯然不符合第二種兇手的心理特征,因為本案當中的被害人是一名70歲的老頭,哪怕是赤手空拳的正面沖突,兇手也不至於害怕什麽。
第三種兇手,也就是最後一種,這種兇手不符合以上兩種兇手的所有特征,之所以選擇偷襲的目的,是害怕跟被害人產生正面沖突!而害怕和受害人產生正面沖突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懼怕,而是源自於自己的良心!這種兇手多半是和被害人關系很好,甚至經常受到被害人的恩惠,在行兇過程中良心發現,說白了,就是無顏面對被害人!這種人多半都是熟人作案,舉一個比較真實的例子,但這例子可能扯的有點遠,三國演義大家都看過,熟悉的人都知道,三國當中的蜀國猛將張飛醉酒後被屬下偷襲,割掉了人頭。像兇手的這種偷襲行為,就明顯符合第三種兇手的特征。有人會說了,張飛當年是三國猛將,戰鬥力不俗,他的屬下選擇在他醉酒時偷襲不應該是害怕張飛暴起將二人反殺嗎,怎麽就成了作案時良心發現了呢?大家的考慮固然沒錯,但是要結合現實情境來看,醉酒時的張飛站都站不穩,和本案當中被害人白南的身體狀況幾乎沒有什麽區別,沒有幾個人會害怕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老頭子,更沒有人會害怕一個站都站不穩的醉漢,而那兩名士兵選擇用至陽的方式偷襲,原因就是張飛是他的將領,自己殺他是以下犯上,於情於理都說不通,他害怕自己的真面目被張飛看到從而良心上存在自責,所以才會在張飛在昏睡的時候對張飛痛下殺手!
那麽結合本案的具體細節來看,很顯然,兇手行為符合第三種兇手的思維邏輯,也就是說,本案是熟人作案,而且這個人還不是一般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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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別墅裏留下的東西。”張山開口道,“首先,案發現場我們並沒有發現犯罪嫌疑人的指紋和作案兇器,這是為什麽?因為兇手並不想讓我們知道他的真實身份,並不想讓我們知道他是誰!所以,他才會在殺了白南之後精心的清理了案發現場。而如果這個兇手是李雲霞的話,她有必要這樣做嗎?所有人都知道,白南的這處別墅裏面住著一個保姆,現如今白南死了,保姆竟然失蹤了,那麽我們肯定會第一時間就把嫌疑鎖定在李雲霞的身上,也就是說,不管李雲霞收拾不收拾現場,她都會被我們列為重點的嫌疑人,這一點,難道李雲霞不清楚嗎?如果說是李雲霞殺的人,那麽她的動機又是什麽?首先,她跟白南之間肯定不存在仇恨這一說,那麽只有一種可能了,就是謀財。可是案發現場的工藝品和古董都原封不動的擺著,就算是李雲霞跑了也沒有把這些東西帶走,難道不奇怪嗎?”
“最重要的就是洗手間裏的生活必需品,如果李雲霞殺了人想跑路,那麽生活必需品,金銀細軟是必須要準備的,在洗手間,她的洗面奶、牙刷等洗漱用品一樣都沒有帶走,就連房間裏的衣服都沒有拿走,包和零錢都在桌子上扔著,這並不像是一個跑路的人所應該留下的東西。”
慕雲仔細聆聽著張山的分析,覺得頗有幾分道理,挑動了兩下眉頭問道:“那你的意思是……李雲霞……”
“李雲霞要麽就是被真正的兇手控制起來了,要麽就是……死了。”
聽到死了這兩個字眼的時候,慕雲的心裏著實咯噔一聲。
“這是很明顯的栽贓,嫁禍。”張山背著手在審訊室的通道內走著,一邊走一邊說道,“因為兇手也知道李雲霞的存在,並且很明白一個道理,那就是白南死了之後,只要李雲霞失蹤了,那麽李雲霞就是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李雲霞一日不露面,那麽她一日就是重點犯罪嫌疑人,甚至會被警方列入通緝名單裏。幾乎所有的人都會認為,白南就是李雲霞殺的。如果兇手把李雲霞控制起來或者殺死,拋屍荒野,警方這輩子都不可能找到李雲霞的身影,那不就意味著這案子在沒有罪犯歸案的情況下告破了嗎?”
慕雲恍然大悟的點頭,並且追問:“那李雲霞現在應該會……在哪?”
