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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廁所內的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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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平帶著人去搜查廁所了,確定兩個廁所都沒人,把男廁和女廁搜查了一個遍。

陸羽、張山和慕雲三個人坐在吧臺休息,很有顏色的服務員給他們三個人弄來三杯牛奶,陸羽要結賬,天哥死活不肯收,道:“三杯牛奶用不了幾塊錢,你們辦案這麽辛苦,就算是我們一點小心意。”

“你們這老板是賺翻了吧,幾塊錢成本的牛奶,放到這兒竟然得三十塊錢一杯……還分大、中、小杯?”

“嗨,主要是包裝嘛,我們這兒還有人工費和店面費呢。”天哥摸了摸頭解釋道,既然人家一個勁兒的請自己喝,他們仨也不推辭了,拿著杯子喝起來,一會兒的功夫廁所那邊就檢查完畢了。

馮平手裏拿著兩個物證袋,把手套隨手扔進了大廳大垃圾桶裏。

他左手拿著的物證袋是一把小刷子,是在市面上很常見的那種油刷,多數的小吃地攤都會用這種刷子給食材刷醬,譬如攤煎餅的攤、燒烤攤等。

“陸隊,我們在男廁所的紙簍裏發現了這個,在馬桶蓋上發現了這個。”

他又舉起右手的物證袋,裏面是一堆黑色的粉末,但數量很少。

陸隊拿起他左手的物證袋,帶上手套把刷子從裏面拿出來,他看到刷子的前端還有些許黑色的粉末,和另外一個物證袋中的粉末應該是同類物質。

張山打開另外一個物證袋,用鼻子聞了聞。

“你怎麽看?”

陸羽把刷子舉到和視線水平,一遍仔細的觀察著刷子一邊問道。

張山道:“是石墨粉。”

“是的。”陸羽點頭,“和我們想的一樣,兇手就是……”

他的話說了一半,忽然轉過頭看了一眼吧臺的天哥。天哥在酒吧裏工作這麽多年,是個很有眼色的人,連忙道:“馬上就得開工了,我去後廚幫個忙,你們先聊著,有什麽需要就叫我啊,剛才老板打電話了,說讓我安排好你們,照顧不周的地方多見怪啊。”

“客氣了,快去吧。”陸羽微笑說,見天哥走了以後才繼續接著沒說完的話道:“和我們想的一樣,兇手就是利用石墨粉提取的指紋。”

張山的腦海中盡可能的想象著當天晚上現場的畫面。

他攙扶著慕雲離開酒吧,兇手見二人走後趁著服務生沒有把二人的酒杯收走,迅速來到二人的桌子前,帶著手套把杯子拿起來,趁人不備便來到了男廁所,確定四下無人之後將廁所門繁瑣。這個酒吧雖然很火爆,但是廁所卻比較簡陋,男女廁所都只有一個坑位,甚至男廁所連小便池都沒有,只有一個單獨的房間,進去以後就是一個沖水馬桶,不論大便小便都在這兒解決,這一點設計不是很合理,也不是很衛生。

兇手反鎖了廁所門之後便把馬桶蓋蓋上,把馬桶蓋當成了一個臨時的“實驗臺”,將兩個杯子放上,把提前準備好的東西都放好,開始了他的指紋提取。在提取指紋的途中,秦波來到了廁所門口敲門,問:“裏面有人嗎?”

兇手低聲回覆了一句,有人,等等。

秦波在外面煩躁的踱步,等了足足兩分鐘,終於不耐煩的繼續拍著門,“好沒好啊?是不是掉裏頭了啊?”

兇手在裏面沈聲回覆:“快了,再等會兒。”

秦波是個急性子,又喝了點酒,沒有那麽多耐心繼續等下去了,因為他已經等了將近五分鐘了,就這樣,又等了一分鐘見裏面的人還不出來,他便罵罵咧咧的返回了包間,對其他幾個朋友吐槽,其他幾個朋友還調侃說秦波腎不好,喝了這麽點酒就上廁所了,改天給你弄兩條鹿鞭補補。

包間裏幾句調侃的玩笑讓秦波把剛才上廁所時遇到的不快拋之腦後,很快便欲上心頭,和其他幾個朋友一起把陪酒女們帶走,準備回酒店好好的“發洩”一番。

就在這時,廁所內的兇手把指紋也提取完了,他把刷子很隨意的丟在了紙簍裏,又掩人耳目的往紙簍裏扔了幾張衛生紙把刷子蓋住。然後把馬桶蓋打開,將剩餘沒有用完的石墨粉倒在了馬桶中,按下了沖水。

伴隨著馬桶出水口的漩渦,石墨粉打了個轉便匯入管道。杯子是這起案件當中最關鍵的證據,他是不可能把它留在廁所的,於是便把剛剛做好的橡膠指紋模型放在兜裏,又把杯子隨身裝好後,低頭離開了廁所。他站在門口,發現剛才要上廁所的人不見了,也沒放在心上。就在他離開廁所之後,看到秦波的包間是空的,便匆匆朝著停車場追去……

……

思緒拉回到現實,張山說:“兇手是個男的,當天晚上應該背著一個男士單肩背包或大的斜跨包。”

“為什麽這麽說?”慕雲不解道。

至於兇手為什麽是男的,這很好解釋,因為女人不會去男廁所進行指紋提取。

所以,慕雲要問的是兇手的第二點特征,為什麽張山這麽斷定兇手會背包呢?

