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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洞房花燭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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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裏頭的人給算的吉時時間早,再加上這成親前後加起來都沒用到一個時辰的時間,所以送走了客人李牧被鴻叔拽著在堂屋裏說話的時候,才是一般人家吃午飯的時間。

不大且簡陋的堂屋裏頭,鴻叔拉著李牧語重心長地說話,“……鴻叔看著你成了親,這心裏頭的石頭也就落下了,以後好好過日子,知道了嗎?”

說話間,鴻叔從自己的衣袖裏面掏出了一個小布袋塞到了李牧的懷裏,“這是鴻叔的一點心意,不多,山頭的日子苦窮,你留著省著點用。”

李牧把東西拿在手裏後立刻就感覺出了那是什麽東西,那是一小串銅錢,大概有半兩左右,就像洪叔說的確實不多,但是在這深山老林的小旮旯窩裏這些錢已經不少。

“鴻叔,這東西你拿回去,我不能要。”李牧想都不想便把那錢袋塞回給鴻叔,“我有錢。”

山裏頭的日子確實是窮苦,鴻叔當年又因為他的原因受了傷腿腳不方便,省下這麽些錢來不容易,他當然不能要。

李牧把錢遞回去,鴻叔卻不接。

他彎腰把在自己腳邊站著的小娃娃抱了起來,他抱著那小娃娃,雙手就不空了。

李牧就想把錢給那小娃娃拿著,那小娃娃卻是看他伸手過去,轉頭害羞的躲到了他爺爺的懷裏,“爺爺……”

鴻叔見了,他虎著一張臉看著李牧故意有些兇的說道:“行了,你就自己拿著吧,你的情況我還能不清楚?你有錢?你有個屁的錢!那軍隊裏能給你幾個錢?而且你這一路上回來又花了錢,往下家裏還要置辦東西,媳婦兒又才娶,哪樣不花錢?”

李牧兵役滿期的時候,軍隊裏確實給了他些錢,一共二兩多銀子。

這二兩多銀子要是直接放在這山裏頭,那算得上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山裏頭的人都是自給自足全靠一雙手和一窪地討生活,想要省下這點錢不容易。

可是李牧拿了錢之後就從外地趕回來,一路上吃喝都得用錢,他趕了一個多月的路,到村裏的時候,手頭上已經只剩下不到半兩銀子了,這還是他一路都睡野外省下來的。

但即使是如此,這錢他也不能要,“鴻叔,錢您就自己留著吧,再說了允兒以後也還要花錢呢。”

允兒是鴻叔懷裏抱著的那個小娃娃,是他孫子。

他聽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好奇的歪著腦袋朝著李牧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後又躲回了他爺爺的懷裏。

“我說讓你收著就收著,哪那麽多廢話?!”鴻叔不樂意跟李牧繼續耗,他抱著允兒就往門外走,一邊走還不忘一邊叮囑李牧,“快點去新房裏看看你媳婦兒,可別讓人等久了。”

剛剛鴻叔註意過了,那新娘子雖然身板看上去要比普通的女人厚實些,但是山裏頭最怕就是那種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驕娘,身板厚實不是壞事,就是有些委屈了李牧。

李牧看著出門的鴻叔,又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錢袋,他深吸一口氣之後追出了門,臨到門前時他才開口道:“錢我就收下了,謝謝鴻叔。”

這錢鴻叔攢得不容易,李牧就是收了也用不安心,但他也知道鴻叔不會再拿回去,索性他先幫忙留著,以後再說。

鴻叔腿腳不便,獨自一人在這山旮旯裏帶著允兒討生活不易,現在他回來了,能照顧著的地方他以後自然會多照顧。

“行了,快去看看新娘子吧……”鴻叔見李牧收了錢,臉上總算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沖著李牧揮了揮手,回了對角自己家。