“不管李雲霞現在在哪,是生是死,她肯定是本案當中一個重要的目擊證人,如果李雲霞還活著的話就好說,就怕她已經死了。但不管怎麽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這個案子想要破,不管是出於什麽角度,李雲霞都是必須要找到的。對了,白雲飛那邊怎麽說的?”
白雲飛就是本案受害者白南的大養子,根據白雲飛的供述,昨天晚上他也參加了公司內部的酒會,一開始跟著打了打下手,後來等人都到齊了後就跑去輪流敬酒了,昨天他喝的雖然沒有孫助理多,但是他的酒量卻並不是太好,所以也是喝的昏天黑地的,最後是由他的司機把他和孫助理一起送回家的,這一點,孫助理可以給他作證,也就是說昨天在案發的時候,白雲飛是可以拿得出不在場證明的。
“白雲飛說,昨天晚上九點半那會,他跟孫助理都喝多了,他的司機帶著他跟孫助理散會之後直接回家了,後面的會場是誰收拾的,他都不太清楚。”
張山微微點頭,回到辦公室之後,一名刑警將別墅區開發時的平面結構規劃圖剛好拿進來,他將這結構圖平鋪在白板上,用四塊磁鐵將平面結構圖的四個角死死的壓在白板上,別墅區的平面結構圖就這樣直觀的展現在二人的面前,他拿起一支筆,首先將案發現場的別墅圈起來,指著上面的圓圈道:“這裏就是白南的別墅,整個白石山別墅區總共只有十個別墅,白南的別墅是這裏面所有別墅當中地理位置最佳的,如果說犯罪嫌疑人殺人之後想要離開現場,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第一條路就是通過白石山別墅的山路大搖大擺的離開,第二條路就是從這個地方上山,越過大山後從大山的另一端逃離現場。”
慕雲此時拋出一個疑問,道:“張山,你覺得殺死白南的人,一定是昨天晚上參加酒會的人嗎?”
張山點頭。
“為什麽不可能是外人呢……我的意思是說,白南的社會地位不低,而且影響力很強,雖然說他做生意時候並不會過多的去得罪人,但是不管怎麽說,也肯定無意之中得罪過一些人。如果說有有心之人掌握了白南的行蹤的話,派殺手進入別墅區殺了他,這也並不無可能……別忘了,崔光虎和安紅的案子就是那樣,為什麽不排除有人買兇殺人的可能呢?”
慕雲的推測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張山卻搖頭排除了這種可能性,“要知道,白石山的別墅區雖然住的人家很少,但是住在這裏的人非富即貴,就像白南,他的資產完全可以登上烏市首富的地位,而身邊的這兩個鄰居,一個是本地的珠寶大亨,另外一個也是很有名的互聯網大亨,只不過他們都不怎麽住在這裏罷了……說句誇張一點的話,住在這個別墅區的十戶人家的財產加起來,足以撼動半個烏市的經濟體系。如果這十個人同時破產,那麽至少會有上萬人面臨失業……我說這話的意思是,因為這十個人家的社會地位十分特殊,而且這別墅區的房價高的離譜,安保措施自然不會差。就比如這個地方。”
張山說完後用筆圈點了進入別墅區入口的地方,道:“這是進入別墅區的入口,入口處24小時有人值班,就算是深夜,這一左一右兩個崗亭當中也有4名保安把守,而且這4名保安也不是普通的保安,全部都是退伍的青壯年士兵。進入這裏的人不但要報出別墅主人的身份,還要進行實名制登記,而且這裏只是其中的一處,還有這個地方。”
張山又拿起筆圈起山路的一個拐角處,道:“這裏是一個路燈,路燈上面有一個監控攝像頭,只不過這個攝像頭連接的不只是交管部門內網的電腦,還連接著白石山別墅區的物業,也就是說,通過這條山路上下山的人和車輛,白石山的物業監控室內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並且會記錄下所有來往人的車牌號,而且別墅的鐵門外面,24小時都有人巡邏,平均30分鐘一崗,不論刮風下雪還是白天黑夜,這裏都有人巡邏。駐紮在這裏的安保人員就不低於30人,30個人保護10戶人家,幾乎是3:1的比例了,你覺得在這樣的安保措施下,外人能輕易的混進來嗎?”
