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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放手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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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方對巴厘島西餐廳和工體酒吧建築結構的調查,張山發現,工體酒吧的監控室在二層,而二層是員工的休息區和後廚,一般來說是閑人免進的,如果一個生面孔進入二樓勢必會引起人們的註意。而巴厘島西餐廳的監控主機就放在門口的吧臺上,相比而言,巴厘島西餐廳的監控錄像更好偷,他只需要趁著人少清靜的時候想個辦法把吧臺的服務員支開,然後用最快的速度拿走主機就可以了。既然兇手出在西餐廳和工體酒吧都留下過足跡,那他為什麽只偷酒吧的監控,而不去動更容易下手的西餐廳的監控呢?

答案很簡單,張山徹底想明白了,因為兇手心裏很清楚,雖然他也出現在了巴厘島西餐廳內,但是他的面目,監控並沒有拍到!不管警方怎麽調查巴厘島西餐廳的監控,都無法從裏面看到兇手的身影!

也就是說,在慕雲和秦波的爭執過程中,兇手始終都身處於一個監控無法拍攝到的死角位置觀察著這一切,等秦波等人走後,他又從監控的死角位置躲著離開,這一切的過程都沒有被監控攝像頭給記錄下來。

想想,張山就覺得心裏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恐慌,他忽然有一種被人盯著的感覺,這種感覺很難受,就好像有一雙眼睛在暗中始終註視著你的一舉一動,但無論你怎麽找就是找不到這個監視你的人,你想躲,躲不掉,想找卻又找不到,這種感覺就好像窒息一樣。

除了這個問題之外,他的心裏還有著另一個疑惑,這也是他從始至終一直想不透的點,那就是手機的問題,死者死了之後,手機為什麽會被兇手放到自己的車裏?

他很確定,這輛車除了慕雲之外,沒有任何人坐過,就連馬劍都沒坐過他的車。而且案發時,他的車一直都停放在監控攝像頭的下方,在停車期間,監控中並沒有顯示出誰靠近了他的車子,兇手總不會瞬間移動,總不能隔空把手機弄進他車裏吧?這是玄幻小說中才會出現的情節,根本就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出現。

他感覺自己已經走進了死胡同,不論怎麽解釋,這都是一個死命題。沒有人接近他的車,那麽這手機是怎麽出現的呢?難道是慕雲自己帶進去的不成?這顯然不可能。如果說是他們兩個人自己無意間帶進去的,那手機上又怎麽可能沒有他們的指紋呢?所以,這手機肯定是兇手放進去的,只是他放進去的方式有些匪夷所思。他需要一些時間來仔細想想,兇手究竟是用多麽高明的手法把手機在案發之後嫁禍到他車裏的。

他的腦海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方法,但是無論兇手利用什麽辦法,都需要接觸到他的車,並且把車門或者車窗打開,再把東西放進去,這個過程是必須的。

他也曾想過是不是在他開車的過程中沒有關車窗,兇手在車外對準扔進來的,但很快就否決了這個想法,因為他上車是不開車窗的,這個天氣一般都是直接開空調,就算兇手趁著他開車窗把手機扔進來,那他也應該有所察覺才對。

退一步來說,就算兇手利用了一種他所想不到的手法把手機給放進了車裏,可是兇手是什麽時間放的呢?

兇手在殺人以後,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利用手機完成栽贓,而兇手又是怎麽知道張山的車會去哪的呢?他是怎麽掌握張、慕二人的動向的?這一切的迷霧都急需揭開,帶著種種疑問,他躺在床上閉眼進入了夢鄉。

第二天中午,他是被電話鈴聲吵醒的。

來電人是陸羽,與此同時,慕雲在門外敲了很久的門。

他起床伸了個懶腰,把手機接聽,穿上拖鞋同時給慕雲開門,他一只手拿著手機,另外一只手把快捷酒店的暗鎖打開,隨著嘎吱的一聲把門把手按壓下去。

“張山,還沒起呢?”

“剛起,昨天晚上睡晚了,怎麽了陸師兄?”

“屍體出現了。”

“什麽?在什麽地方找到的?”張山瞪大眼睛把門打開,慕雲看他正在打電話便沒說話,一個人進來找地方坐下。

“兇手拋屍了。一兩句話說不清楚,剛給你打了半天電話都沒接,我讓慕雲去酒店找你了,現在她應該快到了。”

張山看著坐在椅子上的慕雲對著電話道:“她剛到。”

“你收拾收拾,跟我去一趟現場吧。”

“好。”

……

掛斷電話以後,他下意識的翻動著手機,果不其然,從二十分鐘之前,陸羽就給他打了電話,電話響鈴半分鐘自己都沒有接聽,一連串出現了十來個未接來電,其中七個都是陸羽打的,剩下三個是慕雲打來的。

“怎麽今天起這麽晚?”慕雲第一句話就問道。

“昨天回來以後想案子來著,睡的晚了點,陸隊那邊什麽情況?”