沒等張山回答,陸羽搶先一步道:“兇手把刷子扔進了紙簍裏,馬桶蓋上的石墨粉也沒有清理。證明他在提取指紋的過程中很匆忙……我想,這和秦波在門口等著上廁所有很大的關系。他在做完一切之後把作案工具留在了現場,卻把至關重要的杯子拿走了,他是怎麽拿走的呢?你看這個杯子。”陸羽又把牛奶杯拿了起來,這是一個喝葡萄酒用的高腳杯,裏面搭配著一根粉色的吸管,但很明顯,這個高腳杯要比市場上經常見到的高腳杯大了一號,他把一個杯子揣進了警服裏,道:“如果兇手是用這樣的方式把杯子帶走的,那麽胸前就會出現一個杯子的輪廓,很容易被發現藏了東西,如果把兩個都藏進去就更容易被發現了,所以兇手在離開廁所時,身上一定有一個很大的背包,把高腳杯裝進背包裏面就不容易引起人的察覺了。”

“可是……兇手能把高腳杯帶走,為什麽不把他作案用的毛刷一起帶走呢?”

“這一點確實很奇怪。”陸羽也覺得有點想不通,一般的兇手作案以後,都會盡可能的破壞掉犯罪現場和他的犯罪證據,所以多數的犯罪現場都是沒有證據的,因為兇手會把一切有關於自己的痕跡盡可能的弄沒,讓警方無從下手。

張山把自己假設成兇手,道:“如果我是兇手,我沒有拿走刷子,反而拿走高腳杯,有可能是這幾個原因。第一,我的背包很貴,毛刷上已經沾滿了石墨粉,會弄臟我的背包,而粉刷很便宜,市場上一塊錢一把到處可以買到,所以我就把這個刷子給隨手扔了,反正上面沒有我的指紋;第二,我認為這裏的保潔是每天都會清理一次衛生間的,紙簍裏面的紙也會被倒掉,就算我把粉刷扔進去,很快也會有保潔進來把紙簍倒掉,所以我完全不用擔心粉刷會暴露的原因。而相反,如果衛生間這種地方出現兩個酒杯就有些解釋不通了,誰會帶著酒杯來衛生間邊方便邊喝酒呢?況且這個衛生間的環境還這麽惡心……所以,他把和衛生間格格不入的酒杯帶走了,留下了刷子。”

這個解釋很符合人的正常邏輯,陸羽也表示肯定,慕雲又問道,“那他為什麽不把酒杯放回到原位呢?酒吧裏憑空消失兩個酒杯是很容易引起人懷疑的啊。”

“我想,這個問題我可以回答你。”陸羽道:“我們假設,兇手在廁所提取指紋的過程中秦波確實來敲門了,所以兇手是處於很著急的狀態,他本身就在犯罪,生怕被人發現,所以一直在趕速度。他本身是想著把酒杯放回原位,但是突然發現這個酒吧的洗手間裏面沒有洗手池,洗手池在門外……所以,他沒有辦法把杯子刷幹凈,現在的被子上面是殘留了石墨粉的,如果把殘留了石墨粉的杯子放到桌子上,一定會引起服務員的警覺。”

“可這個酒吧這麽亂,杯子上出現點黑色粉末服務員應該也不會註意吧?”

陸羽緊接著道:“就算他不擔心服務員註意,我們把自己代入案件中,把自己假設成兇手。設想一下當時的情況,在兇手提取完指紋之後,秦波的包間是空蕩蕩的,他還有時間去放杯子嗎?萬一人跟丟了怎麽辦?退一步來說,就算他沒有把秦波跟丟,這個酒吧這麽火,你們兩個走了之後位置是空的,誰也保不準會有新的顧客坐到你們的位置上,他這時候怎麽把酒杯給放過去呢?所以,當時兇手肯定有過把酒杯放回原處的想法,因為這麽做是最保險的方法。可是酒吧裏的不確定因素太多,人多眼雜,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幹脆直接把酒杯給拿走了。他這麽做也沒錯,卻唯獨算漏了一點,昨天晚上保潔阿姨的老公生病住院了,她並沒有來工作,所以廁所裏的紙簍當天並沒有更換,他扔在紙簍裏的刷子也被我們找了出來。”

陸羽這麽一解釋,不但把這個問題說通了,就連在案發現場秦波的寶馬車兩側車門上的指紋也解釋通了。

兇手既然這麽聰明,為什麽沒有把他們兩個人大拇指的指紋一起提取下來,然後在門把手的外側印上一個指紋呢?

他肯定考慮過這個問題,可是當時時間不夠用了,酒吧外面有人排隊等著上廁所,而且還很著急,而提取一個指紋的步驟過於繁瑣,如果再把另外兩枚大拇指的指紋提取下來,勢必還要花費五六分鐘的時間,如果廁所長時間不開門,酒吧的工作人員就會懷疑裏面有人出現了問題,出於安保措施,就會有人拿鑰匙從外面把門打開一探究竟了,到時候正好撞個正著,那他的行為不就全都暴露了嗎?

兇手想要在殺人之後把臟水潑給張、慕兩個警察,但是沒想到就因為自己時間不夠產生的疏忽,這枚指紋反而成了替二人洗刷嫌疑的一個最關鍵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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