送走了鴻叔,李牧關上了竹籬笆的門,把錢袋放進自己衣袋中後,這才向著新房走去。

他原本是沒想成親的,這麽些年刀口舔血的戰亂生活,讓他原本的那些雄心壯志還有夢想早就都在屍體、殘骸和血泊中死去,如今的他只想好好的安安靜靜的過日子。

仗,他是已經不想再打了。

他還有事情必須要去做,他得活著,得好好的活著。

如今既然已經成了親,他也不準備虧待那人,只要對方是個能安分過日子的,他就會好好待她。

李牧走到門前時深吸了一口氣,又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後這才推開了門進了屋。

進了屋後,李牧關上了門,他來到床前正準備開口說話,就發現新娘並沒有坐在床前等他,而是已經和衣躺在了床上。

大紅的喜袍有些皺巴有些舊,應該是村裏的人穿過借來的,紅蓋頭上兩只鴛鴦並蒂,因為主人是躺在床上的姿勢,所以圖案有些看不清。

躺在床上的人有點歪,連帶著就連衣服都有些亂。

拜堂的時候李牧沒有細看,如今細看才發現新娘骨頭架子還不小,那高度那肩寬都快頂上他了。腳大手也大,腰倒是細,可胸也平。

“你餓不餓,要不要吃點東西?”李牧視線從床上的人那一馬平川的胸口移開。

床上的人手指動了動,卻沒給他回應。

李牧有些奇怪,他上前一步站到了床邊,床上的人察覺到他的靠近有了動靜,她身體微微顫動著,似乎是在緊張。

李牧想了想,回桌子前拿了秤桿過來,稱心如意稱心如意,秤桿子挑蓋頭,那才會如意。

秤桿子挑開蓋頭,李牧看清楚蓋頭下那張臉的瞬間,他先是有些疑惑,隨即下一剎那他瞳孔猛的放大,一股寒氣自腳底攀升讓他瞬間手腳冰涼如置冰窖。

看清楚床上之人後,李牧臉上有瞬間的懵怔。

深邃的眉骨,高挺的鼻梁,不笑自有弧度的薄唇,勾人攝魂的黑眸,刀削般的輪廓,一身外露著張狂著的淩厲之氣,那任是任何人看清眼前這個男人都禁不住眸光一亮的俊雅……

雖然此刻他穿著一身不合身且舊亂的大紅喜袍,勾人攝魂的黑眸中滿是冰冷刺骨的殺意,慘白的薄唇抿起,噙著滿腹不甘與怒氣。

整個人沒了以往在軍中時的傲然風骨與凜冽氣勢,反而是散發著一股不堪的狼狽與淩亂,帶著幾分讓人想要征服的倔強與禁/欲,但李牧絕對不會認錯!

不,更準確來說是即使是這人挫骨揚灰他都絕對不會認錯,因為這人分明就是敗仗之國袁國的那常勝將軍——仲修遠!

仲修遠,敵國之將,如同神祗般存在的常勝將軍。

十三歲參軍,十四歲稱將,稱將十年來他屢戰屢勝屢勝屢戰,從無敗績。僅憑一己之力硬是把比他們袁國更大更強的李牧所在的大寧國,打得毫無還手之力,打得如同喪家之犬,打得屁滾尿流狼狽不堪。

可以說如果不是因為他的存在,他們大寧早就已經在十年之前就打贏了這場仗了。

在他們大寧軍營,所有人都恨透了仲修遠,特別是幾個大將,但凡是聽到他的名字就會恨地咬牙切齒,恨不得把他挫骨揚灰。

仲修遠長得好看,所有人都知道。

打不過,氣不過,軍營裏一群將士就總拿他的臉說事,提起仲修遠的時候向來都是‘那娘們兒’、‘那娘們兒’的叫,輕蔑得不行。

可是真的戰場上正面扛的時候卻是一個比一個慫包,只知道哆嗦著腿叫下頭的士兵頂著,好自己逃命。

軍營裏一副模樣,外頭卻是截然不同的另一幅模樣。

能打勝仗又長得好看,仲修遠的風光無限,讓不光仲修遠所在的袁國的姑娘鐘情於他,就連他們大寧都有不少人動心,把他奉為神明。

這也讓大寧軍營裏一群姑娘手都沒摸過的大老爺們酸透了心酸掉了牙,提起他的時候更是唾棄得厲害。

但這也就是他們大寧的軍營,據說在袁國軍營裏,這是禁句。

仲修遠最恨別人拿他的長相說事情,拿這說事的,都死了。

他在他們軍營中是出了名的嚴厲冷漠,不喜與人交往,難以親近,加上戰場上對外的狠戾與毒辣,讓所有跟在他身邊的人都戰戰兢兢無時無刻不小心翼翼。

仲修遠是傲氣的,他也確實有那個資本傲氣,可他狂傲卻從不嬌造。

他在軍營中從來不特殊,領兵作戰在草垛子一窩就是兩三天從沒一句抱怨,戰場也從來都沖在第一,這和他們大寧那些從來都是軍營帳篷裏頭說天下的將軍隊長截然不同。

但是這樣的人,為什麽會在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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