“我也沒去現場呢,但聽說發現了屍體,我們就等著你了,趕緊走吧。”

張山在洗手間換好了衣服,洗漱完畢以後便和慕雲一起到安城警隊了,安城警隊門口停著一輛警車,開車的是馮平,陸羽坐在副駕駛,道:“就等你們了,外勤和法醫已經先一步到現場了,趕緊跟上。”

二人一前一後上了車,上車以後陸羽才跟二人說了案子的最新進展。

今天上午九點半的時候,南城區的刑警支隊接到南城區派出所的報警電話,聲稱有群眾報案,在小區的垃圾堆裏發現了兩只人手。南城區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確認案情準確,第一時間就把該事反映到了南城區刑警支隊,南城區刑警支隊隨後到了案發現場,把現場保護起來,並且第一時間做出判斷,這很有可能是一起殺人拋屍案。但最近他們支隊並沒有接到人口失蹤的案子,查詢了警務系統內的案子,發現我們正在偵辦一起殺人案,其中屍體還沒有找到,便懷疑這雙人手就是我們要找的屍體,就把我們叫過去了。根據南城區法醫在現場對手骨的初步檢驗,確認這手骨屬於一名男性,年齡在26歲左右,身高應在170至175公分,這些點和我們案子裏的死者秦波生前的體貌特征很相似。

“南城區……”張山打開手機裏的高德地圖,直接把地圖縮小,展現出整個烏市的全貌,地圖上紅色的標記是正在高速移動的警車,代表著他們當前的位置,他上下滑動著手機屏幕,在烏市城區的最南方,他找到了南城區這個地方。

南城區,顧名思義,就是因為他位處於烏市的最南方向才會被以此命名,而案發的第一現場長湖區距離南城區的直線距離有30多公裏,兇手的作案軌跡跨度未免也太大了吧?

“南城區的和長湖區的直線距離有三十多公裏,兇手為什麽會選擇在南城區拋屍?”

經過南城區法醫根據手骨所推論出的死者生前的體貌特征,張山基本已經斷定,這具手骨就是他們所要找的死者“屍體”的一部分,他本對兇手抱有一絲幻想,覺得他可能會選擇整體拋屍的方法,直接把被害人的屍首一起拋屍,可萬萬沒想到,兇手在拉走被害人屍體以後,竟選擇了分散拋屍的方法,在現場竟然只找到了一名被害人的手骨。

人還沒到現場,所以對於一切他們都沒有任何發言權。

安城支隊的外勤組比張山等人早到了一步,幫著南城區的刑警清理著現場並了解著具體的過程,接下來要怎麽做,還得等陸羽這個支隊長到了以後再說。

這是一處低矮的居民樓,是上世紀90年代的建築風格,最高的樓層是5層,小區內沒有電梯,就連小區的入口處也沒有設置攔車桿,他們很輕松的便開車進入了小區的內部,經過了一段狹窄的甬路,警車最終隨意的停在了案發單元門門前的垃圾堆前方,因為這個小區規模太小,裏面一個停車位也沒有,只能選擇把車停在這裏。

本就不大的小區來了一幫警察,還塞進來六七輛警車,一下子就顯得熱鬧了幾分,清一色穿著警服的人在垃圾桶附近忙活來忙活去,幾個帶著帽子的刑警還在低聲交談著什麽,有人說話,有人拿著筆記錄,這是南城區的刑警在和安城刑警做案件的交接。

待陸羽的車輛到了,一個刑警立刻走上前去把陸羽的車門打開,道:“陸隊長,這是南城區的刑警支隊1隊的大隊長丁文志,這是我們的支隊長。”

“您好陸隊長,久仰大名了。”按照級別,大隊長要比支隊長低一級,正所謂官大一級壓死人,哪怕他們兩個人不隸屬於同一個支隊的管轄,丁文志也得尊稱陸羽一聲陸隊長。陸羽沒有繼續寒暄的意思,微點下頭以後便開門見山,問現場在哪兒?

“陸隊長跟我來。”

在丁文志的帶領下,陸羽、張山等人被帶到了一個垃圾桶的前面,這個垃圾桶是那種最為原始的鐵皮垃圾桶,外表銹跡斑斑,垃圾桶的桶壁上還粘著一層黑乎乎發臭的油汙,桶底和桶身也漏了幾個見光的窟窿,而垃圾桶此時已經被人掏空,垃圾桶裏的垃圾全都被傾倒在面前的這片空地上。顏色各異的塑料袋交織在一起,各種各樣的生活垃圾混亂的碼放在地上,滿地全是瓜果皮屑、食品包裝袋、礦泉水瓶等常見生活垃圾,在刑警傾倒垃圾的過程中,鐵皮垃圾桶內的一個倒刺勾破了一個黑色的垃圾袋,裏面被用過的衛生紙散落了一地,惹來無數的蒼蠅圍觀,甚至在這些垃圾當中還有一張醒目的衛生巾,上面滿是黑紅的、散發著腥臭味兒的血跡,血跡的腥味兒、排洩物的臭味兒和果皮腐爛的味道摻雜交織在一起,讓靠近這堆垃圾五米以內的刑警感覺到了強烈的不適,紛紛自覺的帶上了一次性口罩來緩解自身的不適。

在這堆垃圾當中最為醒目的,便是被用一張白色的一次性墊子墊好放在垃圾堆正前方的一個黑色塑料袋,塑料袋裏面的東西已經掏空,兩只人的手骨被整齊的排列在黑色塑料袋的旁邊。這手骨是新鮮的,上面還有些幹涸不久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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