慕雲掃視著平面結構圖上密密麻麻的攝像頭,最終讚同了張山的看法,因為這裏安保措施極好的緣故,別墅的主人家基本上都不安裝監控攝像頭,這就造成了案發現場監控死角的缺失,給案件偵破帶來了極大的難題。張山閉上眼睛,開始回憶在案發現場中所看到的所有細節。
躺在地上的白南,右側後腦上鈍器打傷的傷口。
案發現場被清理幹凈的紅酒瓶碎片和紅酒印記。
從白南身上搜到的那把鑰匙。
還有案發當晚,所有進入白南的家中參加酒會的訪客登記人名單……
擋酒的孫助理,醉酒的白雲飛,二次返回現場的白君凱,哭泣哀傷的報警人白紫雲,神秘失蹤的保姆李雲霞,所有和本案當中有關聯的人的圖像,就如同過電影一樣的在張山的腦海中不斷閃爍著,他緊緊地皺眉閉眼,試圖從這些人的供詞和舉止當中尋找到一些突破口!
首先,被害人白南死亡的姿勢是趴在地面上的,這樣的姿勢代表了兇手是在背後偷襲的,能夠在這樣的時間點進入白南的別墅,一定是跟白南關系比較密切的人。從心理學的角度上來講,把後背交給對方是一種有安全感的信任的表現,就好比當兵打仗上戰場,血海廝殺的士兵始終要目視敵方,而絕對不會把自己的後背交給敵人,就算交,也只可能把自己的身後交給跟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戰友,這就是信任!
而白南混跡商場幾十載,防範心理自然要比普通人重,酒會散場後,能夠留在酒會現場的人無非兩種,要麽就是保姆或者清掃現場的工作人員,要麽就是跟白南關系很近的人。除此之外,別無其他!而白南屍體死亡時的姿勢也表示,兇手是從背後出其不意對白南進行的偷襲,這一點也很關鍵。雖然這個舉動看起來十分輕微,但是卻側面的反映了犯罪嫌疑人的幾種心理。
什麽樣子的兇手會在殺人的時候選擇偷襲呢?
第一種兇手,嫌麻煩的兇手,他擔心自己殺人過程過於繁瑣,擔心被害人的劇烈的反抗,為了避免麻煩,就出其不意的從身後進行偷襲一擊斃命,這樣犯罪嫌疑人省事兒,被害人也能減緩一些痛苦,一般來說,這樣的殺人兇手辦事兒比較麻利,相對來說更為專業一些,就像前陣子破獲的周國生案,周國生就屬於這樣的人。他在殺安亞紅、崔光虎以及任雪和孩子時,都是趁著這幾名被害人防範意識缺失的時候痛下殺手的,這就讓被害人一點還手的餘地都沒有了。
第二種兇手,是膽子小的兇手。這種選擇偷襲的兇手多半是心理陰暗,又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兇手,這種人為人小心謹慎,生怕作案的環節中出現任何紕漏,為了避免被害人的殊死反抗導致作案的失敗,他們會選擇采取這種極端又安全的方式偷襲兇手,力求一擊斃命,而很明顯,本案當中的兇手顯然不符合第二種兇手的心理特征,因為本案當中的被害人是一名70歲的老頭,哪怕是赤手空拳的正面沖突,兇手也不至於害怕什麽。
第三種兇手,也就是最後一種,這種兇手不符合以上兩種兇手的所有特征,之所以選擇偷襲的目的,是害怕跟被害人產生正面沖突!而害怕和受害人產生正面沖突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懼怕,而是源自於自己的良心!這種兇手多半是和被害人關系很好,甚至經常受到被害人的恩惠,在行兇過程中良心發現,說白了,就是無顏面對被害人!這種人多半都是熟人作案,舉一個比較真實的例子,但這例子可能扯的有點遠,三國演義大家都看過,熟悉的人都知道,三國當中的蜀國猛將張飛醉酒後被屬下偷襲,割掉了人頭。像兇手的這種偷襲行為,就明顯符合第三種兇手的特征。有人會說了,張飛當年是三國猛將,戰鬥力不俗,他的屬下選擇在他醉酒時偷襲不應該是害怕張飛暴起將二人反殺嗎,怎麽就成了作案時良心發現了呢?大家的考慮固然沒錯,但是要結合現實情境來看,醉酒時的張飛站都站不穩,和本案當中被害人白南的身體狀況幾乎沒有什麽區別,沒有幾個人會害怕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老頭子,更沒有人會害怕一個站都站不穩的醉漢,而那兩名士兵選擇用至陽的方式偷襲,原因就是張飛是他的將領,自己殺他是以下犯上,於情於理都說不通,他害怕自己的真面目被張飛看到從而良心上存在自責,所以才會在張飛在昏睡的時候對張飛痛下殺手!
那麽結合本案的具體細節來看,很顯然,兇手行為符合第三種兇手的思維邏輯,也就是說,本案是熟人作案,而且這個人還不是一般的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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